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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营改增”对传统服务业的影响分析

2016-08-10杜烨旻

财会研究 2016年6期
关键词:进项税额税负营改增

■/杜烨旻

全面推进“营改增”对传统服务业的影响分析

■/杜烨旻

传统服务业人工成本高、商品难定价等特点,导致了全面推进“营改增”政策对传统服务业及其相关行业产生深远影响。该政策的实施促进了税收公平和行业良性循环,也将可长期减轻企业税负,提高经济效益。但在实际运行中也出现一些新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营改增 传统服务业

一、相关概述

(一)传统服务业概述

所谓传统服务业,是指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各种服务的行业,大都历史悠久,如饮食业、旅店业、商业等。“传统服务业”主要是指商业、修理、理发、餐饮和其他能增进和改善人体体能的服务行业,而不同于现代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如金融、保险、旅游、信息和其他能增进和改善人体智能的服务。

(二)“营改增”概述

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是我国2012年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试行的一个基本方案,其根本目的是为了避免重复纳税,构建公平的税收制度,推动服务业等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营改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指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截至2013年年底,从营改增试点反馈的情况看,2013年减税规模超过1400亿元左右。

2016年5月1日,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了营改增试点,传统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按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二、“营改增”对传统服务业本身的影响

(一)不利影响

首先,餐饮、修理等传统服务行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人工成本在这些行业的运营成本中占了相当可观的比重,而这些成本不能产生进项税,导致可抵扣的比重过低,无形中使税基升高,增加了税负。

以商业行业为例,分析证券市场A股商业百货板块的上市公司年报,商业行业的成本率一般在70%~80%左右,而人工成本占营业成本的30%左右;而一般制造业的成本率在30%~40%左右,人工成本所占比例试企业规模不同而有所浮动,一般在10%~20%左右。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单就人工成本而言,如果一家商业企业和一家制造业企业的收入相近,那么商业行业的人工成本大约占总收入的21%~24%,而制造业的人工成本率大多数在10%以下。不考虑其他因素,商业行业所能抵扣的进项税额税基就比制造业少了10%以上,另外,制造业可以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引进高科技设备减少人工成本的之处,但商业行业的很多人工成本都无法避免,如商场内的销售人员、服务人员、清洁人员、保全人员等。总之,人工成本的增加,间接增加了应纳增值税的税基,导致行业税负增加。

其次,与普通制造业不同,传统服务业提供的商品的增值额较难界定。普通制造业商品的价格在很大程度上依托于其原材料的价格,而劳动力等其他因素则决定了其增值额,但传统服务业提供的商品是各种服务,这些无形的商品往往较难定价。

以商业行业为例,许多商品在经销企业手中只是多了一次流转,并没有创造新的价值,但由于在这过程中这些商业企业赚取了差价,因此需要以差价部分为税基缴纳增值税。这里所说的税基,却不是商品的增值部分,因为商业企业中的人力、物力的投入是为了使顾客获得更好的服务。例如,某顾客可以直接从厂家购买一台电视机,也可以从商场以更高的价格购买,但电视机的价值在这一流通过程中却没有任何改变,顾客加价购买的不是电视机提升的价值,而是更为方便的交通、更好的服务介绍和更舒适的购物环境。

最后,与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一样,传统服务业“营改增”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财务核算上的困难。

以餐饮企业为例,一方面,不少餐饮企业所使用的原料来源于农户和个体商户,他们大多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餐饮企业的进项税额难以抵扣;另一方面,餐饮企业混业经营情况在现代服务中比较常见,因为中小型企业较多,这些企业往往通过扩大经营范围增加公司整体收益。而按营改增的有关规定“混合经营行为在不能明确区分各类业务明细账的前提下,税率从高征收”,这给中小型服务业的会计核算带了许多难题,需要分类核算才能降低税负。

(二)有利影响

一方面,从长期来看,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后,企业可以通过进项扣除抵扣部分的生产经营成本,传统服务业的整体税负将会下降。

以修理行业为例,某修理企业20x5年主营业务收入为500万元,实施增值税后,税收筹划的空间增大了,企业根据需要购置固定设备,加强集团内的关联交易等,使可抵扣的生产经营成本增加到了200万元。如果以营业税核算,则企业需交纳500×5%=25万元的营业税;如果以增值税核算,企业就只需交纳(500-200)÷(1+5%)×5%=14.28万元的增值税,大大降低了该企业的税负。

另一方面,“营改增”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从而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

生产成本核算、生产成果核算、资金核算、财务成果核算是经济核算的主要内容,这些核算的结果一般通过具体的经济指标来体现,例如设备利用率、固定资金利润率、流动资金利润率、资金利润率、产值利润率、单位产品消耗量等。为确保经济核算工作的有序开展,传统服务企业的财务管理就必须做好原始记录、清查核资、定额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明晰的增值税账目,这样才能生成准确的增值税相关明细。

