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第三方托管
2016-10-21张荣凡
摘 要:本文基于经济稳定发展视角,阐述规避P2P网络借贷行业的核心是资金运营不透明,其解决方式是进行第三方资金存管或托管,通过对比存管和托管,凸显第三方托管的优势。分析我国目前无法实现第三方托管的存在问题,提出制定法律、统一托管体系、降低交易费用、加强监管等应对措施。解决资金运营不透明问题,有利于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第三方托管;金融风险;交易费用
随着我国经济崛起,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也随之不断发展,数量由最初的几十家增长到现在的4127家,P2P平台数量的暴增引起行业混乱,到目前为止,有1375家出现提现困难、跑路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原因包括政策上的法律监管不到位、资金运营不透明容易产生非法集资、平台内部运营风险,征信体系缺失等因素,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容易出现非法集资,解决非法集资的重要手段是对资金进行第三方资金存管或托管。我国已规定使用资金第三方存管来降低风险,但是鉴于存管与托管的区别,为了能够解决企业资金运营不透明的根本问题,本文建议使用资金的第三方托管,通过分析目前在我国P2P平台资金的第三方托管的特点,针对托管实现难题,提出应对措施。
一、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托管的现状
为了规范P2P网络借贷行业,保护投资人安全,消除资金池,保证P2P网络借贷平台透明运作,我国于2015年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这个意见中,提出了对除平台自有资金外的其他资金进行存管。
资金存管和托管有着根本性的区别:是否能够监控资金流向。存管指银行只负责资金的保管,不需要承担监督责任,能够使平台的自有资金和借款人投资人的资金分离,但是无法监控资金流向;托管比较严格,银行银行除了按照指令进行资金划转,还需要对账户进行审核,进行资金清算,并执行信息披露,可以更好的监控资金流向。
从两者的区别来看,托管显然是对投资人更有利的,但是由于难以操作,发布的意见并没有规定必须托管,只提出了存管。即便是存管,目前数据显示,签约银行的平台也很少,到目前为止真正部署托管系统的差不多有九百家左右,有136家签约平台,只有三十多家上线,施行存管的平台数量约占平台运营数量的5.6%。截止2016年7月6日,已经上线的银行有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12家银行,签订第三方存管的P2P平台有优本财富、金银猫、安捷财富、爱钱帮、德众金融、好车贷、积木盒子、人人贷等38家。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托管目前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已经规定需要使用资金第三方存管,但若是要完全实现托管,还存在诸多问题:
1.法律规定不完善
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此法已在基金、股票方面有所应用,并已经建立资产托管机制,但是还未出台托管法。因而在大资产的托管方面,相关的第三方托管法律规定还不完善,没有一套完整的托管体系,这会造成银行不愿投入大量资金与平台进行合作。原因是若法律出台新的托管规定,银行的前期投入就失效,将会给银行造成损失。
2.托管系统待提升
据上表所知,目前恒丰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江西银行等银行的存管系统已经上线,其它银行已经签约的银行仍在筹备上线中。已经上线的存管系统用户体验并不完美,由于托管系统更加复杂,因而开发平台托管系统难度大,成本高。每个银行单独使用自己的资金和人才等资源进行开发,耗时长,设计的系统也不可能完全成熟的,还需要改进和完善。
3.托管交易费用不对称
银行和P2P网络借贷平台对交易费用的期望不同。对于平台来说,银行对平台资金托管会收取一定的交易费用。多数中小平台,不愿意支付这个费用,因为中小平台若不与银行合作进行托管,只通过其他第三方机构进行资金支付不需要支付托管费用,故也不愿意进行托管支付额外较高的交易费用;对于银行来说,由于研发和维持托管需要进行大量的投资,银行对托管收取的交易费用比其它业务收取的交易费用少,不足以平衡如此大的投资,银行期望能够收取合理价格的交易费用抵用相应的支出。
4.银行为避免金融风险不愿意与P2P网络借贷平台合作
P2P行业作为新兴行业,发展并不稳定,存在着互联网风险、违约风险及资金池等重大风险。事实上,频频出现的P2P网络借贷平台跑路及问题事件中,有一些并不属于P2P行业,这个企业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例如大大集团本来就是非法集资,只是把它的诈骗搬到了网上。这种情况是由行业监管不严造成的,再加上P2P行业目前的混乱状态,使大多数银行担心与P2P行业的合作会导致本行的金融风险,故将其托管业务拒之门外。
