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代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思考
2016-07-08袁铭
[摘要]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是当前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现代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文章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背景,从现代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剖析了现代职业教育在发展过程中遭遇的瓶颈,并围绕职业院校的师资建设、专业建设、知识成果转化以及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等方面展开讨论,提出现代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 区域经济 良性互动
[作者简介]袁铭(1977- ),女,黑龙江伊春人,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职教育管理。(江苏 南通 22601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4年度江蘇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江苏构建现代职教体系与区域经济发展良性互动机制研究——以南通为例”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4SJB633)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6)24-0046-02
职业教育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服务区域经济是职业教育的重要职责。职业教育的设置要与服务区域经济高度相关,引领区域经济向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唯有如此,职业教育才能具备强大的生命力。
一、现代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国家战略意义
2014年我国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造更大人才红利,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决定》精神,现代职业教育的总体要求是“人民满意、中国特色和世界水准”,总体特征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以及符合职业教育规律”。现代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促进现代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重点解读的部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可以得出结论:职业教育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支撑力量,没有发达的职业教育就不会有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构建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我国职业教育起步晚,现代化程度不够深入,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解读现代职业教育,其内涵和意义都是十分深远的。职业院校和各级地方政府都应高度重视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把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目标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从而实现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现代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职业教育在融入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尤其从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现代职业教育的新要求看,现代职业教育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中仍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条件较差及缺乏“双师型”教师。一般来讲,相比本科院校,职校生在就业时最突出的优势就是动手能力强,有一技之长。这就对职业院校的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的设施设备和师资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然而,从我国当前情况来看,仍有一些欠发达地区的职业院校受办学条件的限制,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满足不了学生的实际需要,实践环节流于形式,学生所掌握的技能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事实上,职业教育是一项高投入高成本的教育,如果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投资力度跟不上职业院校的实际需求,就会延缓和耽误职业教育的发展。另外,某些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明显偏低,不少专业教师对生产服务一线的经营管理、技术工艺等了解不够,重理论轻实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2.职业院校专业结构设置滞后于社会发展。职业教育应具备高水平的办学师资、超前的教育教学理念,在体制机制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品牌建设、人才供给等方面走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前沿。然而从整体上看,当前职业院校普遍存在专业结构调整滞后、专业设置陈旧、专业不能紧跟时代发展等问题,突出表现在与地方重点产业、新兴产业以及急需岗位相结合的专业相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学生在学校里学非所用、用非所学,走上工作岗位后无法适应新发展、新要求,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另外,职业院校缺乏打造品牌专业的意识,未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凸显办学特色,大力发展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所急需的重点专业领域建设不足。以上种种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成为束缚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
3.职业院校参与服务区域经济的程度有待深化。职业教育的定位应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导向,职业院校的教师应以深入参与区域经济建设为宗旨,适应并主动参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引领技术前沿,力争成为各行各业的领头军。然而,实际情况往往不如人意,职业院校的部分教学科研人员热衷于出著作、发论文、申报成果专利等,其中很多成果仅停留在纸上谈兵,能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者欠缺。还有部分学者研究的项目与社会生产生活相关度较低,不具有现实意义。如此一来,大量科技成果便成为闲置的“学术垃圾”,与生产力脱轨,造成产学研分离的局面。
