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视角下的众创空间发展策略研究
2016-05-30柯利佳
柯利佳
(广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广西 南宁 530022)
【摘 要】在新经济时代,“创客”已成为引领全球新技术革新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而在知识经济、信息时代的今天,知识产权也与众创空间的创新发展密不可分,知识产权与众创空间的协同发展,能够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经济模式提供极其重要的支撑作用。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如何与众创空间的“知识分享”体系协同发展,知识产权如何在已经形成创新、创业新“增长极”的众创空间的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如何在众创空间运营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作用,成为亟待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知识产权;众创空间;发展策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中图分类号】F27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6)03-0014-03
1 众创空间的形成与类别
2015年,国家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经济发展模式,而作为其中最重要的一环,是将大众、民众与创新创业结合的物理场所,这一物理场所通常被称为“众创空间”。
“众创”的理念是在“创客”的基础上发展演化而来的,“创客”在英文中的原意为Maker,现阶段Maker的三大工具为电烙铁、激光切割机、3D打印机,创客空间提供了这3种工具,并通过向“创客”提供开放的物理空间和原型加工设备,组织“创客”聚会,开设“创客”技术工作坊,从而促进知识分享、跨界协作及创意的实现乃至产品化。
众创空间是在创客空间和创新工厂等孵化模式的实践基础上,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有效集成创业服务资源,提供全链条增值服务,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来帮助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综合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为农业、工业、商业提供创新、创业支撑,主要功能在于创新支撑体系建设、商业模式体系建设、工业设计体系建设。众创空间引入民众的参与,将原先曲高和寡、阳春白雪的“创客”与现实的农业、工业、商业相融合,形成新的业态支撑体系,成为创新、创业的“增长极”。
当前,众创空间在我国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别。
1.1 创意型众创空间
该创意型众创空间为工业设计提供支撑,以设计师、艺术家、相关产业的企业家参与为主形成的众创空间,通过创意形成新的工业设计,如新型的汽车外观、服装设计、包装设计、与传统商品不同外观的产品等。该类众创空间主要为工业产品提供外观设计和部分传统文化产品、艺术相关产品展示为主。其代表以“北京798创意产业园”为主,不仅为企业提供产品外观设计,还为艺术家提供创作、创意的物理场地。
1.2 创新型众创空间
创新型众创空间与传统科技部门主管的孵化器功能相似,延续了传统孵化器的一些职能和目标管理,为技术创新型小微企业提供物理场地,采用免费或象征性地为入驻小微企业提供物理办公场地、宽带接入等公益类服务,并将技术创新所需的信息、金融、技术、中介、法律服务等资源引入,通过政府扶持的孵化器,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使得部分市场潜力巨大、技术较为先进、产品市场迎合度高的小微企业迅速成长,在短时间内做大做强。
1.3 创业型众创空间
创业型众创空间是近年来涌现得较多的一种类型的众创空间,主要通过为创业者、投资者提供路演场所、产品展示、产品推介、产品招商、股权融资等方式,吸引投资公司、投资人、创业者汇集的一种众创空间模式。例如,中关村的“3W咖啡”通过搭建轻松、自由的沟通平台,为优质项目提供交流平台,促成了一批优质项目迅速落地,形成好的产品和服务,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获得了商业上的成功。
1.4 复合型众创空间
复合型众创空间本质上是上述3种类型的众创空间的叠加型,即综合型的众创空间,如现有许多省、市、自治区级在原有的科技孵化器的基础上,增加了创业指导、金融风险投资服务,并设立了咖啡馆、自由交流、洽谈区域,让原先不为大众所知的“孵化器”转变成为民众喜爱参与、投资者和创新创业者自由交流思想和创新创意的场所。
2 众创空间与知识产权结合的重要性和需求分析
2.1 众创空间与知识产权结合的重要性
众创空间是一种面向创新创业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不同创建主体及发展定位决定了众创空间在创新和创意转化、创业和孵化、创新和实践等方面的多样化类型。但在知识产权经济时代背景下,没有知识产权意识显然会让众创空间的创意、创新成果、创业方案被他人抄袭甚至于被恶意抢注等,容易将创新和创业扼杀在创新、创业、创意的初期。例如,众创空间常常举办的路演会、招商会、共享会,常常会公布一些企业初期敏感的信息、技术等,如果这些信息和技术不采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起来,很可能被一些不劳而获的人使用。因此,众创空间必须重视知识產权保护,已经成为众创空间参与者的共識。在众创空间开展产品发布、经验介绍、知识共享、新技术应用的前期,就应当把相关产品和方法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2.2 众创空间知识产权需求分析
