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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晋故曹夫人碑》的书法价值

2016-09-12梁厚能

书法赏评 2016年3期
关键词:书法史兰亭序永和

■梁厚能

论 《晋故曹夫人碑》的书法价值

■梁厚能

2014年11月26日, 《湖南日报》刊发记者李国斌采写的 《一块晋碑,破解 “郴侯”千年谜案》一文,称在湖南开元博物馆发现一块东晋时期的墓志,经媒体一报道,其极高的文物研究价值和书法艺术价值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博物馆馆长黄彬荣介绍,该碑是2012年下半年从湖南祁东县的一卖家购得。卖家透露碑来自湖南耒阳市一位挖土机司机,该司机去世后,家人在清理物品时,发现此碑并卖掉。

笔者在此对其书法价值作一探讨。

1.墓志铭文内容——名门望族,因病去世。该碑质地为青石,呈青灰色,顶部呈半椭圆形,右下角残缺。碑高52厘米,宽22厘米,厚1.8厘米。碑额刻 “晋故曹夫人碑”,正文有界格,共8行,每行最多14字,加碑额共计108字,字径2-2.5厘米。碑文镌刻精美,没有残损,字迹清晰,犹如新刻,经辨识正文内容如下:

“永和四年八月辛亥朔十一日辛酉,晋故桂阳耒阳东乡敖里程氏命妇曹夫人之神墓。

夫人同郡郴县曹氏女也,九德太守郴侯之孙,汝城君之长女也。母仪既著,九亲归仁 (?),出适程氏。夫人年四十有二,以其三年闰月八日乙未寝疾终,以四年戊申岁九月三十日下 (?)葬。”

湖南省文物局退休专家谢武经解释,碑文大意是,曹夫人为桂阳郡郴县曹氏之女,是九德太守郴侯的孙女,汝城君 (县令)的大女儿,出嫁耒阳程氏,永和三年 (公元347年)闰月八日未时因病去世,享年42岁,次年九月三十日下葬。

2.碑文书法特点——隶书体貌,楷书笔意。碑文首句 “永和四年八月”,使人马上联想到王羲之的 《兰亭序》首句 “永和九年,岁在葵丑”,此碑比 《兰亭序》要早5年。永和四年为东晋穆帝年号 (公元348年),距今1666年。

从书法发展史看,魏晋书法承汉之余绪,又极富创造活力,是书法史上的里程碑,奠定了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方向。这一时期是完成书体演变的承上启下的重要历史阶段,隶书的产生、发展、成熟的过程就孕育着楷书,而行草书几乎是在隶书产生的同时就已经萌芽了。真书、行书、草书的定型是在魏晋二百年间。由于处于过渡与转型期,因此在这一时期的书法往往呈隶楷兼具特征。

《晋故曹夫人碑》书法,结体方正,字形端庄,大小错落,古朴典雅;横平竖直,笔画严谨,平画宽结,横画起笔方截,收笔无明显波挑,成方棱状,笔力遒劲,骨气洞达。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文化研究所所长王国宇研究员认为:“碑上的文字,有隶书的特点,而楷书特色更浓。”而笔者认为,碑文总体仍属隶书范畴,一些字的结体、笔画又有楷书意味,体现了隶书向楷书过渡的特征,这类书体有学者称之为 “隶楷”。总体风格与同年的 《王兴之夫妇墓志》相仿,与东晋义熙元年 (公元405年)的 《爨宝子》相近,但爨字多楷意。具体来说,隶书特征明显的字有“晋”“曹”“永”“鷸”“里”“郡”“郴”“縣”“孫”“親”“歸”等;有楷书意味的字有“人”“八”“辛”“朔”“月”“十”“耒”“之”“适”“九”“未”等。

3.在湖南书法史地位——最早石刻书法实物遗存之一。笔者查阅2009年湖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 《湖湘碑刻》一书,发现湖南境内晋以前石刻仅有两处:一是江华县勾挂岭西岩洞的摩崖石刻 “秦岩”,楷书,部分笔画有行书笔意,相传此字为东汉蔡邕亲笔题写。笔者认为此不可信。因为,楷书在汉末才刚刚萌芽,隶书意味很重,而此二字则毫无隶味可言。又据记载蔡邕精于篆隶,他怎么不发挥自己所长呢?再则,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作为京官的蔡邕跑到偏远的江华题字,可能性很小。二是三国吴凤凰元年 (公元272年)《吴故九真太守谷府君之碑》(俗称谷朗碑),该碑原在耒阳市城东谷府君祠内,清代移至杜甫祠(今耒阳市第一中学),后又移至蔡侯祠内。碑高176厘米,宽72厘米。碑额11字,碑文18行,每行24字,字径3.5厘米,阴刻隶书,无撰书人姓名。此碑文词古雅,书法浑劲高古,行笔不见起止转折之象,与其它汉碑隶书不同,实为隶书转变为楷书之始。文化大革命中,碑被砸成三截丢于池塘中,1979年打捞修复,碑文早已漫漶不清,几乎成了一块 “无字碑”,幸有拓本传世。

而晋代仅记载有一块。1954年5月,长沙北门桂花园基建工地发现一座东晋墓,出土一件 “墓券”,即东晋升平五年 (公元361年)潘氏衣物滑石券,现藏湖南省博物馆。此碑文字书写随意,非篆非隶非楷,接近行楷,可能是当时流行的民间书体,其书法价值不大。

