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产业扶贫建立低收入农户增收长效机制
2016-09-03闻海燕
闻海燕
依托产业扶贫建立低收入农户增收长效机制
闻海燕
尽管浙江已全面消除“4600元以下”绝对贫困现象,但是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基础仍不牢固。亟需建立内源性增收机制,依托产业发展带动低收入人口脱贫致富
2015年中共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宣布:经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逐户视察核查,全省21万户家庭人均收入在46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43万人),2015年人均收入全部超过4600元,“4600以下”绝对贫困现象全面消除,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实现了“不把绝对贫困带入‘十三五’”的目标。但是,低收入农户增收仍然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为此,《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补短板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创新方式、整合资源、精准帮扶,确保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快于农民收入平均增幅,确保绝对贫困现象不出现反复,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2017年比2012年翻一番、2020年超过1.5万元。
面临的难点和制约因素
尽管浙江已全面消除“4600元以下”绝对贫困现象,但是这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基础仍不牢固,抗风险能力弱,增收仍面临很多制约因素。
低收入农户获取和组合要素的能力低。低收入农户要素禀赋薄弱,资本、技术和劳动力要素普遍匮乏,限制了农户的自身发展和资本积累。一是受教育程度偏低、家庭劳动力缺乏导致就业能力低。从浙江省统计局调查样本看,2015年底低收入农户从业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口占42.7%;初中文化程度人口占42.6%,高中和中专文化程度人口占11.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仅占3.5%。偏低的文化程度导致大多数低收入农户综合素质较差,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工资水平普遍不高,从业的稳定性差。老弱病残人口占低收入人口的78%,有近三成的从业人员属非劳动力年龄人口,劳动力稀缺。桐庐县纳入扶贫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低收入农户1.53万户,有70%左右是老弱病残。二是自身积累不足,因缺少生产资金致贫。由于自身积累少、可供抵押资产少、还款能力差等原因,低收入农户难以获得私人借款或金融机构贷款。三是资产较少导致财产性收入少。2015年,全省低收入农户财产性收入人均85元,增幅与上年持平,金额占纯收入比重不足1.0%。缺乏技术和资本,导致低收入农户各种资源积累受到严重限制,自身发展能力不足。
尚未建立可持续的内源产业带动型增收机制。为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浙江因地制宜精准扶贫,探索了各种扶贫路径。在产业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搬迁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等各方面进行探索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收入结构看,2015年浙江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为8765元,工资性收入3649元,家庭经营纯收入1976元,转移性收入3055元。其中,外出务工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合计6704元,占76.5%。这两项收入成为2015年低收入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和重要增收点。其中,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比2014年增长35.1%,对农户纯收入增长的贡献达到52.4%,贡献程度居四大类收入首位。这说明,相关扶贫政策主导下的扶贫效果较为显著,同时也意味着当前低收入农户收入仍然没有摆脱过于依赖转移收入和外源收入的局面,而内源产业带动型收入相对较低。
来自外部扶持的集聚性和持续性不足。多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制定了百乡扶贫攻坚计划、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等一系列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政策措施。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把扶贫开发纳入“四个全面”总体布局,坚持党政主导,战略推进,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2013—2017年)等一系列专项扶贫行动,持续加大了资金、土地等要素投入,形成各方合力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但是就具体部门而言,由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部门思路制定扶贫政策,缺乏协作,难以发挥整体效应。此外,由于尚未建立起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资源整合型扶贫机制,很多扶贫主体扶贫项目难以持续。很多针对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帮扶项目大多是临时性、突击性的帮扶措施,短期效应强,还没有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机制。
以产业为依托建立内源性增收机制
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建德航头镇大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社支持中低收入农户创业,以吸纳社员、技术培训、就业带动等帮扶形式,解决了一些低收入农户只有劳动力但不懂市场、没有资金、缺乏技术的问题,使脱贫致富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使低收入农户通过技术支持、资金支持提高自身致富能力,有效化解低收入农户单户生产的市场风险,已取得良好效果。今后,应针对低收入农户的比较优势,探索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扶贫模式;探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参股、以小额贷款作为资本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经营农业专业合作社,使低收入农户获得长期稳定的参股分红收入。对带动贫困户就业的相关农业合作社,建议政府加大支持力度,提供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确保其可持续发展。
创新金融扶持模式。低收入农户创业,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资金问题。低收入农户由于其自身资本积累不足及可供抵押物缺乏,加之获取外源要素的能力低,所受到的金融排斥程度较大。因此要通过创新金融扶持模式,提高其“造血”能力。一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扶贫小额贷款政策,出台贷款贴息政策,支持低收入农户创业。建德航头镇出台了《航头镇支持低收入农户创业致富贷款贴息管理办法》,低收入农户贷款用于扩大种植规模或结构调整、引进新品种、发展畜牧水产养殖以及对农产品的简单加工、包装、储运等项目,可以享受每月3厘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与农户贷款期限一致,但最长不超过2年。虽然财政贴息的力度不大,但是打消了低收入农户怕贷款的顾虑,激发了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的积极性。二是对贷款对象、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作出适当调整。对低收入农户单户贷款额度由1万元提高到2万-3万元。可将贷款对象由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扩大到村内的中低收入农户。二是鼓励农业专业合作社内部成立创业资金互助金,专门为本村有劳动能力和参与合作社发展意愿但资金实力不足的低收入农户提供互助金,互助金年利率可低于当地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通过互助金帮扶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实现脱贫致富。
结合产业发展对低收入农户进行精准培训,提高就业能力。文化水平低、无一技之长是挡住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关键门槛。因此结合当地产业特点及农户特点实施精准培训是关键。一是结合农村电商产业发展特点,通过免费培训,使部分低收入农户掌握农村电子商务技术,再辅之以扶贫贴息、小额信贷、网店装修、物流保障等各方面的政策优惠,使低收入农户可以开网店。龙游县全县已有328名低收入农户通过培训开设网店。二是结合发展民宿经济,鼓励低收入农户免费参加民宿经营服务管理、农家大厨等培训,通过镇、村、经营户三级联动,为其提供就业岗位,让一部分低收入农户获得稳定的工资性收入。三是结合来料加工业务对低收入农户进行免费培训。来料加工就业门槛低、从业要求少、增收见效快,是实现低收入农民增收的一条捷径。应坚持“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以低收入农户中“零就业”家庭为重点,通过组织来料加工技能培训,着力解决从业人员“缺技能”难题。同时促进来料加工经纪人与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把帮扶的重点放在培训加工技能上,切实增强低收入群体的“造血”功能。
作者单位: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区域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