不同类型的众创空间对于知识产权需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不相同。本文就不同类别的众创空间的知识产权需求进行了分析,3种类别的众创空间对于知识产权需求的区别如图1所示。
如图1所示,通过对产品/服务在产业链的分析得出,创意型、创新型、创业型众创空间对于知识产权的需求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如创意型众创空间以外观设计专利为主,辅以部分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而创新型众创空间对于知识产权的需求在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3种类型的专利并重,辅以商标和版权;创业型的众创空间以商标和版权为主。
3 众创空间知识产权的发展策略建议
通过对3种类型的众创空间的知识产权需求分析可知,不同的众创空间,在知识产权需求的类型上有较大差别。因此,必须及时、精准地提供入驻企业及其潜在入驻的企业、潜在的企业家在相应阶段所需的知识产权资源与服务。
3.1 知识产权政策积极的引导
3.1.1 资金支持
众创空间还处于起步阶段,底子薄、企业资金实力薄弱,需要以政府为主导,体现政府对创新创业的鼓励与保护力度,推出利于众创空间内的个人或创业企业依托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支持。不仅需要具体地给出在企业在专利申请方面的资金政策支持、商标、版权方面的加快办理,还需要通过包括利用财政政策引导众创空间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等。政策的出台、宣传与实施,一方面给相关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在整个社会层面增强关注度,营造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
3.1.2 人才支持
众创空间提供着从包括知識、技术、创意等在内的创新活动开始,到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市场需求的创业实践的全链条服务,因此在形成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其侧重点有较大差异,需要针对众创空间知识产权的需求开展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学科建设等。如在高校的设计专业中设置外观设计专利的课程,在高校的机械制造专业中设置实用新型专利课程等。让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不仅仅是在“走上社会”才起步或者仅仅认为是职业技术学校的事情,而应当融入大中专院校乃至初中、高中的教育当中,为众创空间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持。
3.1.3 信息资源支持
在我国,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已有数百个乃至于在2020年左右达到上千个的数量,如何将信息资源引入众创空间,避免众创空间重复创新是亟待解决的第一个课题,第二个课题是对于众创空间海量信息资源的分类和加工、运用。在这2个方面,通过信息数据库的共享,或将创新点形成可行的技术方案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通过知识产权数据库能够较容易地检索到相关创新、创业信息、创意方案,能够有效地获得信息资源的有效支持。因此,通过将创新、创意、创业方案的知识产权化,能够进一步加强对这些资源的有效运用。
3.2 社会资源的积极切入
在众创空间创新发展与知识产权融合的过程中,还需要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公益性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行为主体的构成的社会资源的积极切入。为吸引社会知识产权相关资源进入众创空间,建议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积极整合、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人才引进计划,吸引优秀人才“留下来”。二是改进目前科研院所、公益性服务机构科研人员的评价与激励模式,鼓励知识产权优秀人才“走进去”,柔性引入知识产权服务人员开展经常性的知识产权服务。三是开展多项面对高校毕业生、青年创业人员等创业创新培养计划,建立众创空间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人才库等。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众创空间融入知识产权开展有利于创新、创业、创意的活动,能够让眾创空间形成创新发展的合力。本文从创业知识产权视角研究了众创空间的创新发展过程,并提出了众创空间知识产权发展策略建议,在众创空间前期底子薄、企业资金实力薄弱的情况下,以政府资金支持为助理、以社会资源融入为主体,以知识产权服务为内容引导众创空间入驻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创意活动。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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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