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系统功能语言学视角看词典中的外国人名翻译
2016-10-11石春让成瑛
石春让 成瑛
〔摘要〕在翻译外国人名时,人们往往查阅权威词典中的人名表和专门的译名词典,并以词典中的译名为标准译名。但是相关词典中的外国人名翻译却存在杂乱不一,不规范,内容缺失,缺少权威性等问题。这给译者造成困境,也产生了姓名翻译混乱的现象。人们可以采用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如多查词典,对比查证,遵从相应国家标准,创造性地规范译名等。
〔关键词〕外国人名;翻译;对策
〔中图分类号〕H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6)04-0007-05
前 言
外国人名翻译问题一直是人们的研究热点,人们基本形成了一些共识性原则,如“音译为主”、“名从主人”、“约定俗成”等。这对外国人名翻译的实践和规范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外国人名翻译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词典与外国人名翻译的实践与规范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许多词典都附有外国人名表或翻译外国人名的专门方法,更有一些专门的译名词典。但是,各类词典中的译名或译名方法存在许多不统一的问题,这导致译者不辞辛苦,努力查证了多部词典,却发现不同字典上的译名大相径庭,仍然无法确定译名的准确性。
本文拟基于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简要评述一些代表性词典上的外国人名的译名或人名翻译原则,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策略。
一、 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与外国人名翻译
国外翻译研究者早在 20世纪 60 年代就依据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研究翻译的性质、类型和方法等[1]。国内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更多,如胡壮麟等运用系统功能语言学的语言元功能概念解读翻译。他指出,翻译中寻求的对等关系既包括建立在两种语言概念意义上的对等,还包括两种语言在表达态度、动机、角色等人际意义,及表达媒介、方式等于语篇意义方面的对等[2]。
显然,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也可以指导外国人名的翻译。根据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语言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符号系统,这种符号系统不仅仅是一组记号,而且是一套系统化的意义源泉[3](8)。所以,在系统功能语言学视阈下,任何语言就是一个符号系统,而人名可以被看作是一个特殊的子系统,一个个具体的人名就是一个个特殊的符号,它是语言的重要变体形态。任何人名的诞生都会既承载意义,又创造新意义。把一种语言中的人名用另一种语言翻译出来,既要转换人名在源文中所承载的意义和语言创造的意义,同时,也要使人名在译语中形成新的承载的意义和语言创造的意义。
系统功能语言学认为,语言活动与语境密切相关,人们必须非常关注语言的社会属性,并且要努力实现语言的社会功能[3](8)。语境可以包括情景语境和社会语境。不同语言的语境及表达方式存在着差异。人名在源语中因语境和表达方式而形成独有的形态和意义,而在译语中,外国人名的翻译则需要满足译语的语境和表达方式需求。
二、 词典中外国人名翻译的问题
(一) 标准杂乱
目前,人们在翻译姓名时,可以参考的“标准”有两类。1)权威字典后附的“姓名音译表”或“姓名附录”;2)国内权威部门编辑出版的专门的姓名翻译词典。
国内流行的权威词典有陆谷逊[4]主编的《英汉大词典》(后附“姓名译音表”)、霍恩比原著,李北达[5]编译的《牛津高阶双解字典》(后附“普通人名表”)、陆国强[6]主审的《朗文当代英语大辞典》等。这些词典给出的姓名翻译的“参考性标准”非常杂乱,极不统一。如英语常用名Alice,《牛津高阶双解词典》给出的译名是“艾丽斯”[5](1835),《朗文当代英语大辞典》(E53)给出的译名是“爱莉丝”[6](E53),而按照《英汉大词典》的“英汉译音译表”给出的规则,Alice的包括三个音节//,/li/,/s/,可选取的汉字是“阿”、“莉”、“斯”[4](2236)。
国内权威部门编辑出版的专门的姓名翻译词典有:
