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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講武禮實施背景新考

2016-05-15

隋唐辽宋金元史论丛 2016年0期
关键词:高祖高宗皇帝

王 博

唐代講武禮實施背景新考

王 博

近年來,作爲國家制度層面的五禮制度(吉、凶、軍、賓、嘉)逐漸引發國内外學界廣泛關注,相關研究也隨之步入活躍期,湧現出許多重要成果,極大推動了該領域研究的進步,但基於五禮制度的内容龐大且繁雜,相關研究仍只能説尚處於“在路上”的初始階段,圍繞這一寶庫,依然有大量值得我們認真分析之處,作爲五禮之一的軍禮便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内容。

經漢末、魏晉南北朝的發展孕育,五禮制度至此纔最終步入一個歷史階段的成熟期*梁滿倉先生曾提出,五禮制度産生於漢末,生長發育於魏晉南北朝,成熟於唐,見氏著《魏晉南北朝五禮制度考論》,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筆者對此持贊同意見。但筆者同時認爲,這一觀點尚有進一步推進的餘地。因爲判定五禮制度成熟與否不能簡單地將目光局限於唐代以前的時代,而需要客觀地結合其産生至消亡這一整體大歷史進程作觀察,至少從唐宋這一時期的五禮制度而言,兩者間有許多根本性差異,因此筆者寧願認爲五禮制度在唐代是其從産生後的一個歷史階段的完成。可以説,基本全盤繼承並一定程度上發揚了五禮制度的唐代無疑是保守的,其在很多儀式上與當時的現實政治有所脱節,這種保守也導致五禮制度到宋代所發生的根本性變化。,關注此時期軍禮的諸般因素無疑意義重大。筆者曾對《大唐開元禮》(以下略作《開元禮》)軍禮與其餘四禮相比較,發現其間最大的不同在於軍禮中不僅有大量世俗性儀式,還有許多祭祀性儀式,這種複合型特質在五禮制度中並不多見*詳見筆者在第109回史學會東洋史部會(2011年11月於東京大學)所作題爲《唐·宋軍禮の構造とその變容》的報告,《史學雜誌》121,2012年。在《開元禮》中,吉禮爲以祭祀性爲主的儀式,凶禮、賓禮則是以世俗性爲主的儀式,嘉禮則幾乎爲世俗性儀式,其中參雜少量祭祀性儀式。,從中也折射出軍禮的特殊性與複雜性。

在《開元禮》中,軍禮從卷八一至卷九〇,共細分爲23個儀式。其中最受關注的儀式是以閲兵爲核心内容的“皇帝講武”。目前諸多學者對唐代“皇帝講武”進行的論述其關注點或與該儀式實際的實施狀況涉及不多,或不夠深入*丸橋充拓《唐宋變革期の軍禮と秩序》,《東洋史研究》第64期,2005年,490—522頁;李訓亮《唐代講武述論》,《西安文理學院學報》2005年第5期,4—9頁;金相範《唐代講武禮研究》,《宋史研究論叢》第7輯,河北大學出版社,2006年,21—34頁;王瑜《中國古代講武禮的幾個問題——以唐代爲中心》,《求索》2009年第4期,217—220頁。,以致無法充分了解認識到其本質特徵。之所以有此結果,原因有三: 第一是研究的關注點及重心不同;第二是多數學者並未深刻認識到該儀式與當時的時代背景間的密切聯繫,導致論述片段化;第三則是對該儀式的概念認識不明確而引起的。

關於“講武”的概念這一問題,涉及細節方面頗多,在史料中除記載作“講武”、“講武禮”、“皇帝講武”等之外,還有“大閲”、“閲武”、“蒐狩”等叫法,可見其繁雜。就此問題,筆者將在另文專門進行整理討論。在本文,筆者擬以《開元禮》中的“皇帝講武”爲對象,對其實施與其時政治背景的關聯作論述,以期更進一步了解其特性*在論述史實時,如無特别説明,則皆取材於兩《唐書》本紀及《資治通鑑》。,即本文將具體分析在唐代爲什麽要實施“皇帝講武”這一問題。

首先需要説明的是,何謂“皇帝講武”?筆者將其定義爲: 在皇帝主導下實施的以閲兵爲主體目的的國家級大型軍事活動。《開元禮》諸儀式基本爲國家層面的重要儀式,且其中有不少均明確標明需皇帝本人親自出場,但在實際執行時,這些儀式的絶大多數均由“有司攝事”,皇帝僅通過於祝版上署名以象徵其在該儀式中的主導作用即可*金子修一《唐代皇帝祭祀の親祀と有司攝事》,《東洋史研究》47,1988年,264—313頁。,並不用親自登場。相較於此,“皇帝講武”均由皇帝本人親臨會場,可見其不僅是誇示武力的軍事秀,還是將軍權牢牢掌控在手中的一場政治秀,唐代通常的“有司攝事”方式自然不適用於此時。或許正是由於其專屬於皇帝這一特性,在《開元禮》中纔會在被冠以“皇帝”二字吧。那麽,有唐一代是在何種情況下纔不惜花費龐大的人力、物力來實施“皇帝講武”呢?换句話説,唐代皇帝究竟在何種必要場合下纔會實施此儀式,其真實動機爲何?這是了解及掌握該儀式本質特徵的關鍵。

