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本科教育中书法史课程的开设与教学
2021-11-26向彬张艳燕
⊙ 向彬 张艳燕
书法作为中国的一门传统艺术,在几千年的传承与发展过程中,为后人对书法艺术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史学资料。当今,书法学已成为了一门独立的二级学科,书法史作为书法学本科教育课程体系最为基础而重要的课程,在书法学本科四年的教学中,开设书法史的主要目的是什么?书法史课程究竟开多少课时?这门课安排在哪个学期更为合理?本科阶段的书法史应该掌握哪些内容?诸如此类的问题,本文予以认真探析。
一、书法专业学生本科阶段书法史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书法学本科专业是一个完整的课程体系,主要包括大学通修课程、专业实践课程、专业理论课程以及文化素质课程四大类,而书法史一般归属于书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当然也属于专业理论课程之类。基于书法学专业及书法史课程的性质定位,我们认为本科教育中的书法史课程应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具体问题。
1.掌握古代书家及经典书作的基本史料。本科阶段的书法史学习应立足于史学角度,将历朝历代的书家、书作与其相应的史料记载相结合,对古代书家及经典书作有系统的掌握。其一,古代书家作为书法史上的重要代表人物,其所留下的书作以及提出的书学思想,在书法史上对如何继承与发扬书法艺术产生了积极作用。本科阶段书法史的学习对古代书家的生平事迹以及其在书艺上所取得的成就有一定的了解是必要的。其二,本科阶段要对古代书家创作出来的书法作品或书法史上留下来的经典书作的基本史料有所了解。譬如《泰山经石峪金刚经》,这件作品是何时之作?属于什么书体?记载的是什么内容以及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创作出来?等等。再如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序》,相传此作是王羲之在永和九年与41位友人集会所作,而郭沫若先生在“兰亭论辩”中对《兰亭序》是否为王羲之所作提出异意,认为《兰亭序》与当时行书一脉风格出入较大。本科阶段对经典书作的真伪考证具有难度,但对经典书作的相关历史背景都应有所了解,本科阶段对经典书作的基本史料有一定掌握是十分必要的。总言之,掌握古代书家及经典书作的相关史料是本科阶段书法史学习中最基本的学习任务,通过对古代书家及经典作品史料记载的具体分析,既培养了学生对史料学习能力,也是书法史课程在本科阶段中教学效果的初步体现。
2.初步了解不同历史时期书法发展的背景。任何历史时期的书法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社会背景,而本科阶段对书法史的学习不仅要掌握不同历史时期书家及经典书作的基本史料,更要站在历史发展的角度来了解支撑书法发展的背景。不同的历史时期给予书法发展的契机不同,在书法艺术的成就上自然不同。如汉代文字在经过“隶变”后,隶书在汉代已成为当时社会的官方书体,文字的演变促进了汉代隶书的兴盛;再如汉代帝王以孝治天下,人死后纷纷立碑颂其生平,于是趋于社会发展的潮流,致使碑刻书法发展迅速,为后世留下了许多经典的碑刻遗迹。书法艺术的发展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息息相关,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背景不同造就了书法发展的丰富性,本科阶段书法史的学习应对各个历史时期书法发展的背景有初步了解,明确不同历史时期的书法艺术发展并不是偶然的。
3.掌握影响书法发展的主要因素。不同历史时期具有影响书法发展的特定因素,本科阶段对书法史的学习,应明确影响书法发展的主要因素。影响书法发展的因素是多样的,就某一个特定历史时期而言,其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审美趋势都会影响当时书法的发展。例如在唐代政治、经济、文化均繁荣稳定的背景下,唐代在书法上取得的成就是辉煌的,另外唐代帝王对书法事业十分重视,书学的制定与兴盛以及书学的考核方式在很大层面上影响了唐代书法的发展,而唐代对官员“身、言、书、判”的考核,其“楷法遒美”的考核标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唐代官吏普遍擅楷法。明中期吴中苏州地区经济富饶,书画市场繁荣,促进了“吴门书派”的形成,以至形成了“天下法书归吾吴”的书坛盛况。再如明清两代的科举考试,应试者的小楷好坏直接影响其能否入仕,导致明清两代的科考举子们都能写出精湛的小楷,为编纂《永乐大典》《四库全书》等大型文献储备了书写水平极高的“抄书手”。诸如此类,都是影响书法发展的因素。在本科阶段书法史的学习中掌握影响书法发展的利弊条件,对不同的历史时期影响书法发展的不同因素有所了解,引导学生对不同时期书法艺术兴盛与式微做出思考,也是书法史教学的重点。
