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政治伦理与《芮良夫毖》“谁適为王”释义
2016-09-29高中华姚小鸥
○高中华 姚小鸥
周代政治伦理与《芮良夫毖》“谁適为王”释义
○高中华 姚小鸥
清华简第三辑《芮良夫毖》有“隹啻为王”的诗句。该句中“隹啻”二字,整理者读“惟帝”,全句读为“惟帝为王”①。曹方向先生将之改读为“谁適”,谓“谁適为王”意为“谁能一个人称王”②。
按:曹方向先生释字正确,释义则有可商。“適”当读为“是”。《诗经·小雅·伐木》第四章“宁適不来,微我有咎”,“適”,阜阳汉简《诗经》S142作“是”③。上古音“是”字禅母支部,“適”字书母锡部。支锡对转,书禅旁纽,故得通借。④《郑风·缁衣》“適子之馆兮”,“適”字阜阳汉简S086作“偍”,亦与之相类。⑤《芮良夫毖》“谁適为王”,即“谁是为王”,亦即“为谁王”。“谁”为介词宾语,前置。⑥“是”为结构助词,表宾语前置,且示强调。《左传·僖公四年》“岂不穀是为”,即“岂为不穀”⑦。“是”字用法类似。⑧
上引《小雅·伐木》篇“宁適不来”之“適”亦当读为“是”。“宁”,乃也。⑨“宁適”犹言“乃是”。“乃是”连用,见于《尚书·洛诰》:“朕教汝于棐民,彝汝乃是不蘉。”句谓“朕教汝辅民之道,伊汝乃不之勉”⑩。“宁適不来”,即“乃是不来”,谓“乃诸父兄弟不来与我亲近,非我有所咎恶”。又第三章“宁適不来,微我弗顾”,谓“乃诸舅不来亲近于我,非我不曾顾念”。《仪礼·觐礼》“非他,伯父实来”,郑玄注:“今文实作寔。”⑪寔、是音义皆同。⑫“伯父实来”,即“伯父是来”。《伐木》“宁是不来”意与之相反而可相参证。《郑笺》“宁召之,適自不来”⑬,似非达诂。
经典文献中有与“谁適为王”相类的句式。《诗经·卫风·伯兮》“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適为容”;《小雅·巷伯》“彼谮人者,谁適与谋”。两“適”字皆当读为“是”。“谁適为容”,即“谁是为容”,犹言“为谁容”。“谁適与谋”,即“谁是与谋”,犹言“与谁谋”。《伯兮》篇之“適”字《毛传》训“主”⑭。《巷伯》篇之“適”字《郑笺》训“往”⑮。随文作论,非训诂佳例。两篇之“適”字,马瑞辰训“悦”,谓“‘谁適为容’即言‘谁悦为容’”,“‘谁適与谋’言‘谁悦与谋’”⑯。说与诗意不合,不可信据。或读“適”为“敵”,训“当”,谓“‘谁適为容’,言当谁为容”,“‘谁適与谋’,言当谁与谋”⑰。或读“適”为“啻”,训“只、仅仅”。谓“谁適为容”即“只为谁容”,“谁適与谋”即“只与谁谋”⑱。其说非但于文意未安,且“只”字用为倒装,无他书证,不如本文读“是”为通达。又《左传·僖公五年》“一国三公,吾谁適从”,前辈学者从《伯兮》篇《毛传》,训为“专主”,谓句意“口舌多,以谁为主,我专听从之”,文意委曲。⑲实则该“適”字亦当释为“是”。“吾谁適从”,即“吾谁是从”。句法亦如前述。《韩非子·扬榷篇》“夫妻持政,子无適从”例同。⑳
从语意上推求,“是”字强调行为的对象,“適”字可训“正好”,亦有强调之意。二字声韵俱近,义亦相通,故相假借。
如本文开篇所述,《芮良夫毖》“適”字简文原作“啻”。“適”字从辵啻声,㉑故得与“啻”相通。楚简中“啻”读为“適”尚有他例。上博简《曹沫之陈》“吾战啻不顺于天命,反师将复战”“啻”,整理者括读为“敵”,无注。㉒按:此“啻”字正读为“適”,意为“若”㉓。句谓“吾战若不顺于天命(而败),当回师以期再战”。读“敵”,则句不可通。
由《芮良夫毖》诗篇内容,可进一步推求“谁適为王”的具体义蕴。按“谁適为王”上有“民之俴矣”句。“俴”,曹方向先生释为“残”㉔,确当。“民之残矣,而谁適为王”,乃芮良夫责问执政君子:民人残灭,我等为谁而王耶!又篇末,“民多艰难,我心不快”。皆述重民之意。《诗》《书》等经典文献表明,周人的执政理念中,以保民为首务。《尚书·康诰》“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洛诰》“诞保文武受民”㉕,《大雅·文王》“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㉖,俱言此意。前人认为《康诰》诸篇中的“民”指“奴隶”,篇中“乂民”指“管理众罪奴”㉗。其说不确。山西绛县横水二号墓卣铭:“伯氏锡仆六家,曰:‘自择于庶人。’”铭文记伯氏赏锡仆六家”,命其“自择于庶人”。李学勤先生解释说:“这是允许自己从原为庶人的民众里选取六家,将之转化为奴仆。这里十分清楚地表明,‘庶人’是自由人,而转变成‘仆’,就隶属于固定的主人。”㉘可见古代社会中,对于无人身自由的“奴隶”有特定称谓,如卣铭所称之“仆”。总之,《康诰》诸篇之“民”绝非今人所谓“奴隶”。王国维先生曾指出:“《康诰》以下九篇,周之经纶天下之道胥在焉。其书皆以民为言。《召诰》一篇言之尤为反覆详尽。曰‘命’曰‘天’曰‘民’曰‘德’,四者一以贯之。其言曰‘天亦哀于四方民,其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又曰‘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又曰‘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㉙揭出“其书皆以民为言”,代表着前辈学者对于周代政治制度的深刻观察。
对《芮良夫毖》“谁適为王”,有一种流行的解释,即本文开篇所引曹方向先生所释“谁能一个人称王”。曹说2013年年初发布于简帛论坛《清华简三〈芮良夫毖〉初读》(以下简称《初读》)主题下。㉚当年年底,在香港浸会大学召开的“清华简与《诗经》研究”国际会议上,季旭昇、王瑜桢先生提交论文《〈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芮良夫毖〉释译(简版)》。该文认为曹氏之“通读可从,而释义不够精确”㉛。对曹氏《初读》的这一批评,在《释译》修订重刊时被删去。㉜可以推测,王瑜桢先生最终同意《初读》的意见,释“谁適为王”为“谁能一人称王”。从已经刊布的《芮良夫毖》的研究成果看,《初读》的上述释义得到广泛认同。“谁能一人称王”反映如下观念:治国者须得到民众支持,否则将失去天下。如所周知,这一观念战国以降流行。《礼记·大学》“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即为其例。㉝《初读》所释“谁能一人称王”,表述上与《大学》“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相仿佛,其内在精神更相吻合。作为《四书》之首,《大学》为宋代以降人人诵习之书,于思想界影响甚大。《初读》释义得到广泛认同,殆出于此。比较可知,“谁能一人称王”与“民人残灭,为谁而王”所蕴含的观念大不同。前者归于“王”,而后者归于“民”。此两者,有时而相合,有时而出入。清华简《芮良夫毖》“民之残矣,而谁適为王”所表明为后者无疑。
