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空间格局与合作机制分析
2016-08-16林炜铃邹永广
林炜铃 邹永广
“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空间格局与合作机制分析
林炜铃 邹永广※
本文从地理位置独特、旅游资源互补、历史文化互通和合作前景利好方面阐述了“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旅游合作的基础,提出了由国际旅游合作走廊、国内旅游合作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和丝路国际旅游港构成的“一带一路”区域旅游合作空间格局。在现有多边合作组织的作用下,“一带一路”区域应在旅游政策、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交流、旅游投资和旅游客流等领域加强合作,发挥并加强以政府宏观主导、旅游企业为主体、行业协会引导的积极作用,建立并实施日常工作机制、政府协商机制、投资促进机制和应急处置合作机制。
“一带一路”;区域旅游合作;空间布局;合作模式;合作机制
2013年以来,中国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的倡议,并强调要加强互联互通,促进沿线各国的旅游合作。2015年,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加强旅游合作,扩大旅游规模,互办旅游推广周、宣传月等活动。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提高沿线各国游客签证便利化水平,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合作,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等国家边境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加大海南国际旅游岛开发开放力度”等。
“一带一路”建设是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是整合沿线各国旅游资源、加强旅游合作、推动旅游业发展的新视角。
一、“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的基础
(一)地理区位独特
依照《愿景与行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点是畅通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以及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的交通、商贸与文化往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从区域覆盖面上,中国自东向西跨越西北5省(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南 4省市区(重庆、四川、云南、广西)、东北 3省(黑龙江、吉林、辽宁)及沿海港澳台和中国内陆地区;国际包括中亚、西亚、东南亚、亚欧、非洲等广大地区。因此,从《愿景与行动》的构想上,“一带一路”畅通的范围大,辐射的国家多,而且沿线各国和地区独特的地理区位是实现生产要素互通有无、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平台①张广宇、沈兴菊、刘韫:《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背景下的国际区域旅游合作研究》,《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第53~58页。。
(二)旅游资源互补
“一带一路”沿线具有丰富的自然、人文等旅游资源,汇集了世界上最精华的绝大部分文化遗产。但旅游资源总体上分布不均衡。郭鹏(2014)等研究发现,“空间上陆路世界自然遗产资源集中,海路世界文化遗产资源富集;数量上呈现西部欧洲区、东部亚太区、中部中东—非洲区梯度递减特征”②郭鹏、董锁成、李泽红等:《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业格局与国际旅游合作模式研究》,《资源科学》2014年第12期,第2459~2467页。。张广宇(2015)等研究得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自然旅游资源主要分布在其两端,包括东亚、北亚、沿海内陆以及欧洲地中海;而人文旅游资源主要集中在其东段(古代东方文化区)、中段(古巴比伦文化区和古埃及文化区)以及西段(古罗马文化区和古希腊文化区)③李想、胡炜霞:《丝绸之路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路径探讨》,《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第85~88页;李钊、王舒健:《丝绸之路经济带经济一体化的战略与路径选择》,《人民论坛》2014年第26期,第219~221页。。“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旅游资源空间上分布的不均衡特征为区域旅游资源互补、旅游合作和旅游客流往来提供了良好基础。
(三)历史文化互通
“一带一路”沿线集聚了古代东方文化、古巴比伦文化、古埃及文化等古代文化,这些不同特色的历史文化区域仍保留着丰富的文化遗产以及不同的民族生活习俗、服饰、居住方式等人文旅游景观,这些不同时代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提供了丰富的再现历史的旅游体验环境,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最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促进了“一带一路”沿线历史文化互通。而历史文化互通将具有不同特征的“一带一路”区域单元线联为一体,整合为一个文化差异复杂但又相对独立的单元。“‘一带一路’沿线具有差异化复杂的历史文化现象正是沿线地区乃至沿线国家合作的基础,更是沿线地区或国家旅游合作的核心”④李文兵、南宇:《论丝绸之路沿线旅游合作机制》,《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10年第1期,第196~200页。。
(四)合作前景利好
