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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通假一二

2020-07-18刘晓霞

读天下 2020年14期
关键词:分类原则研究

摘 要:通假字是文言文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就通假这一现象展开论述,总结了前人对通假的研究情况,对通假这一概念所持的观点,论述了通假字应该遵循的原则,对历来教材中所谓的通假字进行了概括和分类。

关键词:通假;研究;原则;分类

在古籍中通假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越古的典籍,通假字出现的频率越高。经过历代的传抄刻印,其中大多数通假字已经被改为了正字,但是因为其数量繁多,改不胜改,遗留下来的仍然不少。若不明通假,则难以读懂古书。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自叙》云:“不知假借(通假)者,不可以读古书。”王念孙《经义述闻》卷30《同说》下云:“学者改本字读之,则怡然理顺;依借字解之,则以文害辞。”例如:《国语·卷二》:“服物昭庸,采饰显明,文章比象,周旋序顺。”韦注曰:“庸,功也。冕服旗章,所以昭有功;五采之饰,所以显明德。”将“庸”解释为“功”,从上下文来看读不通,让读者对文意的理解犯迷糊。王引之认为韦昭的注解是错误的,他指出:“昭庸、显明、比象、序顺,皆两字平列。庸,与融通。《释名》曰,融,明也。昭庸即昭融。”王氏认为“庸”为“融”,明亮之意,与上下文义相通,说明服饰物品明亮艳丽。由此可见,辨识通假字是何等重要。

一、 前人对通假的研究情况

通假字的问题由来已久。对古书中通假字的注意,最早可追溯到西汉初年。当时的学者在解释周秦古籍的时候已经觉察到了通假问题。总的来看,古代通假字的研究,大致上可以划分为两个时期:清代以前古人已经意识到古书中存在通假问题。在训释古籍时,常常用本字来训释通假字,训释通假字的术语也日益丰富,有的学者开始研究产生同价的缘由。到了清代,出现了“通假”这一术语,许多学者都把通晓通假字作为训释古书必备的知识之一,对通假字的研究也投入了比前人更多的心力,已经注意到通假和“六书”假借有所不同。但他们的见解仍是零散的、不成系统的。

当代学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通假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许多学者给通假下了定义,但分歧仍然很大。慨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通用假借相加说

有的学者认为,通假是通用和假借的合称,“通”指的是通用,“假”指的是假借。

王力先生在其主编的《古代汉语》中,对古音通假做了明确的定义:“所谓古音通假,就是古代汉语书面语言里同音或音近的字的通用和假借。语言里的‘词是音义的结合物,古人在记录语言里的某一个‘词的时候,往往用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书写,有时写成这个样子,有时写成那个样子。两个字形体不同,意义不同,只是由于生硬相同或相近古人就用甲字代替乙字。例如早晨的zǎo,这个词本该写成‘早,但是《孟子·离娄下》‘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却写成‘蚤,《诗经·豳风·七月》‘四之日其蚤,也写成‘蚤。‘蚤的本义是跳蚤,早晨的‘早所以写成‘蚤,只是因为二者声音相同,在记录语言里zǎo(早,早晨)这个词的时候,‘早‘蚤二字通用。从‘蚤字说,它所以当‘早晨讲,也只是因为它和‘早声音相同,被假借为‘早,借用了‘早的意义。”

(二)本有其字的假借说

有的学者认为,通假就是本有其字的假借。

侯康在《说文假借例释》中说:“何谓本?制字之假借是也;何谓末?用字之假借是也。二者相似实不同:制字之假借,无其字而依托一字之声或事以当之,以一字为二字者也。用字之假借,是既有其字,复有彼字,音义略同,因而假借,合二字为一字者也。”把假借字按照“本无其字”和“已有此字”分为两类,而且把“用字假借”叫作通假。“用字假借”相当于本有其字的假借。这个说法影响很大,至今一些有影响的词典和古汉语教材,都还沿用这个说法。例如,辞海“通假”条下说:“通假,也叫通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本字。严格说,与本无其字的假借不用,但习惯上也通称假借。”

(三)假借通假一体说

有的学者认为通假和假借没有必要区分,其本质是一样的。刘又辛先生在其《通假概说》一书中说:“其实,叫作假借或通假都可以,但必须承认这二者本无区别。”又说:“从我们对假借字性质和文字发展历史的分析来看,无论是本无其字的假借或以后有了本字仍用假借字的假借,者二者并无本质的区别。”不管它是本无其字的假借也好,或是以后已有其字的假借也好,假借字的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借一个同音字来表示某个词。

二、 通假遵循的原则

由上文的一番论述,我们可以看到,究竟什么是通假,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这个问题上大家纠缠不清。但不管什么是通假这一问题如何的复杂说不清,通假字的产生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則和条件才能产生,那就是:

(一)通假字与正字在古音的读法上必须相同或相近

古人在书写时,由于某些原因不用正字,而借用一个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表示,从而产生了通假现象。因此古音相同或相近成为通假字产生的条件。例如:

1. 《论语·述而》:“吾未尝而诲焉。”释文:“诲。鲁读悔字,今从古。”

由释文可知,“诲”通“悔”。“诲”“悔”同属晓母之部字,双声叠韵。

2. 《孟子·告子下》:“曾益其所不能。”宋孙奭音义:“张云:曾与增同。”

由宋孙奭音义可知,“曾”通“增”。“曾”“增”同属精母蒸部字,双声叠用。

由上述可知,“乃”通“扔”。“乃”属泥母之部字,“扔”属日母蒸部字,泥日准双声,之蒸阴阳对转。

(二)通假字与正字意义上不相干,是借音不借义

通假字是借甲字之音表示乙字之义,它们之间的联系是语音上的联系,与有没有意义联系无关。例如:

1. 《诗·鄘风·柏舟》:“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毛传:“矢,誓;靡,无;之,至也。至己之死,信无它心。”

由毛传可知,“矢”通“誓”。“矢”指弓弩矢也,名词;“誓”是约束也,动词,二者无意义上的联系。

2. 《礼记·王制》:“古者公田藉而不税。”郑玄注:“藉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美恶取于此,不税民之所自治也。”

由郑玄注可知,“藉”通“借”。“藉”指祭藉也,名词;“借”是假也,动词,二者无意义上的联系。

以上便是笔者对于“通假”的一些拙见。通过对通假的概念,通假字应遵循的原则,历来教材中所谓通假字的概括和分类的梳理,学生对于通假字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对文言文的解读也有巨大的帮助。

参考文献:

[1]刘又辛.通假概说[M].成都:巴蜀书社,1988.

[2]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1999.

[3]扬合鸣.通假字浅论[J].武汉大学学报,2000(1).

[4]康晓玲.试论通假字[J].山西大学学报,2004.

[5]方有国.上古汉语语法研究[M].成都:巴蜀书社,2002.

[6]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作者简介:

刘晓霞,贵州省六盘水市,贵州省六盘水市第一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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