4.初步形成书法史学的基本观点。本科阶段的书法史课程除了要掌握古代书家及其经典书作的基本史料,对不同历史时期书法发展的背景有初步了解,以及掌握影响书法发展的主要因素外,更重要的是让本科阶段的学生在书法史的学习中初步形成书法史学观。立足于历史发展的层面对已掌握的书法史料形成自己的判断和标准,是书法形成史学观的标志,是个人对书法史料理解的进一步升华。根据对相关史料的积累,对不同时期不同书家的书风特征,一些经典书作的鉴赏及分析,以及取法师承问题,都要站在书法史学的层面进行思考后,形成自身独立的判断。通过本科阶段书法史课程的学习,逐步引导学生形成自己独立的史学观点,站在史学的层面去学习书法史,才能让学生在本科阶段乃至以后的习书之路上形成入古出新的审美支撑。
二、目前书法史教材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书法史是目前书法研究中成果最多的领域,可以作为大学教材使用的就有钟明善先生编著的《中国书法史》、王镛先生主编的《中国书法简史》、黄惇先生主编的《中国书法史》、陈振濂先生所著的《书法史学教程》等近十种,此外,丛文俊等人撰写的《中国书法史》(七卷本)、朱仁夫所著《中国古代书法史》《中国现代书法史》以及刘胜角所著《古代楷书发展史》等著作也可以成为书法史教学的重要参考书籍。
陈振濂先生所著《书法史学教程》分为两大部分,中国书法发展史和中国书法批评史。中国书法发展史分为十四章:第一章讲述“文字的起源”,中国文字从刻画符号走向形象,走向具体,然后走向具体的抽象;第二章为“殷商甲骨文的空间构筑”,甲骨文的出现是真正系统文字的出现,是文字的第一次完成;第三章为“两周金文的风格”,书法风格的发展紧随人们的审美,从这种立场判断,取巧的吴楚金文应该是当时金文发展的最后归宿与最后的成果;第四章为“秦篆的意义”,秦篆的出现标志着书法中出现复线,在这种复线中,开始出现了主动与被动,审美的具体规定,目的与动机以及应用和审美,等等;第五章为“汉隶”,从秦到汉,从篆书到隶书,文字的发展由简单走向复杂,复杂的标准即文字的规范化,特别表达了意义上的多样化、规范化;第六章为“从汉末到三国”,从汉末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书法出现了复杂的现象,使得这一时期的书法发展转向审美的自觉;第七章为“两晋与王羲之”,两晋时期是书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东晋可以称为“书法史上一个惊天动地时代”,这一时期书法群体的出现,意味着书法艺术也相应被确定;第八章为“南北朝”,南北朝是书法史上碑与帖并列的时期,“成法”概念的形成,对唐代楷法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第九、十章为“唐代”书法发展史,唐代书法多是承隋,书法结构难有突破,楷书名家多是公卿将相,反观草书名家大多是文人士子之类;第十一章为“宋代尚意的书风”,从整体上看,宋代书风一直反古法,和唐代形成了截然不同的基调,晋代尚韵,唐代尚法,宋代则是尚意,宋代的书法主要是士大夫的书法,并使尚意成为大趋势;第十二章为“元代复古主义的思潮”,书法到了元代,赵孟一手飘逸的行草书法是对“二王”书法的重新回归,推动着元代书法的复古之风;第十三章为“明代”,明代书法的大格调是一种平静的格调,上承帖学风气,使明代书法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缺乏振作与突破能力,但作为一个守成的时代,它还有特定的价值;第十四章为“清代”,清前期承袭明朝帖学,中后期随着金石学的发展,碑学盛行。《书法史学教程》第二部分为中国书法批评史,主要从书法批评的角度对我国古代书论的诸多观点及发展脉络做了梳理。
作为书法专业本科教材而言,《书法史学教程》无疑有其可取之处。把书法批评史和书法发展史合编一册,从史学角度而言,是可取的,书法发展史侧重于书法作品、书家、书法风格的演变与流传,而书法批评史侧重于书法评价标准的演变和承接,当然二者都属于史学范畴。但是,一般大学在设置课程时,往往有专门的书法批评史课程,《书法史学教程》兼顾书法史和批评史,作为具体应用的教材而言,不一定是最恰当的。虽然我国古代书法的史与论是很难绝对分开的,但将书法批评史列为书法史的一部分,就课程划分来说,是值得进一步商榷的。
三、书法史开设的课时与学期
1.不同学校可以根据书法学专业的不同定位确定书法史课程的开设课时和学期
