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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要素市场一般均衡的分工逻辑框架

2016-07-08赖丹珠何一鸣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州5064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农业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广州5064

新疆农垦经济 2016年4期
关键词:劳动力资金土地

赖丹珠 、何一鸣(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州5064;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农业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广州5064)



农村要素市场一般均衡的分工逻辑框架

1赖丹珠1、2何一鸣
(1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州510642;
2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农业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广州510642)

[摘要]文章从当前农村要素现状入手,分析了当前农村劳动力、土地以及资金的情况,并对农村要素市场为何采用一般均衡理论进行分析。同时,文章还构建了博弈模型对农村三大要素市场进行规范分析。通过对该理论模型及一般均衡的分析框架得出如何实现农村要素的有效利用。

[关键词]劳动力;土地;资金;一般均衡;劳动分工

一、问题的提出

农村要素市场包括土地、劳动力和资金这三种要素。有学者认为对农户收入起关键作用的是劳动力资源和土地资源[1]。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在一定程度上又会促进农地的流转以及资本的积累,因此这三种要素是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就业机会以及工资水平比农村优越,农村劳动力选择放弃农村而进入城市。纵使农村劳动力基数大,但农村劳动力的不合理流失有可能也会造成农村经济发展失衡。可见,农村经济发展在生产要素方面就存在着挑战。同时,国家为了大力加强农村建设,出台了许多相关优惠政策,其中包括补贴政策,以及农村土地放宽管制政策。针对这些农村要素市场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情况,更需要合理配置这些资源,使其达到一般均衡状态,才能够使得农村发展效率最大化。另外,农业分工的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2]。故而本文对农村要素市场一般均衡的分工逻辑框架进行分析。

二、文献综述

均衡是一个基本概念,在对经济现象进行研究时都是以均衡为基础的。根据不同的前提条件,选择适当的均衡名词对经济现象进行分析。纳什均衡比一般均衡更具有一般性,一般均衡是经济系统的最优解,它所建立的经济体系是唯一而且稳定的。并且纳什均衡强调的是过程,而一般均衡强调的是结果[3]。正统经济学关于一般均衡与帕累托最优的关系在理论结构上是存在缺点的,一般均衡是比帕累托最优更优的经济状态[4]。在进行农村市场要素合理配置的研究时,不能仅仅局限于帕累托改进,我们追求的是一般均衡而不是帕累托最优。通过对比,可以发现一般均衡的分析方法更适合于农村要素市场分析。一般均衡分析法在经济领域中使用非常广泛。杨小凯等人提到在新兴古典框架中一般均衡不仅是分析产品市场价格与数量之间的关系,也分析消费者自利行为,劳动分工等的关系,同时分析要素市场[5]。

创业对农户增加收入,提高农业生产率的贡献很大,而分工对促进农户创业增加收入以及提高生产率的调节作用明显,分工一直视为影响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6]。也有学者认为基于专业化分工经济的劳动分工能够产生规模报酬,使得生产力水平上升,增加了制度安排的收益,进而交易费用降低了,则劳动分工达到更高的均衡[7]。分工的演进是专业化的收益和交易费用两难冲突折中的结果[8]。可见分工的重要性。

对于劳动力流动学者们各有各的态度。城镇化引起了劳动力的流动,但是这个流动却并不是很有效率的。匡远配通过分析认为劳动力的净流出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并不显著,因为流出去的劳动力多为高素质的,高素质的单向净流出造成了人力资本投资与农业发展的恶性循环[9]。Andrew Pennock研究发现,在地主时期就已经出现了较高的教育水平会促使劳动力流动,但是较高的文化程度又能够促进农业效率的矛盾[10]。有观点提出,对于如今农村人口众多的现象,单单依靠城市化并不是最优方案,可以通过在农村发展工业吸引剩余劳动力[11]。但有学者却认为农村劳动力流动虽然大多为青壮年,但却是有利于城乡经济发展的,促进了劳动力要素的自我增值,实现了更好地城乡市场分工,使得家庭内部分工专业化[12]。更有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分析了劳动力流动。他们以家庭和个人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家庭丰富的劳动力资本会促进劳动力外流,家庭经济资本的增加会阻碍这些劳动力的回流,但当资本增加达到一定值后劳动力就会回流。而从个体角度分析,观点则相反。家庭劳动力越丰富就越促进回流或者待在农村就业,但劳动力达到一定值后就会外出务工[13]。

