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价值的美学思考
2016-07-29张春玲
◇ 张春玲
新闻价值的美学思考
◇ 张春玲
摘要:通过对新闻的美学分析,提出了新闻工作者应该具有的美学素养,从而在美学的视角下进一步提升新闻价值,引导受众在追求美的过程中提升人格境界、人生价值,使人向自身“类”的本质超越发展。
关键词:●新闻价值审美
一、新闻传播的美学基础
审美活动是人类在物质与精神生产的同时,运用自身的全部感觉,对自己的本质力量加以确证、观赏,并从中不断获得情感体验的一种活动。新闻传播起源于人类的社会生产实践,是一种精神生产与交流活动,新闻传播活动中,始终渗透着人类的审美活动。
审美活动是生理与心理矛盾的统一。人类脱离动物界以后,就开始了创造美的历史,也开始了认识美的历史,可以说,美植根于人类的生活之中,是人类一种近乎本能的需求。
审美活动是个性与社会性矛盾的统一。人是社会的产物,人的个性来自于他的社会性,如果离开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离开了社会,人与动物就没有区别,就没有人的意识的觉醒,也就谈不上个性。因此,人类的审美活动,不仅是个性的表现,同时也是社会性的表现,是个性与社会性在内心的矛盾统一,审美活动同中有异,富于个性色彩,又异中有同,表现为共同的社会标准。
审美活动是功利性与非功利性矛盾的统一。审美活动是适应人类社会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而社会实践本身具有功利性。如山顶洞人用贝壳制作成项链装饰自己,既有审美活动的动机,也含有驱邪避灾的主观功利欲望。后来,无论是中国的先秦诸子,还是西方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提出了美与善的联系,这本身就是一种功利性。因此,一方面,审美活动不具备任何实际的物质利益的功利性,另一方面,审美活动能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和思想水平,使人符合社会前进的方向这一广义的功利目的。
二、当前新闻传播的非美学特征
新闻传播既然渗透着人类的审美活动,从审美角度来分析,新闻审美活动也应该符合生理与心理的统一、个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功利性与非功利性的统一等审美心理特征。但是,在实际的新闻制作传播中,总会由于主观目的而使新闻的审美流于世俗、肤浅或急功近利。
起源于人类生产劳动实践的新闻,其发生发展同人类的物质生产状况紧密相关,在古代,由于不具备职业新闻传播的经济技术条件,只有初级的新闻传播活动,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兴起,新闻传播有组织、有系统地产生和发展起来,成为一种专门职业。作为一种专门职业,新闻传播既满足了人类的信息需求,又能给经营者带来经济回报,新闻自然而然地带上了商品性的特征,新闻媒介无疑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运作。当前,在思想多元化和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人们的审美趋向于感性化、通俗化、趣味化,有时甚至用低俗的作品消解理性对人的压迫,以增进世俗幸福。为了迎合读者趣味,提高经济效益,新闻领域的媚俗倾向不可否认,尤其是一些都市类生活类的新闻,具体体现为,过度渲染色情暴力,疯狂追捧名人隐私,极力推崇拜金主义、消费主义,通过这些内容刺激人的生命本能需求。从审美角度说,一方面让受众体会了生理快适的感觉和带有感性肉体需要的审美,满足了人的生物性需求,另一方面却使人在低级需要的满足中逐渐迷失自我。新闻的媚俗化倾向过分迎合受众的生理审美,而偏离了理性的心理审美。
与最常见的艺术审美相比,新闻审美以现实的人和事为审美对象,通过信息传播真实地反映客观世界,而不是艺术地反映客观世界,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是人评判世界的一面镜子。然而,什么才是真实,对于同一客观事实,不同媒体会根据自己的利益或自己所代表的利益集团从不同立场、不同角度出发来阐释、传播,虽然事实第一性,新闻第二性,但信息的传递,并不是镜子似地再现客观事实,在新闻的制作传播过程中,已经在客观事实中隐藏了传播者的主观色彩,因此,同一客观事实通过新闻媒体制作传播后,给受众的感受是不一样的。而“善”,作为一种伦理观念和道德观念,是新闻要反映的一个重要方面,然而,在新闻报道中,对于“善”的衡量标准,也会由于阶级和政治立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可见,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真”与“善”都会由于新闻的思想倾向性而带上主观色彩,这是新闻审美社会性的体现,因而,以“真”、“善”为基石的“美”也自然会带上社会性的烙印。审美的社会性表现为规范和制约,对整合和凝聚社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审美的个性,对审美个性的独立和自由起着消解作用。
