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成本及定价策略
——基于A企业调研数据的分析
2016-09-08陈红华田志宏
陈红华 田志宏
企业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成本及定价策略
——基于A企业调研数据的分析
陈红华田志宏
文章以实地调研获得的信息和数据为基础,分析我国农产品企业实施可追溯系统需要增加的成本。以A企业为例,就其实施可追溯产品具体定价进行了测算,并结合调研得到的消费者支付意愿,为我国实施可追溯系统企业的定价提供相应对策和建议。研究显示,企业实施产品可追溯系统的成本不会大幅提高,进行高定价通常是一种营销策略的选择。消费者对可追溯产品的支付意愿表明,可追溯产品的定价不适合盲目定高价,要充分考虑产品目标人群的收入水平及支付意愿。
可追溯系统; 不变成本; 可变成本; 盈亏平衡点
20世纪70年代以来,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食源性疾病危害巨大。国际上疯牛病、口蹄疫、禽流感等疾病相继爆发和传播,国内也发生了苏丹红、劣质奶粉、龙口粉丝等食品质量事件,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成为可追溯系统重要的应用领域之一。我国实施和研究可追溯系统的时间并不长,国内外学者与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研究成果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有关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基础研究,主要讨论农产品可追溯的定义、特征、作用等基本问题;二是可追溯系统的开发应用等技术体系研究;三是逐渐形成交易成本理论、收益分析法、消费者支付意愿分析三种主要研究方法[1-3]。
但关于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在我国目前实施的具体情况研究相对匮乏。其中关于实施可追溯系统的企业到底会增加哪些成本,增加的幅度有多大,是否实施可追溯系统的企业其产品定价就一定是高价等这些问题在目前的研究中亟需要进一步明确。有鉴于此,本文以企业实际调研为基础,以其实施可追溯的具体产品为例,对实施可追溯的产品成本进行了具体的测算,讨论了可追溯产品是否一定是高价等问题,从而为实施可追溯的企业定价提供建议和参考,以推动我国可追溯系统的发展。
一、我国市场上实施可追溯产品的定价分析
201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意见,再次强调要加快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以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在国际上,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要求对出口到当地的部分食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要求。欧盟管理法规No.178/2002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在欧盟范围内销售的所有肉类食品都能够进行跟踪与追溯,否则就不允许上市销售。由此可见,我国建立农产品可追溯体系,不仅能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同时也是打破国外因食品安全追溯而设置的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对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起到重要的作用。
正是因为可追溯系统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在北京已有100多家企业加入了北京市农业局的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山东寿光的“燎原”牌蔬菜、“得利斯”等多家企业都已开始实施可追溯系统。但是当人们一提到食品可追溯马上会联想到高价格,而市场上销售的一些可追溯产品的价格也恰恰印证了人们脑海中对可追溯产品必定是高价的结论。
表1 北京市某超市可追溯蔬菜价格表 单位:元/500克
数据来源:根据北京市某超市可追溯蔬菜销售价格整理。
从市场中北京超市所售的可追溯蔬菜可以看到,可追溯的蔬菜要比普通蔬菜价格高一倍以上,有些个别品种,如豌豆米甚至高出普通豌豆米的几倍。于是人们都有一种印象,凡是实施可追溯的产品一定是高价,认为实施可追溯会导致成本的大幅度增加。而事实是否如此,笔者就调研中得到的数据,选择北京实施可追溯的A企业进行了定价测算,并仔细分析了由于实施可追溯而增加的成本。
二、建立可追溯系统的成本分析
如何为产品制定合理的价格,从财务的角度上,必须要清楚地核算企业生产该产品所花费的可变成本与固定成本,然后根据预计的销售量,测算出盈亏平衡价格或者是保本价格。再根据行业平均利润率水平、竞争的情况、消费者接受水平等诸多因素制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价格。
实施可追溯系统的企业,其他的生产成本与所有普通企业一样,本文不再做分析,只就由于建立可追溯系统而发生的额外成本进行分析。基于对参加北京市农业局主导的可追溯系统调研,参与企业实施可追溯系统由此增加的额外成本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1)软件开发费用。这部分费用指的是为开发可追溯系统而进行软件开发需要支付的费用,费用的多少与实施可追溯系统的类型有关。
