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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法院的吉林模式

2016-05-14王健葛优

民主与法制 2016年5期
关键词:高院庭审吉林

王健 葛优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吹晌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号角。

吉林和浙江,中国一北一南两家省级法院,顺应“大数据”时代的潮流,积极进行法院信息化3.0版的探索,大胆创新,将法院诉讼活动由“线下”搬到“线上”,试点“隔空审判”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民告官”案件,探索网上纠纷网上解决的司法运行机制,形成了较有影响力的“吉林电子法院现象”和“杭州网上法庭模式”。

动动手指,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矛盾纠纷。网上法庭方便当事人及其律师打官司,节省成本的同时,也带来了法院审判方式的深刻变革,构建了开放、透明、动态的阳光司法机制。

短短半年左右,吉林省和浙江杭州市两地网上审判的先行先试,就已经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地释放出了司法的活力,受到了老百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赞誉。

吉林、杭州两地探索网络审案的成果,正悄悄推动着中国电子诉讼立法的进程。有消息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开始着手调研电子诉讼立法。可以肯定的是,“互联网+法院”的模式将成为未来司法发展的新趋势。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一场“互联网+法院”的革命在所难免。

侯云峰小心翼翼地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www.e-court.gov.cn,点击回车,“吉林电子法院”的网页瞬时出现在他的面前。

注册后,网页上即刻弹出一位“小包公”,在“小包公”的指引下,他将诉状、企业营业执照、代码证和诉讼证据等扫描,通过网络上传到电子法院,进入等待审核。不到半个小时,随着“嘀”的铃声提醒,他的手机屏幕上出现了“已经立案,请在网络上缴纳诉讼费”的短信。

这位吉林省蛟河市邮政银行负责贷款清收工作的法律顾问,已经通过电子法院立案43起。“太方便了,实在不敢想象,在自己的办公室就把事办了,以前立个案跑法院两三回往往都办不好!”说起电子法院,他太高兴了。

侯云峰或许还不清楚,接下来的证据交换和质证、阅卷、开庭,甚至连判决后的执行,他都可以通过电子法院来完成。

到目前为止,吉林全省93家法院都已经开通了电子法院。随着电子法院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吉林人开始从线下走到线上,享受司法改革带来的“指尖上的便利”。

利用网络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诉讼,正逐渐替代传统的必须亲自到法院打官司,成为吉林省各级法院新的审判方式。

一家省级法院的信息化3.0版探索

“吉林电子法院的建设是从我们院长的一次考察交流活动开始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处长赵英开门见山。

2014年6月,吉林被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对于吉林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如何成为司法改革的“排头兵”,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及领导班子成员都在苦苦思索着。

这一年11月,王常松随最高人民法院考察团访问韩国,韩国电子法院建设给了他很大启示。

“韩国58%的民事案件通过电子法院审判。韩国一家基层法院受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立案、审查只用10分钟。随后,由于双方的证据、文书到庭前已上传至电子法院系统,庭审过程也不到l小时。”

这段在韩国交流时的见闻让王常松萌发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韩国的法庭可以做到,我们也可以做到。”

其时,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正进行得如火如荼。以“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为指引,全国四级法院专网全连通、数据全覆盖、业务全开通,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上网,全国法院以执行指挥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信息集控管理中心和数据集中管理平台为基本特征的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已经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刚刚被最高人民法院提上日程。

考察回国后,王常松当即决定,建设吉林电子法院,为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蹬出一条新路。

此后,吉林省高院利用与韩国邻居、友好和语言方便的优势,专门派团赴韩国考察电子法院,并派人向最高人民法院、兄弟高院、银行和通信企业考察学习了信息化建设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信息中心领导多次来吉林现场指导,推动吉林电子法院的建设进程。

2015年6月19日,吉林电子法院终于正式开通上线。

“简单地讲,吉林电子法院就是把法院诉讼活动由线下搬到线上,包括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执行、网上信访、网上阅卷、网上办公等。”吉林省高院技术处处长张立华介绍说,“电子法院通过打通法院内外网,实现了外网平台与内网平台数据的实时安全交换。”

吉林电子法院正式开通不久,迎来了首次网上开庭。

这是一起著作权侵权案的二审案件。长春教育出版社出版了1至5年级小学语文教材,吉林大学出版社依据这套教材出版了相应的教辅资料。然而,由于教辅资料和教材在内容的编排体例上完全相同。长春教育出版社认为吉大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遂将其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吉大出版社构成侵权。