4.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对于职业教育而言,校企合作不仅是教学环节中的重要内容,也是职业教育从质量上与产业发展紧密捆绑、协同促进、双赢互惠的必要形式。然而,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的积极性不高,职校生去企业实习困难重重,这是一个长期困扰职业教育发展的问题。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如果没有政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大力扶持,企业就不承担发展职业教育的义务。企业往往以赢利为目的,所以没有利益保障的校企合作,产学结合要么难以持久、要么难以深入。因此,我国解决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问题,必须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国家要给予政策支持。同时,校企合作还要注重结合实际,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和地方特色的合作之路。
三、现代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对策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论述是中央和全国人民对职业教育的新要求和新期望。作为地方职业院校,必须转变思路,扩大开放,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1.进一步深化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内涵,积极提升发展质量。一是深入构建三级实习实训网络体系。通过有效统筹实习实训资源,积极构建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动、教学与生产衔接的三级实训网络体系。将职业学校内的骨干专业实习实训室、地方的实习基地和企业内的实训基地有机结合,并全面启动地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为在校师生、企业职工及社会人员提供開放式职业技能培训。二是继续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有效改善教师的实践指导能力。可在地方范围内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专业进行“双师型”教师培养补助,帮助教师通过外派进修、委托培训或者企业挂职、集中培训等方式提高专业水平。此外,对学校引进紧缺型专业“双师型”教师给予支持,可通过给予学校一定的机动编制,或适当放低高技能教师的学历门槛等方式,适当减少人事制度的约束,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三是继续加强“素质型”学生的培养,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发展能力。加强就学意愿与培养方式的协调性,鼓励学生与企业建立订单式培养合同或自主创业。同时,加强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接触及融合,组织学生参观著名企业、聆听企业家及优秀员工的讲座等,进一步强化诚信敬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深化专业结构调整,使专业设置对接地方需求。专业是连接学校与社会的桥梁,集中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学校培养专门人才的种类、规格、知识能力与素质的根本要求。职业教育必须立足区域经济的当前需要和长远需要,以战略的高度适时调整专业目录,摆脱校园拘囿,把专业融入社会。2015年教育部对2004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印发了新修订版本。专业总数由原来的1170个调减到747个,新增74个,首次列举了764个专业方向。为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的需要,专业目录及其专业设置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实行动态管理,每五年修订一次,每年增补一次专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宽窄结合、以宽为主”“宽专业、窄方向”的原则,促进专业稳定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此举是为了适应现代产业发展新要求,明确专业与专业方向、对应职业类别、衔接专业的关系。高校可自行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的专业方向,这为高职院校根据办学需要合理、灵活调整专业设置提供了基本保障。同时,教育部还对专业指导与监督提出明确要求,对不合格的专业点实行减少招生、专业整改、撤销专业点等退出机制。各地方、政府应在此基础上,探索地方特色,明确产业优势,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改革。
3.广泛开展校地、校企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职业教育应广泛地与地方政府和企业进行实质性合作,就“人才培养、科技开发与成果转化、经济技术论证、咨询与合作及科技信息交流”等开展全方位合作。一方面,职业院校应充分发挥其在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积极组织教授、副教授、博士、高级工程师等到地方创业,在地方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或其他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根据地方及企业需求,提供人才培训、联合研发、科技咨询、项目策划、产品创新等科技一体化服务。另一方面,地方及其企业应为学校提供等级办学资金、实习基地建设、科研成果转化、申报当地科技项目等支持。政府需创办科技园区以构筑成果转化平台,职业院校要适时根据各类科技成果的成熟程度及所处的不同研发阶段,采用不同的方式,促进其向生产力转化。
4.以政府为主导,建立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机制。吸引企业投资职业教育是政府对职业教育的一种最有力、最持久的支持,政府有能力、也有义务去做好这项工作。所谓有能力,是指政府手中握有两个最大的砝码,即土地和政策。所谓有义务,是指任何职业学校的发展都是建立在企业给予支持的基础之上的。没有企业的支持和参与,职业学校的办学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政府要充分发挥执政功能,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切实贯彻有效的法律法规,使职业教育的发展有法可依。例如,设立补偿计划。补偿计划就是要给企业一系列多元补偿,弥补它们由于投资职业教育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的内容包括减免投资企业的经营税和所得税等,对租赁土地者也可以采取减免地租或延缓支付租金、产品抵偿等形式。补偿计划是政府资助企业投入职业教育的最基本形式,日本的做法是政府财政资助占私立学校经费的17%左右,而就我国的情况来看,还应加大资助额度。总而言之,政府不仅仅是职业教育的“守望者”,更是职业教育的助推器和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1]郭苏华,隋明.职业教育产学结合实践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2]徐莉亚.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适应性分析[J].教育与职业,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