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字典·异体字表》中的异构字构形描写
2016-10-19刘美霞
刘美霞
( 福建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
《汉语大字典·异体字表》中的异构字构形描写
刘美霞
( 福建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
《汉语大字典·异体字表》中的异体字分为异构字和异写字两种类型,文章对其中的异构字进行详尽描写。将异构字分为部件不变而位置不同、部件数目增加、部件改变三种类型。经过分析发现,《汉语大字典·异体字表》中的异构字,有80%是形声字。由此可见,《汉语大字典·异体字表》所收异构字的结构类型以形声字为主。
汉语大字典;异体字表;异构;构件
异体字的定义是异体字分类的直接依据。由于对异体字所下定义的不同,学者们对异体字的分类也众说纷纭。狭义派的代表王力从一字异形角度给异体字下定义,并按照字构标准把异体字分为四类:会意字与形声字之差(如“泪”与“淚”);改换形声字意符(如“敇”与“勅”);改换形声字声符(如“线”与“線”);变换各成分位置(如“和”与“咊”)[1]171。裘锡圭先生把异体字分为广义异体字和狭义异体字,重点分析了狭义异体字,把狭义异体字划分为八类,分别是:加不加偏旁的不同(如“兒—貌”、“凳—櫈”)、表意和形声等结构性质的不同(如“泪—淚”、“豔—艷”)、同为表意而偏旁不同(如“—”、“塵—尘”)、同为形声而偏旁不同(如“杯—”、“迹—”)、偏旁相同但配置方式不同(如“鹅—”、“—翅”)、省略字形的一部分跟不省略的不同(如“灋—法”、“雖—虽”)、某些比较特殊的简体跟繁体的不同(如“辦—办”、“頭—头”)、写法略有出入或因讹变造成的不同(如“—侯”、“弔—吊”)[2]206。高更生先生在此基础上,对异体字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包孕字”的概念,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所收异体字分为“典型异体字”、“包孕异体字”、“交叉异体字”、“同音异义字”、“异音异义字”五类[3]22。李国英、刘延玲主张从构形和功能两个维度给异体字下定义,克服了之前异体字定义的种种缺陷,在王宁的“汉字构形学”理论的指导下,根据异体字形成的方式,把异体字分为异构字和异写字两种类型,标志着异体字研究向汉字本体研究的回归。
因此,在下列论述中,结合王宁先生的“汉字构形学”理论,把《汉语大字典·异体字表》中的异体字分为异构字和异写字两种类型,并对《汉语大字典·异体字表》中异构字的结构类型进行分析。
一、部件不变,而位置不同
合体字一般都由两个以上的部件组成,但是合体字的几个部件组成方式有很多种。同样的两个或多个部件以不同的方式组合通常可以组成不同汉字,表示不同的意义。比如,“口”与“天”可以组成“吴”,也可以组成“吞”;“立”与“日”可以组成“昱”,也可以组成“音”;“木”与“口”可以组成“杏”,也可以组成“呆”;等等。但是还有少部分汉字的两个部件虽然变换了位置,却依然表示相同的意义,这类字就构成了异构字。异构字根据其部件的特征又可以分为基础部件和二级部件,甚至多级部件的异构。《汉语大字典·异体字表》中的异构字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基础部件不变,部件的配置方式不同
以上字组都是采用同形体又同功能的部件,因其部件的相对位置不同而产生区别,但在使用过程中功能没有分化,依然表示同一意义。经过数据统计,这类异体字共有599组,在11900组中占5%,可见这种因基础部件位置配置不同产生的异体字在楷书异体字中是存在一定数量的。
合体字的两个或多个偏旁的位置关系容易发生改变。两个偏旁左右并列的字,在古文字里往往可以写成上下重叠字。例如,《异体字表》“木”部的“梅”字,《古文四声韵》引古《尚书》“梅”字作“”,王存义切韵作“”,“”与“梅”构成异体关系。在俗字中,这种基础部件易位的情况也是十分常见的。例如,《异体字表》中“朔—”,《集韵》中“朔”字,色角切,古书作“”,俗写成“朔”;“—随”,《说文》“随”字小篆作“ ”,隶定为“”,俗写作“随”;“”又可作“”(见《字汇补·肉部》)。
一般具有两个偏旁的合体字,其偏旁的配置方式只有两种,比如上下颠倒、左右互换等。然而有些合体字的配置方式有四种。例如,今楷“鹅”字共有四个形体,配置方式有四种,参与配置的基础部件都是声素“我”和义素“鸟”,只是位置配置方式不同,或声左义右(鹅),或声右义左(),或声上义下(),或声下义上()。“鹅”字在《说文解字》中正体作“”;至《玉篇》,“鹅”的正体则作“”,其“亦作”则为“鹅”,后来这种“鹅”列为正体。相同演变轨迹的还有“”,“鸥”等字[4]121。在54组基础部件位置配置不同的“鸟”部异体字中,正体字为左声右义结构的有32字,正体字为左义右声的有16个,正体字为声上义下的有6个。可见,“鸟”部字左右结构部位变化的趋势是左声右义。各类历时和共时的文字系统表明,绝大多数包含左右构件的形声字,在体现构意时,大都是表义构件在左,示音构件在右。根据李圃的正本清源学说,左形(义)右声的构件模式符合取象发生理据和本体结构理据,“而只有当心理认知系统提出自身的特殊要求时,如出于对称平衡,左轻右重以求平衡稳定的审美心理,后世才在整个楷书文字系统中改变左形(义)右声的常式,形成了左声右义的‘鸟’部字的特殊变式”。[4]
