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研究
2016-09-10陶鹏
高校辅导员作为大学生的知心朋友和人生导师,在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职业幸福感是辅导员工作的内生动力,提高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有助于激发辅导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助于降低辅导员的职业倦怠感和辅导员队伍的流失率。随着社会对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关注度逐渐增大,关于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研究逐渐增多,但绝大多数的研究主要是定性分析,关于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实证研究相对较少[1]。基于此,本文以湖北省四所高校的辅导员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展开研究,试图客观地分析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现状,探析影响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主要因素,为提升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提出针对性的建议,调查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46份,有效问卷142份,有效率94.67%。
一、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
(一)辅导员对职业幸福感的主观感受
职业幸福感是人们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实现或部分实现职业理想后,内心产生的一种自我满足感和自我愉悦感。职业幸福感与职业理想的实现程度相关,是一种内心的主观感受,具有很强的主观色彩,职业从业者感受到的职业幸福感除与该职业的福利待遇、职业地位等外在条件相关,也与该职业从业者的家庭背景、文化教育、性格特征等内在条件相关[2]。辅导员作为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主观感受者和直接评判者,调查辅导员对职业幸福感的主观感受,有助于了解辅导员群体的职业幸福感现状。在对142名辅导员进行问卷调查后发现,3.5%的辅导员感到非常幸福,29.6%的辅导员感到比较幸福,感到一般幸福、不太幸福、不幸福的辅导员分别占到38.7%、22.5%、5.6%,感到非常幸福或者比较幸福的辅导员只占到33.1%,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现状不容乐观。
(二)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的具体表现
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且受辅导员个人内在条件的影响,从辅导员主观感受的角度了解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现状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3]。从辅导员工作的疲劳程度、焦虑程度、情绪失控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相对客观、具体的表现,间接调查了解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现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辅导员对职业幸福感主观感受的偏差,从而能进一步佐证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现状。在调查中发现,59.2%的辅导员经常或一直感到疲劳,50%的辅导员经常或一直感到焦虑,19%的辅导员经常或一直抱怨自己的工作,42.9%的辅导员有时或经常情绪失控,50%的辅导员有时或经常失眠,81%的辅导员有时、经常或一直担心自己的身体健康,通过这些具体的数据,也可以印证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现状令人担忧,改善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现状势在必行。
二、影响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的主要因素
美国心理学家赫兹伯格提出了双因素理论,认为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因素可以分为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其中保健因素是与人们的不满意情绪有关的因素,激励因素是与人们的满意情绪有关的因素。影响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的主要因素可以分为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其中保健因素包括福利待遇、职业地位、人际关系等,激励因素包括工作的成就感、认可度、发展前景等,通过分析影响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的主要因素,有助于为改善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一)影响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保健因素
1、福利待遇
将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和福利待遇作为两个变量,进行相关分析后发现,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与福利待遇存在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525。辅导员的福利待遇越高,其生活压力越小,社会地位也相对越高,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越强。辅导员的福利待遇包括每月工资、五险一金、年终绩效、专项津贴、住房补贴等,提高辅导员的福利待遇,可以消除辅导员的不满意情绪,增强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
2、职业地位
将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和职业地位作为两个变量,进行相关分析后发现,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与职业地位存在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291。辅导员在社会上的职业地位越高,对职业的认同感越强,对职业的不满意情绪越低,获得的职业幸福感越强。辅导员的职业地位与辅导员的福利待遇、职业化和专业化程度、职业的社会认知度等相关,通过多种途径提高辅导员的职业地位,增强辅导员对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提高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
3、人际关系
将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分别与辅导员和同事之间的人际关系、和学生之间的人际关系进行相关分析后发现,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与辅导员和同事之间的人际关系存在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359,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与辅导员和学生之间的人际关系存在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246。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助于为辅导员开展工作营造宽松自由的氛围,有助于辅导员相互协作共同开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辅导员对职业的不满意情绪,提高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
(二)影响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激励因素
1、工作的成就感
将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和工作的成就感作为两个变量,进行相关分析后发现,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与工作的成就感存在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395。工作的成就感是重要的激励因素,能够调动辅导员对职业的满意情绪,提高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辅导员在工作上获得的成就感越强,获得的职业幸福感也越强。提高辅导员工作的成就感可以从增强辅导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辅导员工作的自主性和挑战性等方面着手。
2、工作的认可度
将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和工作的认可度作为两个变量,进行相关分析后发现,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和工作的认可度存在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142。辅导员除了关注福利待遇等物质条件外,也比较注重工作的认可度,工作得到学生、同事、领导的认可,能激发辅导员工作的热情,提高辅导员对职业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3、工作的发展前景
