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思想述论
——以1958年第一次郑州会议至1959年庐山会议前夕的“纠左”为中心的考察
2016-09-18刘正妙
刘正妙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长沙 411201)
毛泽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思想述论
——以1958年第一次郑州会议至1959年庐山会议前夕的“纠左”为中心的考察
刘正妙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长沙411201)
1958年11月第一次郑州会议至1959年庐山会议前夕,在纠正已经察觉的“左”倾错误的过程中,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就如何搞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出了若干重要理论观点:经济建设的指导理论必须是中国马克思主义,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经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稳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处理好计划规律与价值规律关系、充分发展商品生产为经济建设提供动力,必须坚持综合平衡、协调发展的建设方针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等。这些思想有效地指导了国民经济调整工作,也为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和理论准备。
毛泽东;纠“左”;社会主义;经济思想
从1958年冬到1959年庐山会议前夕,毛泽东和党中央其他领导人多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研读马列著作;密集地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和中央全会,纠正已经察觉到的“左”倾错误。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就经济建设的指导理论、出发点和落脚点、动力和方针等,提出了一些具有创见的理论观点,为之后的探索提供了很有价值的思考和积累,也为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和理论准备。
一、经济建设的指导理论:中国马克思主义
1959年2月14日,毛泽东在一次谈话中讲述了对待马克思主义应有态度:作为科学的理论,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永远是普遍的真理,是不过时的;但是经典作家提出的个别论断,如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革命首先在西方几个国家同时取得胜利的结论,会随着实践的改变而改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不能固守某些个别结论,而应根据具体实际提出新的理论和观点,创新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1]589-591。
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强大的思想武器和工具,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学习。在毛泽东看来,马列主义主要由三部分内容组成:一是马列主义的哲学,这是理论基础;二是马列主义的经济学,这是用马列主义的观点来阐释、分析经济现象的学说;三是马列主义革命学说[1]591。这三部分不能分割,是马列主义的有机联系的组成部分。这些基本原理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永远都不能怀疑、否定和改变的。在纠正“左”倾错误的过程中,毛泽东多次提倡领导干部要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使自己获得一个清醒的头脑,以利于指导我们伟大的经济工作。”[1]500毛泽东关于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观点被我们党长期坚持。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极其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面对纷繁多样的经济现象,关于如何搞好经济建设,习近平指出,我们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论,有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经济分析方法,认识经济运动过程,把握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更好回答我国经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提高领导我国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2]。
另一方面,马列主义经典作家在个别问题上的结论和论断会根据时代发展而改变,因此,我们必须根据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提出新的理论观点,解决新的问题,而绝对不能教条主义地固守马列主义的某个结论。在第一次郑州会议期间,某些理论工作者教条式地理解马克思关于商品经济的观点,毛泽东就对此提出了批评。他说,有些干部在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时候是马克思主义者,但是遇到建设实践中某些具体问题,他们的马克思主义就打了折扣了[3]432。此后,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更进一步地提出,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这些老祖宗的书,遵守他们提出的基本原理,这是首要的。但是,任何国家的共产党人,任何国家的思想界,都必须创造新的理论,写出新的著作,培养自己的理论家,来为当前的政治服务,光靠老祖宗是不行的。现在,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时代,产生了不少新问题,如果仅仅只有《实践论》《矛盾论》,不适应新的需要,创作新的著作,产生新的理论,也是不行的。在这里,毛泽东意识到,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发展出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才能更好地指导我们的经济建设实践。
