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关联互保的风险防范研究
2016-07-13熊文婧杨心铭罗艳铤
林 汐 熊文婧 杨心铭 罗艳铤
企业集团关联互保的风险防范研究
林汐熊文婧杨心铭罗艳铤
摘要:互保作为不完善担保体系下的制度创新应运而生,但伴随其演化过程而出现的互保链困局却日益凸显。我国企业集团的多元化经营导致的关联互保风险不断爆发,更是引发了人们的关注。基于此,本文以企业集团为研究对象,阐述其关联互保的动机,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潜在的风险,从企业、银行、政府三方面探究风险防范的对策,为有效解决关联互保困局提供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企业集团;关联互保;风险防范
一、引言
所谓互保,即企业间为对方提供贷款担保;关联互保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多家企业形成担保链,承担连带违约责任。随着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金融体系发展尚不完善,互保体系崩溃问题频发,互保制度的弊端不断暴露出来。尤其在企业集团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形成“金字塔”型的互保关系,当集团内部某个环节出现危机,造成资金链断裂,集团互保链上的信贷危机将不断被放大,企业集团难逃“一损俱损”的命运,进而影响区域金融稳定。一方面企业面临着巨大的信贷需求,另一方面却深陷融资渠道狭窄的困境,关联互保模式作为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的有效路径,如何防范其中的风险亟待解决。基于此,本文通过研究企业集团关联互保的动机与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对策。
二、关联互保的动机
(一)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由于我国目前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都不完善,信息不对称、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十分严重,所以银行贷款是公司的主要融资方式。集团内子公司通常经营规模较小、偿债能力较弱,贷款金额不足。通过企业集团关联互保,既可充分运用集团资产做抵押,又有商业信誉良好的企业担保,从而实现信用的扩张,极大提高申请贷款成功概率。
(二)降低贷款违约风险
集团内部关联企业之间具有相互持股的资本链接,复杂的交叉持股关系形成了一张大网,增强了集团企业对抗风险的能力。通过普通担保形式获取银行贷款后,若一个成员公司出现投资项目失败、资金短缺等状况,处在债务违约的边缘时,容易出现资产转移、假破产、逃废债等行为。而关联互保形式是基于实力雄厚的企业集团的存在,难以轻易违约,因此银行收贷的几率大大增加,降低了贷款的违约风险。
(三)优化集团内部债务配置
负债的形成必然会导致企业集团产生财务风险,集团内部可以通过关联互保将债务合理配置,从而将财务风险在集团内企业之间合理分配。当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小于母公司,且企业的破产成本很高时,控股股东倾向于借助关联担保来增加子公司的负债,将负债风险沿“金字塔”向下发散,降低集团整体的负债风险水平。
(四)节约集团交易成本
集团成员子公司若寻求外部公司为其担保,通常需要耗费更大的代价。偿债能力良好的担保公司会要求更高的利息费用和更多的附加条件。担保公司若同为集团内部公司,可以直接签订担保协议,降低谈判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并且双方有着共同的经营目标,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业务供求等,降低债务公司的交易费用的同时,也保障了债务公司的利益。
三、潜在风险分析
(一)非理性信用扩张风险
关联互保的发展,也伴随着其实质的异化,其中授信额度过高的现象尤为突出。为了“充分”利用信用额度,部分企业由原来的有投资需求再融资,变成了先融资后投资,企业经营平台异化成融资平台。由于信贷规模的扩张,部分关联企业借机过度融资。或盲目扩张经营规模,或实行多元化,甚至进行资本运作,背离了原来实业经营的初衷。
(二)或有负债导致的财务困境
担保业务发生时,伴随着承担债务的风险,产生了或有负债。当关联互保出现困境时,其演变为真实债务。一旦偿还金额超过担保企业可承受范围,财务困境由此产生。此外,在母公司当年的收益无法偿还债务情况下,母公司为转移风险,极有可能动用子公司的留存收益来偿还债务,导致子公司的应收账款悬空,计提大量坏账准备。
(三)信息不对称导致道德风险
虽然集团内部信息不对称程度相对较低,但“金字塔”型企业集团的层级较多,信息在集团内部各个层级的分布是不对称;同时由于集团总部管理层代理问题的存在,加剧了信息不对称风险,这就容易导致集团内企业签订互保合约后作出有损于集团整体利益的败德行为。
(四)隧道效应风险
当控股股东通过隐蔽的方式转移利益时,产生了“隧道效应”。其中一种表现形式就是控股股东通过控制公司,为自身及其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最终达到占用企业资金的目的。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隧道效应更为显著。由于目前股市低迷,信贷融资成为主要的融资渠道。由于银行对上市公司的过度信赖,让控股股东有机可乘,大量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并不断延长担保期限,导致上市公司的资产不断被掏空的严重后果。
四、风险防范对策
(一)企业集团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是在融资规模上,规定集团内各公司的银行贷款规模要符合实际融资需要,确保投资和经营所获收益可以弥补资金成本;二是在投资上,引导母、子公司所筹资金的合理流向,避免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三是在经营上,加强内部协作,整合资源和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以获得银行的认可;四是在内部控制上,增强治理层、管理层的诚信经营意识,建立集团内部风险预警机制和完善的信息系统和沟通渠道,以便于及时报告风险。
(二)银行对关联互保全过程进行有效风险管理
事前应加强客户准入管理。一是对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进行全面调查,特别关注是否有逾期担保记录;二是加强与同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校验,提高信息对称程度;三是向集团内部绩效好的企业提供贷款,对于其他资金需求则鼓励发挥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的作用。事中应合理确定保证金额。一是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需求,建立完善的集团客户资金需求测算体系,合理确定各企业授信金额及集团整体授信总额,以加强保证额度的统一管理;二是确定合理的安全边界,担保总额不得超过集团整体的净资产总额;三是同时考虑其他融资方式的显形影响和或有负债、应收帐款的隐形影响。事后应加强授信后管理。一是加强对资金走向的后续监管;二是特别关注集团内部的跨公司补贴,避免利益掏空现象;三是最小化损失,及时有效处置不良资产。
(三)政府发挥职权,营造和谐化、法制化的金融环境
首先,政府主要是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参与关联互保的组织协调,应事先协商订立风险处置预案,营造政企银三方利益共同体,及时有效应对风险。其次,作为法律、准则的制定者,政府要严厉打击资产转移、假破产、逃废债等行为,提高失信成本。还要制定关联互保的业务规范和风险管理指引,并落实会计准则中对关联互保等相关重要事项的强制性披露的规定。最后,对于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而言,政府作为控股股东,应借助所拥有的信息优势和控制权,积极参与企业集团内部的重大决策,引导关联互保向良性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映光,辛俊杰.关联互保的信用泡沫化与处置困境[J].金融发展研究,2015,04.
[2]梁进成.关联互保担保链信贷风险防范浅析[J].农银学刊,2015,02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