“一带一路”沿线地理区位独特、旅游资源丰富、历史文化互通,将有利于吸引沿线各国的旅游客流往来。“据国家旅游局预测,‘十三五’时期,中国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输送1.5亿人次的中国游客和2000亿美元的中国游客旅游消费,同时中国还将吸引沿线国家8500万人次的游客来华旅游,拉动旅游消费约1100亿美元”⑤吴俊、沈仲亮:《“一带一路”的旅游愿景如何实现》,《中国旅游报》2015年4月1日,第1版。。郭鹏(2014)等研究认为,“‘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已成为国际旅游业发展最为迅速的地区和未来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丝绸之路东西两端连接世界两大主要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市场,未来旅游市场开发潜力巨大”⑥郭鹏、董锁成、李泽红等:《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业格局与国际旅游合作模式研究》,《资源科学》2014年第12期,第2459~2467页。。因此,“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具有很好的合作前景,可以实现旅游客流往来和互利共赢,实现沿线旅游业跨越式发展。
二、“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空间格局
“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旅游合作应以沿线重点旅游城市为节点,以现代旅游道路、航线为主线,以点带线,打造国际旅游合作走廊和国内旅游合作区,形成一批跨境旅游合作区和丝路国际旅游港,构成整个“一带一路”区域旅游合作空间网络格局,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旅游合作实现更大空间、更多领域、更深层次的可持续发展。
(一)“一带一路”沿线国际旅游合作走廊
依照“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空间网格局,陆上依托国际大通道,海上依托重点枢纽港口,以沿线旅游枢纽城市、主要旅游景区和世界文化遗产为支撑,打造国际旅游合作走廊(如表1所示)。
表1 “一带一路”沿线国际旅游合作走廊空间格局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国内旅游合作空间格局
“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要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共同打造中国开放型的旅游合作地区,加强东中西互动合作,全面提升开放型旅游合作水平,如表2所示。
表2 中国国内旅游合作空间格局
资料来源: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商务部:《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http://zhs.mofcom.gov.cn/article/xxfb/201503/20150300926644.shtml,2015年 3月 30日。
(三)跨境旅游合作区与丝路国际旅游港
加快跨境旅游合作,协商建设中国与周边国家共建的跨境旅游合作区。在中国国内段丝绸之路沿线旅游枢纽城市和港口城市,建设一批丝路国际旅游港。如表3所示。
三、“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机制
(一)“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一带一路”条件,针对沿线区域不同的空间布局,在现有多边合作组织的作用下,通过旅游政策创造旅游环境,通过旅游基础设施提供旅游合作的便利性,通过旅游客流往来实现互联互通互惠,通过旅游交流增强互信,通过旅游投融资提供资金保障(如表4所示),从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内容具体包括:
1.旅游政策协商制定。实现“一带一路”旅游合作发展,沿线国家政策沟通应先行。沿线各国可加强政府间合作,协商制定推进区域合作政策措施,为旅游合作发展打开政策“绿灯”。加强区域协调机制、旅游签证、关税、边防边检、质检、口岸建设、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线路共建、旅游投资、旅游信息交流共享等方面政策沟通,推进沿线国家在旅游产业要素标准化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根据现状条件,在“一带一路”沿线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完善旅游签证政策,尝试并逐步实施落地免签、过境免签和旅游免签等便利措施和政策,逐步推行无障碍旅游①张广宇、沈兴菊、刘韫:《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背景下的国际区域旅游合作研究》,《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第53~58页。。
表3 “一带一路”区域跨境旅游合作区与丝路国际旅游港空间格局
表4 “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的主要内容
2.旅游基础设施共建。一是围绕亚欧大陆桥的旅游干线,打通中国至中亚、西欧、北非的陆路交通;二是借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中亚4国及中国发起的“丝绸之路复兴计划”,进一步提升和改善沿线区域旅游基础交通设施;三是利用现有沿线各国开通的线路,将新亚欧大陆桥、中国西部内陆城市与西欧城市之间贯通;四是沿线各国在完善通信设施的基础上,实现各国间的通信一体化,特别是在部分国家之间签署的通信光缆项目等合作框架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实现“一带一路”旅游信息畅通。
3.旅游客流互送。“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中的旅游客流互送应以旅游政策沟通为基础,通过区域旅游签证的便利化,结合道路基础设施联通推进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增加直航城市和航班的支持,完善边境旅游通道,便利游客出行,实现区域旅游客源共享和相互间客源输送。“一带一路”区域还需完善建设三级旅游集散服务体系;提升沿线景区和服务质量,打造区域旅游精品线路;支持各国企业开展旅游市场和旅游产品的联合开发。通过发行旅游互联互通卡,开通旅游包机与旅游专列,增加出境旅游目的地等措施,为各国游客提供全面旅游服务、实现区域客流畅通。
4.旅游交流互联。“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最终目的是推动沿线各国游客的交流和往来,增进文化认同。实现“一带一路”沿线旅游互联可通过开展节庆和赛事、交流合作、民间文化互动等大型活动,也可互办大型旅游节事活动,以促进沿线区域间文化交流和客流往来。“一带一路”沿线旅游资源丰富,可通过旅游线路设计和采风,鼓励沿线各国青年游客进行旅游交往,共享旅游资源,同时了解“一带一路”的历史、文化,增进彼此的认同感。
