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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以椒江区拘留所为例

2016-07-08金信林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青少年学生拘留所基地建设

□金信林,余 妙



拘留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以椒江区拘留所为例

□金信林,余妙

(台州市椒江区拘留所,浙江台州318000)

摘要:椒江区拘留所依托自身优势和特殊的教育资源,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旨在探索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构建“学校—家庭—基地—社区”四位一体的普法体系,其教学设计和“4+X”体验模式取得良好效果。该教育基地在硬件上具有威慑感觉、惩戒体验、视角感知的优势;在软件上具有教师资源多元、受教对象多样、文化传导多重的优势;在湿件上具有模式应对强、情景融合紧、拓展体验佳的优势。当前,教育基地在“四位一体”法制教育体系定位上不可拔高、不过度依存、不能掉链;在“法治台州”框架内构建多维度平台、多渠道机制来高度融合普法资源;在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建设中结合等级创建、综合共建和普法能力上不断突破发展。

关键词:拘留所;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椒江区拘留所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中明确:“要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制意识,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2015年初,台州市椒江区拘留所围绕这个要求,多次会同区团委、关工委、教育局、综治办等部门研讨,与各学校校长、部分学生及其家长代表进行座谈,建立了拘留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以下简称“教育基地”)。笔者从实践者视角来探讨教育基地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和构建“学校—家庭—基地—社区”四位一体普法体系的价值。

一、椒江区拘留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实践

台州市椒江区拘留所法制教育基地为达到“四位一体”法制教育体系效果,在教学思路、环境和资源上进行了设计,首要考量在校生的特殊身份和未成年人特征,突出其思辨、回响和接纳能力,科学安排教学点和环节,在学教互动中增加正向能量。一年来,该教育基地共接待16批次约1000多名青少年学生,反馈普法体会600多份,其教学设计和体验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教学设计。

1.教学思路设计。教育基地的教学主题是:“立足监所、面向在校生、多样化体验、综合性实践”。其拓展教学目的是从体验中学习,从学习中教育,从教育中改变。具体采取“四个一”工作法:即制定一套系统法制教育计划;上好每一堂法制教育课;做好每一次法制互动体验;总结好每一次活动经验。

2.教学环境设计。教育基地以拘留所一层拘区和二层功能用房、两层“口”字型建筑为区域。从警示效应、处身感知、内心体验、自觉感化等环节来设计环境,一层拘留区为参观区,过道上设立一条长50米的法制长廊,融合拘区的高墙铁窗产生出一种无言的震慑、威严。二楼功能用房区设立一间近280平方米的法制教育主题展厅和体验中心,一间近100平方米的法制教育多媒体电教室。在参观后集中在二楼功能区进行法制体验。两层布局既保持威慑功能的联贯,又独立设置不受干扰的教育氛围,在身临其境的环境中体验与感受。

3.教学资源设计。教育基地法制教学力量分内外两部分:所内有3名所领导、1名专职讲解员、3名管教民警和1名内勤民警;所外则分为公安内部和其他政府部门,公安内部有法制、禁毒、刑警、网警、交警、消防等警种专家、行家,其他部门则是检察、法院、司法、青工妇等协作成员单位。法制教育项目设有:参观体验、主题教育课、互动体验课、专题讲座、法律大本营、案例说法、法律宣传片、互动游戏、在线答题等十多个。

(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体验模式。

教育基地教学实行“4+X”体验模式(见图1),即“4”种教学体验方法和“X”学龄段在校生体验模块,用不同层次分位阶进行,设有递进式教学目标体验,以达到法制教育效果最大值。

1.“4+X”体验模式中4种体验教学法。

(1)“参观式”体验,即“情境式教学法”。参观式体验分为感受区和体验区两块。感受区是让入所参观学生零距离感受高墙铁窗内的生活,深刻体验被拘留人员为其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在感同身受中产生震慑,从而在心底里自觉筑起违法“防火墙”。体验区在法制教育主题展厅,有普法宣传、治安防范、禁毒、邪教四个主题板块,制作展板五十余块,用丰富多彩的图画宣传我国《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2)“多媒体”体验,即一种寓教于乐的“游戏式教学法”。借助于多媒体将深奥艰涩的法律法规条文用文娱的形式展示出来。基地目前有禁毒、消防、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的法律宣传片五十余本,普法电影六十余部。其中多媒体展厅中有许多互动环节,包括法律知识答题,普法知识互动游戏。教育基地坚持“学用结合普法教育法”,使法律知识变得生动形象、贴近生活。