三、“营改增”对相关行业的影响

(一)有利影响

一方面,“营改增”政策避免了行业间的重复征税问题,整体税负得到降低。

以某商业企业为例,20x5年年收入为1000万元,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本总额为200万元。在实施“营改增”之前,该企业虽然能够从上游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由于该企业不是增值税纳税企业,所以不能抵扣200万元中的进项税额,只能以1000万元的税基计算营业税。这样一来,该企业既接受了上游企业的税负转嫁,又不能在自身的缴税环节扣除进项税额,相当于针对这200万交了两道税,形成了重复征税。在实施营改增后,该企业开展相关业务时得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直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压力得到了明显缓解。

另一方面,“营改增”政策的推出,有利于大客户之间开展合作。

同样以上述公司为例,该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资格之后,客户能从增值税纳税人业务中得到进项税额抵扣,因而客户的成本会减少;而企业为了转嫁税负,就必须挖掘更多的客户资源,尤其加强和大客户的深入合作将有助于进一步降低行业各企业的运营管理成本。由此,产业链上的二三产业之间界限不再那么分明,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统一发展步调,有利于产业链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不利影响

一方面,“营改增”政策的推出,对产业链有提价风险和价格垄断的风险。

以上述商业企业为例,由于业务的特点,该企业用于人工和差旅的费用就占据成本开支的一大半,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不多,企业要想把税负转嫁到下游企业,直接的办法就是提价。通过税负的转嫁作用,企业总体成本会降低,可以使增值税产业链条上的所有企业同时受利。所以,如果缺乏必要价格监督机制,难免会有不法企业投机取巧,借此来垄断价格和扰乱市场。因为无论是进项税额的抵扣,还是销项税额的提价,两者都应将税负作为企业成本的一部分,企业才能做出准确的决策实现成本和负担的降低。

另一方面,“营改增”的推出,会引起传统服务业的上下游产业链当期会计核算的计算冲突。例如,营改增后企业按完工进度确认的各项收入是否可以作为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基数是一个争议的问题;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确定,也影响其应缴税金的计算;有的已开具营业税发票但还没有收到回款的一些客户,可能会要求退回原先已开据的营业税发票,要求重新开出增值税发票以抵扣进项税额,这些行为都给产业链的良性互动造成不利影响。

四、对“营改增”政策在传统服务业推出的发展建议

(一)要扩大传统服务业进项税可抵扣范围

传统服务业在“营改增”政策推出之后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进项税额抵扣比例不够,如果政策扩大传统服务业进项税额可抵扣范围,如将劳务费用、机器折旧费、维修费、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列入可抵扣范围之内,就可以减少企业税务负担,使服务企业的成本降低到税改之前的水平,促进第二、三产业之间横向的税收公平。

(二)试点省市应该拨付一定的资金对赋税增高的企业实施补贴

对于部分服务企业来说,由于会计核算方面的原因,可能会因“营改增”政策的推出而在短期内承担较高的税负。为了减轻这些企业的负担,降低提价风险,保证市场稳定运行,政府应在不断的修改、完善政策的同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或对积极配合的企业基于物质和精神奖励,以树立正确的模范。

(三)应尽快扩大“营改增”政策的地域范围

目前为止,交通业营改增和电信业营改增都是通过地区试点,逐步推行的,各地区“营改增”实施的时间表不一致,导致了不同地区间同类企业的税收不公平,并且,由于异地采购、销售等因素,如果不进行全国范围的政策普及,不仅会加大跨省市企业内部会计核算的困难,而且很可能达不到想象中的经济效果。推行传统服务业营改增也是同样,试点地区服务业由于获得了进项税额抵扣税负和成本支出低于未实施税务转型的地区形成“税收洼地”效应,给各个试点带来优惠,但是非试点地区却在遭受损失。所以,政府应充分吸收交通业营改增和电信业营改增的经验和教训,加快该政策的实施步伐,尽快使传统服务业“营改增”全国范围内实行。

(四)积极开展“营改增”政策的培训工作

“营改增”政策的推出,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营改增涉及会计核算的科目大大增加,核算要求也比较严格。例如,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要求分别通过应交税金核算,取得的服务收入要先减去销项税额,成本则按扣减进项税额确认。可见,营改增后无论是收入核算还是服务成本核算,会计处理方式都会发生明显变化。在会计核算难度加大的背景下,一些小型的现代服务企业由于会计制度不全、财务人员配置不足,可能会通过聘请兼职会计人员的方式处理账务,而不熟悉企业情况的核算人员在新政策下可能会出现错误,导致偷漏税款行为。因此,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对于会计人员,特别是税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势在必行。

[1]李伟荣.现代服务业“营改增”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6(4).

[2]刘文忠.营改增对企业税负影响的量化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5).

[3]张菁.“营改增”后中小型服务企业财务税务筹划〔J〕.现代商贸工业,2016(6).

[4]张惠玲."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4).

[5]崔淑芬,孙立恒."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及财务对策〔J〕.财会月刊,2014(1).

[6]夏斌.中国经济改革的“两大核心”和“四大重点”〔J〕.清华金融评论,2014(7).

◇作者信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责任编辑:罗敏

◇责任校对:罗敏

F810.422

A

1004-6070(2016)06-00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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