以上论述表明,在纠正“左”倾错误的过程中,毛泽东等人深刻地意识到,要搞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必须根据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提出与现实相符合的新的理论,否则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他的以上论断,从指导思想本身的角度论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性和开拓性。习近平在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就强调,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为了更好指导我国经济发展实践,既要坚持其基本原理和方法论,更要同我国经济发展实际相结合,不断形成新的理论成果。
二、经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利益观的核心内容,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宗旨和价值取向[4]。也就是说,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在经济建设中只有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克服各种困难,取得胜利,否则就只能失败。毛泽东说,一定要将群众利益置于首位,时刻记得自己的政策措施一定要适合当前群众的觉悟水平和当前群众的迫切要求。凡是忽视这两条的,一定行不通,注定会失败[5]33。
关心群众生活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在“大跃进”运动中,不少地方普遍实行大兵团作战,吃公共食堂,有些劳动群众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高度疲劳。就这个问题,第一次郑州会议进行了专门讨论。会议期间,毛泽东说:“要下一个命令,忙时必须睡足六小时,少了一个钟头就是没有完成任务,要受批评。”“除了睡觉、工作、吃饭以外,还要有点自由时间。吃饱吃好,还要加一个睡足歇足,歇者就是午休。忙时至少睡六个钟头,平时睡八个钟头”[1]489。按照毛泽东的意思,第一次郑州会议制定了要实行劳逸结合,既抓生产,又抓生活的方针。其他领导人在各种不同场合强调了这一方针。1958年12月,周恩来在河北安国县视察时说:“劳动时间过长,把人闹得根本没有回旋的余地,连续干群众受不了”[6]。1959年1月,邓小平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时也强调:“劳力使用首先要确保计划,今年劳力使用不能像去年那样紧。今年劳动力中浮肿病不少,一定要实行八小时劳动,最忙十二小时,否则要出大乱子”[7]4。概言之,毛泽东等人意识到,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维护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在为群众谋利益的过程中,只一味追求长远利益,追求积累,忽视当前利益,特别是他们的身体健康,不仅会劳命伤财,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持续利用,而且会伤害党群关系,动摇执政合法性的根基。
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尊重人民群众的意见、按照人民群众的要求制定政策和方针,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8]。1959年3月15日的《党内通信》中,毛泽东强调,我们所有决策、政策和方针,都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必须尊重人民群众意见,否则终究是行不通的。在人民公社体制调整的过程中,其他领导人也认识到,整社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必须反复征求群众的意见和看法,得到他们的真正认可和同意。“在进行整社的时候,应该实行高度的民主,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9]。他们对当时制定和执行政策中存在的主观主义作风提出了严厉批评。1958年11月,毛泽东讲到:“强迫命令,不好,……要提倡民主作风,反对强迫命令。”[3]443-4441959年4月,毛泽东在讲到农作物问题时又说:“上面死硬的密植命令,不但无用,而且害人不浅。因此,根本不要下这种死硬的命令。”[5]48这里,毛泽东深刻地认识到,命令主义虽然表面看起来可以节省一定的时间和人力,但实际上可能会导致低效率或者无效,进而损害群众利益。难能可贵的是,他也没有以命令主义的形式反对命令主义。此后,他还说:“在研究、试验和推广任何新办法的时候,一定要预先防止主观主义和命令主义”[10]288。
不与民争利是维护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第二次郑州会议期间,毛泽东指出,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中存在剥夺农民的现象,这种无偿占有劳动人民的劳动成果的情况是“是我们所不许可的”。我们在历史上对剥削阶级还实行赎买的政策,现在,我们怎么可以无偿占有劳动人民的劳动成果呢?[5]12
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始终代表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就是我们党在当前反复强调的以人为本。在这里,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不是一般地强调以人为本,而是从历史观、方法论的高度来看这个问题。
三、经济建设的动力:稳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在所有制问题上,毛泽东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强调:不能混淆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集体主义所有制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现阶段我们仍处于社会主义而非共产主义阶段,人民公社基本上是集体所有制而非全民所有制,不要毫无根据地宣布立即进入共产主义,也不要匆匆忙忙地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即使将来实现了全民所有制,也不是说就实现了共产主义,不能降低共产主义的标准。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充分体现了毛泽东关于所有制的讲话精神并且所有发展,决议指出,实现两个过渡“必须以一定程度的生产力发展为基础”。不热心于发展生产力,而急于宣布人民公社马上实行全民所有制和进入共产主义,不仅是一种轻率的表现,而且将使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受到歪曲和庸俗化。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以上思想又有所发展。毛泽东说,六中全会的决议阐明了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所需要经过的发展阶段。但是没有讲清楚公社的集体所有制也有一个发展过程,这是一个不足[10]68。人民公社内部实际上存在着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制,但当前却混淆了三级所有制之间的区别,实际上是不承认在公社体制中具有极大重要性的生产大队、生产队两种所有制形式。毛泽东的这些看法,后来被写进《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规定》具体划分了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权限范围,规定了生产队是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初步解决了人民公社内部所有制关系问题。