(3)“互动式”体验,即“探究式教学法”。拘留所有着不同于学校和其他普法基地的独特优势,不仅在于法制教育环境特殊,更在于法制教育资源特殊。拘留所每名被拘人员其违法原因、经过、处罚及悔改历程就好比一本本鲜活“教材”。根据被拘留人员自愿原则,教育基地会专门开设被拘留人员“现身说法”座谈会,选取吸毒、盗窃、打架斗殴、赌博等青少年易犯案例,让被拘留人员与青少年学生面对面交流,听其谈个人违法给家庭、亲友带来伤害及对社会秩序的破坏,警醒他们不触碰法律这条底线,做遵纪守规的好学生、好公民。

(4)“总结性”体验,即“反思回馈教学法”。为了使整个法制教育活动产生效果并根植于青少年学生心里,教育基地在参观体验后鼓励高年级学生静坐下来,对整个教学过程和体验进行反刍和总结,轮流发言讨论,写下心得体悟,让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感悟,实现普法体验价值最大化。

2.“4+X”模式中的“X”,即结合4种教学法,针对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在校生的不同特点,建立相对应的低级、初级、中级和高级等递进式4个法制教育模块。

(1)低级模块。以小学生为对象,用法制启蒙教育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教育方式,引导小学生“明辨是非”,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主要是通过“游戏式教学方法”,在互动课程上以法律漫画、安全防范、法律小知识问答闯关等简单活动为主。

(2)初级模块。针对初中生群体,以法律常识教育为主,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常识,遵守社会公德。主要通过“互动、探究式教学方法”,体验法律大本营、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问答、听取被拘留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注重参与和体会,在明白法律常识基础上,对违法犯罪有进一步认知。

(3)中级模块。以高中生为主,在法律常识基础上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教育。在体验法律大本营、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问答基础上,注重公民与法律、道德与法制、民主与法制等教学。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与被拘留人员面对面交流,注重体验中的“反刍”和“自省”,着力升华对法制教育的理性认知。

(4)高级模块。大学生达到我国刑法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懂法、守法应该成为他们一种自觉意识和行为。与其他低年龄段体验教学不同,对这个阶段学生的教学更侧重于参与性,可培养其成为教育基地帮教的一支特殊力量。教育基地自开放以来,有两批台州学院学生干部对被拘留人员进行帮教。在帮教的同时他们也得到启悟,实现学教帮互动与双赢。

图1 4+X体验模式

二、拘留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价值优势

教育基地是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结合的典范,创新法制宣传教育体验模式,开辟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这对于填补学校、社区和家庭法制教育不足,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遵纪守法,遇到事情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具有特殊价值和优势。

(一)在硬件上具有无可比拟的特殊优势。一是拘留所环境带来威慑感受。拘留所的高墙和刀刺网,入所经过的多道门禁,拘区、拘室的铁门、铁窗和到处的监控,给人以肃穆、庄严、威武的感受,一眼就让人明白这是惩戒人和约束人的场所,而非自由任性、轻松愉悦之地,其无言的警示扑面而至。笔者从每次参观教育基地青少年学生的表情中注意到,他们从学校到拘留所,从进拘留所到参观过程,再从拘留所出来,最后从拘留所返校这四个阶段,其言行举止和情感表现出“拘谨“状态。二是拘区设计带来惩戒体验。拘区作为教育感受区,其拘室铁门上的小窗、罩上铁丝网的窗户、对视的视频监控,以及十来个人集中在人均约2平方米的空间生活、学习,还有对违反监规者设立惩罚的禁闭室,这些无不让人感觉到失去自由的痛苦,任何人到这里没有钱多钱少之分、没有地位权力高低之别,唯有对自己违法行为的反思、忏悔。参观的青少年学生在比较之间,会产生对当下自由的珍惜。笔者在回访部分学校老师和学生时了解到,基地教育对学生的思想触动很明显,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班风有很大改善。三是实物展示带来视觉感知。在教育基地体验区摆放普法教学实物,如毒品实物样本,结合禁毒知识展板,加上民警的宣讲和吸毒被拘人员现状呈现,一改学校灌输式教学的枯燥,一连串实物感知和联想会让参观的青少年学生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和可怕,从而产生拒绝毒品、远离毒品的意识。笔者在椒江区走访“问题学生”较集中的职业高中和技校时,发现不少学生对法律常识知之甚少,特别是对毒品实物辩别和危害认知力差,很容易受外界诱导而违法犯罪。教育基地实物展示还有管制刀具、弓弩、假币等。

