学业导师与辅导员职能区别的调查与思考
2016-10-21汤晓霞李赵君
汤晓霞 李赵君
【摘要】目前,学业导师制和辅导员制并行的管理模式在高校中较为盛行。然而,学业导师的专业知识辅导功能与辅导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无法有机结合、育人作用无法充分发挥,这一问题在部分高校久未根治。考虑到江苏大学近几年才引入这一模式,该问题表露得更为具体。本文特以其为例对该校师生分别进行了问卷调查,较为详细地分析了学业导师和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和职能区别,发现两者职能存在重合。在此基础上,笔者结合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提出了改进措施,以期避免在教育活动中出现“两者都管”或“两不管”的现象,逐步完善对学生的管理与服务。
【关键词】 学业导师 辅导员 职能区别
在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号召下,部分高校采取学业导师制和辅导员制并行的管理模式。二者本该是相辅相成、协同助力学生发展,却因彼此职能不清而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学业导师制和辅导员制的实施情况如何?两者的职能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协调两者的工作职能?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为此,笔者以学业导师和辅导员的职能为主要调查内容,结合培养高水平本科生的目标,在江苏大学进行了抽样调查。望通过调察研究与分析思考,探索出解决大学生辅导员和学业导师职能不协调、不明确问题的出路。
一、研究目的及调查的开展情况
1、研究目的
本次研究旨在探索学业导师与辅导员的职能区别,并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改进两者工作的意见,以增进双方相互认同感、优化细化学生管理、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让学生更好地接受教育与服务。
2、调查对象及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以江苏大学各专业的老师和在读本科生为调查对象,分别设计并分两次发放了教师版与学生版的调查问卷。第一次的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学业导师和辅导员的工作情况,第二次的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师生对两者职能区别的看法等。两次调查问卷分别发放150份学生版和50份教師版,共发放400份问卷,其中学生版300份,教师版100份,有效问卷达94%。
二、调查分析及总结
1.教师版调查总结
通过调查,笔者了解到目前江苏大学对于辅导员的工作内容作出明确规定的主要有:思想政治教育、道德素质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学生班级建设等;对于学业导师的工作内容作出明确规定的主要有:培养学生专业思想、辅导学生专业学习、督促学生学业规划、指导学生科研活动等。由此可见虽然对于学业导师的规定似乎侧重点在解决学生学习问题方面,但实际上有一部分是和辅导员职能重合的,比如辅导员也要求关心学生学业方面的事务,也有学业导师表示除了学校规定的工作内容外,自己也会额外注重学生的就业咨询、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所以就导致在生活和学习方面两者无法明确区分职能,出现“同时管”或“都不管”现象。调查中,笔者了解到:40%的老师不论是作为辅导员还是学业导师对学生最关注的是学术问题及学术情况,而这也是学生向老师咨询的最主要问题,64%的老师反应学生向其咨询的最主要问题就是学习方面的。然而,当被问到“您认为辅导员/学业导师应当为学生提供什么样的帮助?”时,50%的教师认为辅导员最应该向学生提供日常生活方面的帮助,高达96%的教师认为学业导师最应该向学生提供的帮助是专业课程指导方面。可见,辅导员和学业导师在观念中的职能侧重点是有明显区分的,辅导员偏重生活指导,学业导师偏重学习指导。在被问到“您觉得学业导师和辅导员的职能区别在于?”,同样有68%的教师选择“辅导员更应关注学生生活,学业导师更应关注学生学习”,与上题的结果一致。可在实际工作中,当被问到“您在承担学业导师或学业导师时,工作上遇到的最大阻碍是什么?”,56%的教师认为最大的阻碍恰恰是“权责不明,导致事务繁忙,成了几乎事事要关心的‘保姆”。由此,当问到“您是如何看待学业导师和辅导员的职能区别的?”时,有56%的教师认为“两者职能应明确区分,这样才能协同合作提高效率”也是不出所料。
2.学生版调查总结