在分配问题上,针对“三面红旗”大试验中的严重平均主义问题,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严厉批评说:“人家都没有饭吃,你天天搞共产主义,向富队去共产,这怎么行?这是抢产主义。无偿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这是不许可的”[1]622。他还说,一平(实行贫富拉平、平均分配),二调(对生产队大部分财产无偿调拨),三提款(银行发放的贷款一律收回),违背了马列主义,违反了客观规律,实质是修正主义。误以为社会主义就是共产主义,搞不清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以及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的关系,只会欲速而不达[11]。为了制止平均主义,《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规定和整顿人民公社的方针是:“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随后,上海政治局会议进一步提出了制止平均主义的具体措施。
党中央和毛泽东批评了所有制上的急于过渡错误,强调要划清楚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指出在分配问题上,我们不能搞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更加不能实行绝对平均主义,不能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时候急于进入共产主义社会[12]。这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在纠“左”错误过程中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的认识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对于适应生产力调整生产关系而非不断调整生产关系来发展生产力、防止陷入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空想论错误,是非常宝贵的思想财富。
四、经济建设的助力器:处理好计划规律与价值规律关系,充分发展商品生产
1958年11月6日,毛泽东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说:“要提倡每一个公社生产商品,不要忌讳‘商品’这两个字。它现在还有作用。你不生产商品,就只有饭吃,生活不能富裕,没有工资或工资很少”[1]493。11月10日,他又说,社会主义建设中,应当利用商品生产来团结几亿农民。建立人民公社后,我们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3]437。他还说,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我们很多干部怕商品生产无非是怕资本主义。现在是国家同人民公社做生意,资本主义被排除和限制,我们不仅不要怕而且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商品生产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只有物质极度丰富之后,才可能使商品流通趋于消失[1]504-505。随后,《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强调了毛泽东关于商品存在的必要性的观点,提出,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人民公社的商品生产,以及国家和公社、公社和公社之间的商品交换,需要有一个很大的发展[13]610。在这里,毛泽东明确界定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的性质,提出了其存在的必要性:一是巩固工农联盟的需要。二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需要。三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需要。也即是说,毛泽东不仅认识到两种所有制的存在是商品生产存在的前提,还认识到其存在最终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决定。他的这一认识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隐含了我们党后来提出的“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不可逾越的发展阶段”这一含义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的命题。应该强调的是,毛泽东提出以上论点,并不是基于书斋里的纯粹的理论推演,而是基于中国具体国情,基于当时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这对今天的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就更具有启发意义。
商品经济与价值规律是联系在一起的,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毛泽东针对当时出现的否定价值规律的错误,提出:所有经济单位,都要利用价值规律作为经济核算工具,以便不断地改进生产管理工作,不断地扩大再生产。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他再次强调:“价值法则和等价交换,不仅适用于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内部,也不仅实行于全民所有制的产品跟集体所有制的产品之间,而且也实际上实行于国有企业各部门之间”[1]613。毛泽东在这里肯定了价值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此后,1959年3月30日他又在一个报告的批语中说道,我们不能忽视旧账,算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好好利用它,我们广大干部和群众才能学到知识,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5]34。