1) 《英语姓名译名手册》,该手册初版于1973年,署名辛华,2007年出版新版本,署名新华通讯社译名室。确如书名所示,只是一本“手册”,但常被当作正式出版物确定译名的权威指导书。该手册共收录姓氏和教名6万余个,“尽量参照英美人名辞书和发音词典上的标音资料,对于没有标音资料的外来姓名,凡外来民族语言特征明显的,参照原民族语言译名规则汉译,其它按英语译名规则汉译。”[7]
2) 《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编者为新华通讯社译名室,该辞典“对于统一规范外国人名的译名工作,曾经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成为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常用工具书”。它收词量大,编排科学,收词条65 万, 附55种语言的人名常用译音表, 给出了按不同语言的发音规则而译写出的对应汉字,还列出了常见西方教名的词源、使用范围、变体、呢称等[8](1-9)。如Alice西方女子教名,简称Ally艾丽斯[英、法、罗],阿莉塞[德、西、葡、意];Ally艾丽(女子教名Alice的简称),Ally阿利[法] [8](64)
3) 《英语姓名词典》,编者高玉华等,该词典“收录了最新的英语姓名,包括姓名的注音、汉译、范畴、语源、含义及异体和昵称,姓氏民族属性和教名的性别等。”[9]
4) 《世界姓名译名手册》,《世界姓名译名手册》编译组编著,该词典最大的特点就是引述权威,收词全面。它“以《韦氏人物辞典》(Websters Biographical Dictionary)为基础,参考其他书籍编辑而成,收录世界常用姓氏、教名十万余条。 “姓氏、教名概按拉丁字母顺序排列,汉译名之前,用方括号注明语种或国别。”[10](前言)如Alice[英、法]艾丽斯,[德、西、葡、意]阿莉塞[10](24)。
5) 《新编英文姓名译名字典》,香港福林图书公司编著,1988年出版,在“编辑概要”中指出:无论原有姓氏的拼写和读法,已英语化或仍保留其原民族的特征,尽量参考英美人名辞典和发音词典上的标音资料。在该词典中,Alice被译为“艾丽斯”。[11]
对比各类专门的姓名翻译词典的编写说明,不难看出,各词典的编写依据极不一致。按照这些依据,姓名的译名极不统一。如果译者手头只有一本字典,他也老老实实、认认真真地按词典给出的“标准答案”来音译姓名,但是他的译名也可能遭人垢病,因为别人可以用其他词典上的标准来指责他的译名不准。如果译者手头有两本甚至更多的字典,虽然他有众多“标准”可供选择,但是他会无所适从,因为“标准”太多,杂乱不一,让译者无所适从。可以说,姓名翻译从源头上就可能产生混乱的现象。
(二) 标准不严谨
前述一些词典的标准细则本身就向译者透露出不必严格执行的信息。如陆谷逊主编的《英汉大词典》有如下说明:“本表供音译人名、地名等专名时参考。译名之已约定俗成者,可以从俗;因上下文关系可能出现歧义时,亦可作适当调速更换。”[4](2236)另外,大部分词典只给出了姓名原文,而没有标注音标。这使译者无法知道其正确读音是什么,也就无法参照其他词典给出的“英汉译音译表”进行核对。有的词典(如《朗文当代英语大辞典》)虽然给出了音标,但却指出:“人名旁边所附的读音,前为KK音标,后为IPA音标。”[6](E53)这就等于需要译者在使用时作选择题。《新编英文姓名译名字典》指出,“对于没有标音资料的外来姓名,凡外来民族特殊性征明显的则按原民族语音中译,其他按英语发音习惯处理。”“凡在我国已有通用惯译的姓名或本人具有自译中文姓名者,按约定俗规原则得理。”[11]这令读者难以判断应该以哪种音标为参照。
即使同一本词典,也有相互矛盾的地方。有时,同一姓名在同一本词典中也有两个读音,如《麦克米伦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中,Caroline可读成['krlain],也可读成['krlin][12](1464)。这样,如按读音规则的话,既可译成“开若莱恩”,也可译成“开若琳”,而词典给出的译名是“卡罗琳”。
有的名字有异体形式,这是英语姓名中很常见的现象,如《麦克米伦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中就列有很多这样的名字,如Elizabeth,和Elisabeth,Barbara和Barbra。有时候,一个名和它的异体形读音不同,却有相同的译名,如,Eileen['ailin],Aileen['eilin],如果按读音规则的话,前者译为“艾琳”,后者译为“埃琳”,但字典给出的译名是“艾琳”[12](1464)
有的名字美式英语和英式英语的读音也有很大差别,如《麦克米伦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中,Cecil,英式英语读作['sesl],而美式英语读作['sisl],按照读音分别可译作“塞西尔”和“斯西尔”,但词典给出的是“塞西尔”。 [12](1466)
(三) 标准内容缺失