笔者认为,不同学校对“书法学”专业的定位不同将影响其培养方案的具体内容,会直接导致书法史课程的开课时间和开设课时有差异。现招收书法专业的本科高校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型,分别是艺术院校、师范类院校以及综合性大学。其中艺术院校在书法学专业的定位上注重书写技能的培养,所以在书写技能上开设的课时较长,在专业理论课的开设上则相对较少,例如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在专业技法上开设的课程相对具细,而书法史课程的开设为32个课时;师范类院校意在培养书法教育的人才,在书法史课程的开设上更多地注重师范教育的特点,在培养计划中还有心理学、教育学等课程的安排,专业类课程开设的时长相对缩减,书法史课程的开设上注重于书法史的基础性掌握,所以书法史课程开设的课时也会相对较少,如南宁师范大学书法史课程安排在大一上学期,且开设仅为30课时;而综合性大学开设的课程具有全面性,注重个人综合能力的培养,而书法史课程作为提高综合素养的一门重要课程,则要求学生对其有全面而细致的把握,致使书法史课程在综合性学校中开设的课时相对较长,如西安工业大学在书法史课程的开设达到了64课时,说明综合性院校对书法史课程相对重视。书法史课程在艺术类院校及师范类院校中开设的时间基本上为一学期,在综合性院校中则可能会开设两学期。总言之,“书法学”在本科教育中根据高校对书法专业的定位不同,对书法史课程的知识体量设定便有多少之分,从院校实际出发,这也实属合理。
2.不同课时和学分影响书法史掌握的内容
我们上文提到不同教育类型的高等院校对书法学专业的定位存在差异,直接导致在书法史课程的课时和学分上存在差异。书法史课程在开设课时和学分上的不同,会直接影响学生对书法史掌握的程度。例如在本科阶段书法史课程安排仅为一学期32课时,两个学分,就要求教师在这32课时内将书法史的全部内容教授完成,平均至每节课后,教师讲授的书法史知识便会偏多,只能对书法史进行简易讲解,而学生也会因其学分少而轻视书法史课程;如果在本科阶段书法史课程安排为两学期64课时甚至更多,在课时充足的情况下,教师对书法史课程内容的教授就会更为细致深入,学生也会意识到书法史课程作为一门理论课程的重要性。总而言之,书法史课程所设定的课时和学分不同将直接影响学生对书法史的把握。课时偏少,对书法史的教授整体就会较浅薄,不能够进行深层次的讲授,学分稍低,学生对其重视程度自然也不够;反之,若书法史课程开设的课时充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课程计划就能做详细的安排,能对书法史进行全方位深刻的教学,学生对书法史的掌握就会相对全面及完善,在教学过程中能起到层层递进的作用,学分偏高,也会引起学生的重视。
3.不同学期开设书法史课程影响书法史教学效果
影响书法史教学效果的因素除了开设课时的长短和学分的高低外,在不同学期开设书法史课程也将影响书法史的教学效果。本科各个年级的学生在对书法史的理解层面上有差异,例如,若在本科一、二年级中开设书法史课程,基于学生理论知识较为薄弱,其对书法史的学习便只能从最基本的开始,且其理解力较为单一,故书法史的教学应从整体上由单一至复杂,如此便能为后期的实践学习奠定很好的理论基础。若书法史课程在本科高年级开设,学生的技能基础有所加强,在对书法史的掌握上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解力得到提升,在书写技能和其他专业理论的支撑下,书法史课程可以通过多方面的结合进行教授,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书法史课程深层次的掌握。笔者认为,为了使本科阶段理论与技法充分结合,建议书法史课程开两个学期(64课时),分别在本科一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和二年级的第一个学期开设。学生在一年级的第二个学期中技法得到了巩固,对书法史的理解也由考前稚嫩阶段开始转入专业状态,两个学期书法史课程的连续性开设使书法史内容的教学一气呵成,教学效果具有流畅性,其结果也最为理想。
四、书法史教学的三点建议
书法史在本科教育的教学计划中是没有固定模板可资借鉴的,每个本科高校对书法史教学的侧重点不同,教学安排是具有差异性的。但为了使本科教育中书法史课程的开设与教学达到最佳的效果,学校应制定适合学生的受教方式,在此笔者将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1.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恰当调整书法史教学的内容
前文我们探讨了在本科教育中不同高校在教育模式上的不同,其培养目标不一致,在书法史课程的教学上自然存在差异。从本科院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高校应恰当地调整书法史教学的课程内容安排,笔者认为应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两个方面考量。其一是考虑到各高校对自身的定位不一,所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不同,在书法史课程的教学安排上会根据培养计划而做出改变,基于培养目标的侧重点,恰当调整书法史课程的教学安排是合情合理的;其二是不同学校会根据其自身的区域性特征来进行书法史课程的开设。例如西北地区出土了许多简牍书法墨迹,并具有丰富的史料价值,于是西北地区的高校在书法史课程的教学安排上就能相应地融入一些简牍书法史,并根据已有的简牍墨迹进行相应的实地考察。这些课程安排不但使书法史的教学更厚重,而且还致使西北地区的高校在书法史课程的内容开设上具有其自身的区域特色。目前,高校本科教育中书法史开设的教学侧重点不一,不同高校拥有的地方书法史料资源有差异的实际情况都是要在开设书法史课程中所必须注意到的。这些因素会直接或间接影响书法史教学的内容和计划,也正是由于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才造就了书法史课程教学的丰富性。总而言之,本科教育中书法史课程的教学计划及内容的设置要关注每一所高校自身的定位和区域性差异的实际情况,适当地对书法史教学内容进行调整,让书法史的开设与教学在本科教育中达到最佳的效果。
