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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消灭私有制”思想与我国支持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解析

2016-07-23田杨群

理论导刊 2016年7期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马克思恩格斯

摘要: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消灭私有制”的思想,理论上可以解析为:“消灭私有制”是共产党人的理论纲领和奋斗目标,“消灭私有制”是特指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代之以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私有制需要一定的条件,并且是一个历史过程。我国现阶段支持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消灭私有制”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正确理解马克思恩格斯 “消灭私有制”思想与当前我国支持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既要防止和反对超越阶段的“左”倾错误,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地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又要防止和反对右的错误,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坚定不移地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消灭私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6)07-0064-03

作者简介:田杨群(1962-),男,安徽金寨人,博士,肇庆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简称“两个毫不动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提出“创新发展”新理念时,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并提出要“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1]当前理解创新发展新理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有一个理论上的困惑:既然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提出要“消灭私有制”,我国当前为什么还要支持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只有从理论上解析“消灭私有制”与支持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澄清各种错误认识,解除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禁锢,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创造力和活力,才能使党中央的创新发展新理念真正落到实处。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消灭私有制”的思想

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2]286完整地、准确地理解这句话,应把握以下几点:

首先,“消灭私有制”是共产党人的理论纲领和奋斗目标。自从空想社会主义产生以来,近代思想家对待私有制至少有两种态度:英国古典经济学把资本主义私有制看成美好的永恒现象;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则把资本主义私有制看成没有任何积极意义的社会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划时代的贡献在于:他们在批判地继承前人的优秀思想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唯物史观,并运用这一崭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考察所有制问题,揭示出所有制关系的本质是生产关系,必须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辩证地、历史地分析私有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物质条件。与空想社会主义者不同,马克思恩格斯不是从人的主观愿望出发要求消灭私有制,也不是依据某种抽象的价值标准或道德标准来宣判私有制的死刑,而是着眼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矛盾运动,把社会作为一个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来考察,从社会经济形态合乎规律的演进和更替中揭示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必然性,这就是人们熟知的“两个必然”,[2]284即“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正是由于他们的这一伟大贡献,“消灭私有制”才从一个空想的命题变成了科学的命题,变成了可以用来概括共产党人的理论纲领和奋斗目标的科学论断。

其次,“消灭私有制”是特指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代之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在得出“消灭私有制”这个结论前,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限定语“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意义”紧挨着这个结论的前面:“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但是,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立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立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2]286从这里, 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这个意义”有两层含义:一是共产党人要废除建立在阶级对立和人剥削人基础上的私有制,代之以社会主义公有制,而不是像以往的革命(比如法国革命)那样, 以一种私有制代替另一种私有制,是从根本上对私有制的否定;二是共产党人要消灭的是“最后而又最完备”的私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即以剥削别人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按照私有制的性质将其划分为个体劳动者私有制和以剥削他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指出:以往的“政治经济学在原则上把两种极不相同的私有制混同起来了。其中一种是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另一种以剥削他人的劳动为基础”。[3]由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消灭私有制”,不是消灭一切私有制,而是特指那种以剥削他人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至于那些建立在小生产基础上的私有制经济,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用不着我们去消灭”,因为“工业的发展已经把它消灭了,而且每天都在消灭它”,[2]286换言之,以小生产为基础的私有制经济,是在工业化、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被消灭的,而不能人为地去消灭。正是从这两层意义上说, 共产党人要“消灭私有制”。

最后,“消灭私有制”需要一定的条件,并且是一个历史过程。私有制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有其在一定历史阶段存在的必然性。消灭私有制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这要取决于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在《共产党宣言》的前身《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曾经指出:“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产生了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生产力的必然结果。”据此,恩格斯提出了消灭私有制必须具备的生产力标准:一是生产力已发展到“不仅可以满足所有人的需要,而且还有剩余产品去增加社会资本和进一步发展生产力”;二是生产力已发展到“私有制成为这些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和障碍”。鉴于欧洲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显然还达不到这样的程度,所以恩格斯认为,即使无产阶级革命能够迅速取得胜利,第一步也只能限制私有制,而不能一下子就废除私有制,“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现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取得胜利的无产阶级“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2]238239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中,恩格斯进一步明确指出:“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历史上出现以来,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常常作为未来的理想隐隐约约地浮现在个别人物和整个派别的头脑中。但是,这种占有只有在实现它的实际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能成为可能,才能成为历史的必然性。”[4]这个“实际条件”,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所创造出来的巨大的社会生产力。1859年,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绝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绝不会出现的。”[5]33这就是今天人们所熟悉的“两个绝不会”。恩格斯临终前对当年的认识作了深刻的反思,他指出:“历史表明,我们以及所有和我们有同样想法的人,都是不对的。历史清楚地表明,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况还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程度。” [6]事实上,资本主义的扩展能力直到今天也还不能说已经到了极限,目前在资本主义基础上迅速发展的新科技革命和经济全球化就证明了这一点。如果说“两个必然”揭示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那么“两个绝不会”则揭示了这一代替过程的渐进性和长期性。消灭私有制不是一个人为的过程,而是一个生产力从不发达到高度发达的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过程中,私有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存在具有客观的必然性。正因为如此,在生产力的发展没有达到足以彻底消灭私有制的程度时,人为地消灭私有制的做法,其结果往往是非但不会真正消灭私有制,反而会因为有碍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而延缓消灭私有制的进程。