对土地这一要素的分析主要从流转和土地赋权两种角度展开。张建雷[14]认为土地流转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互惠型,主要劳动力流出后,为避免抛荒而流转土地。这种类型能够促进中老年就业。另一种是资本主导型,这一类型是促使农业经营规模化、市场化,这种类型会排挤中老年的就业。尽管土地流转能够促进就业,但是现今的土地流转滞缓,原因在于农地产权残缺和农村劳动力迁移不完全[15]。还有学者认为[16]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农村劳动力无法割舍土地,因此劳动力流动并不能促进土地流转。刘一明等在肯定农民外出进行非农就业能够促进土地流转的前提下,又提出对外出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程度低,会抑制土地流转[17]。罗必良认为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重点在于法律赋权的公平性、农民行为能力的提高以及社会对农民权益的尊重与认同[18]。这就自然过度到赋权问题。土地产权模糊,村民不自觉,在行使土地权利的时候,利用作物的特性占用公共领域,造成村民之间的关系恶化,提高交易成本。何一鸣等人认为产权的强度较弱,则产权界定起来比较困难,也就是交易费用会比较高,在进行土地流转时,应该加强农民土地的权益,使得交易费用较低[19]。

农村资本流向城市可以从内因和外因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内因是资本在农村的使用效率低,农村资本积累缓慢,加之土地产权的模糊,农民无法保持长期的农业投资热情,并且在城市拥有相对较好的投资环境,这就使得资金流向城市[20]。外因则是二元经济结构转换过程中出现的弊端。在产业结构调整初期,现代部门资金严重短缺,因此从传统部门流入的资金变成了单向运动,这就造成了“农村资金外流——城乡收入差距增大——农村资金外流”的恶性循环[21]。靳光华等认为农村资本存量中,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应该保持合理的比例,这是农村经济持续增长的条件之一[22]。

基于以上研究,本文提出对农村要素市场一般均衡的分工逻辑框架进行分析,以寻求农村经济更好发展的道路,缩小城乡差距。

三、新SCP“产权结构—三化—三市场”范式

(一)新范式构建依据

SCP模型提供了一个既能深入具体环节,又有系统逻辑体系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的产业分析框架。SCP框架的基本涵义是,市场结构决定企业在市场中的行为,而企业行为又决定市场运行在各个方面的经济绩效。传统的SCP范式包括了结构、行为和绩效,且它们之间存在着单向的因果关系。

基于对传统SCP范式的简要概述,可知“产权结构—三化—三市场”范式与SCP范式的形式有着相似之处,同样包括了三个部分,并且这三部分也是存在着单向的因果关系。在这里产权结构是指土地经营权可细分后所表现出来的组合方式,不同的经营权细分会形成不同的组合方式,这就造成了产权结构的变化。因此可以用产权结构替代SCP范式中的结构;不同的组合方式就会形成不同的运作,即是说在产权结构发生不同的变化后,会相应地产生不同的行为,因此,可以用三化替代SCP范式中的行为;不同的产权结构与三化,会形成不同的三市场,倘若能够形成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三市场,那么产权结构变化与三化就是有效率的,如果形成的三市场并不能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那么产权结构变化与三化就是没有效率的。因此可以用三市场替代SCP范式中的绩效。通过分析,可以得出新的SCP范式,即“产权结构—三化—三市场”范式。

(二)对新范式的进一步分析

通过构建新SCP“产权结构—三化—三市场”范式可以发现,新范式中的结构与行为都是围绕土地进行分析的。经营权的可细分性会影响着农户选择更适合的经营方式,也就是说经营权的可细分性会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即造成了地动。地动会造成人动、钱动。从这个角度看,产权结构的变动与“三动”有着一定的联系。基于前文说的不同的产权结构会有不同的“三化”选择,进而表现出三个市场,说明“三动—三化—三市场”这个框架存在着一定的内在逻辑关系。