“你与学业导师的沟通内容”一题中,39.74%的学生选择了“学习方面”,25.6%的学生选择了“生活方面”,选择“两者兼有”的学生占47.44%,选择“两者都没有”的学生仅占10.26%。而被问到“你与辅导员的沟通内容”时,12.82%的学生选择了“学习方面”,11.54%的学生选择了“生活方面”,选择“两者兼有”的学生高达65.38%,选择“两者都没有”的学生同样占10.26%。从两组数据中选择“两者兼有”的比例来看,学生并未明确学业导师和辅导员在其学习和生活方面的指导作用,两者在职能上区分不清。在回答“遇到问题,你觉得辅导员和学业导师谁更能帮助你”时,认为辅导员在生活方面、学业导师在学习方面更能帮助自己的学生高达71.8%。在回答“你觉得学业导师和辅导员的职能区别是什么”时,55.13%的学生认为学业导师更应关注学生学习,辅导员更应关注学生生活。在回答“你觉得学校目前的辅导员制和学业导师制实施效果如何”时,56.41%的学生选择了“很好,两者相辅相成,有效的帮助学生发展”,29.29%的学生选择了“一般,学业导师和辅导员有或没有差不多”,10.26%的学生选择了“不好,两者不能发挥相应的功能”,3.85%的学生选择了“无所谓,学业导师和辅导员的职能不需要分太清楚”。此外,还有学生指出学业导师的指导更具个别性,而辅导员集中于整个班级,不具有针对性。数据说明,目前高校实行的学业导师和辅导员制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学业导师和辅导员的职能划分不清,未能让学生真正体会到两者合力的作用。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学生认为学业导师制定工作计划、帮助学生建立学业档案和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指导做得很好,而辅导员的职业素养较高,能够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尤其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此外,72%的大学生最需要学业导师和辅导员为自己提供的帮助都是“专业课程辅导”。由此可见,学业导师和辅导员在指导大学生学习方面的需求度都较高,这也表明两者在学习方面出现了职能重合。
三、学业导师和辅导员制的完善建议
1.找准角色定位,明晰双方职责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校辅导员履行工作职责应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工作重心,不能偏离。然而,学生版调查数据显示:65.38%的学生平时与辅导员的沟通内容中学习和生活方面均有涉及。反观教师版,不少辅导员认为同时顾及学生的学习与生活任务繁重,这就显示了辅导员工作的庞杂性,难以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这一工作重心。学业导师制主要是专业教师协同辅导员的管理,对部分学生进行包括专业学习、科研实践和职业规划教育等多方面的指导,重点是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而在实际调查中,53.77%的学生指出学业导师的学习指导效果不佳,学业导师应有的学习指导这一主要功能无法充分发挥。这是因为辅导员职能中同样包括学习指导,使这一功能部分从学业导师身上转移到了辅导员那里。如果不明确两者的定位、工作职能和范围,很多老师就可能陷入只教书不管其他或者想管怕越权或者以为不是自己管而不管等种种尴尬的境地。因此,高校需制定明确的工作条例,让双方找准定位、明晰职责,使其更好地履行各自的工作义务,从而发挥合力、优化管理。
2.加强彼此沟通,协调两者关系
要想发挥辅导员与学业导师的合力,就必须协调好两者的关系。首先,学校应创建学业导师和辅导员的沟通平台。学校可以硬性规定辅导员和学业导师定期交流、经常性召开联席会议、布置相应工作等。其次,辅导员和学业导师也应努力寻求对学生教育的共识,主动增进交流。如辅导员向学业导师介绍班级情况,一些班级活动可邀请学业导师参与进来,增进辅导员、学业导师、学生三者间的有机互动。同时,学业导师应配合辅导员做好相关工作,主动与本班学生保持积极的联系和沟通,对学生科研活动和创新训练工作予以格外重视。对于辅导员和学业导师工作职责中存在的重合部分,二者应积极沟通、协商解决,充分发挥双方的积极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最终实现学生成人成才的培养目标,为国家和社会输送合格的建设人才。
3.健全奖惩机制,优化评教制度
通过本次调查,笔者发现当前学业导师和辅导员的指导效果不是很理想,学生对学业导师和辅导员的工作满意度并不高。因此,学业导师和辅导员的绩效考评制度还需不断完善。现有的考评制度仅有学生测评这一版块,形式单一且效果一般。笔者认为,除了学生测评外,还应包括学校对学业导师和辅导员的考核以及两者互评这两部分的具体考核。在学校测评方面,学校管理层可依据本校工作条例分别对学业导师和辅導员的工作进行测评,评优惩劣。在学业导师和辅导员互评方面,学业导师和辅导员可以对双方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双方的交流。良好的评教机制能更好地激发学业导师和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也能使两者及时了解到自身工作的不足,有利于两者协调彼此工作。
参考文献:
[1]董秀娜.大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状况的调查与思考[J].教育探索,2013,(2).
[2]陈赟,徐虎雄,黄芳,张荣君,周嘉,周立志.“班导师+辅导员”育人机制实践探索[J].高等理科教育,2014,(2).
[3]颜洪平.论高校辅导员模式下学业导师制的作用[J].科技信息,2012,(24).
[4]姜宇,刘群东.浅谈本科生辅导员与学业导师有效协作机制的建立[J].学术探讨,2011,(11).
[5]李战军,诸澜兮.高校辅导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5,(12).
基金项目:本文为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学业导师与辅导员的职能区别研究——以江苏大学为例”(课题号:201510299221W)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