关于这种偏旁位置关系发生改变的原因,李新魁先生认为:“在造字之初,一些字的偏旁本来就没有十分固定的位置(位置的不同对于区别音义并无妨碍);而后代人在书写时也常常随意变更偏旁的部位,相沿成习,结果选成许多习惯的、传统的异体字。另一方面,也与汉字形体的发展有关。如秦汉时由篆书变为隶书,为了保持字形的美观和匀称,把一些字偏旁的位置加以改动。如篆书尚修长,隶书则尚扁阔,由篆改隶,一些上形下声(或相反)的字遂不得不放到左右边来,称为左形右声(或相反)。”[5]105我们把这种偏旁位置不同,而音义皆同的字叫做异体字。
李国英先生在谈到这类异体字构成现象时说:“除了形合的会意字之外,一般来说,汉字偏旁的位置并不体现构形意图,所以汉字偏旁的位置很不固定。早期汉字形体尚未定型,偏旁的位置很不固定,甲骨文当中存在着大量由于偏旁位置不同构成的异体字。后来,随着汉字的不断定型,偏旁的位置也越来越趋于固定。但是隶楷之后仍然存在着相当数量由于偏旁位置不同构成的异体字。例如:与群、鞍与、与秋都是由于变换偏旁位置构成的异构字。”[6]50这类异体字在构形时为同一词所造,记词功能不是在用字过程而是在造字过程中形成的,而且它们在用字过程中记词功能高度一致。
(二)基础部件不变,二级部件配置方式不同
这类异体字共17组,在11900组异体字中不到1%,该组异体字的结构都不属于形声字的范畴,这说明随着汉字二级部件参与构形,汉字结构日趋稳定。
二、部件数目增加
(一)基础部件增加
合体字的基础部件增加使得汉字的构形和意义都发生改变,但是这种改变会有不同的途径,一般会形成分化字和异体字两种类型。凡属于累加义符,原字(或母字)与累加义符之字音义完全相同的,使用过程中功能没有分化的,如桌—、韭—、育—等,则视为异体字。属于基础部件增加的异体字有:占—佔 丙—丘—坵 升—阩丙—安—侒 台——育—胡—胃—旁—傍 炙—旋—歜—旒—無—欠—忌—念—唸守—垨 引—旱—晘
汉字以形符表达意义的基本范畴,增加的基础部件的理据功能是强化表意属性,在记词功能上并没有发生变化。通过增加基础部件形成的异体字全部都是形声字。增加义符不仅是形声字滋乳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异体字大量产生的构形模式。
累加义符的构形方式除了生成异体字外,还可能生成分化字。
王筠《说文释例》提出了“分别文”的概念,“字有不须偏旁而义已足者,则其偏旁为后人递加也。其加偏旁而义遂异者,是为分别文。其种类有二:一则正义为借义所夺,因加偏旁以别义者也;一则本字义多,既加偏旁则只分其一义也”[7]327。例如,“婚”为“昏”之分别文,“娶”为“取”之分别文,这里的分别文即属于分化字范畴,这些字的表义功能发生分化后,就在原字的基础上增加义符以构成新字。
判定分化字的方法是:不管累加义符字通行与否,只要增加义符的字已经产生了分化义,在使用过程中功能已经发生分化的,一律视为分化字。《汉语大字典·异体字表中》中属于分化字的现举例如下:兹—滋 冥—暝 劳—乏—贬十—什 旁—傍 完—院 定—额 孰—熟妥—绥 委—诿 曳—拽 肖—霄 甲—钾(呷)等。在辨析异体字的过程中,要注意排除这些分化字。
(二)二级部件增加
三、部件改变
合体字的两个或多个部件有时会发生改变,而形成异体字。这种改变有不同的类型,有些示音部件改变而示义部件不变,有些示义部件改变而示音部件不变,还有些示音部件和示义部件都改变,但是这些改变都是在部件数目不变情况下的改变。
(一)示义部件不变,而示音部件改变
这些异体字属于义音合成字,示音部件本身不具备独立的语音价值,示音部件本身本质上不能直接独立地标识形声字的读音,而是依赖于示音部件与形声字之间的语音关系间接地提示读音,实现示音功能。选择的示音部件,读音可以相同,也可以相近,而汉语中同音或音近的示音部件数量是很多的,这就使得造形声字的示音部件选择范围很广泛,不同时间、不同区域的人为同一词造字时常常会因为选择不同声旁而造成大量的异构字。
这些异体字的示音部件的功能大部分是相同或相近的。从示音部件的构成来看,不仅非形声字可以作示音部件,形声字本身也是可以作示音部件的。从示音部件的衍生关系看,我们把第一层示音部件称为基础示音部件,由在基础示音部件上累加示义部件构成的第二、三层次部件统称衍生示音部件[8]60。记录同一个词的示音部件可以选择同音的基础示音部件,也可以选择不同层次的衍生部件:
1.选取不同的基础示音部件。
2.选取衍生示音部件。
通过这种声旁类化产生异体字的归纳,可以帮我们以简驭繁地认识异体现象。
(二)示音部件不变,而示义部件改变
一般来讲,形声字的形旁与据以构形的词的意义发生联系,选取的示义部件,可以是同义关系,也可以是类属关系,也可以是工具、材料对象、性质状态等多种多样的关系,这样一些类别或性质相近的示义部件有时可以通用,因而构成异体关系[6]50。例如,“”字的异体字有“”、“”,通过选择不同材料的示义部件产生异体字。