關於唐代“皇帝講武”的實施狀況,詳參附表。從表中可見,其實施頻率並不高,這自然是由於“皇帝講武”往往規模較大,無法輕易實施之故。反過來説,王朝實施如此大規模的“皇帝講武”儀式,其背後一定存在着必要性。根據附表,在初唐時期的高祖、太宗、高宗三朝,“皇帝講武”實施的頻率較高,從武則天執政時期起開始逐漸減少,中宗、睿宗二帝由於執政時間短暫,無暇實施。此後玄宗、肅宗、代宗三朝如同初唐一樣頻繁實施,迎來了儀式的第二個高峰期,但在不久便迅速衰落,雖然在武宗、僖宗朝一度活躍,卻未能持續得到實施。可見,“皇帝講武”儀式以玄宗朝爲節點存在較大差異,基於此,筆者將其分作兩部分進行探討。

一、 高祖朝至武后朝“皇帝講武”

這一歷史進程大致可以分作兩個階段: 其一是高祖、太宗朝,其二是高宗、武則天執政時期。前者處於建國初期,軍事活動頻發,後者雖承“貞觀之治”,政局較爲安定,但北方及東北邊境局部戰事不斷,再加上宫廷内部鬥爭激烈,使得兩者在時代背景上大相徑庭。

1. 高祖朝

在高祖朝,“皇帝講武”共實施過三次。唐王朝成立當年的武德元年(618)十月四日,高祖下詔,命令實施“皇帝講武”*《唐大詔令集》對於此次“皇帝講武”的實施時間作武德九年十月。金相範認爲,武德元年,李淵建立唐朝時,各地戰事頻發,此時舉行“皇帝講武”的可能性十分高。因此,“九年”應爲“元年”之誤。王瑜認爲,武德八年實施了大規模的“皇帝講武”,翌年再次實施的可能性不大,因此應爲“元年”。參見金相範《唐代講武禮研究》,24頁;王瑜《中國古代講武禮的幾個問題——以唐代爲中心》,219頁。筆者認同以上兩種説法,但王瑜之説較缺乏信服力,因爲事實上在唐代存在兩年連續實施“皇帝講武”的實情。例如,肅宗朝至德二年(757)八月、至德三年爲其中一例。相較於上述金相範、王瑜之説外,筆者認爲,武德九年八月高祖已將大權移交於秦王李世民,在兩個月後不可能有能力舉行所謂“皇帝講武”儀式。。高祖在這一年將故隋義寧二年改元爲武德元年,並依慣例,新王朝始修象徵新氣象的本朝律令,同時封故隋皇室繼承人爲酅國公,追贈煬帝爲太上皇,向内外宣示其正統性。但是到了九月,弑殺煬帝的宇文化及在魏州鴆殺自己曾經擁立的故隋秦王楊浩,撕開了擁隋的虚僞面紗,公然號稱天子,稱帝建立許國。高祖所下詔書正是在此事過後一個月發佈的。其詔令云:

安人靜俗,文教爲先;禁暴懲凶,武略斯重。比以喪亂日久,黎庶凋殘,是用務本勸耕,冀在豐贍。而人蠹未盡,寇盜尚繁,欲暢兵威,須加練習。今農收已畢,殺氣方嚴,宜順天時,申曜威武。可依别敕,大集諸軍,朕將躬自循撫,親臨校閲。*《全唐文》卷一《閲武詔》,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3頁。此外,還見於《唐會要》卷六《講武》、《册府元龜》卷一二四《帝王部·講武》。

詔令中雖未明確點名宇文化及的僞許國政權,但從其中“人蠹未盡,寇盜尚繁”,宇文化及作爲弒殺煬帝的元凶無疑是其時“人蠹、寇盜”的代表,其恰在此時再次鴆殺煬帝後人,並公然稱帝,無疑與受故隋國祚禪讓的唐處於對立面。從此詔令的頒佈時間也可以看出,唐對僞許國政權針鋒相對之意十分明顯。“今農收已畢,殺氣方嚴,宜順天時”也表明,此次“皇帝講武”實施時,唐雖尚未一統天下,但作爲建國後第一次皇帝主導的“皇帝講武”,其注重以禮實施的特徵鮮明,是新王朝宣示其正統性的一次重要嘗試。

