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底层职业妇女探析
——以广州茶楼女招待为个案
2016-10-14李淑蘋
李淑蘋 江 芬
(1.暨南大学 历史学系,广东 广州 510632;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商学院,广东 珠海 519088)
民国时期底层职业妇女探析
——以广州茶楼女招待为个案
李淑蘋1江芬2
(1.暨南大学历史学系,广东广州510632;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商学院,广东珠海519088)
女招待是在妇女解放思潮的推动下,伴随着近代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新兴女性职业,也是民国时期底层女性的主要职业之一。广州女招待出现较早,人数众多,她们生活艰难,职业环境特殊。在社会舆论的压力和茶楼男工的暴力抵制下,广州市政府曾两度禁止女招待。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女子入职服务行业大势所趋,广州市政府不得不承认女招待职业的合法性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但由于缺乏法律和制度的有力保障,她们的社会地位始终低下,生活状况也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
民国时期;底层职业妇女;广州女招待;社会反响;政府管理
近代以来,由于民智的开启、风气的开通及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展,女性开始跨出幽闭的大门走入社会,职业妇女群体逐渐壮大起来。随着近现代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女性跻身服务行业充当女招待也成为当时底层妇女的主要职业选择之一。广州女招待在民国时期出现较早,人数众多,主要集中在茶楼、酒肆、冰室、小食店等饮食行业以及烟馆等娱乐场所,尤以茶楼为最。鉴于学界对民国时期女招待这个特殊的职业群体鲜有专题研究,本文试以民国时期广州市茶楼女招待群体为主要考察对象,探讨女招待这一职业群体产生的历史背景,了解女招待的职业与生存状况,分析女招待所引发的社会反响以及政府对女招待的管理,从而进一步丰富底层职业妇女群体和城市社会阶层的研究。
一、广州女招待的出现
严格地说,职业女性是指在社会中从事某种工作并以其为主要生活来源或部分生活来源的女性。在古代社会中,中国妇女大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被禁锢在家庭狭小的天地里,她们的活动范围只限于家庭和家族之内,不能以独立的身份参与公共社会活动,当然也就谈不到社会职业。进入近代以后,这种状况逐渐发生了改变。
广州作为最早的开埠城市,受西方生产方式的影响,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近代机器缫丝工业获得了很大发展,从而形成了一个规模可观的女工群体。稍后,广州的纱厂、火柴厂、造纸厂、卷烟厂等也都相继使用女工,女工逐渐成为这些早期民用企业的主要劳动力。中日甲午战争以后,受维新思潮的影响以及教会女学的刺激,广州民间女学、官办女学也相继出现,为开阔女性视野、提高女性素质、提升女性职业技术水平奠定了基础,揭开了向社会输送新型职业女性的序幕。到维新运动后,中国最早具有近代文化知识的职业女性——女教师、女医生、女护士等也开始在广州出现。
民国初年,在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思潮的影响下,国人对于女子就业问题的认识日趋深化,女子获得职业从而实现经济独立已被视为妇女解放的根本途径。媒体塑造的“新女性”也都表现为从旧家庭的种种束缚之中解脱出来,以独立个体的职业形象出现在社会之中。当时舆论界对女子就业问题的大力张扬多少弱化了传统女性的家庭定位,一定程度上营造出相对宽松的女子就业的社会环境,这就为新型女性职业群体的出现奠定了社会基础。同时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手工业、娱乐业等门类激增,使女性从业的领域也大大拓宽,为职业女性群体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更适宜的空间。
