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究
2016-05-30杨艳军
杨艳军
摘 要:小型水库在我国水库工程总数中所占比重达到95%,由于水库修建年代较早,水库管理体制落后,极大的影响了水库防洪保安功能的发挥,无法体现水库本身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文以小型水库管理体制的改革为中心,分别对小型水库管理面临的问题、改革目标、应采取的措施以及改革经验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小型水库;防洪保安;管理体制;三权回收
水库是我国水利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防洪保安工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水库在防洪、供水、灌溉、发电以及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的水库总数中,其中95%的是小型水库,这部分小型水库修建年代较早,工程质量较差,管理设施不配套,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了水库的安全和综合效益的发挥,对小型水库管理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
1 小型水库管理面临的困境
1.1 小型水库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小型水库多修建于县级地区,除部分中型水库由县级水务部门管理外,其他小型水库多由乡镇、村组管理。大部分小型水库修建年代久远,在修建过程中也多数是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这就使得工程在建设之初就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而且水库经过几十年的运行也已经达到设计年限,因此大坝渗漏、坝坡变形、洪道阻塞、淤积等问题不断显现,水库的输水功能已经大打折扣。
1.2 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
小型水库的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的弊端,如部分水库以承包形式交由个人管理,当承包者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承包人会寻找理由,对水务部门的调度工作造成干扰,导致饮水、灌溉水源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若汛限水位控制运用的调度工作无法有效展开,水库运行的安全也就受到极大的威胁,进而会对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小型水库管理体制不明,管理不到位等体制的弊端直接削弱了国家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扶持力度。在小型水库安全警钟不断敲响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应紧抓国家提供的治水机遇,将小型水库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以提高水库工程自身的防洪防汛功能,扩大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
2.1 改革目标
小型水庫管理体制改革的本质任务是解决安全与体制、公共利益与体制、机遇与体制三大矛盾,其中水库的安全管理更是重中之重。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必须对小型水库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县级领导应将水库管理体制改革上升到当地政府战略发展的高度,组建县级水库建设管理局,为水库管理体制的改革组织构架;然后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对各部分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逐步建立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行规范、良性发展的运行体制和管理体制,最大限度的维护水库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还应将水库的防汛指挥权、用水调度权、水库经营权上收至县级部门,进一步强化水库的社会公共效益,为居民用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提供切实的保障。
2.2 管理体制改革采取的措施
2.2.1 调查摸底。为了做好“三权”上收的工作,应对各小型水库的基本情况进行详实的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建档立案,做到一库一档,务必做到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调查时可采取现场查看、与管理人员及干部群众交流的形式,全面了解水库的真实情况。
2.2.2 制定科学的改革方案。在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水库的情况及当地政府的情况,制定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方向和依据,方案应细化,并具有可操作性。在明确水库的“三权”归水务主管部门外,还应对水库的水面经营权进行合理划分,保障个体经营者的利益,通过科学的收权和放权,实现管理者和经营者的权益。
2.2.3 承包合同的更改。在对小型水库的经营权对外进行承包时,应做好各项变更工作,进一步完善承包合同的规范性和合理性。承包合同中的甲方由原来的乡镇或村,更改为县水务局;承包年限一般控制在20年以内;管理权的转换要落实到位,确保“三权”归县水务局所有,提高小型水库安全度汛的保障系数。
2.2.4 加大行政机关督办力度。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是重点督办工作,需要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协同作用对其进行重点督办,定期汇报工作开展进度,对改革不到位或改革行动迟缓的水库给予实时的通报,确保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能按时完成。
2.2.5 法律保障。小型水库改革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承包合同纠纷问题,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应交由相关部分依法处理,取缔不合法的承包合同,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3 改革经验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复杂而漫长的工作。在改革过程中应当找准改革切入点,否则利益受损方将对改革带来不必要的干扰;改革工作应由上而下开展,县级领导自身应加强对水库管理经营的重视力度,建立长效的运行管理机制,调动各方力量,才能有效解决当前管理面临的困境;做好利益区分工作,水库管理中涉及的利益方众多,在实施过程中应做好各项利益划分工作。水库“三权”的上收只是对社会公益性部分的管理权限进行回收,而经营管理的权利仍属于承包者;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只是管理体制变革的开始,要形成长效的机制需要长期坚持,这就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和人员的投入,只有长期坚持才能巩固改革成果,真正发挥改革的效益,彻底解决小型水库的管理问题。
3 结语
小型水库是基础的水利建设设施,具有防洪保安、灌溉供电等多项功能,同时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小型水库管理体制落后,水库的效益无法真正发挥,降低了工程自身的效益,还可能危害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采取“三权”回收的政策,使水库的社会公益部分管理权限回归到县水务局,可在保障水库经济效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水库工程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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