高祖朝的第二次“皇帝講武”實施於五年後的武德五年(622)十一月。這一年,率領竇建德殘部的劉黑闥接受突厥援助在河北再次起兵,聲勢浩大,對唐衝擊不小,一向深居不出的皇太子李建成主動向高祖提出征討劉黑闥的請求。李建成的決定是在聽從其近臣王珪、魏徵的建議後作出的,其目的正是爲了與戰功赫赫的秦王李世民加以抗衡,這種兄弟間圍繞政權繼承人的緊張關係,一直持續到武德九年並由玄武門之變纔畫上句號。根據《舊唐書》卷一《高祖本紀》的記載,高祖於武德五年十一月甲申命李建成出征討伐劉黑闥,並於十二天後在長安近郊的宜州實施了規模浩大的“皇帝講武”。雖然史書中並未明確説明此次儀式的實施與李建成征討劉黑闥直接相關聯,但顯而易見,高祖在宜州的大閲兵,一定對皇太子李建成的出征形成了直接且有力的支援。這種皇太子出征期間,皇帝實施“皇帝講武”的做法,在歷史上也不多見。要知道在此前,唐朝進行過數次較大規模的軍事行動,特别是秦王李世民奔波各地,相繼征討了山西宋金剛、洛陽王世充、河北竇建德等,戰功顯赫,但高祖李淵卻從未實施過“皇帝講武”作爲響應。結合高祖此時對秦王李世民已有警戒之心,再加上對其長期不滿情緒的積累,可以看出,此次“皇帝講武”的實施,是高祖對皇太子李建成政治地位、軍事地位的一次積極聲援,也是對有爭位之意的秦王李世民的一次嚴重警告。通過這種大規模國家軍事儀式的實施,高祖意圖向朝廷内外宣示其對於皇太子及秦王之間所作抉擇的堅定態度,以此在一定程度上達到穩定朝廷政治形勢的效果。

武德八年(625)十一月,鑒於唐王朝與突厥的軍事緊張局面,出於軍事威懾目的,高祖再次實施了“皇帝講武”。與以往不同的是,在此次實施之前,唐政府還大規模實施了“皇帝田狩”儀式。這種將兩種儀式捆綁實施的做法取自周禮,可以窺見唐政府遵循周禮,有意識地進一步將國家典禮規範化的政策。

除上述三次“皇帝講武”的實例外,有學者將武德九年(626)三月的一次“觀習水戰”亦看作“皇帝講武”*參見李訓亮《唐代講武述論》,55頁。。《册府元龜》卷一二四《帝王部·講武》云:“(武德)九年三月,幸昆明池,辛卯,觀習水戰。”顯示出武德九年高祖曾在昆明池上檢閲士兵模擬演練水戰*《新唐書》卷一《高祖本紀》武德九年三月庚寅條:“幸昆明池,習水戰。”中華書局,1975年,17頁。。這一條頗令人生疑。首先,此時江南基本得以平定,對唐而言,最大的威脅並非來自南方,而是北方的遊牧民族,缺乏進行水軍訓練對敵進行威懾的實際必要;其次,從此後高宗與許敬宗的對話中也可看出,唐代的昆明池並非水軍的專用訓練基地*《新唐書》卷二二三下《許敬宗傳》云:“帝復問:‘漢武開昆明池實何年?’對曰:‘元狩三年,將伐昆明,實以此池以肄戰。’”6336頁。。相較而言,唐代的昆明池由於景色秀麗,常作爲宴會及狩獵場所使用;再次,唐代“皇帝講武”除個别特殊情況外,多實施於仲冬前後*《開元禮》卷八五《皇帝講武》云:“仲冬之月,講武於都外。”《大唐開元禮·附大唐郊祀録》,汲古書院,1972年,408頁。,此次實施於春季,也與傳統做法不符合。可以説,此次所謂“觀習水戰”,並不具備“皇帝講武”的性質,而屬於在春光明媚下,帶有娱樂性的宴遊。恐怕正是由於此,王溥在《唐會要》中纔會將這一事件置於卷二七《行幸》,而非卷二八《講武》中。