若是政府主导型的可追溯系统就要考虑建立一个公共信息登载交流平台,考虑如何将可追溯系统中各个环节的企业都能够衔接起来,搭建这个平台工作量很大,费用会很高。而企业主导型的可追溯系统是企业处于自己发展需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开发的软件,与原有的管理系统(HACCP、GMP)共同促进企业内部管理的提升,因此在开发过程中总是考虑到企业现行的情况和状况,费用和成本比政府搭建的平台要少,并且与企业的规模和大小有关。
软件开发的费用不仅仅是前期的开发费用,还包括随着应用不断调整和升级的费用。北京市用于可追溯系统软件开发的费用约1 000万左右,北京市可追溯系统成员企业有100多家,分摊到企业,每个企业大约在10万元左右。随着成员数量的增加,这笔费用还会相应地降低。
(2)系统维护等费用。目前北京市可追溯系统的维护费用是由政府支付,系统的维护是由北京HL公司来完成。该公司有30名左右技术人员,职责就是从事可追溯系统软件开发,并负责该系统的维护,包括消费者进行短信、电话查询等,估算费用在100万左右。另外此30人平均月工资按3 000元左右计算,每年的工资支出在108万左右。当然这108万支出,不能完全算在系统维护费用中,因为这部分技术人员还要承担软件开发的职责,若按50%左右估算,则系统维护需要的人力资源成本一年约54万。
(3)与可追溯系统有关的相关配套硬件设施费用。企业实施可追溯系统需要有电脑,服务器,需要追溯码的打印机。这部分支出在北京市政府型主导的可追溯系统中是由政府免费赠送给企业。但这不代表没有成本,只是由政府支出而已。若分摊到每个企业,大约在3万元。
(4)打印费用。不管是政府主导型还是市场主导型的可追溯系统,可追溯农产品上所需的追溯码费用都由企业自己来支付。这部分费用与企业每天销售产品的数量有关,销售数量越多,需要贴的追溯码就越多,成本就越高。以北京A公司为例,目前每天可追溯蔬菜销售量在1万千克左右,按此数量,每天打印需要打印纸一卷,成本是50元,即每个月1 500元左右。
(5)标识费用。贴在商品上的标识码费用与追溯码种类有关,一般贴在蔬菜上的追溯码每个0.03元,贴在肉类等产品上一般是RFID,每个成本在0.8~1元左右。
(6)与可追溯系统有关的人力资源成本。与可追溯系统有关的人力资源成本分为硬和软两方面,成本高低与企业规模、贴标数量大小、录入数据工作量、信息化程度保管档案等有关。以北京A公司为例,有两个专职工作人员专门打标识,贴标识,另外有5个技术人员驻扎在基地,负责所在合作社或者协会所连接农户的技术以及数据录入等情况(当然可追溯系统相关工作只是此5个技术人员工作范围的一部分)。
(7)培训费用。培训费主要包括对超市销售人员培训(如何使用触摸屏及可追溯的知识),农民填表培训,加工厂内部人员培训。
(8) 网络费用。一个公司若没有网络,就不具备申请可追溯系统的条件。而企业的网络使用费用不仅仅是用于可追溯,还用于企业其他的日常办公所需,因此这部分成本很低,在可追溯系统中可以忽略不计。
三、A企业可追溯产品定价测算
(一) A企业未实施可追溯前产品销售价格
A企业在实施可追溯系统前所加工和销售的产品都是绿色蔬菜,因此蔬菜价格高于普通蔬菜,销售主要种类与价格有:黄瓜和西红柿5元/500克,扁豆8.6元/500克,白菜2元/500克,胡萝卜3.2元/500克,茄子3.5元/500克,土豆3.2元/500克,洋葱西葫芦3元/500克,长豆角5.5元/500克。
(二) 测算说明
在进行具体定价测算之前,需要说明四个基本情况。第一,定价产品的选择。定价不需要测算所有产品种类,只要把一类产品的定价测算清楚,即可说明基本原理。而本算例中选择A企业生产的黄瓜为例。其在未实施可追溯之前销售价格为5元/500克,而未实施可追溯绿色黄瓜的成本约3.5元/500克。
第二,由政府或科研机构支付的一些费用要计入企业可追溯系统的成本中。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不管是北京市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可追溯系统还是山东省为代表的企业主导型可追溯系统,系统建设中都有一部分成本是由政府或国家科研机构支付。但在进行定价计算过程中,这些成本仍然应该摊到企业中。我国目前是处于可追溯系统开发的初期,国家为此给予较大的支持,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可追溯系统主要还是靠市场化运作,一旦政府不再补贴,企业是否能够继续运作下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由此增加的成本,以及最终可追溯产品的定价与消费者支付意愿的对比。因此,不管是由哪方支付的成本,在此定价测算中,都应列为由企业支付。
第三,测算方法。在测算过程中,成本测算拟以“原有成本+实施可追溯后增加的成本”作为新的成本。再用一定的方法测算定价。有些费用有变动区间时,取最高值,以计算实施可追溯系统的最高成本。
第四,可能出现的误差估计。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由可追溯引起的人力资源成本会不同;每个企业不同的可追溯品种的销售数量会不同,即使同一个企业,不同时间销售数量也不同。因此本文以某地区、某企业、某时段的销售情况为基础进行测算,具体数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另外由于情况复杂,有些数据是估算,例如培训费用这一项,很多企业很难说出具体的费用。因此本测算更注重的是由于可追溯到底增加了哪些成本,至于增加的具体数量,不是完全准确。
(三)测算及结果
1.前提数据
A企业未实施可追溯前绿色黄瓜的成本为3.5元/500克,进入可追溯体系之后,每天蔬菜销售量在10 000千克左右,而黄瓜的销售量在400千克左右。
A企业实施可追溯系统而发生的固定成本主要包括软件开发费用与可追溯有关的硬件配套设施,两项费用约13万左右;系统维护费用54万左右。