当新闻业作为一项专门职业,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它所具有的传播信息、引导舆论的功能就使它成为不同阶级、政党和集团实现自己经济、政治目的的一个工具,事实证明,新闻媒介的政治功能对现代社会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也是现代社会所必需的,与政治功能相伴随的是新闻的功利色彩。从目前来看,在传播领域尤其是国际传播领域,新闻的功利色彩始终无法避免,民族主义、国家利益、意识形态对新闻客观性起着消解作用。新闻媒介往往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报道方针,通过议题设置,对外部世界进行有目的地选择取舍,从现实环境中选择出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部分或对统治阶级有利的方面进行加工整理,然后以报道事实的方式提供给受众,这必然会影响到人们对周围环境的认识和判断。
三、新闻工作者应具备的美学素养
在现实世界中,人们要识别真假、区分善恶、判断美丑,既为了生存发展,也为了精神追求。在新闻传播中,真、善、美是统一的,审美判断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真与假、善与恶的判断。从上述新闻传播的特征来看,新闻的意识形态特征和商品性特征又决定了新闻总要具有一定的主观色彩,新闻传播的所谓真,是实存意义的真,所谓善,是功利意义的善。也就是说,新闻对于真、善的判断,是在生物限定性和社会限定性的框架内的判断,因此,以真、善为基石的美也就是带有生物限定性和社会限定性的美。
而美的最高形态,在马克思看来,是人的“类”本质的感性显现,这是人的物种本质和社会本质所不能替代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人”所做的基本理论概括是“人是有意识的类的存在物”,他把人的生物性活动和人的社会性活动仅仅看作是人向自身“类”的本质超越发展的历史过程。
在新闻传播中,感性的享乐应上升到理性的愉悦,理性的愉悦应以感性的享乐为基础。当前,以经济利益为中心、以吸引眼球为手段的媚俗化的新闻就割裂了感性审美与理性审美之间的关系,这种低级的、庸俗的审美满足了传播者一时的经济利益,却背离了人类审美的历史进程。比如,在人类生活中,性爱是基于生命而客观存在的,性爱向上发展就是爱情,而美好的纯洁的爱情是人类向往的,性爱向下延伸就是淫荡,在新闻传播中,不是不能展示性爱,而是应该以审美的视角来展示,从性爱到爱情,而不是从性爱到淫荡,让受众体会到生命感性享乐的升华,而不是沉醉于感性肉体的刺激。
新闻传播尤其是带有政治色彩的新闻不可能超越社会的意识形态性而展示出具有普世价值的真与善,新闻工作者应该对新闻的意识形态性有个正确认识,一方面,新闻的意识形态性很大程度上整合和凝聚了社会,也帮助构建了人的社会性,另一方面,正是其意识形态属性容易使新闻成为权力和利益的工具。因此,新闻工作者不能满足于停留在这一层面,而应该立足当前,通过新闻传播的真善美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传播真善美并不是只能展示美的事物,丑的事物也可以展示,但目的是通过“审丑”来让受众来感受美。比如,贪污腐败是丑的事物,通过展示这一丑的事物让受众感受到中国惩治腐败的决心与法制社会的进程。在超越社会限定性的角度,新闻工作者应站在大众的立场,在议题设置、新闻阐释、新闻把关等方面以服务大众为己任,为大众提供全面、客观、负责的信息,敢于监督权贵阶层,敢于主持和伸张正义,在新闻传播中体现出人文关怀,关注人性光辉、生命尊严、人间博爱,使受众能够感觉到自身的价值和潜力,在不断的创造中实现美好的人生追求,进而使这种追求成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原动力。
(晋中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