2. 太宗朝

太宗朝時期的“皇帝講武”儀式在史書中僅記載了一例*武德九年(626)九月,即位不久的太宗由於感受到來自突厥的威脅,常在顯德殿的殿庭召集諸衛將士習射。前揭諸多學者均將其看做“皇帝講武”。雖然並未説明爲何將之歸於該儀式中,但筆者認爲,當是由於“習射”等教習武藝,在性質上與“講武”頗爲接近之故。相對於此,筆者持不同態度,認爲其並非是“講武”,而應屬於同爲軍禮系統的“皇帝大射”或“皇帝觀射”儀式。理由如下: 第一,“皇帝講武”儀式的核心内容並非“弓箭技能”,而是陣法。而太宗召集將士所習内容爲“弓箭技能”,更爲接近“皇帝大射”或“皇帝觀射”。第二,據《開元禮》卷八六《皇帝射於射宫》、《皇帝觀射於射宫》的記載,唐代射禮的實施時期多爲三月、九月,而此次習射正是九月。第三,依照唐代慣例,皇帝行大射禮往往具有向内外宣示王朝正統性的效果,新皇帝常在即位初年或翌年舉行大射禮,因此,此次習射頗具這一特性。關於這點,詳參拙稿《射禮的性質及其變遷》,《唐史論叢》第19輯,2014年,98—118頁。,即貞觀七年(633)十二月,地點在城西*關於此次“皇帝講武”的實施時間,《舊唐書》卷一《高祖本紀》、卷三《太宗本紀》下,《新唐書》卷二《太宗本紀》,《唐會要》卷二六《講武》,《太平御覽》卷一〇八《皇王部》三三唐高祖神堯皇帝條均作“貞觀八年十二月”。而《資治通鑑》卷一九四則作“貞觀七年十二月”。胡三省注云:“《考異》曰: 《舊高祖紀》,八年,閲武於城西,高祖親自臨視,還,置酒於未央宫。《高祖實録》不記年月,據《太宗實録》,八年正月,頡利可汗死。今從唐曆。”在此次“皇帝講武”之後舉行的宴會上,東突厥頡利可汗跳胡舞。而據《太宗實録》,頡利可汗早在貞觀八年已死去。可見“皇帝講武”儀式應實施於前一年,即貞觀七年。。那麽,太宗爲什麽要在此時實施“講武”呢?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這一年的正月,唐王朝頒佈了建國後的首部國家禮典《貞觀禮》*《唐會要》卷三七《五禮篇目》云:“至貞觀初,詔中書令房玄齡、秘書監魏徵、禮官學士、備考舊禮。著吉禮六十一篇、賓禮四篇、軍禮二十篇、嘉禮四十二篇、凶禮六篇、國恤禮五篇,總一百三十八篇,分爲一百卷。……七年正月二十四日,獻之,詔行用焉。”中華書局,1955年,669頁。。在其中,房玄齡及禮官增加了北周所没有的29條儀式,其中便有“農隙講武”儀式。可見,貞觀七年末的“皇帝講武”是對全新國家禮典中所規定的“農隙講武”的初次實踐。根據《資治通鑑》卷一九四的記載,當年正月,太宗召集三品以上官員、州牧、蠻夷的酋長在宣武門舉行盛大的宴會,並演奏《七德之曲》(後改爲《破陣樂舞》),以此誇耀其一統天下的武德。其時天下安定,長年威脅唐王朝的東突厥頡利可汗也於貞觀四年歸降,國内外整體處於和平狀態*《舊唐書》卷一《高祖本紀》云: 貞觀八年三月甲戌,高祖宴西突厥使者於兩儀殿,顧謂長孫無忌曰,“當今蠻夷率服,古未嘗有。”中華書局,1975年,17頁。。而且,此時的“皇帝講武”由於太上皇(高祖)的參加增加了些許特殊的意義。史書云,“皇帝從太上皇閲武於城西”、“高祖親視”*《玉海》卷一四四《唐閲武城西》云:“貞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乙卯,皇帝從太上皇閲武於城西,高祖親視,勞將士而還,置酒未央宫。”江蘇古籍出版社,1987年,2669頁。。太宗在儀式中對太上皇極盡孝心,在“講武”儀式結束後,太上皇對將士進行慰勞,並在未央宫舉行盛大的宴會。宴會中,三品以上官員皆侍奉於太上皇之側,太上皇命頡利可汗跳胡舞,又命南越酋長馮戴智作詩。與此同時,太宗又不失時機地向太上皇獻上賀詞,將天下一統的功勞均歸功於太上皇一人之力*《舊唐書》卷一《高祖本紀》云:“臣早蒙慈訓,教以文道。爰從義旗,平定京邑。重以薛舉、武周、世充、建德,皆上稟睿算,幸而克定。三數年間,混一區宇。天慈崇寵,遂蒙重任。今上天垂佑,時和歲阜,被髮左衽,並爲臣妾。此豈臣智力,皆由上稟聖算。”18頁。。

通過上述一系列行爲可以看出,此次的“皇帝講武”儀式並非完全獨立,而是與其後的宴會等祝賀手段結合爲一個有機整體。太宗通過玄武門之變,殺害其兄弟李建成、李元吉,並從高祖手中奪得帝位,這種頗不光彩的政治污點對其精神影響不可謂不深,正是這種心理促使太宗在貞觀七年這一天下太平的時間節點上,隆重地實施祝賀活動*關於太宗殺害隱太子李建成的心理,參見付海翔、李超《新見李建成墓誌管窺唐太宗的政治主張》,《文博》2013年第12期,74—78頁。。憑藉這些活動,太宗不僅向太上皇表現了其忠孝,向内外昭明父子間的融洽關係,還借助曾經的敵對國首領的臣服行爲向太上皇展示其一統天下,具備作爲優秀皇帝治國的能力,借此消解其内心的歉疚。

