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的“法术势”及其当代价值
2016-05-30介潇
介潇
摘 要:韩非的思想产生于战国末年,为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奠定了思想基础,法术势三位一体是他思想的精髓,本文对于法术势的内涵及其逻辑结构进行了分析并且结合我国当代法治构建提出了韩非法治思想的当代价值。
关键词:韩非;法律思想
1 韩非“法术势”概述
第一,韩非思想的产生。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处在战国后期,统一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建立已成为必然趋势,韩非的思想便在这个趋势下应运而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奠定了思想基础。
韩非将前期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的“法”、慎到的“势”以及申不害的“术”治理论吸收并结合起来,形成以法为本,法、势、术相结合这一全新的思想主张作为其法治理论最核心的部分。
第二,法术势的概念。“法”即韩非主张以法为本,并且对于法的性质做了界定。对于什么是法,韩非认为,是官府制定,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赏罚的依据,臣民的准则,可见韩非所谓的法近似于现代意义上的法,具有很多现代意义上的法的特征。
“术”的基本含义即为权术。又因为它主要针对的是怎样维护与巩固君主的最高权力,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术”,就是君主驾驭臣民的权术。其适应对象是明确的,它不是为所有人服务的,而是专为君主服务的。这“术”包括用人,监察,管理等很多方面的内容。
“势”即君主的地位和权威,是建立在术治的基础上。君主之所以能够支配别人实现统治,是因为他拥有权势。韩非将“势”分为“自然之势”与“人为之势”。自然之势乃与生俱来的权势;人为之势则是后天通过努力创造、扩大、稳固的权势。由此可以看出,韩非更加看重人为之势,他的“势”论重点就在于阐述“势”在统治中的重要作用,基于此主张君王集权于一身,确立无上的统治地位。
2 “法术势”内涵及当代中国法治解析
第一,关于“法术势”的关系,韩非的法术势三位一体思想中,势是法和术的基础,使统治者能够凭借这种势来进行统治;这种势由法来保障,使其稳固;统治者又可以通过动态术来保障法的稳定性;而“术”又必须依靠“势”的支撑才能得以施展。从而,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构架。最终的目的是要保障君主的权利,实现中央集权。
第二,关于“法术势”的内涵解析,韩非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以法为本的法治方法,在当时诸侯割据纷战的年代,是非常能够见实效的,因而打败了儒家仁政和圣人之治的治国思想,成为主流思想。韩非所言之法与现代意义上的法非常接近。
韩非从维护法的权威与稳定性出发,提出了术治,即君主的驾驭臣民之术。主要包括:无为之术,即君主要表面无为而内心有为。无为术是韩非术治的前提。刑名之术,通过赏罚来调解臣民的行为,这是从性恶论,人性趋利避害出发,通过掌握赏罚,可以达到驾驭臣民的目的。这是术治的基本方法和原理。用人之术,其在韩非的“术”论中也具有重要的位置。韩非的“用人术”包括治臣、治奸、防奸、禁奸等用人策略用人之术的论述,主要问题实际上集中在对臣下的管理,即任免、考核和赏罚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具体的管理方法。听言之术,韩非认为,君主听言,一定要多方面听取意见,不能偏听一人之言,偏信一方之论,以偏概全,只能导致君主的判断失误。执要之术,韩非反复强调君主对于政策执行只应关注最根本、最重要的事情,而不应对群臣具体的事务处理进行过多干预。
韩非以法治、术治的基础为势,只有拥有权势才能够进行法治术治。韩非在继承前人势论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他把势分为自然之势与人设之势,“自然之势”即君主与生俱来的权威,这是韩非继承了慎到等人君本位的立场,赞同君主权威至高无上的天生性。但是“自然之势”是不完善的,它还需“人设之势”来保证。“人设之势”即以法为势,针对“自然之势”的不足,与儒家主张的待贤而治不同,韩非从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角度出发,提出有助于君尊国强的,都是有价值的,认为 “中人之治”更切合实际。韩非认为巩固扩大人设之势的方法有:实现君权大一统,君主必须牢牢抓住自己的权势,这就要通过术治和法治相结合来实现,即法术势三位一体;另一方面.适度授权,这与圣人执要的思想相互呼应,君主必须借助众人力量,实施必要的授权,这种授权必须建立在个官僚阶层权力职责明确的基础之上。从这个角度看,这种授权使政治及其职责落实给各级朝臣,同时分隔了属下臣僚的权势,其也是对君主“势”的保护。
3 “法术势”的当代价值
韩非强调法治,理所当然,法治的思想在当今仍然具有很大大现实意义,但是与韩非所提倡的法治不同的是,当今法治的出发点是保障人民權益,而韩非所提倡的法治,其出发点和归属点皆为势,即维护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封建王权,这一点肯定是不能提倡的。法治社会的构建当然离不开管理与执行方面的方法,韩非在术治的论述中,更多地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有效的统治和管理方法,我认为具有借鉴意义的有:
治官之术中关于官员业绩科考的方法,当代中国虽然也要注重官员的业绩,但是这种更多是官员升官发财的面子工程,具体并没有有效具体的运行机制,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发挥选拔优秀人才的作用,使得真正优秀的人才并不一定能得到合理的职位,反而那些通过不正当途径的人更容易得到升官发财的机会。因而,我国急需建议一套科学的有效的官员考核机制,为优秀人才发挥自己的作用提供顺畅的渠道。
在治奸防奸之术方面,针对“奸劫弑臣”他主要提出了要用严格刑罚来惩治奸臣,达到禁奸治国的目的;韩非还特别强调了对于后宫的防范,因为后宫之人是君主最为亲近的人之一,也就有可能成为侵害君主权力的重要群体。虽然这些主要是针对谋反叛逆之人的,但是我认为对于我国的反腐工作也是有借鉴意义的,在我国的反腐工作中,官员亲属犯罪已经成为很普遍的现象,因而注重防止官员亲属犯罪也是反腐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韩非主张重惩奸臣,我国应一定程度上重惩腐败那些官员犯罪成本增加,自然而然犯罪数量便会减少。
韩非的个人思想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这与儒家不切实际的圣人之治,人治形成鲜明对比,对于我国当今法治构建的借鉴是美好的理想是应该有的,但是更多要从现实出发,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参考文献:
[1]葛荣晋.韩非“以术治吏”的思想及其现实意义[J].中华文化论坛,2006 ,2.
[2]王红,赵洪芳,王长利.韩非法律思想中的“法、势、术”[J].管子学刊,2004,1.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