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小额贷款公司影响初探
2016-08-02万凤云
万凤云
营改增对小额贷款公司影响初探
万凤云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这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标志着中国税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自此,营业税完成了历史使命,增值税以全新的面貌登上了中国税制的舞台。从长远来看,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利于企业降低实际纳税数额、减轻纳税负担,促进税法税制科学化与规范化。但在营改增施行期间,对于某些行业存在一些天然的困难,需要国家对此进行进一步的政策微调。本文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例,谈谈营改增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影响,以及对于政策上的一些建议。
营改增;小额贷款公司;影响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
按照2008年5月4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近年,在市场需求和国家大力推动下,小额贷款在中国获得了快速发展,据央行发布的《2016年上半年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共8810家,实收资本8379亿,贷款余额9364亿。从2008年国家出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到2013年,我国小贷公司数量增长了15倍,已成为中国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在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改善农村金融、促进就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营改增实施后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影响分析
2016年5月1日之前,涉及金融业的主要税种有十几种,最主要的税种是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无论是作为流转税的营业税还是企业所得税,金融业的税负明显偏重。
(一)营改增对税负的影响
1.适用税率变动对税负的影响
小贷公司一般由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发起设立,由于资本金规模的要求,“营改增”后,小贷公司均按一般纳税人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来说,其主要税收来源于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作为价内税,税率为5%,其计税依据是其经营金融业务营业收入全额。营改增后,贷款属于现代服务业的范畴,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因增值税为价外税,其计税依据首先得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因此,虽然利率上升了1%,但相应的计税依据也有所减少。
2.进项税抵扣对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后,与之相关的进项税也可抵扣,可作为常态化抵扣的进项税项目主要包含固定资产、部分营业费用、信息技术系统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支出等。虽然以上可以抵扣的项目,但是还是存在存款利息、职工薪酬等因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而不能抵扣。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来说,能抵扣的项目少之又少,不能抵扣的支出几乎达到98%以上。
3.增值税特殊优惠政策无法享受
有关金融业的增值税特殊优惠政策如: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规定,可以选择按照3%征收税率的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根据金融业“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对10万元以下的小额农户贷款免征增值税;同业往来贷款利息收入免税等等。小贷公司虽然具有普惠性质,但以贷款为主,业务单一导致以上税收优惠均无法享受,缴税成本比中小银行相对要高。
(二)营改增后,对银行的业务影响及内控管理风险的影响。
1.营改增对业务的影响
由于借款者的借款利息不能进行抵扣,不能满足下游实体企业抵扣进项税金的需要,不利于提升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下游实体企业不能抵扣进项税金进而减轻经营成本,造成进项税抵扣链条的缺失。
2.营改增对内控管理风险的影响
小额贷款公司营改增后还要面临增值税风险纳税评估,而且还要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检查,如果出现违法行为,则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等风险和挑战。
(三)营改增对公司经营收益的影响
营改增虽然对大多数行业来说,起到减税效应,但是对于小额贷款行业,却是实实在在的增加税负。根据一家小贷公司测算,“营改增”后,公司适用税率由原营业税税率5%调整为增值税税率6%,按其年度营业收入7000万元计算,原先应交营业税及3项附加税(城建税7%及教育附加费3%、地方教育附加2%)共计392万元,“营改增”后,不算进项税的前提下,应交税费合计443.77万元,增加税金51.77万元,增幅13.21%,流转税及附加税负由原来的5.6%,上升到6.34%,上升了0.74%。由于费用增加导致利润总额减少,费用有抵税效应,减少企业所得税12.94万元,综合税负虽有增加,但是没有流转税及附加增加程度大。
三、营改增在小贷行业实施存在的问题
其一,“营改增”增加了小贷公司税负,税负转嫁导致实体企业融资成本上升。“营改增”后,农合机构、村镇银行的税负水平基本保持不变,其他中小法人金融机构的税负水平短期内均出现不同程度上升,而小贷公司税负增加尤为明显。从短期看,税负上升会增加小贷公司的运营成本,而小贷公司将部分成本转嫁给融资客户,会相应抬高其贷款利率,增加了实体企业的融资成本。
其二,银行借款利息支出无法作为进项税抵扣,影响小贷公司资金杠杆效用的发挥。这个规定将影响小贷公司向银行借款、融资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小贷公司资金杠杆作用的发挥。
其三,营改增进项税抵扣作为流转税中重要的环节,取得专用发票是关键。小贷公司有其自身运行的特殊性,大部分是资本金运营,利息收入基数虽然较大,公司本身规模不大,成本费用和同收入规模的制造型企业相比不可同论而语,采购议价能力很低,多数情况下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交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较为困难。
其四,逾期利息的缴税政策加大了小贷公司经营难度,增加了成本。按照金融业“营改增”相关规定,对于在结息日起90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纳税人必须缴纳增值税,且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不可退税;对于自结息日起90天以上未收到的应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取利息时缴纳增值税。就原有的营业税政策来说,结息日起90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虽然在90天内需要缴税,但是超过90天可以冲抵,从长期看是按实收利息缴税。营改增完全摒弃了营业税时代的做法,加大了不良贷款损失额度。
四、小贷公司对策研究
(一)加强财务对业务的提前介入,参与事前规划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控体系,使财务参与到业务的全过程管理,不仅对收入要明确适用税目,还要对费用进行提前规划,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也要对不能抵扣项目做到心中有数,在规避税务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争取公司最大化利益。
(二)财务人员应认真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对新业务和新情况,能理论结合实际,适用正确的财税知识。例如,增值税和之前的营业税计算相比,计算比较复杂,涉及到销项税、进项税、进项转出等科目。这些财务知识对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求较高,财务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同时,营改增后,财税知识的正确应用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更是全公司的通力合作,应用的水平高低关系到公司的经营风险和经营利益,企业不仅应重视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更有必要邀请资深人员对全公司人员进行培训,树立全公司的财税意识。
五、政策建议
其一,小贷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高,建议纳入简易征收增值税的范围。小贷公司主要在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小贷公司的“营改增”政策可参照农合机构、村镇银行执行标准,纳入简易征税法的范围。
其二,小贷公司经营范围单一,如能引导进行多元化经营,不仅可以降低税负,还可以增加收入,提高效益。比如可以鼓励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开展债券融资、股票融资、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业务、小额支农支小等业务,一方面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另一方面可以拓宽进项税抵扣的范围。
其三,制定针对小贷公司经营特点的税收优惠。比如,小贷公司往往使用自有资金放贷,导致信贷规模相对较低,经营风险较大,单笔不良贷款影响较大,应收未收利息成为坏账可能性较大,前期缴纳应收未收利息增值税往往一并成为坏账损失,应考虑按照实收利息纳税。
结语
小额贷款公司已成为中国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在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改善农村金融、促进就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营改增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小贷公司的经营压力,进一步降低了收益率;同时由于资金渠道较窄,营收来源单一,既无法像传统金融行业进行杠杆经营,又无法享受传统金融行业的各种税收优惠,小额贷款公司一直负重前行。期望政府部门能从行业角度予以政策倾斜,进一步落实营改增的减税目标,同时释放小额贷款公司活力,为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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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传辰,黄金胜,郁一彬.金融业“营改增”对小贷公司经营的影响——基于浙江省湖州市的调查报告[J].银行家,2016(09).
(作者单位:安徽华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