这样就将按价值规律办事的重要性提高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成败的高度上来了。60年代,毛泽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思想发生了一些变化,但他一直坚持了对价值规律的以上认识。1962年七千人大会期间,他在修改刘少奇的工作报告时特别加上了一句话:“按劳分配和等价交换这个原则是社会主义建设阶段绝不能不严格遵守的马克思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14]8。在这里,毛泽东认识到,价值规律与计划规律作为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的重要客观规律,必须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虽然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创立产生了社会主义制度特有的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但是,由于生产力还不发达,商品经济必然还长时期存在,所以作为一切商品交换之普遍规律的价值规律也必然客观地存在,我们不能忽视其作用,在制定计划的时候无视价值规律,更加不能人为地去“消灭”它;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会作为异己力量自发地起调节作用,因此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我们在利用价值规律的同时要重视计划调节,使计划规律能够有效遏制价值规律的负面作用,进而实现经济建设健康进行。
以上论述表明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较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建设在强调计划规律的主导地位的同时必须发展商品经济,利用价值规律,这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是空前的,超越了马列经典作家的论述,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但距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还较为遥远。不过,如果继续沿着这一思路探索,对于克服“三面红旗”大试验中的错误具有重要意义。
五、经济建设的方针:综合平衡、协调发展
国民经济的运行应该是一个相互协调、大体均衡的过程。如果不能保持平衡,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比例关系不恰当,国民经济就不可能正常运行。在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即将开展时,毛泽东对此是有着较为清醒的认识的。《论十大关系》提出的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几种关系,就是一个综合平衡问题。《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强调的统筹兼顾,也表明毛泽东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和处理问题,而要做到统筹兼顾,特别重要的是要在战略上思考综合平衡。但是,随着时间推移,毛泽东逐步改变了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取而代之提出“积极平衡”观点。许多其他领导人也极力支持和提倡用“积极平衡”论促进经济建设大跃进。所谓“积极平衡”是指“不断地提高落后的指标和定额,使它适应于先进的指标,向先进的定额看齐。”“总是企图压低先进的指标和定额,使它迁就落后的指标,向落后的定额看齐,这是消极的平衡”[15]。不过,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来看,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积极平衡”论非常难以实现的。事物只有处于相对平衡状态才有可能保持质的相对稳定性和确定性,才能被认知和改造。如果因为事物的平衡终究会被不平衡打破和取代,就不承认平衡形态,乃至主观地破坏平衡,我们就难以认识和分析事物。旧的平衡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被打破,但破与立是相统一的。事实上,“大跃进”运动就是因为执行了“积极平衡”的经济建设方针,导致国民经济建设比例严重失调:一是消费与积累比例关系失调,积累特别高,没有照顾消费,人民生活水平无法提高。二是工农业生产比例失调,工业生产投资过大过快,农业生产受到冲击。三是工业和交通运输业之间比例失调。工业的快速发展带给交通运输部门非常大的压力。四是工业内部比例失调,问题重重[16]。
在纠正“左”的错误的过程中,毛泽东一定程度上认识到“积极平衡”的危害,多次提出国民经济建设要搞综合平衡。1959年,他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说,必须按农业、工业、运输业、服务业和其他各方面的合理需要,加以统筹安排,务使各方面的劳动力分配达到应有的平衡。[1]6036月11日,他又说,搞社会主义建设,要特别重视综合平衡问题。比如社会主义建设需要钢、铁等种种物资,缺一样就无法综合平衡。农业也要有综合平衡,农业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个方面[17]。6月13日,他再次讲到:“不晓得讲了多少年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就是不注意,不是综合平衡。各个工业部门的联系,工业部门和农业部门的联系,重、轻、农的联系,就没有顾到。”“今年还可以抓七个月,这七个月就要搞平衡”[18]。此后,他还说,平衡问题是整个经济的根本问题,有了综合平衡,才会有群众路线[5]80。毛泽东的上述认识表明他不仅充分意识到了经济建设中综合平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它提升到贯彻党的生命线群众路线的高度;而且阐明了经济建设中哪些领域亟待平衡。新的历史时期,党和政府一直把“大跃进”运动中的破坏综合平衡作为重要教训,以“综合平衡”理论安排国民经济计划,实现了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协调、较高速度的科学发展。这进一步说明了这一战略思想的正确性,也从实践层面证明了毛泽东综合平衡思想的高屋建瓴。因此综合平衡思想不但是毛泽东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源头活水。
六、经济建设的工作方法:实事求是
“三面红旗”大试验的错误,从工作方法上说,是由于违背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陷入了主观唯心主义。因此,在纠正错误的过程中,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有了新的认识。