(二)在软件上具有独无仅有的先天优势。一是教师资源丰富多元。教育基地担任普法教育的师资力量来源于三方面:拘留所、公安机关相关联的警种和其他政府有关部门。这三方力量以拘留所为主,公安相关警种和其他政府部门为辅助与补充。从教育基地看,这三方教学力量占比为6∶3∶1,涉及普法教学科目达二十多个,其背后还有强大教学资源支撑,能够满足普法教学的任务需求。二是“现身说法”人员可谓多样。拘留所是个“袖珍社会”,被拘留人员形形色色,涉及多种违法类型,但是流动性相对于看守所而言更快、更频繁,这形成了可选作与青少年学生“现身说法”的对象不多、不专的局限。尽管如此,只要事先作些思想动员,文化程度高且自愿出来“说法”的人员还是很多,这是拘留所教育基地的独特优势。一年多来,教育基地举行“现身说法”7场共有23名被拘人员“说法”。三是监所文化传导多重。拘留所是违法行为人的惩戒场所,其文化皆以此来设计和营造。一般来说,拘留所文化是按功能区域来设计的,在拘区主要体现新生、育人、矫正等文化,在拘室突出反思、忏悔、改过、重生为主的文化,结合拘留所高墙铁窗的肃静环境、穿蓝色识别服的被拘人员、着制服的威严警察等等,都强烈烘托出改造育人的文化氛围。这些文化不仅对被拘人员是一种感化,对于初次来教育基地参观的青少年学生来说可谓“一生难忘”,这是参观教育基地学生写体会中使用频率最多的词语,其效果可见一斑。

(三)在湿件上具有自然天成的突出优势。一是教学模式对应性强。这是普法教学效果好的核心参数。青少年学生群体差异性大,教育基地普法教学不可以无分别对待。同时,教育基地还要充分了解校方意图,将参观学生分为不同团队,采取不同教学模式。教育基地目前采取“4+X“教学模式就是走出传统法制教育的“模式之困”,是学校课堂法制教育“升级版”。二是情景设计融合性强。普法教育效果最要紧的是情景设计,没有好的情景配套会使最好的教育内容消减,甚至会流失殆尽。相反,不完美的教学在好的情景烘托下也会有惊人教育效果。教育基地很好地设计了一套完整教学流程,先从静态观看、听讲,到实物触摸、交流互动,再到有所思悟、动笔写体会,让青少年学生在一个半小时的参观时间里,尽可能多地将表象的感受转化为实在感悟。三是拓展体验效果更佳。一般而言,亲身体验比起空洞说教的效果要更好,普法教育也是如此,看一百次不如亲自做一次来得更直接。如让大学生从参观者转为帮教者,境遇的变化会在他们内心产生奇妙的“化学反应”。教育基地联合高等院校组织过两批共50多名大学生到教育基地参与对被拘人员的帮教,大学生运用他们学到的知识来帮助被拘人员走出认知困境,从而使学生们体验到学习知识的重要性、实用性,在心底里产生学习的愉悦感,使教学体验从单向、单一转为多向、多样。

三、当前拘留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问题思考

教育基地在法制教育上具有独特优势,但也并非没有缺陷,有些缺陷甚至是由于其优势的独有和特殊而产生的。要使法制教育基地名副其实,在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笔者认为,许多问题需要理性面对和着力破解。