5.旅游投融资放宽。在“一带一路”旅游投资融通方面,鼓励相互间“引进来、走出去”,如鼓励中国企业到沿线国家投资酒店、景区等旅游基础设施,支持中国旅游企业到国外上市。中国积极对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丝绸之路基金等金融组织,搭建“一带一路”国际旅游投资平台,设立定向可控的丝绸之路专项旅游基金,并与沿线国家协商采取积极的旅游投资方面的措施,充分发挥各国主权基金在“一带一路”旅游合作中的作用。
(二)“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旅游合作模式
根据“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沿线各国政府发挥宏观主导作用,引领企业、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旅游合作。“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模式在具体运行中,政府、旅游企业和旅游行业协会应依据旅游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发挥各自不同作用,具体如下。
在“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初期,即旅游合作模式初步建构时期,沿线各国政府或旅游主管部门发挥首要主导作用,成立政府间协调委员会,建立联席会商机制,负责协调、沟通和管理沿线旅游合作事宜以及政策协商制定等。而旅游企业和行业协会则积极参与,配合政府落实具体合作事宜,逐步实现以旅游企业为主体的旅游客源互送、交流互联。
在“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发展期,即旅游合作模式运行期,沿线各国政府要起推动作用,继续深入合作: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旅游合作制度,协调旅游合作机制,清除合作中的障碍等;二是共同筹划主题合作事宜,如定期互办大型联合活动等,具体深化合作内容。同时,旅游企业和行业协会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客源互送、节事活动互办交流等方面积极发挥主体作用,政府适当进行调节,促进旅游各要素在区域间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①刘云、张梦瑶:《试论中缅跨境旅游合作发展模式构建》,《经济问题探索》2014年第6期,第127~131页。。
在“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成熟期,即旅游合作市场发育成熟期,政府起宏观调控的作用;旅游企业主体全面运行有序,市场主体性得到充分发挥;同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引导合作。最终,“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形成以政府宏观调控、旅游企业为主体、旅游行业协会积极引导的旅游合作模式。
(三)“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旅游合作机制
依据“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旅游合作的主要内容和合作模式,本文认为沿线各国需要重点建立旅游合作的日常工作机制、政府协商机制、投资促进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1.日常工作机制。“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旅游合作应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处理日常事务,推进旅游合作常态运行。其主要任务在于:共同制订合作协议、准则等合作制度;共同协调旅游资源的合作开发、旅游线路的联合设计、旅游企业投资贸易合作等事宜;共同解决旅游合作日常运行中遇到的障碍;推动各国政府间、旅游企业间的合作谈判、项目推进和计划落实;联合策划互办旅游节事活动,加强旅游合作营销;每年定期召开旅游合作论坛,总结旅游合作经验,安排下一年旅游合作事宜等。
2.政府协商机制。“一带一路”旅游合作战略的推进需要建立政府间协商机制。其主要职能在于:成立沿线各国政府层面的协商委员会,定期与不定期召开政府磋商联席会议;推动政府间在旅游签证、关税等政策制定和协商以及在旅游基础设施方面的联合共建,在旅游客源互送、交流互联方面达成合作共识,在放宽旅游投融资政策方面的谈判和磋商等;加强政府间在互办大型旅游活动、联合营销方面的协商和沟通等。上述职能主要为促进“一带一路”区域旅游合作提供政治保障。
3.投资促进机制。“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旅游合作更重要的目的在于通过“旅游搭台,经贸唱戏”,即通过旅游合作推动旅游投资,并拉动其他领域的投融资。投资促进机制建设在于:倡议建立海上丝绸之路基金,为“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推动类似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等多边金融开发机构成立,为“一带一路”旅游合作提供投融资服务;“尝试推行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共私营合作制)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公私合营资本参与‘一带一路’旅游开发”①张广宇、沈兴菊、刘韫:《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背景下的国际区域旅游合作研究》,《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第53~58页。。
4.应急处置机制。“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过程中,可能遭遇各种突发事件和旅游纠纷等问题,为了减少旅游合作中的“囚徒困境”②卓凯、殷存毅:《区域合作的制度基础:跨界治理理论与欧盟经验》,《财经研究》2007年第1期,第55~65页。,需要建立联合应急处置机制。主要任务在于:依托“一带一路”沿线政府间的协商委员会,联合各国公安、消防、卫生、武装、旅游等部门,共同应对跨国旅游过程中遭遇的突发事件,提供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服务;依据投资促进机制确定的内容,为旅游投融资提供应急资金帮助,解决投融资障碍;依据“一带一路”各国达成共识的条约,为旅游合作遇到的纠纷提供法律保障,以保障各沿线国在旅游合作开发中的合法权益③张广宇、沈兴菊、刘韫:《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背景下的国际区域旅游合作研究》,《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第53~58页。;另外,共同协助解决所在国跨国旅游过程中的旅游投诉等纠纷。