由于实施可追溯系统而发生的可变成本主要包括打印费用每天50元,标识费用3分或1元(每个),人力资源成本7 500元/月(5人,每人工资1 500元/月,其中40%的工作量为可追溯系统服务)。
2.具体测算
绿色黄瓜成本:3.5元/500克
(数据1)
如下是实施可追溯系统而增加的成本和费用:
固定成本:540 000+130 000=670 000元
(数据2)
每天固定成本(按无形资产10年摊销):670 000/(10×365)=186.1元/天
(数据3)
黄瓜分摊的固定成本(每天每500克):186.1/(10 000×2)=0.009 3元/500 g
(数据4)
人力资源成本(每天每500克):(1 500×5×40%/30)/(10 000×2)=0.005元/500 g
(数据5)
可变成本:
打印费(每天每500克):50/(10 000×2)=0.002 5元/500 g
(数据6)
标识费(假设2个黄瓜重500 g):2×0.03=0.06元/500 g
(数据7)
总成本=(数据1)+(数据4)+(数据5)+(数据6)+(数据7)
即3.5+0.009 3+0.005+0.002 5+0.06=3.57元/500 g
由可追溯增加的成本是:(数据4)+(数据5)+(数据6)+(数据7)
即0.009 3+0.005+0.002 5+0.06=0.07元/500 g
也就是说,实施可追溯系统后,每500克黄瓜额外增加的成本大约是0.07元。
四、可追溯农产品是否一定等于高价产品
在北京销售可追溯蔬菜的柜台上,我们可以发现可追溯蔬菜的价格不菲。如文中表1北京市面上销售部分可追溯蔬菜的价格所示。与普通蔬菜相比,这些可追溯蔬菜价格高出很多。于是人们都这样理解,实施可追溯系统的产品一定是高价位产品,其实这样的理解并不准确。
从上面的测算中我们看到,可追溯会带来成本的增加,但增加幅度多少,还取决于实施可追溯后是否会带来销售量增加。A企业实施可追溯系统后,产品销售量增加较多,每天达到10 000公斤。由于实施可追溯而增加的成本若分担到销售的每500克上,价格只比未实施可追溯高出7分钱左右。并不会直接导致产品成本的大幅上升。因此,实施可追溯产品不一定会带来成本的大幅增加。
市场上所销售可追溯产品定价比普通产品高很多,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实施可追溯产品的生产标准较高。目前我国市场上实施可追溯蔬菜的质量级别主要有三类,即无公害蔬菜、绿色蔬菜和有机蔬菜。其中有机蔬菜质量等级最高,其自身生产成本也最高,在实施可追溯后,加上额外增加标识、软件等费用,销售价格通常为最高。以北京市为例,企业生产的可追溯蔬菜多是无公害蔬菜,山东销售的可追溯蔬菜多是绿色蔬菜。因为这些蔬菜质量标准高于普通蔬菜,其原来自身生产成本就比普通蔬菜高,因此售价高并不是因为可追溯所造成;二是实施可追溯的企业以此作为塑造差异的商业化手段。在定价过程中,把可追溯产品的价格制定高于普通产品几倍,属于营销中的撇脂定价法,目的是给消费者一种高质高价的印象,从而塑造产品的差异优势。就像很多名牌产品的定价高于成本很多倍,越贵有些消费者越愿意购买的道理一样。因此可追溯产品价格高并不一定是因为实施可追溯的成本高,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五、结论与建议
从我国目前实施可追溯系统的企业来看,其可追溯产品的价格普通偏高。尽管当企业产品成本增加,提高价格是正常的经营行为,企业把它作为一种塑造差异的竞争手段也是正常的营销策略,但如果价格过高,会影响消费者的接受程度,从而直接影响到可追溯产品的销售量,企业实施可追溯的成本将无法得到弥补,企业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就会失去实施可追溯的持久动力,长远看必定制约到可追溯产品的普及。
实施与推进可追溯系统在我国的发展,是政府促进我国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民生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而过高的价格,长远来看不仅使得可追溯系统无法在我国推广和普及,也会因为虚高的价格阻碍民生,与政府推进可追溯系统的初衷有所违背。
笔者在北京、山东和上海等地针对消费者所做的实地调研表明,在我国很多消费者没有听说过可追溯系统。消费者不愿意在更高价格水平购买可追溯产品的原因包括可追溯产品价格太高;可追溯是政府和企业的事情,与消费者无关;企业发布的可追溯信息是假的;可追溯系统对食品安全没有保障等。
当可追溯产品的价格比较适中时,不少消费者表示购买意愿;随着可追溯产品的价格不断提高,消费者购买意愿不断下降。与可追溯产品相比,在价格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消费者对同时具备可追溯与相关质量认证的产品具有更高的支付意愿。如果价格太高,可追溯产品即使通过相关质量认证,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依然会下降。消费者对可追溯产品愿意支付金额的高低同时受到产品种类影响,如果该产品属于消费者日常消费的食品种类,对价格则更加敏感,对不经常购买的食品,即使多支付一些金额也能接受。
笔者统计的几个城市消费者每500克平均愿意为可追溯豆芽、生菜和牛肉多支付91.7%、99.2%和18.4%,即多支付1.833元,1.985元和3.676元。按照目前现行的市场价格测算,愿意为可追溯豆芽、生菜和牛肉的支付价格为:3.833元/500克,3.985元/500克和 23.676元/500克[4-5]。