三、P2P网络借贷平台托管存在问题的解决方式
据我国目前资金第三方托管存在的问题来看,之所以难以实现,根本问题是政府监管不到位,未出台详细的规定,行业协会也未发生应有作用。据此来看,应从以下方面来解决问题:
1.加强律法:制定托管法并实施
根据制定的托管法在国内P2P网络借贷行业实行全托管制度。资金实现全托管保证银行对托管资金进行清算,能够真实还原平台的成交量,暴露坏账率,使银行对平台的资金具有监控作用,既提高平台的公信力,也提高银行和投资者对P2P网络借贷行业的信心,推行全托管的普遍实施,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资金池,促进资金透明运作。
2.统一托管体系
统一托管体系可以有两种方式:
(1)行业托管体系完全统一
托管体系的完全统一使银行能够破除单个银行研发模式,联合起来共同研发托管平台,改进系统应用,节省银行投入资金;有利于政府监管;为社会提供更完善的托管体系;使投资人直观地明确所投资的平台是否具有资金第三方托管,节省投资人了解意向平台的托管类型。
(2)地方托管的完全统一
可以借鉴江苏模式,目前江苏省结算与16家银行完成系统对接。在很大程度上既方便了用户,也推进了银行和地方平台的合作。此种类型更加具有操作性。
3.银行根据研发系统的投入资金收取较少的服务费用
目前我国服务费收取不统一,有一些银行收取千分之几,有些按年固定收费,有一些甚至不收费用。随着托管系统的统一,银行能降低研发或购入系统的成本,可根据相应成本合理定价,使托管价格保持在合理的区间,增加双方的合作意愿,将平台和银行之间关于收费问题达到一个平衡。如果银行能够适当降低服务费用,通过P2P平台获取大量的优质投资客户,从客户中产生的收益和利润是仅仅收取交易费用不可比拟的。
4.加强监管,警示投资人控制风险
通过颁布关于P2P网络借贷行业的法律规定和行业协会的发展,P2P行业中平台将会优胜劣汰,减少风险,逐渐良性发展。通过出台政策也能对诈骗行为进行严格的监控,并打击违法分子,具有威慑作用。对投资人予以警示,使投资人明确风险性,谨慎投资。
四、结论
我国目前推行与银行签约进行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风险,但是无法监控资金流向,故若能实现资金托管将使运作更加透明。根据我国目前P2P网络借贷平台托管存在的问题,可以加强法律手段,采用制定托管法、统一托管体系,银行对平台收取较少服务费,政府加强监管等方式来解决。使政府、行业协会发挥作用,目的是普遍推行P2P网络借贷行业的资产托管,使平台运作透明化,为银行带来隐形收益。
即使我国能完全实现托管,银行没法对借款人进行逐一和严格的审核,所以P2P网络借贷行业的违约风险仍然存在,并不会完全消失。仍需政府给予严格监管、加强预警宣传等手段保护投资人和行业利益,促进该行业良性发展。投资人和平台也应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不给予诈骗者可趁之机。
参考文献:
[1]Weiss, G. N., Pegler, K., & Hirsch, A. Mitigating adverse selection in P2P lenging: Empirical evidence from Prosper.com[R]. Working paper, TU Dortmund, Germany, 2010.
[2]叶桂强.中国民间借贷风险研究-基于网络借贷平台视角[D].浙江学,2013.
[3]周振.P2P网络贷款为商业银行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以“开鑫贷”银网合作项目为例[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4,03:85-87+77.
[4]王雅龄,郭宏宇.基于功能视角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研究[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6(1):91-95.
[5]魏捷.第三方支付平台运营模式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支付宝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2,(02).
[6]胡贺军.国内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起源与发展简介[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7,(4):33-34.
作者简介:张荣凡(1986- ),女,汉族,河南省淅川县,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就职于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方向:金融衍生工具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