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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妇女婚姻基础对家庭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2016-08-24刘如明彭吉军吴淑萍张红艳李十月徐德龙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2016年8期
关键词:土家族妇女婚姻

刘如明 彭吉军 吴淑萍 张红艳 宋 铭 李十月 燕 虹 徐德龙

1.湖北省咸丰县妇幼保健院(445600);2.湖北省宣恩县妇幼保健院;3. 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系;4.湖北省计划生育科技服务中心

·调查研究·

恩施土家族妇女婚姻基础对家庭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刘如明1彭吉军1吴淑萍1张红艳1宋 铭2李十月3燕 虹3徐德龙4

1.湖北省咸丰县妇幼保健院(445600);2.湖北省宣恩县妇幼保健院;3. 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系;4.湖北省计划生育科技服务中心

目的:了解恩施地区土家族已婚育龄妇女婚姻基础对其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方法:在湖北省恩施州进行多阶段分层随机整群抽样,采用自行设计的自填式问卷对8096名18~49岁已婚育龄妇女进行调查,对其中4321名初婚土家族妇女数据进行分析。 结果:4321名调查对象中,64.8%的妇女报告结婚前与丈夫同乡(城区)或同县,15.8%报告同村或同街道;59.0%的妇女报告恋爱前与丈夫相互认识;40%的妇女与丈夫自己表白恋爱结婚;妇女初婚年龄多在20~22岁(52.8%),其次在23~25岁(33.1%)。报告对婚后家庭生活“非常满意”、“满意”、“一般”和“不满意”的妇女分别占31.5%、51.5%、16.1%和0.8%。丈夫年龄越小,文化水平越高,妇女的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越高;自己表白恋爱而结婚、婚前与丈夫居住在同村或同街道的妇女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高。结论:恩施地区土家族妇女家庭生活满意度较高,丈夫年龄、文化程度,夫妻恋爱方式和婚前熟悉程度为主要影响因素。

婚姻基础;家庭生活满意度;已婚妇女;土家族

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家庭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已达13.3亿,家庭40152万户[1],构建和谐家庭显得尤为重要。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将妇女的婚姻家庭状况列为展现妇女社会地位的一项基本指标[2],而家庭生活满意度则是其家庭地位的一个直观体现。研究妇女家庭生活满意度对于分析当前中国家庭的婚姻质量以及婚姻的稳定性有极大的帮助,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3]。土家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族中的一员,其妇女的家庭地位和家庭生活满意度也是值得关注与探讨的。婚姻基础,即婚姻发展的根本或起点,是婚姻得以最终成立的依据,决定着婚姻的特性[4]。不同社会的婚姻基础是不同的,它包括经济、文化、道德、政治等因素[5]。研究婚姻基础对家庭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对于提高妇女家庭婚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分析了初婚年龄、夫妻双方年龄、文化、职业和婚前熟悉程度等对家庭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样本,在恩施州各个县(市)将乡镇(街道)按经济状况分为高、中、低三层,每层随机抽取1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再随机抽取2~3个村(社区),将18~49岁的已婚育龄妇女纳入研究。共获得问卷8508份,其中412份不符合要求被剔除,有效问卷8096份,有效率95.2%。8096名调查对象中,土家族已婚妇女4538人,该文主要分析了婚姻状态为初婚的4321名妇女的婚姻基础对其家庭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1.2 调查方法

于2011年2月~2011年5月,在湖北省恩施州采用自行设计的自填式问卷对育龄妇女进行匿名调查,以恩施州计划生育服务人员为调查员,在调查前进行统一培训。

1.3 研究内容

主要包括研究对象及丈夫一般人口学特征,婚前恋爱状况、家庭生活满意度状况等。文中分析的婚姻基础包括初婚年龄、夫妻双方年龄、文化、职业等人口学基本特征以及地域差异、熟悉状况、恋爱方式等婚前恋爱状况;生活满意度包括4个选项,即“非常满意”、“满意”、“一般”和“不满意”。

