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在“电工基础”教学中的应用
2016-05-30张宁
张宁
摘 要:比较法是引导学生发现教学中一些相似或相反的规律,从而达到识别、理解、运用知识的教学方法。在“电工基础”课中巧用比较法,将各种类型的知识进行对比可以提高学习效率,可以使学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事物的共同属性和个别特征。
关键词:比较法;电工基础;教学应用
“电工基础”是电工电子类的专业基础课程,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逻辑性和实践性,对于目前技工学校学生来说,学习自觉性和基础都比较差,学生在学习“电工基础”时感觉很难。教师肩负“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所以在教学的过程中要因材施教,在帮助学生学会基本知识的同时,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从而提高学习效率。在“电工基础”课程中巧用比较法,将各种类型的知识进行对比可以提高学习的效率,可以使得学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事物的共同属性和个别特征。
一、比较法的概念
比较法就是一种贯穿于“电工基础”课程中的常用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将各种类型的知识进行对比,发现教学中一些相似或者相反的规律,从而达到识别、理解、运用知识的教学方法。由于比较法应用起来比较便捷,适用范围也很广泛,并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逻辑性,不但教师乐于运用,而且学生容易接受。教师若能恰当运用比较法,不但有助于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知识,而且能够使学生近一步认识“电工基础”中事物和现象的内在联系及整体性,从而更加系统地理解知识。
二、比较法在“电工基础”教学中的应用
1.类型比较法在“电工基础”教学中的应用
类型比较法是指在复习时候,将学生学过的同类事物或者现象放在一起比较,用以获得事物或者现象的共同特征和特性的方法。例如:电阻、电感、电容是电子电路的基本元件,掌握好三个元件的基础知识,可为学习交流电和电子技术课程打下基础。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往往对电阻元件比较容易理解,而對电容和电感的性质很难掌握。因此,在教学中应充分运用比较法,让学生发现其中的类比性。电阻的定义公式为R=U/I,电感为L=ψ/I,电容为C=Q/U,U、L、C都是外部的因素,通过实验得到了R、L、C的定义公式,这三个公式具有很好的类比性。而R、L、C都是反映其本身的特性,不随外界的电流或电压的改变而改变,由此推出三个与其本身性质有关的公式,学生通过对比,就很容易接受和理解了。
2.借比法在“电工基础”教学中的应用
借比法就是借助学生熟知的一般事物和现象进行比较。我们知道“电工基础”中有很多概念性的物理量,很抽象,学生往往很难理解。因此,教师可以用借比法,让枯燥乏味的概念性知识变得更形象生动,帮助学生理解记忆。例如:教师在讲电阻这一物理量时,一再强调电阻是物质本身所具有的性质,许多学生对于“本身具有的性质”难以理解,我们可以将其借比为人的性别,不管外界环境怎么变化,不管一个人是变胖还是变瘦,性别是永远不会发生改变的。另外,在讲授楞次定律这节课的时候,学生总是很难理解“感应电流总是阻碍原磁通的变化”中“阻碍”的含义。教师可以把楞次定律比喻成拔河比赛,比赛的双方分别是“增加”和“减少”,那么中间标线就是“原磁通”了。当原磁通失去平衡有发生变化的趋势时,另一方总是阻碍它的变化。当标线偏向“减少”方时,“增加”这队就会尽力阻碍,但是并不能够阻止最终的结果。这就是楞次定律中我们一再强调的:当原磁通有减少的趋势时,感应电流就会产生新的磁通对原磁通进行补充;当原磁通有增加的趋势时,感应电流就会产生的磁通一定是对原磁通的削弱。
3.综合比较法在“电工基础”教学中的应用
为了帮助学生寻找知识间的联系,达到对所学知识认识上的新的飞跃,综合地进行比较。例如:第四章磁场与电磁感应当中,经常要借助手帮我们判定、分析问题,很多学生容易混淆左手定则和右手定则,教师同样可以用综合比较法寻找相互的联系。总结起来,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会用到左手定则,那就是判定通电直导体在磁场中受到的力的作用:大拇指所指的方向是导体受力的方向。除此之外,需要用到手的时候都用右手定则就可以了,虽然使用的都是右手,但在不同的情况下,含义不一样。用的右手可以有三种情况:(1)通电直导体产生的磁场:大拇指所指的方向跟电流的方向一致。(2)环形电流产生的磁场:大拇指所指的方向就是螺线管内部磁感线的方向。(3)运动直导体切割磁感线产生感应电动势感应电流:大拇指向导体的运动方向。
三、总结
综上所述,在电工教学中,只要将比较法运用得当,注意选择比较对象和比较方法,就能取得好的效果。学生通过对比较法的学习,不仅激发了学习兴趣,而且可以提高学习的主动性,真正实现教学模式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移。但要注意,不是所有的事物和现象都可以相互比较,只有根据教学需求灵活运用,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