四、积极推动“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是一个巨大的构想,在合作过程中还可能遇到诸多障碍,如交通不便利、基础设施不完善、地区经济水平不发达、政治安全不稳定、旅游签证不便利、基础设施不完善、部分国家政局不稳、宗教文化差异大、投资风险高等④郑蕾、刘志高:《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空间格局》,《地理科学进展》2015年第5期,第563~570页。,甚至会受到国际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影响。为积极推动“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措施。
1.需完善“一带一路”国际旅游合作顶层设计,组建“一带一路”国际旅游合作联盟。该联盟由国际权威旅游组织牵头,“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政府、旅游管理部门、旅游行业协会和旅游企业等共同参与,负责谈判、制定统一的区域旅游合作政策。
2.建设高效的争端解决机构与机制,有效解决政策谅解障碍问题。积极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签署《争端解决协议》,按照各国谅解总政策,充分做好旅游争端解决准备工作⑤朱环:《“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发展对策——基于中国—东盟无障碍旅游区构建视野》,《开发研究》2014年第3期,第46~49页。。
3.通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旅游投资项目、旅游交流项目等推动,实现“资源互享、客源互送、线路互推、政策互惠、信息互通等”的互联互通,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区域旅游合作发展环境。
4.“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可通过共同举办旅游合作论坛、高峰会议,互办旅游年等大型旅游节事活动,共同策划、设计旅游线路或旅游线路采风等形式多样的合作、互办活动,促进各国相互了解历史文化,共享旅游资源,推动旅游客源互送、旅游交流互联,为深化合作发挥作用。
“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和国际区域合作发展大格局的形成必然为沿线各国旅游产业的发展和提升以及国际旅游合作机制的建立创造新机遇。同时,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有新作为,旅游业发展必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旅游合作必将为“一带一路”建设做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张 磊)
A Study on Space Layout and Cooperation Mechanism of Tourism Cooperation among Countries along the“the Belt and Road”
Lin Weiling&Zou Yongguang
“The Belt and Road”is a strategic idea,which is demanded by the development of times,it is a new vision for integrating tourism resources of countries along“the Belt and Road”and promotion of tourism development.This paper illustrates that the base of tourism cooperation of regions along“the belt and road”by analyzing geographical location,complementary of tourism resources, culture and history,and cooperation prospects,and provides space layout of international tourism cooperation formed by international tourism cooperation corridor,domestic tourism cooperation zone,cross-border tourism cooperation area,and silk road international tourism port.With effects of multilateral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s,the regions covered by“the Belt and Road”should to strengthen tourism cooperation in the areas of tourism policy,facilities of tourism base,tourism exchanges,tourism investment,and tourism flow,the government should to act as a dominant role to release its positive effect and conduct macro control to the tourism enterprises that may act as main subject,and Related associations that act as guidance,moreover,the daily work mechanism,government consultative mechanism,investment promotion mechanism,and emergency response cooperation mechanisms should also be established.
the Belt and Road;Regional Tourism Cooperation;Space Layout;Cooperation Mode;Cooperation Mechanism
F125
A
1003-2479(2016)04-0048-07
※林炜铃: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旅游系讲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邹永广:华侨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