(一)教育基地要在“四位一体”法制教育体系中定准角色。每个事物在系统结构中从产生之时起其角色定位就至关重要。教育基地建设同样是如此,它在“学校—家庭—基地—社区”四位一体中如何定位、担任哪些角色是格外值得思考的问题,一旦把握不准就会适得其反,甚至彻底失败。一是在普法效果上,不可过分拔高也不可过低要求。从目前现状看,虽然各地学校都落实了“一校一警”法制辅导员制度,即每个学校皆有一名公安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但在实际法制授课时间和课程安排上没有完全落实,有的学校没有专设法制课程,或将其纳入德育课的一部分。究其原因:(1)教育部门对校方的考绩没有将法制教育列为重要课目,常作为可有可无的课目来对待;(2)将法制教育效果仅限定在“学生不违反校纪校规”上;(3)有的学校或家长将法制教育的对象仅限于“问题学生”。所以,笔者认为拘留所教育基地作为普法平台,定位太高会成为学校法制教育的替代品;如果仅停留在参观上又门槛过低,学校、家庭会认为是浪费时间而不愿意参与,由此就会失去教育基地建设意义。二是在普法体系上,突出存在必要且不过度依存。拘留所教育基地作为“四位一体”法制教育体系的重要辅助补充是没有异议的。笔者在走访学校、家长和社区时注意到,对一些“问题学生”集中的职业高中和技校来说,青少年法制教育处于一种“供不应求”状态。同样,对于“问题学生”家长和校区集聚社区更迫切需要有拘留所这样的教育基地,使学生在身临其境的体验中得到警醒。但现实中难以逾越的问题是:(1)就是最好的拘留所教育基地,要想能“立竿见影”“包治百病”也是不现实的,也有悖于教学规律;(2)笔者在回访学校、家长时发现,有些“问题学生”参观教育基地后,表现明显转好,最好的巩固期一般在半个月左右;(3)目前,大多数家庭教育的失范、失当,社区法制教育缺乏、缺陷,特别是在社会不良现象和网络媒体、“三厅一吧”(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的冲击下,拘留所教育基地建设是必要的,其体验式教学模式作为对学校、家庭、社区那种传统灌输式教学模式的补充尤其重要。三是在普法功能上,需要递进加强且不能掉链。应该讲,青少年法制教育亟需形成“四位一体”体系,学校是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家庭教育是榜样示范,社区教育是导向,拘留所是法制教育助推器。四者应相辅相成,决不能“各自为战”“各自为调”,甚至相互脱环掉链,各搞一套。其旨义在于相互融通,相互配合,构建“学校—家庭—基地—社区”四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从而有助于达到最佳的法制教育效果。

(二)教育基地要在“法治台州”框架内高度融合普法资源。拘留所教育基地能否成为名副其实的普法基地,关键在于教学能力和教育资源,没有强大的教育资源来支撑与共享,靠拘留所唱“独角戏”是不可持续的。目前,台州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共青团、关工委、关心下一代以及妇联等部门都承担着法制教育任务,但这些法制教育资源大都碎片化,没有整合共享,甚至相互封闭、重复建设。笔者认为,要想突破现状,聚拢资源共享,拘留所教育基地要有更加开放的姿态,主动吸纳和激发社会普法资源。

1.构建多维度协作协同平台。一是搭建所校合作平台。推进“所校联合”“联防联教”的法制教育管理模式,与各联系学校明确职责分工,将教育基地教育活动和计划列入学校年度法制教学规划,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定期开展教学交流、回访,及时总结经验,达到所校教学互补互长。二是搭建所队合作平台。充分挖掘公安内部资源,科所队人才共享,优势互补。教育基地定期邀请禁毒、治安、交警等警种民警到教育基地为青少年学生授课,补充拘留所师资资源上的不足。比如,与“浙江防盗第一人”椒江海门派出所民警阮林根协作,让他的“预防犯罪中心”流动宣讲车开进教育基地来助教;与台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台州市公共安全教育馆资源共享,让教育基地法制教育的触角更广、平台延伸。三是搭建所政合作平台。加强与区宣传部、团区委、教育局、关工委等部门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聘请专业法律工作者到教育基地开展法制讲座,形成以教育基地为平台,部门共同参与,资源优势互补,共同承担普法任务的局面。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各部门对拘留所教育基地的督促和帮扶,引导大众传媒对教育基地教学的宣传,积极扩大社会效果。一年来,椒江拘留所教育基地被各大媒体宣传报道30多篇次,引起了各级关心下一代协会的关注,社会各界反响良好。