3. 高宗、武后朝

高宗朝初次實施“皇帝講武”於顯慶二年(657)。就在前一年的顯慶元年,發生了一件影響唐代歷史進程的大事,那就是册立武后。這也是在與自建國以來長期掌控實權的以長孫無忌爲首的保守派之間的鬥爭中,高宗與武則天的重大勝利。新皇后在北郊依照周禮主持了專屬於皇后的重大典禮——先蠶禮,顯示出皇后此時已具有通過國家典禮昭示其地位的政治意識*關於武則天在政治上利用先蠶禮一事,參見新城理恵《先蠶儀禮と唐代皇后》,《史論》46,1993年,37—50頁;《唐代先蠶儀禮の復元:“大唐開元禮”先蠶條譯注を中心に》,《史峰》7,1994年,1—33頁。。顯慶二年正月,高宗即位後第一次巡幸洛陽,並開始長期滯留於洛陽宫。其年十一月,高宗在許州、鄭州的郊外實施了“講武”,並在儀式現場將東漢馬融講《尚書》的“尚書臺”更名爲“講武臺”*《唐會要》卷二六《講武》云:“許州長史封道宏奏,尚書臺本因漢南郡太守馬融講尚書於此,因以爲名。今陛下親降此臺,以觀校習,請改爲講武臺,從之。”502頁。。另外,考慮到“講武”的實施對當地百姓的影響,特意免除當地一年租税,賜予當地八十歲以上老人以粟帛。東漢著名的經學者馬融在任東觀點校秘書一職時,曾極力反對其時在社會上流傳甚廣的“文德可興、武功宜廢”思想,並上書《廣成頌》强調講武的必要性*馬融的《廣成頌》收於《後漢書》卷六〇《馬融傳》中(中華書局,1973年,1969頁)。馬融在文中寫道:“方今大漢收功於道德之林,致獲於仁義之淵,忽蒐狩之禮,闕槃虞之佃。”。高宗之所以如此,正是爲了强調“講武”的重要性,體現出强化武備的意圖。此後,高宗遣使者祭拜了對儒家發展功不可没的鄭子産及東漢時期德高望重的太丘長陳寔墓。這一連串行爲均體現了剛從長孫派奪回政權的高宗意欲在文武兩方面奮發的强烈意圖。

目前對於高宗頻繁巡幸洛陽存在諸説,其中郭紹林提出的軍事説值得關注*郭紹林《唐高宗武則天長駐洛陽原因辨析》,《史學月刊》1985年第3期,22—29頁。。洛陽與太原作爲戰略要地的地位已在太宗朝被褚遂良指摘*《舊唐書》卷八〇《褚遂良傳》云:“東京、太原,謂之中地,東撝可以爲聲勢,西指足以摧延陀,其於西京,徑路非遠。爲其節度,以設軍謀,系莫離支頸。獻皇家之廟。此實處安全之上計,社稷之根本,特乞天慈,一垂省察。”2735頁。,但該建議直到太宗親赴前綫征討高句麗時,亦没有得到採納。此後,高宗於永徽五年(655)派遣程元振、蘇定方奔赴朝鮮半島繼續遼東戰役,此時的高宗汲取了太宗朝的經驗教訓,不親赴戰場,而是駐屯於便於指揮戰爭的洛陽。顯而易見,顯慶二年高宗所實施的“講武”與遼東戰役息息相關,其是爲順利開展不久後的軍事活動的重要預備環節。此外,依照周禮的規定,“皇帝講武”儀式地點爲首都郊外。這一點也值得關注*《大唐開元禮》卷八五《皇帝講武》云:“仲冬之月,講武於都外。”502頁。此外,在唐代,看不到於首都之外實施“皇帝講武”的實例。。也就是説,高宗於洛陽近郊實施“講武”還起到了向天下宣揚洛陽首都地位的作用。事實上,就在此次“講武”實施後的翌月,高宗即正式下詔改洛陽爲東都。

如上所述,對於高宗來説,此次“講武”的實施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是軍事及政治上一舉多得的重大活動。之所以如此,一方面體現出唐代皇帝重視將國家禮儀作爲達成自己在某一方面目的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還顯示出其具有圓滑且强有力的統治能力。再重新審視遼東戰役可以發現,顯慶二年的“講武”並非完全孤立的單一行動,三年後的顯慶五年(660)三月,唐軍聯合新羅討伐百濟之前,將大軍集結於并州,再次實施大規模的“講武”,兩者間是互相關聯的*金相範認爲,雖然此次“講武”是爲了征伐百濟所做的準備活動,但其實施時間爲三月,實施場所爲并州這兩點則有違禮制,參見前引金相範論文。然而,關於實施時間,如前所述,《貞觀禮》中的“講武”爲“農隙講武”,並未限定於冬季,而高宗朝顯慶三年完成的《顯慶禮》與《貞觀禮》間並無太大變化,很有可能沿襲了“農隙”實施的做法。其次,關於實施地點,并州是唐朝的發源地,高宗也曾爲晉王及并州都督,此外,武后也出身於并州,在武則天執政的天授二年(691),正式將并州作爲北都。因此,可以説,實施於顯慶五年的“講武”無論是實施時間抑或地點,均無違禮制。。《唐會要》卷二六《講武》云:

(顯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講武於并州城北*關於“并州城北”,《舊唐書》卷四《高宗本紀》上云:“己酉,講武於并州城西。”80頁。而《新唐書》卷三九《地理志》三云:“晉陽……西北十五里有講武臺、飛閣,顯慶五年築。”可見此次“講武”地點應是并州城西北,1003頁。。上御飛龍閣,引群臣臨觀之。左衛大將軍張延師爲左軍,左右驍武等六衛、左羽林騎士屬焉。左武候大將軍梁建方爲右軍,領威武候等六衛、右羽林騎士屬焉。一鼓而示衆,再鼓而整列,三鼓而交前。左爲曲直圓鋭之陣,右爲方鋭直圓之陣。三挑而五變,步退而騎進,五合而各復其位。許敬宗奏曰:“延師整而堅,建方敢而鋭,皆良將也。”李勣曰:“甲冑精新,將士齊力,觀之者猶震恐,況當其事乎?”上曰:“講閲者,安不忘危之道也。梁朝衣冠甚盛,文物亦多,侯景以數千人渡江,一朝瓦解。武不可黷,又不可棄,此之謂也。”*《唐會要》卷二六《講武》,502頁。