广州是国民革命的策源地,孙中山先后三次在此建立政权,因此广州的妇女运动历来走在全国前列,职业平等、经济独立是广州妇女解放运动的重要内容。同时,广州又是民国时期全国的经济文化中心之一,商业最为发达,其职业女性众多。除传统的女性手工业者和近代产业女工、女教师、女医护人员的数量继续增加之外,还出现了一些新兴女性职业,女性职业日趋多元化。如1921年初广三铁路不顾非议,通过考试录用数十位女子为职员,在全国首开先例。稍后,广州市电话局也表示“铁路局既采用女买票员,则电话局改用女司机。”*《电话局用女工之动机》,《广东群报》1921年1月20日,第3版。一些商业机构也出现了女职员,从事诸如会计、掌柜、书记等工作。1924年有人描绘当时的女性职业时写到:“十年以前,女子除了充教员及医生外,只有少数人从事卑微的不熟练的劳动,现在却已有男子职业的一小部分,为女子开放了,如银行员、铁路事务员、商店的店伙以及公司会社的职员等,都有女子羼入,就是大学里的教授,以及官署中的吏员等,也颇有以女子充任的事情,这都是十年以前所没有的。”*瑟庐:《最近十年内妇女界的回顾》,《妇女杂志》1924年第10卷第1号,第21页。这说明20世纪20年代的女性职业分布已相当广泛,一些长期被男性垄断的职业也开始对女性开放。
作为消费型城市的广州,饮食业历来较为发达。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城市各阶层分化加快,新的社会群体需要一个新的交往平台,劳工在劳作之余也需要有一些娱乐消遣,因此茶楼就成为广州市民日常消遣的首选场所。尤其是烟禁令颁行后,商人多选择在茶楼洽谈生意,茶楼作为公共场所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广州茶楼的日益发达,也为女招待的出现提供了条件。
随着茶楼数量增多,各茶楼间“遂皆存竞争之心”*⑦阿翔:《廿年来广州茶楼进化小史》,《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5月13日,第4版。。1916年,广州河南*珠江流经广州市区的一段干流,旧时称为省河,其南岸称河南,大致为今海珠区。洪德街三巷的一间茶楼为招揽生意,别出心裁,雇用女招待顶替传统的男跑堂,顿时生意兴隆。此风一开,其他茶楼也纷纷效仿。五四运动后,更有人以女权平等为旗号,创办清一色女员工的“平权女子茶室”和“平等女子茶室”*冯明泉:《漫谈广州茶楼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广州文史资料》第36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86页。。对于茶楼这种以男性为消费主体的娱乐休闲场所来说,女子显然具有吸引顾客的天然优势。她们细心、周到、和蔼,所以颇受顾客青睐,社会人士慕名而来,络绎不绝,虽“惜其地方狭小,陈设又简单,食品平常,而取价则异常昂贵,但醉翁之意,且不在酒,茶客之来,岂在茶乎,甚矣。女招待之吸力,确能颠倒众生也”*文:《茶经(三八)》,《广州民国日报》1925年10月14日,第9版。,茶楼老板借此获得厚利。至“民国九年,各茶楼多用女招待”⑦,女招待开始在广州兴盛起来。茶楼竞争升级后,一些商家又将当红的女招待称作“茶花”,冠以“公主”、“皇后”等名号,在门前挂生花牌匾,以此吸引茶客。
二、广州女招待群体的基本情况
民国时期广州女招待的人数并不完全取决于职业本身的发展状况,而是与政府的态度有密切关系。1916年广州女招待初兴时,人数并不多,但到1921年底“全市酒楼茶室女工人数,不下二百余人”*《酒楼茶室女工组织工会》,《广东群报》1922年3月11日,第七版。,而当时广州“全市中小学女教师、女医生、女护士合计,仅约二百多人”*陈志文忆述、陈炳衡整理:《大革命时期广州妇女运动片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广州文史资料》第33辑,第3页。。但由于政府的干涉,大部分女招待被解雇。虽然半年后解禁,女招待职业有所扩张,人数超过此前,但1924年再被政府禁止,在公安局的严查重罚之下,一度兴盛的广州女招待几乎销声匿迹。直至30年代中期才再次复兴,很快“市内完全女子茶室,共有白云等十二间,女职工统计一百九十余人,另受雇于市内酒楼茶室茶居之女职工,约共六百七十余人”*《广州妇女职工调查》,《国际劳工通讯》1935年第12号,第51页。,发展尤为迅速。截止到1937年1月,仅酒楼茶室工会已有“女职工七一二人”*《广州市工会工人概况》,《国际劳工通讯》1937年第4卷第2期,第124页。,不在工会者亦复不少。此后,因政府对女招待持认可态度,其队伍不断壮大。
从地源上看,广州女招待大多来自于周边地区,本地人士极少。根据40年代广州酒楼茶室工会部分会员名册所登记的女招待籍贯的不完全统计,我们可以看出,大约71%的女招待来自于南海、顺德、番禺3县⑩,因为这3县地方邻近广州,交通便利,易于迁徙。且南海、顺德一带近代缫丝工业发达,开化程度相对较高。处于粤东的惠州和处于粤西南的恩平等地,或因路途遥远,或因交通不便,或因风气闭塞,女招待人数只占很小的比例。而广州本地女性少有做女招待的,这与一般人视女招待为下贱职业,广州本地人碍于家庭、亲友的面子不愿意从事此种职业有关。同时,广州较其他地区女子教育要发达的多,女性就业层次相对较高,就业机会也较多,大多集中于电话女工、售票员、店员等职业。
