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问题探讨
——基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背景的分析
2016-07-13马书云
马书云
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问题探讨
——基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背景的分析
马书云
摘要:公允价值计量一直是一个重要而又极具争议的研究课题。以决策有用观为理论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被认为可以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而备受准则制定机构青睐。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最新颁布的IFRS9进一步扩大了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本文认为我国目前并不适合与IFRS9完全趋同。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会计准则;IFRS9
引言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而会计计量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务上都处于会计的核心地位。历史成本以其先天的可靠性,以及无需后续计量的简洁性,一直占据着计量的统治地位。然而,历史成本反映的是过去的信息,此局限性使得历史成本并不能很好的适应经济环境的要求,公允价值也就应运而生。公允价值计量下会计信息与投资者面向未来的经济决策更为相关而备受准则制定机构青睐。但公允价值计量涉及的主观判断与假设等也使得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受到实务界的质疑。
本文首先基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背景,对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展开研究。发现趋同背景下,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逐步扩大。而即将面临趋同的IFRS9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的权益工具,扩大了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以公允价值计量全部的权益工具,在我国条件是否成熟?这是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面临的问题,也是本文研究内容。
一、趋同背景下《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广泛
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准则中的应用历经1998年引入,2001年规避两阶段后,在2006年谨慎地再次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实质性趋同。
(一)2006版企业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
2006版企业会计准则拥有38项具体准则。与公允价值计量密切相关的具体准则就有18项,几乎达到了具体会计准则的一半。涉及公允价值计量的18项具体准则为《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债务重组》、《收入》、《政府补助》、《企业合并》、《租赁》、《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
可见趋同背景下,公允价值计量在会计准则中的应用范围相当广泛。
(二)2014版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扩大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
2014年我国为进一步实现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下的职工薪酬准则一方面规定非货币性职工福利统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当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才选择成本计量。这不仅统一了非货币性福利计量模式的选择,而且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另一方面新增离职后福利内容,其中若选择设定受益计划计算员工退休后的福利资产,意味着每年都需要确定受益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这也是公允价值计量应用的一次拓展。
总体而言,公允价值计量在准则中的应用范围比较广。而且在准则趋同的背景下,公允价值计量在准则中的应用范围逐步扩大。
二、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与IFRS9完全趋同的潜在问题
2010年我国颁布会计准则趋同路线图,表明了对制定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简化金融工具准则等的支持态度。2014年我国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的内容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在2014年正式颁布,预计生效日期为2018年,但可提前使用,这就意味着我国正在面临是否与IFRS9趋同的问题。IFRS9包含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减值、套期会计三部分。本文只分析IFRS9对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的规定对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的影响。
(一)IFRS9有关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的规定
就IFRS9有关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而言,其没有改动金融负债的分类,主要是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一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三是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分类的标准则是基于“商业模式”和“合同现金流”。就权益工具而言,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为了交易而持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第二种情况是并非为了交易而持有,选择不可撤销的公允价值计量选择权,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第三种情况则是权益工具并非为了交易而持有,且不行使选择权,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二)与IFRS9完全趋同意味着扩大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
在我国权益工具包含两种计量方式,一种是以成本计量的无市场标价的权益工具,另一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而IFRS9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的权益工具,这就扩大了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而且有研究指出IFRS9最终会使得部分贷款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三、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与IFRS9完全趋同存在的风险分析
2014年以前,在我国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有两种选择。一是计入到“长期股权投资”;二则是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下以成本计量。但2014年我国新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不再允许企业将上述权益工具纳入“长期股权投资”。至此无市场标价的权益工具只能都归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成本计量。曾有研究指出我国金融机构除大型A+H股商业银行外,其他上市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都选择将无市场标价权益工具投资计入到“长期股权投资”。这也就意味着以公允价值计量无市场标价权益工具对我国的影响扩大。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无市场标价的权益工具并不可靠
CAS39将公允价值计量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指在计量日可以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原始的报价;第二层次指活跃市场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或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及其他相关信息。前两个层次为可观察输入值,第二层次要比第一层次可靠性弱点。第三层次为不可观察输入值,一般为企业的内部数据,可靠性最差。准则规定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无市场标价的权益工具,如何尽可能利用可观察输入值并尽可能避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实务中操作困难。
准则规定:“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选择权期初没有限制,但最终限制条件确定为该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可验证,即为了防止估值过于主观而导致财务造假,财务信息失真问题。我国不允许对无市场标价的权益工具行使选择权,也可得出在我国以公允价值计量无市场标价的权益工具并不可靠。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无市场标价的权益工具会降低会计信息可比性
以公允价值计量无市场标价的权益工具,估值过于主观,除估值可靠性受影响外,还会降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如:不同企业持有同一种无市场标价的权益工具,在估值过程中主观判断因素的不一致,最终估值结果就会有差异。IFRS9规定在一定情况下,成本可以当作对公允价值的适当估计,而此时面对同一权益工具的两个企业,若一个采用估值模型估计无市场标价的权益工具投资,一个采用成本作为最佳估计,则更是降低了会计信息在企业之间的可比性,不符合我国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无市场标价的权益工具并不符合我国国情
一方面,四大国有银行,中国人寿等国有控股企业在金融保险业中影响力很大,而且其自身的市值也相当的大。截止至2015年5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值前五为中国石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寿。这五个企业均为国有控股企业而且四个属于金融保险业,为保护国有资产,更好地评价受托者责任履行情况,目前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目标应以受托责任观为主,或将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置于同等地位。原本以成本计量的无市场标价的权益投资若以公允价值计量,由于其估值的不可靠,则不能很好的保护国有资产,违背受托责任观的财务报告目标。另一方面,规定上中央企业对于不能持续可靠取得可比市场价格的业务和资产负债项目,不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四、研究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1.以公允价值计量无市场标价的权益工具,并不能保证估值的可靠性,也不符合会计信息可比性的要求,而且与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目标受托责任观也不相符,甚至对于中央企业而言,制度规定上不允许对不能可靠获得可比市场价格的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2.由于我国估值技术比较落后,资本市场也并不像发达国家那么活跃且有自己的特色,我国目前没有条件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的权益工具。
(二)启示
以公允价值计量无市场标价的权益投资在我国目前是不可行的。随着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的发展,估值技术进一步的提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也能反映受托者责任履行信息时,我国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才能进一步的扩大。我国金融工具准则未来在向IFRS9趋同时,应注意无市场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如果可以,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单独保留其以成本计量。
参考文献:
[1]王婕,林桂娥.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变革对银行业的影响[J].金融论坛,2015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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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秧秧.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制定研究——基于IASC/IASB的若干经验[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