根據這一記載,軍隊分作左右軍,以五行相克説結爲五陣開展對抗,步兵退時,騎兵前進。其時,許敬宗是禮部尚書,李勣是太宗朝名將,從他們的評價來看,可以知道此次“講武”不僅合禮,而且在軍事上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此外,高宗在麟德二年(665)四月在洛陽城北的也進行了“講武”,但正如金相範所指出的,其是泰山封禪時爲震懾外敵入侵的重要手段。

在其後的武則天執政時期,雖然看不到“皇帝講武”的實際實施記録,但據《唐會要》卷二六《講武》:

聖曆二年十月,欲以季冬講武。有司稽緩,延入孟春。麟臺監王方慶上疏曰:“謹按《禮記》曰,《月令》‘孟冬之月,天子命將帥,講武,習射御,角力。’此乃三時務,一時講武,以習射御,校才力。蓋王者常事,安不忘危之道。孟春之月,不可以講兵。”*《唐會要》卷二六《講武》,502頁。

原定於聖曆二年季冬實施“講武”,但由於有司(兵部、禮部)延遲,不得不被迫延期至翌年孟春。這遭到麟臺監王方慶的反對,從而再次變更至翌年孟冬*但是在史料中看不到關於翌年孟冬舉行過“講武”的記録,可見其最終付諸東流的可能性較大。。在武則天執政時期,《禮記》的地位得到顯著提升,雖然“皇帝講武”的實施日期爲孟冬,但是王方慶並没有反對季冬實施,可見“皇帝講武”實施於季冬也是極有可能的。雖然由於兵部、禮部的緣故,原定的儀式未及實施,但其並未被問責可見武則天對於其實施似乎並没有十分强烈的實施需求。而且,不得不注意的是,此時的武則天已年屆高齡,身體狀況也是其對“皇帝講武”不那麽關心的重要原因之一吧。

二、 玄宗朝至唐末的“皇帝講武”

1. 玄宗、肅宗朝

在學者論述唐代“講武”儀式中,最常列舉的便是玄宗朝初期的一例。其實施於玄宗朝先天二年(713)十月(《舊唐書》卷八《玄宗本紀》作十一月),在驪山腳下的新豐、關於此次“講武”,《唐會要》卷二六《講武》記載如下:

先天二年十月十三日,講武於驪山之下。徵兵二十萬,戈鋋金甲,耀照天地。列大陣於長川,坐作進退,以金鼓之聲節之。三軍出入,號令如一。上體擐戎服,持大鎗,立於陣前。兵部尚書郭元振,以虧失軍容,坐於纛下,將斬之。宰臣劉幽求、張説跪於馬前諫曰:“元振翼戴上皇,有大功於國。雖犯軍令,不可加刑。願寬宥以從人望。”乃捨之,配流新州。給事中知禮儀使唐紹,以董軍儀有失,斬之。上既怒唐紹,左右猶望寬之。會有金吾衛將軍李邈,據請宣敕斬之。時人痛惜紹而深咎邈,尋有制罷邈官,遂擯廢終身。薛訥爲左軍節度,衆以元帥及禮官得罪,諸部頗亦失敍,惟訥及解琬軍不動。上令輕騎召訥等,至軍門不得入。禮畢,特加慰勞。*《唐會要》卷二六《講武》,503頁。