广州地区最初的女招待工资较为低廉,但在20世纪20年代以后,随着广州饮食业的发达,茶居行业劳工总体收入较其他行业劳工为优,女招待的工资也有所增加,30年代时最高者达“每月二十一元”*《广州市三业女职工调查》,《国际劳工通讯》1936年第20号,第29页。。另外,依服务、姿色、装束及茶客等具体情况的不同,还有数量不等的“客人打赏”,尤其是“房座客人打赏得多”*许定华、陈国钧:《广州市劳工生活状况》,载程焕文、吴滔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三编)》(上),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205页。,有时可达10元之多,而同一时期的火柴业女工人均收入仅“每月九元”*《广东火柴业工人之工资》,《国际劳工通讯》1935年第14号,第61页。,织衫袜、土布纺织等计件收入者平均每天仅为四至五角*白铨:《广州市劳工问题的探究》,载程焕文、吴滔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三编)》(上),第247页。。然而,由于工作的关系,为迎合顾客和商家的欢心,女招待不得不按照流行的审美观念包装自己,穿着靓丽光彩,为悦人(被人悦)而容。她们还必须自己购置制服,整肃衣冠,对于鞋袜之微,亦须整洁,故在服饰方面的职业开销也很大。住宿是女招待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大部分来自外地的女招待居无定所,靠租房度日,多住在破陋不堪的平房,有的住在屋顶或阁楼,有的甚至住在地下室,低矮、简陋、污浊、黑暗、潮湿和拥挤,且多在环境恶劣的区域,没有任何防火和卫生措施,更谈不上舒适。
三、女招待引起的社会反响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女子的主要职责就是在家中相夫教子,操持家务。而女招待在茶楼、酒肆等公共场合抛头露面,穿梭于男性顾客之间,呼叫应答,任男性顾客评头论足甚至言行猥亵,明显地与“男女大防”的中国传统道德观念相悖。因此,在女性职业始兴、风气刚开的民国初期,必然引起国人的关注,加之广州茶楼女招待的出现曾遭到茶楼男工的暴力抵制,引发“男女工人激战”*《广州男女工人激战未已》,《晨报》1922年1月7日,第6版。,更使其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
四、政府对女招待的管理
1922年6月陈炯明叛变后,广州局势混乱,女招待重又出现,并且其规模大大超过此前。在无法禁止的情况下,广州市政当局专门制定了《广州市取缔茶楼酒馆女招待规则》,以对其进行管理。该规则除详细规定了女招待的简朴服饰和执业时间外,还要求“女招待不得与客人及店伴调笑及有猥亵情况”,如果“女招待违犯本规则至三次以上者应永远停止执业,不准改名复充”,并且提前预告:“女招待如将来认为有禁止之必要,经公布废止本规则时,各茶楼酒店一律不得雇用。”*《广州市市政例规章程汇编》,广东省社会处编,1924年印行,第256页。由此可见,政府一直以来就认为女招待言行失检,贻人口实者居多,于善良风俗有碍,因此,规则仅单方面地约束女招待。在1924年7月所谓的女招待亚英杀人案*《起解谋杀案之女招待情形》,《广州民国日报》1924年7月16日,第7版。之后,广州市公安局借社会舆论的压力,再次下令禁止女招待职业。
1929年,广州市依照南京国民政府《特别市组织法》的规定成立社会局,劳工事务归其管理。30年代中期女招待成为合法职业后,主要由社会局根据广州市政府制定的《取缔酒楼茶馆雇用女工暂行办法》来具体管理女招待,财政局和公安局也从税收和治安的层面有所介入。与此前的《广州市取缔茶楼酒馆女招待规则》不同,《取缔酒楼茶馆雇用女工暂行办法》一方面要求女招待土布衣服外加围裙,言语举动均要端庄,禁止使用任何化妆品和装饰品,不得有轻佻放荡等行为;另一方面也对商家行为作了一定的限制,如“不得招引顾客,作选举茶花等行为”,烟室赌馆花筵酒楼等非正当娱乐场所“绝对禁止雇用女工”。由此可见,政府的认识开始有所转变,他们已经意识到“妨碍风化”的责任不全在受人利用的女招待,也在唯利是图的雇主,因此,无论是商家还是女招待,“违背本办法者分别罚之”*④《广州酒楼茶馆雇用女工办法》,《国际劳工通讯》1935年第11号,第76页。。另外,《取缔酒楼茶馆雇用女工暂行办法》还明确规定“酒楼茶室茶楼饭店,凡雇用女工者,不得以女侍女招待名称为号召,宜直称为女工,或女职工,以正观德”④,说明官方已将服务行业的从业女性与工厂女工、政府女职员同等看待,不再有职业歧视。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气氛下,广州的抗日救亡运动轰轰烈烈,女招待也和其他职业女性一样成为政府抗战动员的对象,因而地位有所提升。