图1 新SCP范式的逻辑框架流程图

四、基于新SCP范式的分析

(一)框架分析:三动—三化—三市场

1.“人动—地动—钱动”的内在机理

三动是指人动、地动和钱动。人动即劳动力转移。随着改革开放,农民思想解放,农作效率提高,大量剩余劳动力在城镇化和农村工业化的影响下,逐步由传统部门转向现代部门,这就是人动。摒弃土地产权模糊、人民思想固化等因素,劳动力转移会一定程度上促使土地流转。有些农民在进城务工或者投身于农村工业化建设时,基于家庭经济增长与劳动力有限性的问题,会将土地转出。也有农户精于耕作,从事农业生产会比其他途径更能提高家庭收入,或者没有其他的技能,只能从事农业,就会转入别的农户弃转出的土地。这两种行为共同构成了地动。钱动既指农户资金外流,将资金投向城市里的市场中,也指农户在进行土地流转、农作物经营时引起的资金交易。

通过对三动的简要分析,不难发现,人动的确可以促使地动。但前提都是农户愿意将土地流转,并且能够使得农户获得一部分收益。反之,不存在这个前提的话,人动就不一定能促使地动。产权模糊,农户个体界定产权的交易成本过高,因此,有些农户会受到禀赋效应的影响宁愿将自家土地撂荒也不愿意将其转出。从农户的角度看,没有转出的土地随时可以进行耕作,如今转出的土地租金低,产权模糊,甚至有些是作为人情交易,不方便对农地的用途发表意见。基于以上诸多原因,农户可能会采取弃耕的形式。但是弃耕对于在农地劳作了很多年的农户来说,又会产生不舍的情绪。虽然人动会促使地动,但是由于较多因素的影响下受到抑制,显然它没有地动促使人动的可能性更高。如果农户不愿意地动,这将会增加人动的机会成本。通过分析可知,三动中地动是关键。而地动的关键是土地的财产性赋权。因为人情转出土地的不可控因素比较多,受到的影响也会加大。并且无偿流转的土地一般都是近邻或者居住在附近的亲戚、朋友,流转范围受到限制。因此将土地进行财产性赋权,将土地的价值进行量化,能够促进土地流转。故而,三动的关键是既要农民离地,又要使农民获得财产性资本。

2.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发育的逻辑线索:三化

前文已经重点说明三动的关键是地动,因此在这里着重分析一下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发育良好就能促进三动的发展。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发育的逻辑线索为:财产化、资本化、商品化,即三化。

土地财产化是国家通过《物权法》等法律途径保障农民以农地出租、抵押、自己经营或承包等方式获得的剩余索取权,也就说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投资获得财产性收入。这样农村想要转移的劳动力就能够通过有效的形式将土地流转出去,获得收益。而经营能力较强的农户就能通过转入土地增加收益。对于土地转入者与转出者都能获得双赢。财产化后的土地要素,在流转的过程中,也打破了仅仅是邻里之间的流转格局,能够使转出土地的农户获得更高的收益,提高了流转的效率。

土地商品化是以市场价格机制实现土地经营权的可交易性,提高土地交易的效率与频率,扩展土地经营权交易的半径与空间,使得弱行为能力农民利用市场价格信号把农地经营权转让给强行为能力农民,既保护了自身的潜在租值,又使对方的租值增加,从而实现帕累托效率改进,即促进弱者离地、强者种地,并在市场的推动下,实现一般均衡。土地商品化和土地财产化的共同之处都在于能够扩大流转的范围。而商品化是通过市场进行调整价格,卖主进行交易后将永久失去土地的经营权。虽然商品化并不能被许多农户接受,但是在市场的推动之下,却也促进了财产化的发展。这是由于对想要流转土地的农户来说这两者是互为替代品。

土地资本化是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抵押作为融资工具,以土地流转的方式形成土地证券化与契约化的可自我执行机制,形成农民金融、农业金融与农村金融共同发展的创新体系。土地资本化能够促进农户创业。在相对落后的农村经济发展条件下,农户想要进行自主创业,如果没有资金的支持,是很难进行创业的。如果土地经营权能够资本化,这样农户就可以用它进行抵押,换得一定的资金进行创业。资产化后的土地将是农户较为有价值的资产。但是土地资产化后,可能会出现农户创业失败,如果农户失去了土地,又没有其他劳动技能,那可能面临失去保障养活自己的根本。