2.引导学生思考古代书家的成才因素
本科教育中书法史课程的开设不仅仅要求学生掌握一些简单的历史知识和理论知识,教师在书法史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更应注重引导学生主动思考一些问题。如古代书家作为书法史上的杰出人物,在古代社会中并不是单纯拥有高超的书写技能,他是社会中文人士大夫的代表,在文化涵养、审美主张及书写技能上都是时代的佼佼者。古代书家之所以能取得如此高的成就,与书家自身的努力、家学渊源、社会人际交往以及师承取法都有重要联系,这就要求学生在对书法史进行学习后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的思考。书法史课程的开设若只对书家进行三言两语的描述,那么古代书家在书法史上存在的意义就不大。让学生明确古代书家成才的因素,引导学生思考要在书艺上取得一定的成就应如何以古人的标准来激励自己,或在书法上标榜崇古、汲古的情况下,积极引导学生学习古代书家的成才之路,并反思现阶段作为一个受本科教育的习书者而言,在取法上是否与古为徒,在综合素养方面是否如古代书家般进行全面提升。在书法史课程的教学中积极引导学生思考古代书家的成才因素,使学生个体在学书道路上受到启发,使学生在书艺之路上发扬个性、求同存异,也是书法史教学的一项旨归。
3.从字体演变和书风传承的层面处理好书法史与书写实践的关系
本科阶段书法史课程的开设为学生的理论学习奠定基础,同时也为书写技能提供理论支撑,理论与实践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反过来促成书法史课程的开设。我们知道在本科阶段的书法史教材中基本以时代为主线来论述书法史,若在本科阶段仅仅让学生明白书法历史层面的一些人物与事件,将书法史置于一个孤立地位,不能够有深度地思考书法史中的一些问题,书法史的学习就略显狭隘。笔者认为本科阶段的书法史课程应注重学生对书法史立体化的掌握,学生不单单要以掌握理论方面基础性知识为目的,还应从字体演变和书风传承的层面与理论技法结合思考。如字体上如何演变、书风上如何传承,以及字体演变与书风传承给学生在书法史的学习和书写实践中带来怎么样的启示。在书法史课程的学习过程中注重学生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学生才能明确在技法学习上的依据。譬如在楷书技法的教学中为何取法唐人?唐人楷书好在什么地方?草书为何要入晋人格?晋人笔法精绝于何处?等等,站在书法史学层面去思考,这一系列问题就能得到解决。若本科教育中书法史课程只停留在单一的理论课层面,这些立体化的问题得不到透彻解决,那书法史课程开设的意义便不大。从字体演变与书风传承的史学层面出发,处理好书法史理论与书写实践的三维关系,明白书法学专业中的“其然”,并知其“所以然”,既要掌握书法史课程中的表面现象,更要掌握书法史课程开设的本质内涵及原因,才能使学生在书法史课程的开设与教学中具体受益,同时也提升了书法学本科教育中书法史课程设置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小结
当前以文化自信为大背景的书法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同时招收书法专业的高校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目前已有129所高校开设书法学本科,今年又有15所高校申报2021年书法学本科。高校本科教育作为新时代专业性教育的中流砥柱,在专业教育上应具体而微,而书法学在本科教育中的教学质量也变得尤为重要。书法史课程是书法学在本科教育中重要的理论课程,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对书法专业学生而言,书法史课程是专业理论与书写技能的根基。尽管不同类型的高校已开设并进行了书法史课程教学且略有差异,但对书法史课程在本科教育中如何更好地开设与教学应进一步重视。本文所论书法史课程在本科教育中应解决的具体问题、现有书法史教材的基本情况、书法史开设的课时与学期以及书法史教学过程中的具体建议,旨在为当前书法学本科教育的教学提供一定的参考,不当之处,还请方家多加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