女招待不仅被允许加入广州市酒楼茶室业职业工会,而且还专门设立了女工部,设正副主任各一人,干事3人,由本会女职员选举任之,“各种之津贴与各部职员同等待遇”*⑥⑦《广州市酒楼茶室业职业工会女工部章则》,广州市档案馆藏,档案号10-2-599,第17页。。女招待只要加入工会并按时缴纳会费,就能享受与男工同样的权利,如:“有选举被选举及充任本会职员之职权”、“失业时须携带会员证到本部挂号以便分别介绍工作”、“遇有疾病携证可到本会各医务所免费诊治”、“会员身故时依会章领支帛金贰拾元”、“劳资问题如有争议时须来会投诉以便依法处理”⑥。1938年制定的《广州市酒楼茶室业职业工会女工部章则》还“须呈经党政主管机关核准”⑦,表明至广州沦陷前,女招待除了政府部门的常态管理外,国民党广州市党部也参与了对女招待抗战动员等事宜的监管。
1938年10月广州沦陷,广州市政府机构大多西撤广宁,因此,对留在市内继续谋生的女招待无从管理。1945年抗战胜利以后,广州市社会局和广州市警察局相继制定了《广州市饮食理发业女职工管理暂行规则》*《广州市饮食理发业女职工管理暂行规则》,广州市档案馆藏,档案号10-4-774,第121—123页。、《广州市警察局管理女职工暂行办法》*《广州市警察局管理女职工暂行办法》,广州市档案馆藏,档案号7-5-4,第54—61页。,女招待被置于社会局和警察局的双重管理之下。社会局对女招待的管理,虽然重点仍是职业规范,但在中国女性职业已有相当发展的情况下,暂行规则明显地具有了一些时代特征。首先,明确承认其为“女子正当职业”,要求女招待“尊重其本职工作,保持职业尊严”。其次,工作服装虽“限用白色、灰色、蓝色、或黑色等纯色素”的“国产布料”,“以符新生活之要求”,但款式则“应穿着短衫或旗袍”,改变了过去土布衣服的呆板规定,符合时代潮流。再次,要求女招待必须“向社会局申请登记,领有登记证,方得从业”,否则“不得雇用”,登记内容详细,过去从业经历亦在其中,反映了政府当局行政管理的措施逐渐完善。最后,社会局将女招待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商家,如果女招待违反规则受到处罚,“其工作商店之经理人应受同等之罚款”,这样就有利于从源头上杜绝商家利用女性魅力招徕顾客的做法。警察局对女招待的管理则侧重于治安和稽查,如:规定女招待除了需到警察局核查登记证外,还必须“到司法课指设股按印指模始得执业”,而且登记证有效期为六个月,定期更换;要求未成年女子从业必须经其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并出具证明,商家才能雇用,其管理明显较社会局为严。尽管女招待此时已是合法职业,但由于社会的偏见,仍摆脱不了“桃色”的身份,因此警察局在制定管理女招待的暂行办法时,特别强调其宗旨是“为养成良俗起见”,如果女招待有“行为不端有伤风化者,穿着奇装异服或冶容诲淫者”,均应处罚,“必要时得追缴其登记证”。同样,如果商家“借雇用女职工之名义,暗营卖淫刊布广告意在招徕者”或“故作诱惑广告招徕生意”等,不仅要受罚,“必要时得勒令停止营业”。
广州市政府除颁布系列管制措施对女招待加强管理外,还采纳各妇女团体的建议,于1946年3月21日成立了女职工辅导委员会,专门对女职工进行培训。该会由广州市社会局、广东女界联合会、广州市妇女会等11个机关团体的代表组成*《广州市女职工辅导委员会修正组织章程》,广州市档案馆藏,档案号10-2-1212,第73页。,“所有讲师,均为妇女团体重要干部。”*《继续辅助女工》,广东省档案馆编:《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第五册), 1991年,第515页。从5月开始,女职工辅导委员会先后对女招待、理发业女职工、女伶三类职业女性进行了以改良社会风气为目的的训练,训练课目主要有妇女问题、总理遗教、领袖言行、精神讲话等。由于组织者重精神训练轻技能培训,对女招待的实际工作帮助不大,故女招待大多轻视,逃训者众多。更由于女招待培训期间“仍照领工资”*《广州市各业女职工训练班训练计划大纲草案》,广州市档案馆藏,档案号10-2-1212,第130页。的规定损害了商家的利益,绝大多数商家都想方设法抵制,培训班最终的效果与组织者的初衷相去甚远。
结 语
广州女招待是在妇女解放思潮的推动下,伴随着近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新兴女性职业。女招待以雇佣关系进入社会,以服务性劳动换取报酬,成为当时底层女性的主要职业之一,拓展了底层女性群体的职业空间。
