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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6-05-30吴振华

中国集体经济 2016年31期
关键词:失地农民就业城镇化

吴振华

摘要: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不仅是城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文章基于江西省G县的实证研究,提出从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强化失地农民培训机制、拓宽就业渠道、建立就业支持和援助机制等四个方面来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

关键词:城镇化;失地农民;就业

受各种因素影响,很多失地农民面临着“务农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创业无金”的尴尬处境,由此产生的局部问题已扩展成为具有一定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对我国社会改革的进程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消极作用。可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失地农民就业的现状分析

为了更好地了解失地农民就业的现状,分析其可能面临的困境,以便探求失地农民就业问题解决的对策与建议,笔者选择了江西省G县作为调查地点。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120份调查问卷,回收115份,有效问卷 107份,问卷有效率达到93%。问卷内容包括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社会保障情况、就业状况和培训状况等。

1. 年龄结构:样本中年龄在16周岁以下有25人,其中男15人,女10人,占23.3%;16至60周岁(女55周岁)有71人,其中男33人,女38人,占66.4%;60 周岁(女 55周岁)以上有11人,其中男5人,女6人,占10.3%。

2. 文化程度:从样本调查来看,失地劳动力(即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有71人,其文化程度分别是: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33人,占47%,初中文化程度29人,占40%,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9人,仅占13%。从文化程度看,失地农民主要以中小学文化程度为主。

3.社会保障情况:调查数据显示,16周岁以上失地农民有82人,其中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有26人,占31.7%;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36人,占43.9%;没有纳入任何社会保障的有20人,占24.4%。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有82人,占100%。从社会保障情况来看,失地农民基本上参加了医疗保险,但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偏低。

4. 就业情况:此次调查的失地劳动力有71人,土地被征收后,有7人有稳定的工作,占9.9%;有43人目前有工作,但工作不稳定,占60.5%;有21人没有工作,占29.6%。从就业情况看,失地农民工作不稳定或无工作占多数。

5. 失地农民的就业性质:经调查,在有就业岗位的47人中,从事纯体力工种有27人,约占57%;从事技术型工种8人,约占17%;从事服务型及其它工种为12人,约占26%。从就业性质看,失地农民大多从事体力劳动。

6. 失地农民的就业途径:经调查,失地农民找工作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的有31人,约占43%;中介机构推荐的有24人,约占34%;其他途径有16人,约占23%。从就业途径来看,失地农民主要通过亲戚朋友介绍工作。

二、失地农民就业面临的主要困境分析

(一)失地农民规模大,就业率低

因失地问题导致失业的人数也在增加,失地农民就业率低下的问题在全省普遍较为严重。从调查和统计结果中我们也可以发现,G县劳动力范围内的失地农民的失业率达29.6%,远超过发达地区的失业率19.1%。

(二)失地农民技能偏低,结构性失业严重

G县失地农民文化水平偏低,初中以下文化水平人数占87%,且大部分没有一技之长,只能从事一些没有技术含量的工种。而工业的进步,技术的发展需要大批技能性人才,很多企业进行技改后对普工需求相对下降,对技术工人需求增多,并且大部分企业倾向于招聘高学历人才,认为高学历人才能提升其企业形象,这无形中对失地农民就业不利。所以G县经常会出现企业用工难、失地农民就业难现象,结构性失业严重。

(三)失地农民自主创业难

据调查,G县失地农民选择自主创业的只有2%,且大多选择投资资金少、技术水平低项目如农家乐、餐饮服务、汽车美容服务等,但由于没有创业经验也未进行过市场调查及任何培训,关门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完善失地农民就业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一是建立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目前G县已在全县实施了针对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政策,从调查情况来看,失地农民对这一政策还是比较满意。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不但要纳入国家统筹的制度笼子里,使失地农民享受同等的保障待遇,而且各级政府要拿出有效的防控措施,在征地前就要拿出失地农民保障方案,预存好失地农民保障资金,确保失地农民应保尽保。

二是建立失地农民失业保险制度。有就业就有失业,对于失业,目前行之有效的制度是失业保险制度,一方面可以保障失业者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另一个功能是促进失业者的再就业。西方国家在失业保险制度方面比较成熟,将失业保险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促进再就业等政策结合起来,形成了促进就业的服务体系。建立失地农民失业保险制度,对于失地农民来讲,能起到就业“托底”作用,同时也能实质性改善他们的就业状况。

(二)强化失地农民培训机制

首先,要合理设置培训机构。当前职业培训主要由公共培训机构和有培训条件的企业负责,而对于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则要充分整合现有的培训资源,由公共培训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共同负担失地农民的培训,公共培训机构应该由农业部门、教育部门、科技部门、民政部门、劳动部门以及各行业协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等,社会培训机构主要有职业技术学校、各类成校、具有资质的各类职业教育中心和培训机构等。其次,要有针对性地抓好培训。失地农民具有明显的年龄、文化与素质上的差异,所以在进行就业培训的过程中,要有针对性,要按照就业需求设置专业,培训时间有长期也可短期,培训方式可以单一也可以交叉。再次,培训内容要全面,既要有文化知识方面的,也要有经营知识、专业技能、创业思路方面的,还要有就业观念、就业心理等方面的内容,既提升就业能力,也提升就业观念。

(三) 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失地农民就业

一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经济发展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据测算,每投资100万元可提供的就业岗位,重工业是400个,轻工业是700个,第三产业是1000个(梁达,2014:p13)。因此,第三产业的发展是带动就业的龙头,且第三产业的一些工种对劳动者素质要求不高,它能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更适合的就业机会和岗位。因此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是解决失地农民就业的一个重要平台。

二是转变企业用人观念,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岗位。根据G县劳动部门对园区企业的调查了解,大部分企业用工要求都非常高,特别是学历和年龄方面要求高,一些普工岗位都要求高中以上甚至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大部分要求在20~45岁之间,而失地农民大部分学历不高,年龄偏大,再加上部分企业对当地失地农民存在偏见,认为本地人不好管理等等,导致失地农民在本地园区企业就业率不高。因此政府引进企业入园时,可以与征地单位签订提供一定数量或一定比例岗位的协议,可以用经济手段和优惠政策降低劳动力成本,针对企业解决失地农民的用工,实施优惠政策,如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

三是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在就业思想上,政府要加大宣传,积极引导失地农民转变思想观念,摒弃传统的、落后的农民意识,摒弃之前坐吃山空、依靠政府、依靠政策的错误观念,积极参加政府和各社会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要变被动为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有意识地积极参与社会竞争,抓住创业机会,实现自主创业;在政策扶持方面,如对失地农民创办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可以考虑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扶持,实行低税收制度,适当降低增值税和所得税税率,对特殊困难群体经营可实行免税,以减少创业风险;在资金扶持方面,对在创业资金方面有困难的失地农民,采取财政贴息,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参考文献:

[1]孙鑫.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研究综述[J].河北:产业与科技论坛,2012(11).

[2]王晓刚.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实证研究[J].北京农学院学报,2012(03).

[3]刘培军.郑州市惠济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探析[J].河南农业大学,2008(02).

(作者单位: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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