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路径分析
2016-10-20刘佳
刘佳
【摘要】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或“精英”部分,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强、成长快、收益高、风险大、固定资产少等特点,这些因素决定了其金融支持体系的特征,要采取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新路径。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路径
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或“精英”部分,既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科技成果商品化的有效载体。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渐突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越来越大。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占到全国企业总数99%以上,提供全国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创造的产品和服务价值占我国GDP的65%以上,税收贡献占50%以上,出口超过68%以上。目前,中小科技型企业已成为现代经济重要组成的一部分,作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创造社会财富、吸纳就业,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重要贡献。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现状
目前,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来源主要是自筹资金、政府扶持基金、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自筹资金一般为法人个人财产、合伙人或股东的自有资金、民间资金以及企业经营性融资资金(含客户预付款和供应商的分期付款等);政府扶持资金主要包括政府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资金、贷款担保资金和专项支持基金等;直接融资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债券或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的资金,也包括风险投资资金;间接融资主要指各种短期及长期贷款等。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发展不健全、外部融资环境较为严苛等原因,造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融资市场上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目前,银行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产品较少、融资渠道较窄。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其资产主要是无形资产(专利权、著作权、商标等),固定资产购置会相对偏少,而银行针对无形资产的融资产品较为匮乏,因而大大影响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功率。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必要性
从企业金融周期生命理论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征来看,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或者创业过程中,在创业初期和创业后期之间,创业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融资缺口。这一融资缺口表现在:在创业的中期阶段,当创业处于技术再次研发和产业化进展的关键时期,产生了大量的外部融资需求,而此时金融体系却不能形成大量的、有效的股权融资供给,这是金融支持的数量方面问题;作为连接前期和后期发展的中期发展,具有长期性、高风险性的特征,而金融体系仅能提供短期流动性的融资供给,这是金融支持结构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金融体系缺口的存在,使创业企业不能逾越发展的关键阶段,创业的中期成功率较低;另一方面,金融支持缺口的存在,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成长性和收益性与风险性产生不对称,即较高的风险性却对应着较低的成长性和收益性。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其金融支持体系之间存在着互相影响的反馈反应机制,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其金融支持体系会出现一个恶性循环:金融支持体系的缺陷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周期不能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收益风险不对称又会进而导致金融支持供给不足、因此必须引导现有的金融体系形成建立一个针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以使科技型中小企业跳出这样的恶性循环,并顺利度过发展的“惊险跳跃”。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路径分析
目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有四条:一是自筹资金;二是政府扶持资金;三是间接融资;四是直接融资。
(一)自筹资金
长期以来,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主要依靠内部融资。个人资金和私人股份占科技型中小企业绝大部分,自有资本85%、民间借贷10%、亲朋好友借款5%是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初始融资方式。但是内部融资只适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初创期,当企业进入成长期时则需要大量的内部资金支持。
(二)政府扶持资金
政府扶持资金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组成组成部分之一。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10%左右来自政府资金支持。政府资金支持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首先,税收优惠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有利于中小企业资金的积累和成长。在实行累进税制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税负相对轻一些,但也占增加值的30%左右,负担仍较重。其次,财政补贴是政府为使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及社会的某些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而给予的财政援助。财政补贴的应用环节是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中小企业出口等。此外,还可以实行贷款援助。政府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主要方式有: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政府直接的优惠贷款等。贷款援助环节是中小企业的初创、技改和出口等最需要资金的地方。
(三)間接融资渠道
目前,商业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及其他所有企业最主要的间接融资方式,也是最基本的融资方式。近年来,银行对高科技产业融资快速增加,银行贷款成为企业自筹资金、国家财政拨款后的又一重要资金来源。
据人民银行初步统计,2014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81.68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增速比上年末低0.5个百分点全年增加9.78万亿元同比多增8900亿元。2014年末主要金融机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46万亿元,同比增长15.5%,增速比上年末高1.3个百分点,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6.1个和4.8个百分点,比各项贷款增速高1.9个百分点。2014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的30.4%,占比比上年末高1个百分点。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加2.13万亿元,同比多增1248亿元,增量占企业贷款增量的41.9%,比上年占比水平低1.6个百分点。