事实上关于三化,国家在将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之后就已经允许在法律范围内可以实施,只是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较多的限制,缺乏一些相关的制度支撑三化的运行。

3.三市场之间的关系

本文提到的三个市场即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和金融市场。

前文提到地动能够引起人动,因此,将它们上升到市场时也存在着同样的关系。土地市场的形成则会影响金融市场,完善的金融市场又能够推动劳动力转移,使得农户多方面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特别是对于年轻的劳动力来说,金融市场的发展更为重要。由于社会的发展现状,进城务工的农民并不能得到许多的福利保障。进城务工并不是大多数人都能够提高生活品质。这些进城务工的农民大部分都为年轻劳动力,对“闯一番事业”的需求极高。如果农村金融市场能够更加完善,加之他们在外谋求发展的困境,更能将这批年轻的劳动力重新吸引回农村,进行创业,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农村缺乏能够带动整个农村经济链发展的带头人,迫切需要这些敢于进行符合现实发展需求的尝试的人。

三个市场的形成与发展,还能够促进农产品产业化发展。农产品发展链上涉及到了各个节点的创业,如批发商、零售商。还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农产品从种植到收获再到售出,期间都涉及了较多的产业发展。

(二)农村要素市场一般均衡的理论分析

1.传统一般均衡分析

杨小凯在《专业化与经济组织》一书中提到均衡有两种结果,一种是自给自足,一种是分工。当交易效率或专业化经济程度相当低时,均衡是自给自足;当专业化经济程度足够高时,均衡是分工。自给自足时自我需求等于自我供给,分工时市场需求等于市场供给[23]。一般均衡就是需求与供给相等,市场出清,因为此时的均衡解是经济系统中的最优解,故而能够有效促进经济系统的发展。理论上说,当供不应求时,在市场的作用下,生产者(要素提供者)会增加供给。如果现有市场无法达到增加供给,在市场的推动下,新的技术或者产品就会替代。或者因为供给的不足,而又无法通过调节增加,那么需求就会相应地减少,直到形成新的均衡点。同理,当供过于求时,在市场的作用下,会减少供给。而供给过多,会使价格有下降的趋势,这样也能促进需求的增加。农业是人们维持基本生存的产业,其产出是缺乏弹性的。对于这种需求弹性小于1的,当价格提高时,虽然需求量会减少,但是其收入也是增加的。

2.农村自给自足时的一般均衡

自给自足的状态下并没有交易市场,在农村要素市场中的主体为个人,他们自行生产来满足自己的需求。此时只要他们家庭的人均收益达到了最大化即是均衡。自给自足状态不需要考虑所有个体的最大收益是否能够形成社会的最大收益,也不用考虑外部效应等。在这里的收益指的是他们简单的需求得到了最大满足。自给自足的状态下,他们只生产自己想要的,也只能生产自己有能力生产的,因此自给自足时的一般均衡是由个人可以直接进行控制的,是较为容易达到的均衡状态。在这样的环境中,供给与需求都是可控的,虽然这种状态下的一般均衡容易打破,却也容易通过调整再次达到一般均衡。自给自足主要指的是古代的小农经济,对于现今我国农业的发展,自给自足状态并不具备代表性。

3.分工时的一般均衡

一般均衡按照均衡所属的类别可以分为自给自足时的一般均衡与分工时的一般均衡。前文已经叙述了自给自足不具备代表性,然而与之对应的分工状态却是符合现今的农业发展进程。专业化分工已经普遍存在。杨小凯等认为当人口无穷大时,均衡就不存在了[21]。但是对于农村要素市场来说,各要素是有限的,因此均衡不存在这个说法在农村要素市场中是不成立的。判断出了专业化分工仍然存在均衡,那么我们便可以致力于寻找这个均衡,以促进农村的发展。

一般均衡时供需平衡,市场出清。农村要素市场中的要素到一般均衡时,在市场的作用下,会有一个均衡价格。应当注重市场均衡价格机制的影响。着重控制农地与农村劳动力在均衡价格水平下进行交易,金融市场则在其他两种要素市场达到均衡的情况下进行调节。