關於儀式的目的,曾有學者認爲此次講武並無必須舉行的客觀理由,而是玄宗爲免去手握兵權的兵部尚書、天下行軍大元帥郭元振的一次預謀已久的政治手段*參見唐雯《唐國史中的史實遮蔽與形象建構——以玄宗先天二年政變書寫爲中心》,《中國社會科學》2012年第3期,182—208頁。。筆者對此表示懷疑。首先,此次皇帝講武儀式規模龐大,動員二十萬兵力堪稱歷代講武禮之最,大可不必爲剥奪郭元振兵權而如此興師動衆,而是應該採取更加巧妙的低成本方式解決。其次,雖然其時距上次實施(高宗朝麟德二年)已逾半個世紀,禮部、兵部難免均對其流程有所生疏,但如果郭元振提前做好準備,訓練有素並成功實施此次儀式,豈不是反倒應該對其加以褒獎,導致搬石頭砸自己腳的失敗結局。顯然,如此興師動衆耗費巨大的財力、人力、物力而實施不那麽有把握的“講武釋兵權”絶非上策。相比之下,金相範認爲此次講武是爲了革新武后以來的政治面貌,此外宣揚其皇權的説法更爲合理*參見金相範《唐代講武禮研究》,24頁。。在“講武”儀式中,元帥是兵部尚書、代國公郭元振,制定儀注的則是給事中、知禮儀使唐紹(攝太常少卿)。唐紹在禮學上素養頗高,時人稱之“博學,善《三禮》”。也正是因爲此,其纔在如此重要的場合中被任命爲儀注的制定者。在儀式中,雖然玄宗君臨於陣型的最前列,但仍發生了“虧失軍容”、“軍儀有失”的事態,最終導致元帥郭元振被流放新州,唐紹斬首於旗下的悲劇。儀式中之所以産生失誤,筆者以爲主要有如下兩個原因。其一,本次“講武”儀式距上次實施(高宗朝麟德二年)已逾半個世紀,導致禮官對該儀式的進行缺乏經驗;其二,高宗朝末至武則天執政後期正處於府兵制逐漸崩潰的時代背景下,雖然儀式中軍隊分爲左右軍,但在遭遇變故後,除左軍外,其他隊列皆失去秩序,暴露出其時唐代軍隊平日訓練的深刻不足。可以説,此次“講武”中發生的過失具有其客觀原因,讓具體制定儀注的唐紹承擔全責顯然有失妥當。或許正是由於此,在唐紹被處刑後的若干年間,仍有許多人爲其死而感到冤枉*《舊唐書》卷八五《唐臨傳附唐紹傳》,2814頁。。

玄宗朝末期爆發了安史之亂,唐王朝也因此長期陷入了平定叛亂的戰爭時期。在肅宗收復兩京前後,分别出於動員鼓舞士兵及重新樹立皇帝權威而實施了“講武”,由於這兩回儀式間僅相隔五個月,在唐代極爲罕見。從中可以看出“皇帝講武”儀式作爲彰顯國家秩序的重要手段受到皇帝的重視。

2. 代宗、武宗、僖宗朝

代宗朝寶應元年(762)實施的“皇帝講武”與安史之亂直接相關。此時的唐政府已得到回紇出兵的承諾,討伐史思明之子史朝義。“講武”進行於寶應元年九月,翌月,代宗派遣雍王李適及僕固懷恩率兵討伐。翌年正月,史朝義自殺,至此持續了逾七年,給唐王朝帶來沉重打擊的安史之亂纔算得以終止。可以説,此次“講武”的目的是爲了鼓舞對史朝義作最後一擊的士兵們的士氣。

雖然安史之亂得以平定,但天下混亂的狀況仍未得到解決。在這一態勢下,吐蕃、回紇、党項羌及地方割據勢力對中央政府的威脅與日俱增,皇帝權威也開始逐漸萎縮。代宗朝以降,“講武”儀式幾乎陷入停滯,僅在武宗及僖宗朝各舉行過一次。但是不得不説,雖然這兩次“講武”在史料中的記載極爲簡略,但其意義卻不可忽視。

武宗朝的“講武”最大的特徵便是與宦官密切相關。其實施於會昌二年(842)七月,地點爲神策軍軍營。神策軍是唐代後期最爲重要的天子禁軍,特别是自德宗朝起,由於發生了涇原之變等一系列事件,導致皇帝對文武大臣失去信任,取而代之任命身邊的宦官擔任軍隊的最高職務。但是,這樣一來,由於宦官長期擔任神策軍護軍中尉,從而將皇帝掌控於手心,並因此大權獨攬。因此,唐代後期的皇帝不得不常常通過“巡幸神策軍”的手段維持其關係,從而獲取神策軍的支持。事實上,唐代後期幾乎所有的皇帝,其即位均離不開强有力的宦官支持,例如武宗便是通過依靠甘露之變手握實權的宦官頭目仇士良的支持纔得以繼位。借着擁立之功,仇士良時常態度高傲,對於武宗的政策也常常插手。這自然引起武宗的不滿及抗拒心理。《新唐書·仇士良傳》云:“帝明斷,雖士良有援立功,内實嫌之,陽示尊寵。李德裕得君,士良愈恐。”*《新唐書》卷二〇七《仇士良傳》,5871頁。會昌二年四月,仇士良藉口“宰相(李德裕)作赦書,減禁軍縑糧芻菽”策動神策軍造反,欲除去受武宗信任的宰相李德裕。武宗得知消息,立即派遣使者云“赦令自朕意,宰相何豫,爾渠敢是”,並慰問神策軍對其進行安撫。這一事件提升了武宗掌控神策軍的自信。而感受到這一點的仇士良也因此“惶惑不自安”,第二年便告老還鄉,在被武宗宣佈没收家産後不久病死。會昌二年七月實施的“講武”是這次神策軍事件發生三個月後進行的,這也是武宗在即位後首次巡幸神策軍軍營。可以説,此次“講武”的實施是武宗在對神策軍進行安撫後,試圖重建其皇權的一次確認。