2.建立多渠道共建共享机制。一是采取“互联网+”模式,拓宽普法渠道。“七五”普法规划中明确指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在“互联网+法治宣传”的新模式下,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快捷、影响力大的优势,实行资源共享,进一步拓宽普法渠道。笔者走访有关学校发现,在校生对网上发布的法律事件有很高关注度,可以利用各大学的网站加上教育基地的法制内容,实现互联网送教上门。比如,椒江拘留所开设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在网上开课,以热点讲热点,实现法制宣传与现实生活无缝链接。二是落实“多向互动”,健全评价机制。法制教育不应是闭门造车和纸上谈兵,法治实践是最生动的教育方式。教育基地与学校、关工委、团区委、教育局建立经常性督导机制,完善信息互通制度,提升普法教育效果。为了科学评估普法教育成效,教育基地成立了与相关政府部门、各个学校、法律专业人士和各界代表组成的评估小组,定期对在校学生进行走访座谈和问卷调查,形成评估报告供学校教学参考。三是由点到面,拓展体验参与面。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资源,将法制教育从学校的点,向厂矿、社区的面辐射,拓宽青少年受教对象参与面,使教育基地以在校学生为主的单一对象走向多元选项,比如社区、村居的矫治对象,民工子弟学校生源等,共同打好法制教育“组合拳”,更多地为青少年提供法制教育服务,演奏出法制教育和谐优美的“交响乐”。

(三)教育基地要在“三项重点工作”建设中不断突破发展。拘留所基地建设与公安部为“深化平安监管、法治监管、文明监管”建设提出的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中“深入推进管理教育创新模式”接轨重合。为发挥拘留所基地的特殊载体作用,必须要加强拘留所的硬件、软件和队伍建设,与监所高等级创建相互结合,倒逼拘留所转型升级。一是与等级创建相结合。教育基地必须有教学配套设施建设,而且与拘留所要有明确边界,两者不能在物理空间上相混合。这需要与拘留所等级创建同谋划、同统筹、同建设,将监所等级与教育基地功能相匹配、同发展。今年,椒江拘留所要创建全国一级所,椒江区公安分局党委非常重视,在原有教育基地上再投资20余万元,用于法制体验展厅建设,并向省内外先进单位学习取经,打造椒江教育基地这张金名片,让更多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的同时了解拘留所依法、文明、规范管理。二是与综合共建相联动。拘留所具有社会矛盾化解的独特优势,教育基地建设要在功能上有所突破和拓展,不能只停留在青少年在校生法制教育,要将法制教育对象扩大到社区、村居、企业等领域,让更多的青少年到教育基地来接受普法教育,并将教育基地纳入政府综合治理和矛盾调解的总体框架,在更大体系、范围、平台上发挥作用。椒江拘留所教育基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法,在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联动政府各方资源,多向、多维、多方互动,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矛盾化解成果。三是与普法能力相融合。拘留所承担大量的教育基地法制教育任务,但大多数监管民警没有能力或不愿承担教学任务,常态化的参观教学必然会影响到正常监管工作和监所秩序,特别是被拘人员充当“说法”者时,还得做很多思想工作和进行训练,且要尽可能少地因参观给被拘人员带来不快,这也是大多数拘留所不建教育基地的原由。椒江拘留所在局党委的重视支持下,所班子敢于啃硬骨头,组建教育基地一年多来培养起自己的教官队伍和师资力量,年轻民警得到不断补充,保障了教育基地的正常运行。现在该所教育基地组建起了集“教、学、研”于一体的团队,在教学实践中涌现出全国社会矛盾化解先进个人、省级拘留所工作业务能手等专业人才。

四、结语

在监狱、看守所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并不少见,但在拘留所建教育基地却很少。椒江拘留所依托自身优势和特殊的教育资源建设教育基地,旨在帮助青少年在体验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教育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目前教育基地还有许多地方要完善,从普法平台开放到资源开创、手段协作到目的协同、成果共享到多方共建等需要下更大功夫去探索实践。

参考文献:

[1]樊泽民.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几点认识[J].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

[2]赵静.关于当代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若干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2(25).

[3]张华.青少年法制教育:困境与转型[J].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5(3).

(责任编辑:郭建华)

主持人:郭建华

中图分类号:D91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040(2016)03-0086-05

收稿日期:2016-04-26

作者简介:金信林,台州市椒江区拘留所民警;余妙,该所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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