据吉林省高级法院民三庭庭长李广军介绍,合议庭在安排好开庭日期后,却意外接到了吉大出版社的一位代理律师的电话,提出因开庭时间冲突,不能按时出庭,希望能够推迟开庭。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法定理由不出庭可按撤诉处理。考虑到该案吉大出版社还有一位代理律师在长春,可以出庭,合议庭决定尝试用电子法院平台审理。

最终,这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上诉人和他的一位代理律师和被上诉人在庭审现场,而上诉人的一位代理律师远在千里之外的北京,借助吉林电子法院平台,吉林省高院的法官与上诉人的代理律师成功通过云会议窗口进行“面对面”问答,历时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画面与声音实现同步传输。

这次庭审结束后,李广军说:“运用电子法院审案既保证了法律程序的严肃性、节约了审判资源,又减少了群众诉累、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还为以后不同属地、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到庭的案件,探索了新的审理模式。”

当事代理律师在庭审后对吉林省高院由衷地表示感谢的同时,从电子法院体验者的角度谈了自己的感想。她说,吉林省高院推行的电子法院,是切实践行司法改革、落实司法为民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从实际行动上为当事人提供了具体可行的便民、利民措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极大的推广价值。

一个24小时全天候的“网上法庭”

吉林电子法院首次庭审的完美“收官”,给吉林省高院吃了一颗定心丸。此后,吉林省高院边实践边探索,吉林电子法院的建设步伐进入加速度。

2015年7月,吉林省高院率先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了9家基层法院开通了电子法院。在此过程中,吉林电子法院完成了与通讯公司12368短信平台、网易邮箱、公安户籍管理、工商、税务、房管、车管、银行、检察、看守所等单位的“无缝对接”,保证电子诉讼中实名认证、电子送达、诉讼费缴纳、档案调查、远程提讯、网上阅卷等基础性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吉林电子法院还开发了原告、被告、法官三方可视的网上平台,当事人提交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法官送达法律文书,三方均在网上平台进行。利用三方网上平台,可以轻松实现证据交换,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会自动摆渡到法院内网办案系统中的三方平台,经过法官确认的证据将快速送达到原告或被告外网三方平台的列表中,原告或被告即可对每一份证据充分发表质证意见,通过网上完成证据交换的全部流程。

张立华告诉记者,为了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在任何有互联网的地方登录电子法院,足不出户,吉林电子法院为律师设置了专门的登录入口,目前已经为全省1700多名律师发放了动态令牌。只要当事人委托律师,就可以随时立案和办案。

当年8月,吉林省高院在电子法院平台中增加了审诉辩平台,以方便当事人随时联系法官、庭前意见交流。而吉林电子法院的APP客户端也同时上线,法官不论出差在外还是下班回家,都可以进行网上办案、网上处理公文。摆脱了时间和空间限制,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连接法院、即时接受诉讼服务,法官可以随时随地全天候办理案件。一个法定审限内24小时全天候的“网上法庭”诞生了。

从此,电子法院开始在吉林这块黑土地上大放异彩。开通短短两个月不到,包括铁路、林业法院在内的吉林全省93家法院全部开通了电子法院。在吉林省高院大楼的巨幕显示屏上,各级法院通过电子法院立案的数据在不断跳跃更新,法院内部案件办理办结及质量情况同步显现,用电子法院办案成了每名法官的“必会科目”。

为了让电子法院发挥更大的作用,吉林省高院还不断创新,用电子法院平台审理“民告官”案件。

2015年11月3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电子法院网络视频云会议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邵常彬诉被告抚松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行政补偿案。

原告邵常彬经营的采石厂因高速公路建设被征收,但就补偿问题原告邵常彬与被告抚松县政府未能达成补偿协议,遂与县政府通过“打官司”解决纠纷。

由于邵常彬行动不方便,住处又比较偏远无法到法院参与诉讼。当他得知可以通过互联网“打官司”后,通过吉林电子法院向白山中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庭审中,原告邵常彬因行动不便未到庭审现场,而是在抚松县抚松镇的住处通过网络视频参加庭审,被告抚松县人民政府的诉讼代理人在白山中院科技法庭现场参加庭审。

在法官的主持下,庭审有条不紊地进行,他们在网上完成了当事人的身份确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庭审后,白山中院通过电子邮件将庭审笔录传输给原告邵常彬,邵常彬阅签后.邮寄回法院。整个庭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电子法院在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方面的成功尝试,使吉林省高院大胆将电子法院的触角延伸到刑事案件。