與武宗朝一樣,僖宗朝廣明元年(880)十一月實施的“講武”儀式地點依然爲神策軍軍營。此時,黄巢的叛軍臨近兩京,各地守軍聞風而逃。僖宗任命其最信任的宦官神策軍中尉田令孜爲諸道兵馬都指揮制置招討使,忠武軍監軍楊復光爲其副手,匆忙中希望依靠檢閲左神策軍提高其士氣從而對抗叛軍。然而,此時爲時已晚,長安迅速被黄巢攻陷,僖宗不得不重蹈玄宗覆轍,巡幸鳳翔逃離。

雖然玄宗朝曾實施了唐代規模最大的“講武”,但自此之後,“講武”逐漸衰退。肅宗、代宗兩朝的“講武”均由於安史之亂而實施。武宗、僖宗兩朝的“講武”則與宦官及神策軍關係密切。特别是武宗、僖宗時期,已没有能力實施類似於唐代前中期那樣的大規模“講武”儀式,其範圍被局限於神策軍軍營内,有時甚至無法與地方節度使的校閲相比。伴隨着唐代後期皇帝權威的不斷衰弱,“講武”最初所具有的依靠展示王朝軍事力量震懾外敵的功能消失,其實施契機也由主動行爲轉變爲被動行爲。與此同時,其諸如陣法變换等核心内容也完全空洞化。《唐會要》卷二六《講武》在記載肅宗至德三年的“講武”後云“自後遂廢”,而正如上文所示,武宗、僖宗兩朝仍然舉行了皇帝所主導的“閲兵”(講武),而王溥所云“此後遂廢”有兩層含義: 一是不再實施之意;一是衰敗、名存實亡之意。不管是何種含義,正如前所述,“皇帝講武”在肅宗朝後的確已與前大不相同,呈現出完全萎靡的姿態。雖然此後到宣宗朝,曾下詔以禮教習軍隊,嘗試重建禮制下的“軍禮”,並期望形成慣例*《唐會要》卷二六《講武》云:“大中六年五月敕,天下軍府有兵馬處,宜選會兵法能弓馬等人,充教練使,每年依禮教習,仍以其數申兵部。”502頁。,但由於“皇帝講武”的基本前提是皇帝擁有强大且較穩定的軍權,因此毫無軍隊實權的宣宗的此次嘗試毫無疑問注定失敗。

三、 結語

在北宋前期編纂完成的國家禮典《太常因革禮》中,雖然仍保留“皇帝講武”儀式,但至末期的《政和五禮新儀》則被完全删除。但這並不意味着北宋没有實施類似“皇帝講武”的儀式。正如丸橋充拓所指出的: 北宋時期的“皇帝講武”或在都城内的殿庭及其他設施中召集禁軍舉行,或由皇帝親赴軍營進行觀閲。其特點也由唐代禮典中規定的陣型演練變爲個人武藝的考驗。筆者以爲,這種變化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唐代後期實施的小規模講武的影響。也就是説,“皇帝講武”唐代前期扮演了向朝廷内外宣示皇帝及帝國權威的角色,自唐代中後期起,伴隨着皇帝權力的衰落,促使其變爲確認皇帝與禁軍關係的重要環節之一。這種變化雖然被北宋前期繼承,但由於其作爲禮制的一面逐漸衰弱,導致到了《政和五禮新儀》時被從國家禮典中删除。

本文作了研究唐代“皇帝講武”禮儀的基礎工作,在闡明“皇帝講武”概念的前提下,梳理唐代歷次“皇帝講武”的實例,探討了一直以來較少受到關注的實施背景這一問題。得到如下結論:

(1) 唐代“皇帝講武”是皇帝所主導的大規模的閲兵儀式,在唐代前期,其實施往往出於軍事威懾的目的,頗具軍事色彩。但也應注意到與此同時,“皇帝講武”的實施也開始作爲政治秀被加以利用,其最典型的事例便是高祖李淵借該儀式表達對皇太子李建成的支持態度。這種軍事威懾及政治秀的雙重效果在此後的“皇帝講武”儀式中屢見不鮮,體現了“皇帝講武”儀式由於備受矚目,從而成爲統治者演繹軍事、政治的綜合性舞臺。

(2) 由於武則天執政時期,“皇帝講武”並未受到足夠重視,因而陷入長達半個世紀的停滯期。這導致朝廷内外對儀式較爲陌生,實施遇到困境。但隨著安史之亂爆發,皇帝出於軍事及政治需要,不得不再次實施“皇帝講武”。

(3) 唐代後期,隨着皇帝權威及權力實質性大幅度衰弱,特别是對軍權的喪失,導致“皇帝講武”幾乎全面停滯。雖然武宗、僖宗朝曾各實施過一次,但其已由唐代前中期的主動性實施轉入被動。

綜上所述,唐代“皇帝講武”儀式作爲國家典禮,其實施與當時的時代背景關係極爲密切,在實施的背後所具有的功能及意義也相較儀式本身而言要豐富得多。雖然到唐代後半期,“皇帝講武”儀式已在内容上變得名存實亡,出現了“空洞化”,但若結合其背景考察,可以發現,其實施仍具有重要意義。

附表: 唐代講武的實施狀況

(册=《册府元龜》,舊=《舊唐書》,新=《新唐書》,會=《唐會要》,資=《資治通鑑》,數字爲卷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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