值得指出,上述歧见广泛存在于战国学者对前代经典的解释上。上引《大学》“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乃释《诗经·大雅·文王》第六章“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宜鉴于殷,骏命不易”。《郑笺》:“师,众也。”㉞诗人告诫执政,不可失去民众,失众则不能配天永命。朱子《集传》:“殷未失天下之时,其德足以配乎上帝矣。今其子孙乃如此,宜以为鉴而自省焉。则知天命之难保也。”㉟着眼点在“天命”。《大学》“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则着眼于“得国”之与否。此两者之不同,初似甚微,终乃至巨。片面强调“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逻辑上将得出:“得众”只是“得国”的途径而已,“保民”只是“安邦”的策略而已。与周人的政治伦理不相符合。如人们所熟知,上述逻辑推演,秦汉以降,某种程度上成为事实。
综上所述,清华简《芮良夫毖》“谁適为王”之“適”当读为“是”,“谁適为王”意为“为谁王”。我们曾经指出,芮良夫作为畿内诸侯,曾一度出任王朝的最高执政长官,《芮良夫毖》即其执政期间所作诰教邦君御事之诗。㊱诗篇言若民人残灭,则人主无以为王。这与《诗》《书》等经典文献所载周人执政理念若合符契。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
①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M],上海:中西书局,2012年版,第145页。下引《芮良夫毖》简文及整理者注均据该本,不另出注。
②㉔㉚曹方向《清华简三〈芮良夫毖〉初读》(网名“鱼游春水”)[OL],简帛论坛http://www.bsm.org.cn/bbs/ read.php?tid=3040&page=1,2013年1月5日。
③⑤胡平生、韩自强《阜阳汉简诗经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8页,第11页。
④于茀《金石简帛诗经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0页。
⑥吕叔湘、王海棻编《马氏文通读本》[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32页。
⑦《春秋左传正义》[M],阮元刻《十三经注疏》[Z],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793页。
⑧通行的古代汉语教材谓“是”为“代词,复指提前的宾语”,亦通。
⑨㉓王引之《经传释词》[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58页,第92-93页。
⑩曾运乾《尚书正读》[M],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206页。
⑪《仪礼注疏》[M],阮元刻《十三经注疏》[Z],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089页。
⑫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39页。
⑬⑭⑮㉖㉞《毛诗正义》[M],阮元刻《十三经注疏》[Z],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411页,第327页,第456页,第505页,第505页。
⑯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21页。
⑰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M],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8页。
⑱牛尚鹏《破假借杂考举隅》[J],《科教文汇》,2007年第11期。
⑲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04-305页。
⑳王先慎《韩非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52页。
㉑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39页。
㉒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277页;单育辰《〈曹沫之陈〉文本集释及相关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第96-97页。
㉕《尚书正义》[M],阮元刻《十三经注疏》[Z],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03页,第216页。
㉗侯外庐等《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96-97页。
㉘李学勤《绛县横水二号墓卣铭释读》[J],《晋阳学刊》,2014年第4期。
㉙王国维《殷周制度论》[M],《观堂集林》[Z],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76页。
㉛季旭昇摘录、王瑜桢原撰《〈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芮良夫毖〉释译(简版)》[Z],“清华简与《诗经》研究”国际会议,香港,2013年11月1-3日。
㉜王瑜桢《〈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芮良夫毖〉释读》[A],《出土文献》第六辑[C],上海:中西书局,2015年版,第187页。
㉝《礼记正义》[M],阮元刻《十三经注疏》[Z],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675页。
㉟朱熹《诗集传》[M],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76页。
㊱高中华、姚小鸥《论清华简〈芮良夫毖〉的文本性质》[J],《中州学刊》,2016年第1期。
2014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诗经》类文献综合研究”(编号:14JJD750001)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