尽管已有较多的大部头词典,但一些姓名却在这些词典中查不到。如国际知名译学理论家Susan Bassnett的名字《英语姓名译名手册》和《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中均查不到。王金波[13]分析指出,由于在专业人名词典中查不到,可以根据《英汉大词典》中的标准来译。Susan Bassnett生于英国,其名应遵从英语读音。根据英汉译音表,/s/通译“斯”,而/θ/通译“思”。因此这个译名应为:苏珊·巴斯尼特。国际知名译学理论家的姓名在权威的姓名字典中都查不到,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遇到的外国姓名更是多如牛毛,稀奇古怪。对这些稀奇古怪的名字,即使译者认真查阅权威姓名字典,查不到的情况也是很多的。对于在权威字典上都查不到的姓名,很多译者只能是依据相关标准,自己试译了。
(四) 标准缺乏强制性
在实际的姓名翻译工作中,人们往往将权威字典后面附的译音表、译名表,专门的译名手册,译名词典捧为“标准”。但是,现在的“标准”其实都只是一些字典编撰者的编写说明,不具备强制的法律效果。
我国已经出台了许多有关规范语音、规范汉字的标准,如1985年12月27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部联合颁布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198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与国家新闻出版署联合颁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2012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公布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 GB/T 16159-2012。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发布了GB3100—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1995年首发,2011年修订的《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2008年11月25日颁布国家标准《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英语》(GB/T 17693.1-2008)等。国标《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英语》提出对地名的译写应以音译为主,规定了音译细则,列出了详尽的英语字母的读音译写规则和译写示例。因为许多地名专名(specific terms)本身就是人名,所以这个导则对姓名汉字译写有积极的参考意义。但是现在还没有与此类似的“姓名汉字译写”国家标准。
我国的标准按审批机构的级别分为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专业标准, 按成熟程度分为法定标准、推荐标准、试行标准和标准草案。上述《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英语》虽然对姓名汉字译写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但是它一方面是针对地名翻译的,另一方面只是推荐标准,所以不能像法律条文那样,对姓名译写具有强制性约束。
三、 对 策
(一) 对比查证,遵从相应国家标准,探求合理“标准”
尽管一些权威词典中的姓名信息“标准”不一,甚至相互抵牾,但是只要译者更认真地对比查证不同的相关信息,总有可能判断出较为合理的“标准”。译者在翻译一些非常严谨的文本时,尤其要谨慎对待姓名翻译,甚至可以标注姓名翻译依据的词典和国家标准。
虽然目前还没有姓名译写的国家标准,但是人们应该遵从与之相关的国家标准,毕竟这些标准可以从一些方面指导人们翻译外国人名。例如,人们可以参考《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英语》来翻译外国人名。该标准中的一些细则非常合理,如“以字母r结尾的单音节词地名,汉字译写时加‘尔”。所以,在姓名翻译时参考这个细则,一定会对某些姓名的译写更准确,如Parr[pa:]应译为“帕尔”。
同时,相关部门应组织协调相关人力,尽快制订并出台外国人名翻译国家级标准,以便译者有更明确的标准可以遵循。
(二) 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创造性地规范译名
译名翻译需要人们不断借鉴相关的研究成果,不断地推进外国人名翻译实践和研究工作。例如相关的外国人姓和名的组合、标点符号的使用等成果就可以为人们提供参考。
