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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漢簡札記(二則)

2016-08-30王挺斌

简帛 2016年2期
关键词:通假

王挺斌

讀漢簡札記(二則)

王挺斌

張家山漢簡《蓋廬》第5~6號簡有文句作:

日爲地飚,月爲天則,以治下民,及破不服。

飚當讀爲“徼”,《説文·人部》:“徼,循也。”《藝文類聚》卷二十彌衡《魯夫子碑》“夫大明以動,天則也”,*按,“彌衡”當作“禰衡”,原引者誤,今正。另外,我們對原文標點略有改動。《國語·越語下》“天道皇皇,日月以爲常”,與此二句意近。*邵鴻: 《張家山漢簡〈蓋廬〉研究》,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41頁。

其譯文作:

日德爲大地所遵循,月德爲上天所效法,按照這樣的理念治理天下百姓,以及打敗那些不服從其統治的力量。*邵鴻: 《張家山漢簡〈蓋廬〉研究》第44頁。

從簡文看,“日爲地飚”與“月爲天則”相對,在語法結構以及語義表達上也是相似的;“月爲天則”的“則”,當即法則之義,由此反觀“飚”字,很可能也是這一類的意思。邵鴻先生大概也是本着這個思路,把該字讀爲“徼”,又引了《説文》以及相關文獻作參考。但是,《説文》訓“徼”的“循”字,不是遵循之義而是巡行、巡視之義,段玉裁在《説文》“徼”字下注:“《百官表》曰:‘中尉掌徼循京師。’如淳曰:‘所謂遊徼循禁備盜賊也。’按引伸爲徼求、爲邊徼。”此“循”字實際上同“巡”字。那麽,用《説文》的訓詁材料來理解《蓋廬》簡文是説不通的。

另外,白於藍先生曾疑惑“飚”字可能要讀爲“約”。*白於藍: 《戰國秦漢簡帛古書通假字彙纂》,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32頁。但是,“約”大多僅表示約束、節制之義,略偏禁止性的意味;而“日爲地飚”與“月爲天則”相對,“則”字則帶有照樣做、仿效這樣的意思。*孫常敘: 《則、法度量則、則誓三事試解》,《古文字研究》第七輯,中華書局1982年,第7—24頁。“約”、“則”二字含義其實並不相類,所以“約”也並不是《蓋廬》簡文“飚”的本字。

我們認爲,“飚”當讀爲“效”比較合適。“飚”字的聲符是“徼”所从的“敫”,是可以讀爲“效”的。“效”字从“交”聲,从“敫”聲字與从“交”聲字經常通假,比如今本《詩經·王風·大車》“有如皦日”,阜陽《詩經》S084作“有如皎日”,“皦”、“皎”通;定州八角廊漢簡本《論語·陽貨》“惡絞以爲知者”,“絞”字今本作“徼”。另外,郭店簡《魯穆公問子思》“夫爲其君之古(故)殺其身者,交靕(禄)雀(爵)者也;亘(恒)[稱其君]之亞(惡)[者,遠]靕(禄)雀(爵)者[也]”,孟蓬生先生認爲“交”當讀爲“邀”。*孟蓬生: 《郭店楚簡字詞考釋(續)》,張顯成主編: 《簡帛語言文字研究》第一輯,巴蜀書社2002年,第30頁。我們認爲這是正確的意見,《商君書·君臣》“凡民之所疾戰不避死者,以求爵禄也”可以與簡文合讀。*另外,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第793—795頁)還收有大量的例證;裘錫圭《釋“餇”》(《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08頁)也曾提到秦簡中“交”、“敫”通假的例子,此點蒙薛培武兄提示。

“效”即效法之義,與“則”近義,《漢書·五行志》:“《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顔師古曰:“則,效也。”又,《五行志》“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則乾坤之陰陽,效洪範之咎徵,天人之道粲然著矣”,“則”、“效”對言,意思近似。可以説明“則”、“效”二字關係密切的較早用例是《詩經·小雅·鹿鳴》:

視民不恌,君子是則是效。

“則”、“效”連言,意思相近。《左傳》昭公七年:

《詩》曰“君子是則是效”,孟僖子可則效已矣。

《漢書·敘傳》:

五刑之作,是則是效。

《左傳》以及《漢書》的作者都引了《鹿鳴》的詩句,《左傳》的作者又直接造用了“則效”一詞,後世文人寫文章時也有用到,如《漢書·劉向傳》:

黜遠外戚,毋授以政,皆罷令就弟,以則效先帝之所行。

綜上所述,我們認爲“日爲地飚,月爲天則”當讀爲“日爲地效,月爲天則”。

銀雀山漢簡《將失》簡1001有文句作:

十九曰,軍淮,衆不能亓(其)將吏,可敗也。

整理小組注:

淮,疑當讀爲“乖”,離也,背也。軍乖,謂軍中不和。不能,不相得,謂士卒與將吏關係不好。*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 《銀雀山漢墓竹簡(貳)》,文物出版社2010年,第138頁。