因此,我国实施可追溯系统企业的产品定价,首先应该考虑消费者支付意愿,可追溯产品的定价不适宜太高,特别在我国建立可追溯系统的初期,在消费者对可追溯还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价格过高会影响消费者的接受程度。目前我国一些可追溯产品的定价远远超过了实际调研消费者愿意为此付出的金额。在我国市场上所看到的某些可追溯品牌产品的价格却高出普通产品5倍左右,远远超出了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其次,消费者的风险感知在可追溯产品支付意愿中影响显著,加强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教育以及可追溯产品知识的普及,对可追溯产品的定价接受会起到重要作用。再次,在可追溯产品定价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明确最有可能的目标消费人群。从目前情况看,不是所有消费者都会购买可追溯产品,毕竟偏高的价格制约了很多消费者的购买。因此明确哪部分消费者最有可能是可追溯产品的目标消费者,首先结合这部分消费者的支付能力确定可追溯产品的价格在我国更加可行。
[1]Irene L, Hartmut B M.Willingness to pay and experienced utiliy as measures of affective value of information object: Users’ account.InformationProcessingandManagement,2008(44):92-104
[2]John C W, Todd L C.Willingness to pay for a Green Energy Program: A comparison of ex-ante and ex-post hypothetical bias mitigation approaches.ResourceandEnergyEconomics,2007(29):247-261
[3]Kevin Chen,石敏俊,Getu Hailu.对中国消费者非转基因菜油支付意愿的研究.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3):53-60
[4]王志刚,毛燕娜.城市消费者对HACCP认证的认知程度、接受程度、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以北京市海淀区超市购物的消费者为研究对象.中国农村观察,2006(5):2-12
[5]周应恒,彭晓佳.江苏省城市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支付意愿的实证研究——以低残留青菜为例. 经济学季刊,2006(7):1319-1342
(责任编辑:陈世栋)
Cost Analysis and Pricing Polices for Enterprises Implementing Traceability System in China
Cheng HonghuaTian Zhihong
The establishment of agricultural produce traceability system has been considered as the important way to assure food safety since the mad cow disease occurred in western countries. It has been five years si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traceability system in our country. When more and more people realize the importance of traceability system, some problems about it are still ambiguous, what is the reasonable price of the traced product is one of them. The questions such as how much will be increased in terms of cost when implementing the traceability system and whether the traced product means the high cost product are still to be researched. The article summarizes the extra cost caused by the traceability system on the basis of market research, also one product is taken as the example to calculate how much cost will be increased accurately. The reasons that the high cost of the traced product are analyzed in the article and some suggestions referring setting the price for traced products are also given too at the end of the article.
Traceability System;Fixed cost;Variable cost;Break-even point
2016-02-29
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课题“转基因产品定量标识阈值研究” (2012ZX08011003- 02)。
陈红华,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邮编:100083;田志宏,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