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政策背景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与推进的
2016-08-02倪剑平
倪剑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握时代大趋势,回答实践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也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如何在当前政策背景下继续深入与推进指明了前进方向。审计部门应未雨绸缪,提前“布局”,才能开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新局面。
一、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扭转GDP统领一切的政绩观方面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这是党中央从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的新的执政理念和执政要求。评价考核导向的转变,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长期以来,我们实行以GDP统领一切的政绩观,虽然当时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也产生了很大的副作用,一些地方党政领导为了捞取所谓的“政绩”,不管民生,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追求轰动效应。甚至为了达到不切实际的发展指标,不惜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玩数字游戏,给数据“注水”,往往造成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浪费。2013年底,中组部负责人就印发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时表示,不简单以GDP论英雄,不是不考核发展,而是要准确考核科学发展、全面发展的成效,促使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到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上,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
当前,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发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有的对“短平快”的政绩项目兴趣浓厚,大举借债搞“政绩工程”,有的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速度,有的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一任一张新蓝图“的现象。
因此,审计机关对地方党政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面,首先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级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其次,在审计实务中,对政绩考核情况的审计,要突出科学发展导向,要看全面工作;三是要加强对政府债务情况的审计,注意识别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扭转GDP统领一切的政绩观方面的作用。
二、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
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也拓展了经济责任审计领域。2015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标志着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在这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新领域,审计机关当务之急是要通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探索并逐步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尽快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规范,保障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不断深化发展,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务工作中,应坚持“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的审计方针,要根据各地主体功能区定位及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结合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特点,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如可把当地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工程项目作为审计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准确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三、专项开展政府环境履责合规性审计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这些堪称史上最严历的环境保护政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审计部门责无旁贷,理应通过审计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和环境保护发挥积极作用。目前来看,比较适宜开展对政府环境履责情况进行专项合规性审计。
审计目标:以建设美丽中国,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清山为总目标。
审计的原则:应把握主要从宏观、中观角度,而不是从微观角度来进行审计。
审计的内容和重点:(1)地方政府是否制定了科学、有效的环境保护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相关部门,目标指标是否具体和可考核;(2)是否形成有效的环境监管能力和治理污染能力,环境质量是否得到切实改善;(3)专项环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真实合法合规,专项环保资金的使用绩效是否达到预期;(4)环境保护各领域和项目是否达到相关规划和政策的预期目标,规划和政策的实施是否具有较高的效益费用比等。
审计结果运用: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为依据,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