(四)直接融资渠道
直接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上市两个渠道。对于创业投资而言,将资本投入于刚刚成立或者快速成长的新兴公司,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及增值服务,帮助企业成长,通过上市、兼并、转让股权等方式,撤出投资,以获得高额回报率,并同时承担高风险。对于资本市场上市这个渠道而言,主要通过两个渠道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一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上市融资,二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从资本市场获得制度保障。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要遵守资本市场的规则,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得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弥补企业在初创业阶段的不足。
据统计,2014年,深市已披露年度研发数据上市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合计1488亿元,平均每家8926万元,较上年增加13.27%,其中,中小板、创业板分别增长16.64%和22.84%。419家公司研发强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5%,占公司总数的25.13%。131家公司研发强度超过10%,35家超过20%。以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为主的创业板,公司平均研发强度达到5.38%,居三板块之首。
四、完善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路径的对策
(一)健全社会信用体制
积极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推动相关中介机构的发展,鼓励中介机构开展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记录调查等业务。制定权威的信用评审体系,建设统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开展查询系统,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促进信用信息的共享,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强化银行放贷的动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超过其他企业,但目前人民银行现有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中,美誉单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分类,忽略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和增长潜力,应在原有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中加入体系企业科研状况指标如创新能力、技术风险、成长素质等。同时要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加强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对于拥有的自主产权、而且经营规范,信用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税收方面的扶持和优惠;对于产权不清晰、管理制度不健全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对通过造假欺骗手段获取贷款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
(二)完善担保体系与创新担保方式
可以通过建立再担保机制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设立省级再担保公司,实行政策性引导、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为商业担保机构或者民间互助担保机构提供必要的在担保,解决担保机构风险过度集中的问题,强化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其次,可以为担保机构的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完善现有的风险分担模式,改变贷款过程中银行将风险全部转嫁给担保机构承担的情况,建立合理的风险比例共担机制,改变担保机构的不对等地位。同时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培育和壮大担保机構,建立和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担保机构加强管理。
(三)促进金融产品创新和体系建设
首先,要积极进行产品创新。目前商业银行仍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其业务模式、产品形态对后者有重要的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高成长性企业,也是银行潜在的业务和利润的增长点。找准两者的利益交叉点,促进银行信贷业务、贷款模式的创新十分必要。银行如果能以丰富的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就可以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做到彼此促进共同壮大。当前,政府应促进银行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创新,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生命周期的不同特点,开发新的信贷业务形态、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无形资产担保。质押方式方面加快创新,将知识产权、商标权、应收账款等纳入质押范围,丰富商业银行的放贷类型。同时充分利用社会征信体系,甄别信用好的、有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逐步开展关系型贷款。其次,要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相比较大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较大、管理成本高,较多的贷款笔数,也加重了银行日后资产保全的负担,加大了风险,因此,通过补偿基金给予银行的贷款损失一定比例的补偿如贴息、不良贷款的比例分摊等,有利于提高银行的放贷积极性。
(四)完善资本市场建设
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做好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间的衔接,扩大中小企业板和创业上市容量,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行业特性,加强核心技术信息以及强制性盈利预测信息的披露等制度,推进上市公司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增强投资者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知。对于风险投资,要给予一定的政府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加强风险投资法律规制建设,保障风险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适当拓宽其经营形式,建立健全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促进风险投资的规范发展。
(五)构建基于风险投资的金融支持体系
构建基于风险投资的金融体系,以适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这一支持体系应包括:风险资本融资的渠道和机制、投资的渠道和机制、撤出的渠道和机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体系。其中,完备的法规政策支持体系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于风险资本顺畅的循环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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