二、我国现阶段支持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消灭私有制”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共产党宣言》的任务是宣告现代资产阶级所有制的灭亡,同时,它又指出,如何运用这一理论“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换言之,《共产党宣言》并未要求各国的无产阶级政党在取得革命的胜利以后,要一律立即完全消灭私有制,而是要根据各个国家的具体条件,采取具体的政策和措施。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曾设想过由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生产和分配。然而他很快就发现,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由于缺乏必要的物质条件,消灭私有制将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为了发展生产力以便为最终消灭私有制创造物质前提,人们不得不走“迂回的道路”,即在一定时期内发展资本主义、利用资本主义。于是列宁领导苏维埃俄国转而实行新经济政策,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允许一定的贸易自由,允许中小型私有企业的存在,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等等。列宁关于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国家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的思想,是在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条件下对马克思恩格斯“消灭私有制”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我国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时候,1956年底,毛泽东在同工商界人士的谈话中提出了在中国要继续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思想。他说:“现在我国的自由市场, 基本性质仍是资本主义的,虽然已经没有资本家。它与国家市场成双成对。上海的地下工厂同合营企业也是对立物。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地上的作对,还可以开夫妻店,请工也可以。这叫新经济政策……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 又搞资本主义。”[7]客观地说,当年毛泽东提出“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思想难能可贵。但遗憾的是,他的这些重要思想在后来不仅没有付诸实施,而且还产生了不断追求所有制升级的倾向,片面追求所有制的“一大二公”,并急于从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城乡到处割“资本主义尾巴”,所有的公私合营企业都变成了国营企业,个体经营、小商小贩则被明令禁止。这些做法,大大挫伤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阻碍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所有制问题上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上的变化,就是一切重大的方针政策都要从我国目前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我们党确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既强调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又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是唯物论与辩证法的有机结合,符合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消灭私有制”思想的逻辑,它不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消灭私有制”思想的否定,相反,它是在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论述“消灭私有制”历史前提之上对其思想的丰富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在阐述和研究“消灭私有制”时,更多的是应用抽象法来论述其历史必然性,而将这个过程展开的具体情形抽象掉了。但他们同时也要求,在研究具体的历史问题时,必须使“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恰恰就是“消灭私有制”这种抽象的规定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再现。这种“具体的再现”并没有放弃“消灭私有制”的奋斗目标,而是以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前提。可以说,今天我们支持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把《共产党宣言》中所确立的“消灭私有制”的思想从一个抽象的理论目标还原为一个具体的实践过程,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消灭私有制”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首先,支持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遵循了马克思恩格斯论述“消灭私有制”的生产力标准。随着社会主义运动的展开和进行,众所周知,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并不是像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那样逻辑上作为资本主义的否定物而是作为资本主义的并存物出现的。就我国而言,现阶段生产力落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高、经济发展不平衡,这些客观经济条件决定了我们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同时,必须将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并鼓励其长期存在和发展。

其次,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 支持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使非公有制经济本身日益发生着改变。马克思说过:“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 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5]24非公有制经济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个环节上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必然受到公有制经济关系的影响和制约,在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普照的光”的照耀之下,必然呈现出异样的光彩。从非公有制经济所处的外部环境看,总体上它是受到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影响和制约的经济成分,它与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为国家所承认并受国家的监督、控制和调节,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它可能产生的社会不公正现象,并将剥削控制在合理的限度之内,缓解了社会两极分化现象的发生。

最后,支持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改革开放30 多年的实践证明,我国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独资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等,在国民经济中的诸多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支持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于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够发达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三、正确理解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消灭私有制”与当前我国支持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必须防止和反对两种错误倾向

只有准确理解马克思恩格斯“消灭私有制”的科学含义,明确马克思恩格斯当年预测的是消灭什么样的私有制,同时正视私有制在社会主义的一定阶段、一定范围内的客观存在,从而自觉地、积极地为最终消灭私有制创造条件,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消灭私有制是社会主义的长远战略目标,是共产党人的最高纲领;支持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则是当前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社会主义长远战略目标的重要策略手段,是为实现党的最高纲领而制定的经济政策。消灭私有制和支持、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长远目标和现阶段实际的关系,是战略和策略的关系,也是党的最高纲领和实现最高纲领的经济政策的关系。列宁在1921年实行新经济政策时,为了说明社会主义的苏联要与资本主义国家共处发展,必须学会资本主义国家“利”字当头的思维方式,曾以实用主义的简单逻辑告诫苏共党员:“和狼在一起,就要学狼叫”,为的是最终“消灭所有的狼(在一个合理的人类社会理应如此)”。[8]我国现阶段支持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利用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潜力,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从更长远意义上说,正是为了最终完全消灭私有制。

在我国现阶段,正确认识和处理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消灭私有制”与支持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需要防止和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种倾向是:因为我们的目标是“消灭私有制”,就不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否定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搞“一大二公三纯”或者“国进民退”,这是超越阶段的“左”倾错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着力纠正的就是这种错误。另一种倾向是: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支持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把私有制当作先进的生产关系,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消灭私有制”的原理解释不了现实,应该抛弃,甚至认为私有制符合人的自私的本性,是正义的、永恒的,进而主张全盘私有化,这是右的错误。就当前的实际而言,反对超越阶段的“左”倾错误,就要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反对右的错误,就要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此,一要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二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要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坚定不移地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N].人民日报,2015-11-04.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

[3]资本论(第1卷)[M].人民出版社,2004∶876.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95∶755.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人民出版社,1995∶512.

[7]毛泽东文集(第7卷)[M].人民出版社,1999∶170.

[8]列宁选集(第4卷)[M].人民出版社,2012∶615.

【责任编辑:闫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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