东汉蔡邕 “秦岩”石刻不可信,三国吴谷朗碑字迹泯灭,东晋潘氏衣物滑石券晚13年,从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晋故曹夫人碑》是湖南现存有字的年代最早的书法碑刻,是湖南最早的书法实物遗存之一,在湖南书法史处于源头的地位,有着极其重要的书法艺术价值和研究价值。

4.在中国书法史地位——兰亭论辩再添新证。曹魏时期,曹操有感于汉代立碑之盛祸国殃民,专门下过禁碑令。晋代上承曹魏余续禁止立碑,晋武帝曾下诏曰:“碑表私美,兴长虚伪,莫大于此,一禁断之。”因为禁碑,有些人就寻找变通的方法,把原来应该立在地面上的碑,偷偷地埋在墓里面,这样慢慢就有了墓志。据资料显示,目前晋代共出土墓志50余方,其中西晋20余方,东晋30余方。从墓主的身份来看,他们大多数社会名望和地位都较高,不是名门望族,就是属于皇室宗亲,鲜有身份低劣者。这些墓志的出土地点相对集中,西晋出土地点几乎均集中于京畿洛阳、偃师两地,东晋绝大部分出土于都城建康 (今南京)及其毗邻的镇江、马鞍山、吴县等地。

从目前公布的资料来看,除南京及其毗邻地区外,其他地区此前还没有发现东晋时期的墓志出土。《晋故曹夫人碑》的发现,打破了这一格局,这无疑对东晋墓志研究带来了新的课题。

魏晋时期,是我国书法的重要转型期,墓志书法作为书法的重要形式,承载记录了书法发展的重要信息,因此墓志书法在中国书法史有着重要地位。东晋墓志的出土,曾在书法界引起一场影响巨大的论辩。

1958年以后,在南京、镇江等地出土了不少墓志,其中有五块墓志属东晋明帝太宁元年 (公元323年)至穆帝升平元年 (公元358年),正当王羲之的壮年和暮年。这些墓志的出土引起了考古界、史学界、书法界的广泛注意。其中1965年1月19日出土的 《王兴之夫妇墓志》和1964年9月10日出土的 《谢鲲墓志》尤为引人注目,并引发了中国当代书法史上著名的 《兰亭》论辨。1965年5月23日,郭沫若在 《文物》杂志上发表了 《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一文,他认为王、谢墓志均为隶书体,和王羲之用行书书写的 《兰亭序》完全不一样,因此认为 《兰亭序》不是王羲之的笔迹。此后,南京市文史馆馆员高二适写了 《〈兰亭序〉的真伪驳议》,从此论辩就拉开了序幕。后来还惊动了毛泽东,为此批示:“笔墨官司,有比无好。”兰亭论辩,充分说明东晋墓志在中国书法史的重要地位。

经查阅史料,王兴之夫妇为合葬墓。王兴之去世于晋成帝咸康七年 (公元341年),王兴之妇去世于晋穆帝永和四年 (公元348年),墓志书写出于同一人之手,也就是说 《王兴之夫妇墓志》书刻于永和四年,这正好与 《晋故曹夫人碑》同一年。笔者将 《晋故曹夫人碑》碑文与南京及毗邻地区出土东晋墓志对比,发现与 《王兴之夫妇墓志》书法风格最为接近。试想,如果再来一次兰亭论辩, 《晋故曹夫人碑》肯定会成为新的重要证据。

5.文物研究价值——破千年历史谜案。谢武经介绍,郴州资兴蓼江自古有郴侯山遗址,相传郴侯曾居于此,并因此得名。然而郴侯是谁?自南宋以来一直无定论,文史界大体分为两派:一派认为郴侯是义帝 (楚怀王)之后孙畅;另一派认为郴侯是汉代刘姓皇族后裔刘畅。 《晋故曹夫人碑》记载墓主曹夫人是 “郴侯之孙”,这就清楚地表明郴侯姓曹,既不是 “孙畅”,也非“刘畅”。因而千年历史谜案,终于得解。

另,有意思的是碑文提及 “曹夫人”的爷爷曾任 “九德太守”。前文提到的立于耒阳的 《吴故九真太守谷府君之碑》,碑主谷朗曾任 “九真太守”。据推算,俩人任职时间大体处于同一时期。“九德”“九真”均在今越南境内,两碑均在耒阳境内,二者有何关联,值得进一步研究。

6.一点存疑——墓志为何称 “碑”。按一般常识,墓碑立于墓外,大多有碑额;墓志则一般放在墓里,几乎没有碑额。据此,《晋故曹夫人碑》是墓碑,而不是墓志,应立于墓外。本来是墓碑,为何称为墓志?加之该碑具体出土地点不明,因此有学者对碑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出土的墓志,西晋时期有称 “碑”的,如1925年1月出土于河南省洛阳县 (今孟津县)刘家坡村的 《晋故处士成君之碑》,2009年秋安阳市出土的 《晋故赵卫夫人之碑》。而在南京及其附近出土的东晋时期墓志,目前既未发现有碑额,也未发现称 “碑”的。而 《晋故赵卫夫人之碑》既有碑额,又称 “碑”,这明显与此前出土的东晋碑志不同。最合理的解释是,耒阳远离京城建康,其墓葬习俗仍受西晋影响。如这种解释成立,该墓志称为碑也就可以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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