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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台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比较研究

2016-05-30李丽烟

科教导刊 2016年13期
关键词:合作办学高职院校

李丽烟

摘 要 在全球化背景下,教育的国际化早已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拥有五缘优势的厦台高职教育更是从自身发展出发,积极开展两岸合作办学。自2009年开始,福建高职院校和台湾私立高职院校实现突破,合作更加深入,以求达到互惠双赢。厦高职教育优势互补,交流合作成为必然;政治因素影响厦台高职院校合作办学的开展与深入;合作多元化发展;合作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关键词 厦台 高职院校 合作办学 厦门地区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s.2016.05.008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globalization,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education has already become an inevitable trend. Xiamen Wuyuan has the advantages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s starting from their own development, and actively carry out cross-strait cooperation. Since 2009, Fujia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private vocational colleges in Taiwan to achieve a breakthrough, more in-depth cooperation in order to achieve a win-win situation. Xiamen vocational education complementary advantages, exchanges and cooperation has become an inevitable; the developing and deepening of the political factors influence of Xiamen and Taiwa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 diversified cooperation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needs to be further deepen.

Key words Xiamen and Taiwan; vocational college; cooperation running school; Xiamen area

1 廈门和台湾高职教育界定的定义不同

我国的高职教育涵盖了目前的高职高专、技术本科、五年制高职的后半段以及某些高校某些专业的教育,如MBA教育就属于高职教育。厦门的高等职业教育主要是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即高职学历教育。和台湾的高级职业学校之间有着较大的区别,按照台湾高级职业学校的定义来看,其教育程度基本和大陆地区的职业高中相同。台湾地区简称其为高职。本研究统称的高职教育,并未包含台湾高职,而是相当于台湾高等技职教育(高等技术及职业教育的简称)。

2 具体合作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2.1 师资交流

每一年,厦门一些高校、职业院校的校长都会去台湾,对台湾院校的教学模式、人才培养计划、管理方法等进行全面的了解。并邀请台湾公立和私立学校的校长前来厦门进行教育交流。此外,每一年都会组织一定的师资队伍在台湾地区举办学习、讲学以及科研活动,和台湾地区的著名学者在教学方面交流经验。

2.2 交换学生短期修学

厦台两地高等院校在现有的条件下进行交换学生短期修学等合作是目前较为稳妥的做法。从当前来看,主要是两岸之间彼此推荐一些成绩、品格等各方面都较为优秀的学生,在合作院校中进行交流学习,加强两岸的教育融合。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两岸学生在交流学习的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台湾的各类大学可以在厦门开设相应的学分班;台湾各类大学可以在金马地区设置进修学分班;大陆生可以在台湾进行专业领域的研究;大陆生可以在台湾地区进行短时间的实习;参加各类学术会议以及活动等,包括参观、演讲、公益性活动等。

2.3 合作办学共同培养高等技职人才

厦门高职院校根据自己多年来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专业教育,与台湾的高校以及企业合作,共同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专业性人才。

3 项目带动

以厦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为例,从2009年到今开始一共开展了四期,深受两岸人民好评。为了满足厦门与台湾特色产业对于人才的需求,大力支持在制造业、电子通讯业、建筑业等稀缺领域方面的教学,和台湾的职业院校以及企业进行对接,取长补短。为了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和专业能力,通过第三方组织制定出具体的教学计划,并根据教学内容、专业为学生提供实训教学的条件,实现“订单式”的人才培养体系,满足稀缺产业对于高素质人才的要求。

4 多采取“拼盘式”的课程教学

“拼盘式”教学指的是厦门和台湾之间加强教学交流,根据两岸特点联合设置教学内容,其目的是在传统的大陆式教学中,和台湾地区的优秀教学资源进行有机结合,从而提高学生能力。在厦台高校联合举办的教学中,台湾高校优质课程占专业课程的1/3,台湾高校教师与大陆高校教师授课比率为1: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等在2012年与台湾高校采用“拼盘式”课程模式与台湾高校开展联合设置课程项目。

5 存在的问题

5.1 招生人数有限

一方面是目前厦台高职联合培养人数大都由政府给出限定名额,另外一方面是高职学生持观望的态度。究其原因,主要如下:一是学历互认问题。早在2006年,大陆就对台湾方面的高等院校的学历以及学分采取认可态度,大陆学生可以在台湾地区进行短期内的学习。但是台湾地区,仅仅认同大陆41所“985工程”的重点高校。二是“三限六不”给陆生的压力。