坚持实事求是,必须尊重客观实际,反对弄虚作假的浮夸风。在武昌会议上,毛泽东特别讲到了要反对工作中的作假问题。他说,要老老实实,不要作假。现在危险的问题是,不仅底层作假,而且我们相信,从中央、省、地区到县都相信,特别是前三级相信,这就非常危险。经济事业要越搞越细密,越搞越实际越科学[1]527。毛泽东的这一观点后来在他起草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再次得以强调。决议指出,当前社会主义建设工作中要特别警惕浮夸现象。这是同我们党的实事求是的作风相悖的,是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有害的[13]621。在这里,决议将浮夸风的危害提升至损害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高度,说明了党中央对反浮夸风的关注和重视。1959年6月4日,邓小平在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时也讲到:当前提出的“数字,主观片面性很大,各部门都有。前一段,苏联经验也不用了,相当浮夸。在建设方面还是要承认自己没有经验,虚心一点好。这一时期造成党内最大损失的是浮夸风”[7]21。毛泽东等人在全党不断地提出要反对浮夸风,对纠正当时普遍存在的脱离实际、不实事求是、不讲真话、唱高调、瞎指挥的坏风气,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坚持实事求是,必须将革命干劲与科学精神结合起来。1958年11月23日,毛泽东在讲话中指出,破除迷信以来,收效极大,敢想敢说敢做,但有一部分破得过头了,忽视了科学真理。凡迷信一定要破除,凡真理一定要保护[1]527。应当说,在“大跃进”中强调破除迷信,对提高广大干群的社会主义建设积极性是起到了重要作用的。但是,在破除迷信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乱说、胡想、蛮干的不好现象。毛泽东发现了这一问题。因此,他在八届六中会议期间撰写的一篇文章中再次指出,头脑要冷又要热,这是统一性的两个方面。冲天干劲是热。科学分析是冷。在毛泽东看来,热就是要有满腔的革命热情,高昂的工作干劲。冷就是冷静的头脑,对客观事物作冷静分析。搞社会主义建设,既要有热,又要有冷,两者缺一不可。他批评了那些头脑发热的人,说:有些同志不想使自己头脑有稍许冷静的时间,不乐意做分析,只喜欢热。 “这种态度是不利于做领导工作的,他们可能跌跟头,这些人应当注意提醒一下自己的头脑”[19]。1959年2月,邓小平在中共上海市委工业会议上也讲到,搞建设既要鼓足干劲,也要谦逊踏实。“破除迷信,本身就是要提倡科学。所以一定要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敢想敢说敢做。”但是另一方面,“主要的应该抓技术革命、技术革新、改良工具,不要指望提高劳动强度”[7]18-19。总而言之,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到,搞建设要冷热结合,把科学、科学精神与革命干劲结合起来,把尊重科学、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否则就会产生片面性。
概括地说,毛泽东在1958年底至1959年庐山会议前夕,以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特有的深邃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思维能力,从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和现实的实践中,寻找问题,纠正错误,总结经验,提出了以上一系列具有一定逻辑联系的重要的理论观点:中国马克思主义是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决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方向。如果说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我国经济建设就会走上邪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经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要求;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进行经济建设,有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关键就是要完善经济体制,重视商品生产和交换,妥善处理好计划与价值规律的关系,为经济建设提供强大动力;最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要顺利进行,一方面必须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搞好综合平衡,否则,经济建设中的短板会影响全局工作。另一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否则,再好的经济建设方针、路线和政策都无法落实,导致浪费和低效。虽然,由于他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三面红旗”的错误,以上有些认识在之后的实践中甚至出现了反复,但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毛泽东探索中的宝贵经验和正确认识得以被继承、创新和发展,成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直接来源;探索中的失误和教训得以总结和反思,为改革开放找到突破口,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提供借鉴。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的探索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既存在联系又存在区别,前者为后者奠定了基础,后者是对前者的飞跃。毛泽东时代就开始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到邓小平时代终于找到、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从这意义上讲,毛泽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的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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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宇鹏)
10.3876/j.issn.1671-4970.2016.04.005
2016-05-05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1JZD002);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13JD21);湖南省教育厅项目(13C296)
刘正妙(1984—),男,湖南临湘人,副教授,博士,从事毛泽东思想研究。
A84
A
1671-4970(2016)04-00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