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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追责,呼格案悲剧才不会重演

2016-05-31刘善伟

中国青年 2016年7期
关键词:呼格冤案公职人员

文-本刊记者 刘善伟



严格追责,呼格案悲剧才不会重演

文-本刊记者刘善伟

失之宽松的追责,不能让官员对法律和正义产生敬畏。

冤案错案,有错必纠,这是司法的正义,也是老百姓信任司法的根基。呼格案的追责,却让公众大跌眼镜。涉嫌对见义勇为的年轻小伙子呼格吉勒图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一众公职人员,26人被党内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只有一人涉嫌职务犯罪被另案处理,这在逻辑上说不过去,有宽松之嫌,这样不严格的追责,无法让受害人的家属满意,无法让公众有安全感,会让司法权力失去威信。

这个冤案必然有主谋,也一定有良心泯灭协同帮凶的、有装糊涂草菅人命的,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混日子失职的。他们的罪行轻重不同,可以理解。但对其中的26人,仅仅处以党内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记大过,或者同时处以党内严重警告且行政记大过。未免失之草率。

这26人的罪责,一定有轻有重。那些曾经草菅人命的、协同帮凶的公职人员,怎能在事关人命的岗位上继续工作?

草率、失之宽松的追责会让纳税人觉得有危险,说不定哪一天,他们还会继续把哪位嫌疑人屈打成招,草菅人命。这并不是危言耸听,他们曾真真切切地把充满正义感的呼格吉勒图刑讯逼供成强奸犯枪毙。这不可怕么?这不吓人么?走在漆黑夜晚的路上,如果听到女子救命的呼声,去救还是不去救?救了会不会被当成嫌犯遭受行刑逼供被屈打成招而枪毙?毕竟,曾经将见义勇为者屈打成招的一批人还在司法岗位上。如果这些败类还继续在事关人命的司法岗位工作,又如何能让见义勇为的年轻人放心,又如何能言司法公信。

仅仅是警告、记过的轻度追责,也会让官员失去正确的敬畏之心。判了错案又何妨?不过是一个警告、记过而已。过两年努力一下,说不定还可以立个功,来个功过相抵。可是得罪了领导,就没了晋升的希望。官场压力之下,权衡利弊,还敢于坚持本心的又有几个?即便坚持了,他们还可能受到迫害。如果让坚守正义的公职人员迫害,又何言公平。这不是现代化的制度,这样的轻松追责只会让官员敬畏上司,敬畏同事,而不是敬畏法律、敬畏正义。

现代司法体系起码应当有这样的准则:任何一个事关人命的或其它重大错误的制造者或重要参与者,都应远离司法队伍,因为他们已经没有能力或道德信誉在这样神圣的岗位上工作了。

只有严格的追责体制建立起来,司法体系内的青年人才会更有勇气,为了司法正义、为了生命而坚持真理。他们的领导或同事最终也会感谢有正义感的年轻人阻止了他们可能会犯的错误。

追责不力,不只呼格案一桩。近年来,众多冤案平反,大快人心。但追责鲜有让人拍案赞叹的。一些官员,犯了错过两年重新换岗上任的也并不少见。我们并非缺乏同情心、宽容心。可是公职关乎群众利益,沐浴国徽神圣光芒。对犯了重大错误的官员开除公职,不轻易启用,应是合乎情理的,犯了错不受惩罚,对犯了错的官员成长不利,他们不曾为自己的错误付出应有的代价,只会厚了脸皮,活在夜深人静后的愧疚里。

严格的追责,应该成为惯例,成为制度、成为法律。这样会让被追责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让实施追责的人有法可依,不必觉得自己过于严苛、也不会受到社会的非议、或来自被追责者的怨恨。更重要的是,整个官场会因此有对正义、法律、政策有敬畏之心,老百姓的生命权或财产权能得以沐浴公正、公平的法律、政策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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