5.2 缺乏专门法律政策保障

目前,厦台高职院校联办共建专业的合作协议大方向较多,其中并没有对教育中的各个细节进行划分。需要明确的分配两岸各自在教育方面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以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学生在实训学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学校、企业以及学生个人在三方面应当签订相应的协议,保证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

5.3 厦台文化和教育的差异

虽然同文同种,但台湾早接收西方文化、教育,所以在文化认同、教育管理和行为方式等还是难免不一样。大陆师生初到台湾或多或少还是会受到因文化碰撞而产生的不适。另外,部分交换生在台专业不对口。由于两岸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与专业划分有所不同,台湾的高等职业院校没有专业之说,代之以学群,下分系,如商业管理学群下分资讯管理系、国贸系、应用外语系、观光管理系、行管系等。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与台湾大华技术学院开设专业有所不同,因此部分交换生赴台湾大华科技学院无法就读对口的专业,只能选择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5.4 经费较少

虽然“大三通”的正式实施,对于两岸交流的成本有很大程度的缓解作用,但是在两岸合作办学的过程中,经费不足仍旧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之一。由于资金方面的问题,有些活动难以继续开展下去,而很多规模较大的教育交流活动只能停留在计划层面,难以顺利实施,严重阻碍了两岸在合作教育方面的沟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质量。

5.5 双方交流合作有待持续推进

根据厦台高职交流的情况看,厦门高职院校的参与积极性较强。但是从整理来看很多院校还是停留在交流互访,参加论坛等起步阶段。直到2009年,随着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开启,才使得交流合作迈进了一大步。但大多数仍停留在人员互访、学术研讨、资料交换等层面。南洋学院与台湾校企合作,派了不少学生去台湾交流学习,老师去台湾交流多但未能参与教学。

在联合办学教学点设置上,台湾当局为防止技术外流,禁止岛内院校以任何形式在大陆设立教学点或者分校。台湾方面的参与方大多是民间教育机构、私立学校或企业。台资企业对于两岸交流合作的意愿并不强,参與性较差,某种程度上对于校企教学模式的开展造成了阻碍。而企业的积极性之所以不高,主要是相关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容纳在校实训生。

6 对策

(1)扩大招生。厦台高职教育交流合作已日趋成熟,大陆政府和台湾当局应该适当放开参与教育交流合作的人数,消除些政策障碍并给予扶持。无论是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和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或者合作的台湾高校,都应扩大厦台联合人才培养项目的宣传,扩大招生。生源充足,合作才能顺利进展。

(2)制定促进厦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在目前的两岸合作办学项目下,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在工作开展方面存在种种困难。因此,教育部应当针对此类情况,对两岸合作办学做出相应的规定,保证办学过程上有法可依,能够有效促进两岸的教学交流深度。

(3)提供到位的行前培训。在向台湾师生展现大陆学生的良好素质的同时,也为了赴台学生能顺利完成交流学习任务,参与厦台高职教育合作的福建高职院校对赴台学生不仅需要进行文明礼仪、安全教育、繁体字、行为规范、赴台注意事项等,也要介绍前往城市、院校的一些基本信息并给予专业辅导。做好这些衔接工作,将有利于赴台学生更快融入新的生活和学习。

(4)资金支持。我方可以设立厦台教育交流基金,对于资金较为困难的院校给予资助,从而加强学校在企业实训基地建设、台湾教师的演讲以及学生赴台学习等方面的实施力度,为厦台高职院校开启多方位的教育交流奠定基础。一旦解决了两岸交流合作中的经费问题,就能够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平台的交流,有利于两岸合作教学大局面的形成。台湾应适当地给予支持,可以给予来台的师生一定的项目资金,或者提供些兼职、助学金,以减轻师生压力。

(5)制定优惠政策,提高台资企业参与度。针对在对台教育交流合作中企业积极性、主动性较差的现象,应当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推动校企合作模式的开展。如政府可借鉴英国政府对企业和学校实施的“三明治”计划,出台相关的政策提高企业的权利,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入到校企合作模式中。同时,对校企合作模式进行标准的定义,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综合评价,对校企合作成绩明显的企业给予一定的鼓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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