王瑞、陈国华[14]研究发现,外国人名“可分为通行姓名和虚构姓名两大类, 这两大类又各自分为三小类, 即姓、名、名字, 名字指无法判断是姓还是名的称呼。” 这项研究就有助于人们较充分地了解外国人姓和名组合的复杂性,有助于人们处理外国人译名不同部分的顺序排列问题和书写格式问题。
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1995)规定,“外国人和某些少数民族人名内各部分的分界,用间隔号标示。”但是,这个说明比较粗疏,不能解决各种复杂的外国人名组合形态。阳国亮编著的《编辑校对实用手册》中的相关论述可以发挥补充作用,即“人名中若出现缩写字母,则缩写字母后面要用下脚圆点号,不能用间隔号,缩写字母若出现在名字中间,则缩写字母与其前面汉字部分间仍用间隔号”。 [15](104)根据这些研究成果,人们可以总结出外国人译名组合的三种标准形态。
1) 首名、中间名、姓氏使用全称的形态:三者全翻译成汉字,三者之间用中国的间隔号“ · ”隔开,如英国著名作家“David Herbert Lawrence”可译为“戴维·赫伯特·劳伦斯”。
2) 首名和中间名全部简写、姓氏使用全称的形态:首名和中间名简略照抄原文,姓译出全称,如D. H. Lawrence可译为D.H.劳伦斯。
3) 首名或中间名简写、姓氏使用全称的形态:简写部分照抄原文,其余部分译出全称,如D. Herbert Lawrence可译为“D.赫伯特·劳伦斯”,而David H. Lawrence”可译为“戴维·H.劳伦斯””。
另一方面,人们可以总结不同行业在翻译外国人名时使用的方法和原则,创造性地规范已有的译名和外国人名翻译方法。例如,外国人名的翻译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体育、科技不同文本中大量出现,但是,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人们在翻译外国人名时方法不统一、原则不统一,并各自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方法、原则。如一些行业的学术文本中,人们只使用外国人名的汉语译名,而一些行业的学术文本中,人们只使用外国人名的英语形态,而不是将其用汉字转写出来,还有一些行业的学术文本中则先用汉字将外国人名译写出来,然后再用括号给出其英语原名。我们需要总结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人们在翻译外国人名时使用的方法和原则,并认真对比研究其合理性和功能性,为进一步规范外国人名译写提供理论基础。
(三) 权威机构及时公布标准的新译名
权威机构有一定公信力,因此有助于规范新译名。据《国际先驱导报》的报道,新华社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成立了译名室,专门负责全世界的人名的翻译问题。20世纪60年代,周恩来总理亲自指示“译名要归口新华社” [16]。
新的译名往往因新闻人物而产生。世界上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飞速变化,不同领域中的新闻人物的姓名就有可能成为一个个新的译名。每出一个新名,权威机构宜尽快组织专家进行研究,给出译名,并及时在各种媒体上公布,甚至可以专门确定某些媒体定期在固定版面上给予公布,以便广而告之,引导人们认识和使用规范译名。
(四) 通过科普文本,普及人名翻译
科普文本用通俗、生动的语言向人们介绍深奥、枯涩的科技知识,传播科技信息。在科普文本中,会较多地出现外国人的译名。科普文本又是受众较多的群体,因此,通过科普文本,可以广泛有效地普及外国人的译名,也可以间接地向人们普及翻译人名的方法。因此,重视科普文本中的外国人名的翻译实践与理论研究,不失为一种规范外国人名翻译的好方法。这需要科普文本翻译者、研究者、编辑者、传播者、阅读者群策群力,从不同视角、采用不同方法,大胆地探索科普文本中的外国人名的译写方法和传播方法。
(五) 加强基础教学,提高译者素养
译名是由译者创造出来的,译者准确地、灵活地把握姓名翻译标准,对译名的规范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应提高译者姓名翻译素养。具体而言,加强对英语专业学生有关姓名翻译知识的传授至关重要,因为这些人最有可能成为新一代姓名翻译的主力军。这将从源头上提高升外国人名的翻译质量,规范外国人名翻译,具体方法可以是在翻译教材中专列一章节介绍姓名翻译的问题、标准、方法等。
四、 结 论
在实际的外国人名翻译实践活动中,人们可以借助权威词典和专门词典。但是相关词典中的标准会遇到参照标准混乱、标准不严谨、无标准参照等问题。这为译者带来困难,也造成译名混乱。人们应该采用积极的对策来处理相应的问题。只要各方面高度重视,协同努力,一定会提升外国人名翻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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