对于农村要素市场来说,有时候因为需求提高进而提高了工资或者土地租金,在资源有限性的制约下并不能相应地提高供给,此时供给不足,价格太高,又会使得需求降低。农村要素市场进行自发调节供给是具有惰性的,但是也并不影响一般均衡点的形成。对于政府在不过多干预市场的前提下,应当注重降低市场供给的惰性。比如对于劳动力,尽力减少结构性失业,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

五、博弈模型

农业要素市场组织其实由三种要素契约组成,每一个要素市场组织均是该类要素契约的集合。农村“三大市场”的互动与一般均衡其实是“三类契约”的匹配与治理结构选择。农业要素契约治理可以通过契约匹配的方式来实现。这里,我们通过一个包含契约匹配费用(广义的交易费用)的博弈模型对此进一步展开讨论。

首先,假定存在三个农业要素契约集合——农村土地契约集合(RESOURCE)、农村劳动力契约集合(LABOR)和农村金融契约集合(FANANCE),行为主体的博弈策略集合分别为A、B和C。此时,某个契约集合执行的契约安排通过改变另一个契约集合的契约参数从而间接影响着该集合博弈者的策略选择。这里,集合RESOURCE博弈者可能选择的策略是或,而集合LABOR的博弈者面临的策略选择是或,集合FANANCE的博弈者面临的策略选择是或。但每个契约集的所有博弈主体承担的交易费用函数分别是()、()和()。这样,三类要素契约匹配的成立条件之一为:

上述不等式组表明,当契约集合RESOURCE的博弈者面临的制度环境分别是、和、时,他们选择而非所实现的边际交易成本最小。

同理,对于契约集合LABOR和集合FANANCE的博弈者而言,他们的边际交易成本最小化分别表示为:

因此,包含RESOURCE、LABOR和FANANCE的农业要素一般均衡市场中将存在两种纳什均衡——(,,)和(,,)。当这种多重均衡存在时,我们认为RESOURCE、LABOR和FANANCE是契约匹配的,因为、和以及、和促使这三个市场的契约匹配成本最小化。

六、结论

通过分析可知,在农村要素市场,地动是关键,并且文章针对地动也提出了发育线索,即三化。我们必须有针对性地选择三化。只有在推行三化后,劳动力市场的调整才能够得以完善,进而与劳动力市场密切相关的土地市场、金融市场才能相继有所改善,劳动力、土地、资本才能达到均衡。

在实现土地经营权财产化的过程中,可以推行相关的制度禁止私底下流转,可以通过在村集体公证下实现流转以促进合同化。土地经营权商品化是引入市场的全新尝试,这也是有效支持土地经营权财产化的形式。前文说到土地资产化有可能会使得农户失去保障,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土地经营权的财产化。土地的三化是不能独立进行的,应当同时推行。但是全国范围内同时实现,可能会导致监管等交易成本过高,因此,可以采用试点推行的方式。

学者们对劳动力的流动会有不同的态度,也归结于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发展水平。对于交通比较便利的农村地区,政府推出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这样既可以使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也可以使得农村经济水平得到提高。也可以推出发展农产品企业。目前集体或政府对土地经营权的管制过于严格,不仅管制成本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农产品企业的发展。适当放松对土地经营权的管制,可以在不破坏农地,不随意改变农地为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将撂荒的土地建成农产品加工的基地,这样不仅剩余劳动力得到合理安置,也可以提高劳动力的利用率。农忙时可以从事农业劳作,完成收获后的劳动力又可以投入到农产品加工之中。对于交通比较不便利的农村地区,如果在短期内无法改变,并且改变需要投入的基础设施成本较高,那么这些剩余劳动力可以向城镇流动。在城镇需要吸引农村劳动力的前提下,还需要农户愿意流转土地,愿意接受新的思想。比起前者,这种地区的劳动力、土地、资本要达到均衡,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

解决好了土地与劳动力均衡的问题,可以依靠价格机制的影响,市场自发形成。这样在进行资本和金融市场改革时,便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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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仲)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项目编号:71333004)、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滚动支持项目(IRT-14R17)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项目编号:41301106)、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编号:Yq2014032)以及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项目(项目编号:2014SS075)、2015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研项目)和2015年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5jgz1gc202)。

[作者简介]赖丹珠(1991-),女,广东梅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产业区域经济;通讯作者:何一鸣(1981-),男,广东广州人,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农业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农区制度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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