1.4 统计学方法

调查表统一审核、编码,使用EpiData3.1软件建立数据库,采用双人双遍录入,核对并修正调查表不一致的选项及逻辑错误。采用SPSS13.0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分析方法包括描述性统计、χ2检验和有序logistic回归分析。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调查对象4321人,18~31岁1108人(25.6%),31~41岁1859人(43%),≥41岁1354人(31.3%),平均年龄为36岁;参加调查的丈夫资料2268人,18~31岁623人(14.6%),31~41岁1800人(42.2%),≥41岁1845人(43.2%),平均年龄38.7岁。妇女文化程度主要为初中(44.7%),其次为小学及以下(23.5%);丈夫的文化程度同样以初中为主(45.3%),其次为高中及中专(26.3%)。妇女和丈夫的职业均以农民为主,分别占66.1%和61.6%,其次为非国家企事业单位人员,国家企事业单位人员所占比例最少。

2.2 婚前恋爱状况

64.8%的妇女报告结婚前与丈夫同乡(城区)或同县,15.8%报告同村或同街道;59.0%报告恋爱前与丈夫相互认识(同学、同事、同村同街坊、朋友或其他熟人);40%的妇女自己表白恋爱结婚(包括男方向女方表白),60%的妇女经人介绍恋爱结婚;初婚年龄大多在20~22岁(52.8%),其次在23~25岁(33.1%)。

2.3 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状况

调查妇女中,报告对家庭生活“非常满意”的妇女占31.5%,51.5%的妇女表示“满意”,16.1% 认为“一般”,只有0.8%报告“不满意”。不同特征的妇女对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状况见表1。不同年龄和文化程度的妇女报告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不同,丈夫不同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其妻子对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也不同。妇女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不会因为初婚年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不同的婚前地域差异、恋爱前认识与否和恋爱方式与妇女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有关。见表1。

表1 恩施土家族妇女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状况[例(%)]

2.4 婚姻基础对妇女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将以上单因素分析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纳入有序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婚姻基础对妇女家庭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丈夫年龄、文化水平、婚前地域差异以及恋爱方式是妇女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因素。丈夫年龄越小,文化水平越高妇女的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越高;反之,则妇女的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越低;自己表白恋爱结婚的妇女家庭生活满意度高于经人介绍的妇女;婚前与丈夫居住在同村或同街道的妇女家庭生活满意度较高。见表2。

表2 婚姻基础对妇女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的多因素影响分析

3 讨论

总体上来讲,大部分恩施土家族已婚育龄妇女对婚后家庭生活是满意的,非常满意和满意的比例高达83%,不满意的仅占0.8%,究其原因,可能与土家族的民俗风气有关。在土家族,夫妻结婚后,双方都遵守祖训:“在一起过一辈子”。男女结婚时,双方家长和亲友都要教育新婚夫妇祸福相依、白头到老[6]。在现代社会,这种观点或多或少变淡,但其对后代仍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当然,也可能与大多数妇女婚前与丈夫同村(街道)或同乡(城区)或同县,有相同的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等社会因素,为婚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有关。

婚姻是一定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关系(夫妻关系)。就婚姻的性质来讲,婚姻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婚姻的基础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的,每一社会形态的婚姻基础都有其内容和特点[7]。与婚姻相对应,婚姻基础有着物质与精神两方面,是二者的统一体。本研究分析的婚姻基础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年龄、文化、职业等人口学基本特征以及婚前恋爱状况,既涉及物质方面,也涉及精神方面。

在土家族已婚妇女的婚后家庭生活中,丈夫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的某些基本条件或行为都会对妇女的观点产生影响[6]。丈夫作为一个家庭的主心骨,其对妇女家庭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举足轻重,丈夫的一些条件比妇女本身的条件对其产生的影响更大。本研究发现,丈夫的年龄和文化程度影响妇女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而妇女本身的年龄和文化程度并未对其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产生影响。丈夫的文化水平对妇女的婚姻观点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高学历的丈夫一方面有较好的工作,可以给家庭打下较好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丈夫在生活圈内的高学历形象会给妻子带来优越感和崇拜感。有研究结果显示:现代家庭中的妻子更渴望丈夫满足她们的心理需要,即安慰、鼓励、帮助等[8]。在与妻子精神交流方面,高学历的人往往会做得更好。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满足最终都会提升妇女婚后家庭生活的满意度。

