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的政策研究
2016-05-30任邦齐任祥铭
任邦齐 任祥铭
摘要:十八届五中全会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要求7000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然而,当前学术界关于金融扶贫的研究和学理性剖析还不足,相关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本文界定金融扶贫的概念,分析了我国选择金融扶贫的原因。解读我国金融扶贫的制度保障,以及对金融扶贫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以期深化对金融扶贫的认识和把握当前扶贫形势。
关键词:金融扶贫;产业扶贫;扶贫政策
一、金融扶贫的概念界定
农村金融扶贫,就是借助市场的力量,创造一种新的激励机制和金融机制,让贫困农户能够依靠自身力量,有尊严地脱贫致富。这种模式有效地发挥了金融杠杆的作用,改变传统单一的扶贫模式,将生活式扶贫转变为生产式扶贫,将救济式扶贫转变为资本式扶贫,将对外争取单一式扶贫转变为对外争取和自力更生共建式扶贫。
二、我国选择金融扶贫的原因
(一)金融扶贫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
近年来虽然我国经济平稳发展,扶贫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我国仍然是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拥有7000多万的贫困人口。我国依然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就决定了我国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采用普惠式的扶贫政策。发达国家的国家财政能力强,贫困人口少,采用高福利的普惠式扶贫可以取得良好的减贫效果。而我国贫困人口众多,国家财政能力有限,只能利用金融扶贫政策帮助贫困人口脱贫。所以,现阶段我国实行金融扶贫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实际的。
(二)产业扶贫导致金融扶贫的产生
我国的贫困人口比较多,必须依靠产业的发展进行脱贫,产业的发展必然要依靠政府的指導与金融扶贫的资金支持。资金支持对于偿债能力比较差的贫困户至关重要,只有有了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贫困户才能更好的去发展产业,尽快的脱离贫困。只有真正的将产业扶贫落到实处,才能帮助贫困人口脱贫,产业扶贫在初期必要要依靠金融扶贫的支持。
三、金融扶贫的制度保障
金融扶贫要想取得良好的效果,我国必须建立完整有效的金融扶贫制度,健全的制度是金融扶贫取得良好效果的保障。
(一)精准定位扶贫对象是金融扶贫的前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逐利本性使得金融资本不会自动瞄准和流向贫困地区,并形成天然的“自阻力”。精准定位扶贫对象,建立贫困人口的档案,确保资金的准确流向是扶贫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的前提。金融扶贫能否收到预期的效果,与基层的村干部建立的贫困档案息息相关,能否公正、公平的建立贫困档案,建立合理的贫困人口划分标准与制度是关键。只有找到贫困人口,找准贫困人口,才能精准扶贫,精准扶贫是金融扶贫的前提。
(二)建立贫困人口的信用担保体系是关键
贫困人口之所以无法取得金融贷款,关键在于没有信用担保。在金融扶贫过程中创新担保方式是关键,在担保方面积极采用多户联保、“公司 + 农户”、自然人担保、林权抵押、房地产抵押等担保方式,创新贷款担保模式。只有引入多种担保方式才能有力的保障金融扶贫的实施与推行。贫困人口贷款的一大阻力就是偿债能力比较差,贷款风险比较大,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将款项贷出。只有创新担保方式,降低贷款风险,才能有效的实施金融扶贫。
(三)加强指导监控是保障
将资金贷给贫困人口,风险是比较高的,因为贫困人口的盈利能力比较差。金融机构想要规避风险,必须加强监督与管理。具体的做法主要包括:一是严格贷款准入,对不符合该行贷款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二是加强贷前调查和贷中审查,确保贷款安全发放;三是加强贷后管理和服务,降低贷款资金风险。同时,金融机构应安排专人与村干部一起指导监督贷款的使用,确保贷款的安全与收益性,真正做到以金融扶贫带动脱贫致富之路。
四、金融扶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过分强调政绩化,忽视扶贫实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地方的官员往往将本地区盈利能力比较好的贫困户作为脱贫典型进行报导。将扶贫资金用于这些盈利能力比较好的贫困户,形成自己的脱贫政绩,忽视了真正的贫困人群。政绩化工程会造成金融扶贫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造成资源的浪费,不能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二)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落后
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落后,没有自己的特色产品能够实现销售,从而无法实现自我的脱贫。没有好的开发项目,金融扶贫的资金都无法运用,从而无法真正的从“输血”式扶贫走到“造血”式扶贫。真对无法以金融扶贫带动产业扶贫的地区,不能盲目的推行金融扶贫,否则只能造成资源浪费,给金融机构带来大量的不良贷款,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金融扶贫也要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盲目。
(三)农村信用环境差
贫困人口的信用档案尚不健全,记录系统不完善,部分农户、涉农企业缺乏诚信意识,依然有故意逃债的倾向。更重要的是还没有建立系统的农村信用评级机构,导致金融机构构对农户和涉农企业的信用信息掌握不充分。从而影响金融扶贫的推进。建立贫困人口的信用评级制度,是金融扶贫的助力器。
五、建议与措施
(一)金融扶贫资金来源多样性
金融扶贫资金不应当只来源于国家的财政拨款,还应该来源于社会大众的集资以及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多元化的资金组成可以增强扶贫资金的力量,同时多元化的资金组成还可以有利于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同时,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可以降低金融扶贫的风险。
(二)金融扶贫资金使用规范性
金融扶贫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能否取得扶贫效果的关键。要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就要让扶贫资金使用规范。要建立专门的部门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与审计,保证扶贫资金能够精准化的扶贫。规范的引导金融扶贫可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同时可以降低金融扶贫的风险。
(三)政府应当加强金融扶贫的政策激励
商业金融资金天生具有逐利性,而将资金运用到贫困地区,往往与金融机构的盈利性相悖。所以,在金融扶贫中我们加强对扶贫机构进行政策激励。同时,加强政策性金融扶贫,政策性金融不以利润为目标,不追求利润最大化,按政府的意图安排金融活动,具有指令性、公益性、长期性。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展[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