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封杀部分卤素灯泡
2016-06-05■文/方烨
中国质量监管 2016年12期
■文/方 烨
欧盟封杀部分卤素灯泡
■文/方 烨
日前,欧盟根据欧洲委员会第1194/2012号规例,对若干类卤素灯泡实行禁令。这项规例为欧盟市场内的定向灯具及其他照明电器订立了环保设计规定。根据欧盟法例,自2016年9月1日起,投放到欧盟市场的定向灯必须符合第1194/2012号规例附件III中的节能规定。该规定适用于将投放到欧盟市场的定向灯,规定实施后,GU10卤素射灯及PAR30卤素泛光灯禁止投放到市场。不过,该规定并不适用于2016年9月1日前已投放到欧盟市场,并已在货架上销售或存放在货仓内的定向灯。
根据第1194/2012号规例,新禁令于2016年9月1日生效,这也能为日后扩大禁令适用范围铺路,即禁止销售低能源效率的“D级”卤素灯。针对“D级”卤素灯的禁令原定于2016年9月1日生效,但当局把生效日期延后至2018年9月1日。
据了解,在欧洲委员会第244/2009号规例中,为市场内的非定向家用灯泡订立了环保设计规定,包括以非家居用途出售或用于其他产品内的非定向家用灯泡。根据该规例,低能效的“D级”卤素灯泡原本应从2016年9月1日起不得再投放到欧盟市场。不过,2015年,欧洲委员会就技术进步情况检讨第244/2009号规例,之后决定把相关实施日期推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