“五四”时期,自由恋爱作为婚姻自由的一个重要方面,受到了先进知识分子的普遍关注[9]。李大钊曾对此作过很贴切的论述:“两性相爱,是人生最重要的部分。应该保持他的自由、神圣、纯洁、崇高,不可强制他、侮辱他、污蔑他、压抑他,使他在人间社会丧失了优美的价值。”[10]从本研究的数据来看,恩施土家族已婚妇女中,自己表白恋爱结婚的占40%,而经人介绍恋爱结婚的占60%,由于恩施地区处于山区,农村青年男女缺乏社会交往机会。恋爱方式影响妇女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婚前自己表白恋爱结婚的妇女有着更高的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其原因显而易见:自己表白确定的婚姻关系,双方在婚前有着更加充足的交流和全面的了解,彼此兴趣相符,观念接近,而经人介绍的双方,相互了解的程度则可能不如自己表白的双方。

综上所述,婚姻基础对恩施土家族妇女婚后家庭生活满意度的影响,既有物质上的,也有精神上的。恋爱方式带来的影响多是精神方面的,丈夫年龄、文化程度带来的影响既有精神上的也有物质上的。因此,要建立和谐的婚姻关系,物质因素与精神因素均需考虑在内,二者缺一不可。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OL].[2011.4.29].http://www.gov.cn/test/2012-04/20/content_2118413_2.htm

[2] 宋秀岩.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J].妇女研究论丛, 2011(6): 5-15.

[3] 陈婷婷, 夫妻权利与婚姻满意度关系研究.基于2006全国综合调查的数据分析[J]. 西北人口, 2010, 31(1): 100-104.

[4] 李桂梅. 略论现代中西婚姻基础[J]. 伦理学研究, 2006(4): 7-10.

[5] 王丽萍,李燕.个体利益-当代中国婚姻的基础[J].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3): 52-56.

[6] 瞿州莲.土家族的家庭关系及其演变[J].贵州民族研究, 2002, 22(1):88-92.

[7] 何骏.对爱情婚姻基础的探讨[J].广西社会科学, 2002(2):157-160.

[8] 蒋雪峰, 高健. 家庭中丈夫存在感的探讨[C]. 国际中华应用心理学研究会第六届学术年会暨四川“5·12”地震后心理援助第二届国际论坛,2009: 丹东. 21-29.

[9] 陈文联. "五四"时期"自由恋爱"思潮述论[J].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34(6):89-93.

[10] 李大钊. 废娼问题[M]. 五四时期妇女问题文选.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81:347-348.

[责任编辑:董 琳]

The effect of marital foundation on family life satisfaction among Tujia minority women in Enshi district of Hubei province

LIU Ruming1, PENG Jijun1,WU Shuping1, ZHANG Hongyan1, SONG Ming2, LI Shiyue3, YAN Hong3, XU Delong4

1.MaternalandChildHealthHospitalofXianfengCounty,HubeiProvince, 445600;2.MaternalandChildHealthHospitalofXuanenCountyofHubeiProvince;3.DepartmentofEpidemiologyandHealthStatistics,SchoolofPublicHealthofWuhanUniversity; 4.HubeiProvinceFamilyPlanningTechnologyServiceCenter.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influence of the martial foundation of Tujia woman on their family life satisfaction in Enshi district of Hubei province. Method: 8096 questionnaires were

from married women aged 18-49 years who recruited through multi-stage stratified random cluster sampling in Enshi district. The data of 4321 Tujia minority women was analyzed. Multi-classification ordinal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 were used to examine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marital foundation and family life satisfaction. Result: Among 4321 women, 64.8% women reported that they and their husbands lived in the same countryside, town or county before marriage, and 15.8% lived in the same villages or subdistrict. 59.0% women were familiar with their husbands before falling in love with them; 40% women experienced free love before marriage. The age of first marriage focused on the interval of 20 to 22 years old (52.8%), followed by 23 to 25 years old (33.1%). The proportion of women who reported "very satisfied", "satisfied", "general" and "unsatisfied" with their family lives were 31.5%, 51.5%, 16.1% and 0.8%, respectively. Women whose husbands were younger, had higher education level, experienced free love with them, or lived in the same village or subdistrict before marriage were more likely to be satisfied with their family lives. Conclusion: Most of Tujia minority women are satisfactions with their family lives. Husband's age and education level, love style and degree of familiarity before marriage were associated with the family life satisfaction.

Marital foundation; Family life satisfaction; Married woman; Tujia minority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课题(编号:JS-2010019)

2015-11-27

2016-07-18

10.3969/j.issn.1004-8189.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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