張震澤先生注:

影本注釋讀淮爲乖。今按,疑當讀爲潰,淮、潰古音同部。《左傳》文公三年:“凡民逃其上日潰。”《荀子·議兵》“當之者潰”,注:“壞散也。”能,耐也,得也。《左傳》襄公二十一年:“范鞅與欒盈爲公族大夫而不相能。”此句謂軍心潰散,士卒不耐其將吏。*張震澤: 《孫臏兵法校理》,中華書局1984年,第183頁。

蕭旭先生注:

張震澤曰:“淮,疑當讀爲潰,壞散也。能,耐也,得也。”淮,疑當讀爲壞,自破也。句言其軍自破,兵、將不和,故可敗也。張氏解“能”爲“耐”,失之。*蕭旭: 《〈銀雀山漢墓竹簡[貳]〉校補》,《學燈》第26期,清華大學簡帛研究網(www.confucius 2000.com)2013年4月4日。

陳偉武先生注:

鄙意以爲“淮”亦可讀爲“睢”……簡文“軍淮(睢)”之“睢”,恣睢,指乖戾、不正……“衆不能其將吏”謂士兵認爲將吏無能,“能”活用爲意動詞。*陳偉武: 《銀雀山漢簡釋讀小札》,“紀念容庚教授誕辰一百二十周年學術研討會暨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第二十届年會”散發論文,2014年10月10—12日,又收入《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六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472頁。

看來,諸家對簡文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分歧。張震澤先生把“軍淮”理解爲“軍潰”,這樣的説法其實在1975年瀋陽部隊所著的《〈孫臏兵法〉譯注》中已有提及。*可參楊安: 《銀雀山漢墓竹簡〈佚書叢殘〉集釋》,碩士學位論文,吉林大學2013年,第33頁。我們應該承認,“軍潰”的説法確實見於古書,但是事實上古書中所説的“軍潰”大多是指軍隊已經敗亡,而簡文的意思可能並非如此;如果軍隊已經敗亡,爲什麽後面還説“可敗也”呢?另外,“軍潰”恐怕也不能理解爲“軍心涣散”這一的意思,古書似不見此種用例。蕭旭先生讀“淮”爲“壞”,尚未舉出通假例證,並且“軍壞”一詞從語義上理解也大多表示軍隊已經敗亡。陳偉武先生讀“淮”爲“睢”,“睢”之乖戾不正,但是我們所見到的古書用例大多是“恣睢”一詞連起來使用才表示乖戾不正之義。相比之下,整理小組的注,從語義上看是較爲順暢的;*楊安先生按語從整理小組的意見,詳楊安: 《銀雀山漢墓竹簡〈佚書叢殘〉集釋》第33頁。其不足之處是在於“淮”或从隹聲字與“乖”似乎没有通假例證以及相關的古書辭例。

順着整理小組的意思,我們認爲“淮”其實可以讀爲“攜”。攜字从“巂”聲,與从“隹”聲字可通,《説文》“纗”字或讀若“維”;今本《周易·習坎》“有孚維心”,“維”字在馬王堆帛書本以及阜陽本中俱作“巂”;今本《周易·隨》“乃從維之”,“維”字馬王堆帛書本中作“飛”(一般認爲即“巂”字),上博簡本作“霵”。另外,《逸周書·王會》“俞人雖馬”,一般認爲“雖”通“驨”;《逸周書·謚法》“息政外交曰推”,一般認爲“推”通“攜”。*黄懷信、張懋鎔、田旭東: 《逸周書彙校集注(修訂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828、697頁。所以,“淮”讀爲“攜”其實是没有多少障礙的。

“攜”的意思,即離心離德之義,如《左傳》桓公二年:“偏敗,衆乃攜矣。”亦同“貳”,見於《左傳》襄公二十九年“遠而不貳”杜注。古書也有“攜貳”連用者,《國語·周語上》:“其刑矯誣,百姓攜貳,明神不蠲。”韋注:“攜,離;貳,二心也。”《逸周書·武順》:“均伯勤勞而無攜,攜則不和。”《説文》:“霶,有二心。”“霶”應該就是訓爲離的“攜”的本字。古書中有一“攜”字用例很值得我們注意,《韓非子·亡徵》:

出君在外而國更置,質太子未反而君易子,如是則國攜,國攜者,可亡也……

引文中加下劃綫句可與簡文“軍淮(攜),衆不能亓(其)將吏,可敗也”合讀。“國攜”指君民離心離德,“軍淮(攜)”指的是將兵離心離德。*我們還曾懷疑“攜”與“乖”(張家山漢簡《蓋廬》有“將争以乖”句)、“睽”諸字之間音義皆近,都有表示語言中的違離這一類的意思,可能都有同源關係,不過放在這裏,根據古書中的句式用例,“攜”字則更爲妥帖。簡文的“能”同“柔遠能邇”之“能”,指的是親善和睦之義。總而言之,簡文“軍淮(攜),衆不能亓(其)將吏,可敗也”是指將兵關係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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