将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和工作的发展前景作为两个变量,进行相关分析后发现,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与工作的发展前景存在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694。工作的发展前景对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影响较大,良好的发展前景能够保持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调动辅导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辅导员更加关注工作业绩,对工作投入更多的精力,消除辅导员对未来职业发展的忧虑,提高对职业的幸福感[4]。
三、提升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对策
(一)提高福利待遇,健全保障机制
提高辅导员的福利待遇,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机制,激发辅导员的工作热情[5]。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在工作内容方面与专业教师和职能部门行政人员有一定的差别,采用与专业教师或职能部门行政人员相同的薪酬分配制度,不利于辅导员取得与自己付出想匹配的报酬,制定专门针对辅导员的薪酬分配制度势在必行。针对教师岗辅导员,科研处、学工处联合制定科研奖励办法,对科研能力突出的辅导员给予奖励,并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发布科研课题,并给予科研经费支持;教务处、招毕处、思政课部等将教师岗辅导员的课时量纳入到计算范畴,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课时量可享受与专业课教师相同的课酬。针对行政岗辅导员,实行职员制薪酬管理办法,按照职级发放薪酬。辅导员的专项津贴、绩效奖励、优秀奖金等确保发放到位,确保辅导员多劳多得、优劳多得,在福利待遇方面与专业教师、职能部门行政人员相比不会处于劣势,从而增强辅导员对职业的认同感,提高辅导员的生活质量和职业幸福感。
(二)注重组织建设,改善工作环境
辅导员由学工处和学院双重管理,承担的工作涉及学工处、团委、组织部、招毕处、保卫处等多个部门,多个部门的联合管理容易造成辅导员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必然会影响到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明确辅导员的组织隶属关系,以学工处管理为主、院系管理为辅、其他部门对辅导员只有业务指导的权利。学工处为辅导员的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维护和保障辅导员的正当权益。成立辅导员协会,实行会员制,辅导员自愿加入,由辅导员民主选出的代表负责管理,为辅导员交流搭建平台,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加深辅导员之间的友谊。改善辅导员的工作环境,设立专门的辅导员办公室、辅导员工作室,办公设备配备齐全,为辅导员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营造宽松自由的工作氛围,缓解辅导员的工作压力,激发辅导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和改善工作环境,增强辅导员的归属感,提高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
(三)做好顶层设计,疏通发展通道
遵循辅导员的成长规律,结合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辅导员的个人意愿,制定辅导员职业发展相关政策,并以学校文件的形式下发各院,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在制定辅导员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时,要通过调研访谈等形式充分听取辅导员的建议,选派辅导员代表全程参与政策的制定、修改等[6]。学校制定的辅导员职业发展政策应该适应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趋势,应该为辅导员职业发展提供多种可能性,应该服务于学校总体发展大局,应该维护好辅导员的切身利益,为辅导员职业发展疏通障碍,明确辅导员职业发展可预见的目标,激发辅导员的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
(四)加强生涯教育,增强职业认同
加强辅导员职业生涯教育,根据辅导员职业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帮助辅导员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实施辅导员以老带新制度,帮助新辅导员尽快适应工作环境、熟悉工作业务,定期开展谈心交流活动,解答新辅导员心中的困惑,增强新辅导员对职业的认同感。分别树立教学岗辅导员和行政岗辅导员先进典型,邀请先进辅导员分享个人的职业发展经历,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氛围,促使广大辅导员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增强实现发展目标的信心。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辅导员的业务水平,为辅导员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强对辅导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辅导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帮助辅导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促使辅导员深刻认识到工作的价值和意义。通过加强生涯教育并定期开展培训,使辅导员尽快明确发展方向,把握发展的机遇;通过以老带新、开展谈心交流等,增强辅导员对职业的认同感、对集体的归属感。辅导员拥有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具有实现发展目标的能力,对职业具有认同感、对集体具有归属感,必然具有职业幸福感。
(五)明确职责权限,强化责任意识
明确辅导员的职责与权限,增强辅导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尊重辅导员工作的自主权,为辅导员开展工作提供足够的自由空间,使辅导员由工作的执行者转变为工作的组织者和决策者。学院和各行政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等,充分征求辅导员的意见,给予辅导员足够的话语权[7]。辅导员在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可以结合个人的思考、性格特点、行为方式等开展工作,学院和各行政部门尽量不要用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干预辅导员的工作,布置的工作任务不要过于细化,给辅导员自由地开展工作留有一定的空间。通过明确辅导员的职责权限,强化辅导员的责任意识,尊重辅导员工作的自主权,激发辅导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辅导员工作的成就感和职业幸福感。
四、小结
通过对150名辅导员问卷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可知,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现状不容乐观,而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会影响到辅导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基于双因素理论,通过相关性分析,为改善辅导员职业幸福感提出如下建议:通过改善福利待遇、职业地位、人际关系等保健因素,消除辅导员对职业的不满意情绪;通过改善工作的成就感、工作的认可度、工作的发展前景等激励因素,激发辅导员对职业的满意情绪。只有辅导员消除了对职业的不满意情绪和激发了对职业的满意情绪,辅导员才能获得职业幸福感。
参考文献:
[1]苏振彩.浅谈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J].中国成人教育,2007(8):61-62.
[2]何海燕.影响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主要因素研究[J].当代青年研究,2011(10):77-80.
[3]张爱萍.“80”后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应然、实然与重塑[J].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3):73-76.
[4]吴彬.高校辅导员教育者角色的幸福感—以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调查谈开[J].广西中医药大学,2013(1):148-149.
[5]凌霞,黄韫慧.高校辅导员幸福感与工作倦怠的关系研究[J].大家,2009(11):268-269.
[6]张艳娜,张毅蕾.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J].青年与社会,2013(12):153.
[7]刘萍,商姚,石莹.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调查分析—以西南交通大学为例[J].产业与科学论坛,2012(9):120-121.
陶鹏,大学教师,现居湖北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