作为社会生活中的新型职业群体,女招待职业的发展经历了复杂曲折的过程。女招待大多是因为家庭贫困而选择了其职业,为了生活她们忍受店东及顾客苛刻的要求,不仅受人歧视,遭到社会舆论的指责,还因为抢了男工的饭碗,遭到同行的极力抵制。广州市政当局对女招待也是采取压制态度,在20世纪20年代曾两度将其禁止。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女子进入服务行业已经势不可挡,女招待禁而不绝,因此政府不得不承认其为合法职业并采取系列措施进行管理。广州女招待的生存与职业状况,是民国时期底层职业妇女群体的缩影,尽管她们通过斗争取得了就业权,在为家庭带来一定经济收入的同时,也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她们的社会地位始终低下,生活状况也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由此可见,妇女解放必须从法律和制度上加以保障,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近代中国底层职业妇女研究——以清末民国时期的广东为中心”(10YJA770025)的最终成果之一。]
责任编辑:方英
Analysis on the Career Women at the Bottom of Society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king the Guangzhou Waitress at Teahouses as a Case
LI Shu-pin1JIANG Fen2
(1.Department of History,Jinan University,Guangzhou 510632,China;2. School of Business, Zhuhai Campus,Bei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Zhuhai 519088,China)
Waitress was a new female occupation which driven by the thought of women’s liberation, appeare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social economy of a city, and it was also one of the main occupations of underprivileged women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Guangzhou waitress appeared early and numerously. Their life was difficult and the environment was special. Under the pressure of the public opinion and the violent resistance of male workers in teahouse, Guangzhou municipal government banned the waitress twice.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of a city, women’s entry service industry became a general trend. Guangzhou municipal government had to recognize the legitimacy of the female entertainment career and took appropriate measures to manage them. But due to the lack of legal and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not only their social status was always at the bottom, but also the life situation had not been fundamentally improved.
the Republic of China; career women at the bottom; Guangzhou waitress; social repercussions; government management
K26
A
1005-605X(2016)05-0083-07
李淑蘋(1958-),女,山西原平人,暨南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江芬(1984-),女,湖南怀化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商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