这种通过选择不同示义部件产生的异体字是很多的,而且是有规律可循的。唐兰先生在《古文字学导论》中说:“凡义相近的字,在偏旁里可以通转”[9]231。汉字在其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人们对相关事物的认识和关系不作严格区分,在字形上就表现为相关义符互相替代的异体字构形特点,唐兰先生以衣与巾、土与阜、人与女三组为例。高明先生在《中国古文字通论》中归纳出至少有32组义近形旁通用之例,如“人与女,身与骨,肉与骨、止与足、系与衣”等等[10]129。通过类比归纳,我们同样发现《异体字表》中的楷书异体字同样存在着有规律的形符通用现象。
1.亻与 扌相通:
2.人与 女相通:
4.冫与 氵相通:(氵却很少与冫互换)
6.木与 扌相通:
7.宀与穴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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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与石相通:
9.犬与 犭相通:
犬、犭与 豸 相通:
10.口与 訁相通:
12.彳与 辶相通:
13.广与 厂 相通:
14.耳与身相通:
15.人与 彳相通:
16.人与 訁相通:
17.人与 忄相通:
18.扌与 攵 相通:
(三)示音与示义部件都改变
经过分析,我们发现,《汉语大字典·异体字表》中的异构字,有80%是形声字。由此可见,《汉语大字典·异体字表》所收异构字的结构类型以形声字为主。
[1] 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3] 高更生.谈异体字整理[J].语文建设,1992,(10).
[4] 李圃.正本清源说异体[C]//异体字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5] 李新魁.互体字简论[J].学术研究,1981,(3).
[6] 李国英.异体字的定义与类型[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7,(3).
[7] (清)王筠.说文释例(卷八)[M].上海书局影印本,世界书局发行,1936.
[8] 李国英.小篆形声字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9] 唐兰.古文字学导论(增订本)[M].济南:齐鲁书社,1981.
[10] 高明.中国文字学通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On the Formation and Description of Variant Characters in Great Chinese Dictionary ·The List of Heterograph
LIU Meixia
( School of Liberal Arts,Fujian Normal University,Fuzhou,Fujian 350007,China )
The heterograph in Great Chinese Dictionary· The List of Heterograph can be divided into characters of variant forms and characters of variant handwritings. The characters of variant forms consist of three types,including different position of components,the increase of components and the change of components. 80 percent of variant characters are phonogram characters. Therefore,variant characters collected in Great Chinese Dictionary· The List of Heterograph are mainly phonogram characters.
Great Chinese Dictionary,The List of Heterograph,variant,components
H123
A
1673-9639 (2016) 05-0127-06
(责任编辑 白俊骞)(责任校对 郭玲珍)(英文编辑 田兴斌)
2015-03-14
刘美霞(1984-),女,福建福州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文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