2015年10月23日,东丰县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公开审理了被告人赵某诈骗一案,从庭审开始到结束仅用了半小时。东丰县看守所教导员魏景龙表示:“过去,像这种简单的刑事案件也要提审押解,费时费力。现在,简单的案件不出看守所就能庭审,不仅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安全,还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一次审判方式变革的新尝试

经过半年多的探索,吉林电子法院大胆尝试为当事人、律师提供网上案件审理服务,不断突破创新,已经形成较有影响力的“吉林法院模式”与“电子法院现象”。

截至2016年1月21日,吉林电子法院受理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共15907件,审结2299件。在吉林当地,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通过电子法院进行网上立案、诉讼和执行解决纠纷和矛盾,这种高效、透明、公正的诉讼方式,正在受到老百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赞誉。

2015年10月29日上午,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邀请全国、省、市(州)46名人大代表来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视察工作,听取电子法院建设工作汇报。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荀凤栖称赞吉林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体现了四个“真”,即“真改革、真变化、真成效、真经验”,并从五个方面充分肯定了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和电子法院建设的成绩,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刻分析了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吉林省人大代表、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迟日大表示,吉林电子法院的开通,对法官传统的审案方式进行了颠覆和改变。对传统审判方式的改变,势必改变律师代理诉讼案件的方式,特别是有效地解决了“立案难”“阅卷难”“会见难”三难问题。

吉林电子法院得到社会各界认可的同时,也得到了吉林省及最高法院领导的肯定和认可。

2015年9月21日,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专门听取了吉林电子法院建设情况的汇报,并作出了重要批示。同年9月29日,吉林省委政法委在省高院召开全省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现场会,金振吉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总结推广了吉林电子法院建设经验。巴音朝鲁书记的重要批示和金振吉书记的重要讲话被最高人民法院转发全国法院。

这一年l1月3日,全国法院第三次信息化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吉林电子法院引起与会者的高度关注。

与会者普遍认为,吉林电子法院将诉讼由“线下”搬到“线上”,这一小步,会带来法院审判的深刻变革,是构建开放透明阳光司法的新探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考察了吉林电子法院体验区后,很受启发。他特别指出,吉林省高院推进电子法院建设的经验,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益参考,值得认真总结推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也对吉林省高院的电子法院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说,吉林省高院按照“审判流程全贯通、网上质证全时段、诉讼服务全方位”的思路整合信息系统,立足辖区审判执行和实际需要,上线半年实现案件类型和诉讼流程全覆盖,为全国法院建设3.0版探索了一个很好的实践模式。

2015年11月,最高法院信息中心面向全国法院下发了《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将吉林电子法院的建设模式在全国各级法院复制、扩充、发展。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五年吉林电子法院模式将在全国“遍地开花”。

然而,吉林省高院在电子法院建设方面的探索并没有就此止步不前。

2016年1月20日,一场有关电子诉讼立法的内部研讨会在吉林省高院悄悄地拉开帷幕。包括最高法院有关领导在内的国内数位诉讼法方面的专家学者都参加了这次研讨会。显然,电子诉讼立法的推进,将使吉林省高院在电子法院方面的探索走得更远。

一场“互联网+法院”的革命

作为一种创新,吉林省高院在电子法院方面的探索尽管达到了预想的效果,但是由于缺少顶层设计,从试点伊始一直被一些难题所困扰。

“法律缺位带来的困扰是首位的。”李广军说,“比如说,通过电子法院平台,双方当事人在线上可以交换证据进行质证,但是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造成有一个问题解决不了,必须到线下,那就是对证据原件的确认。此外,如果当事人在网上庭审过程中是这样说的,到庭下笔录签字时又后悔怎么处理。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吉林省高院行政庭庭长沈海蛟认为,尽管吉林电子法院不是“新瓶装旧酒”,从互联网技术层面讲,是不会存在任何问题的。但是这是法院设计出来的,不是当事人的自发需求。最大的问题是如果律师希望通过电子法院进行庭审,当事人不愿意怎么办?不是所有的行政案件都适合电子法院审判。到底哪些案件适合电子法院审理,应当有个明确的界定。

事实上,法律缺位所造成的困扰更多地存在于基层法院。由于我国没有电子诉讼法,电子法院在缺席审判的处理上很容易给败诉一方形成“口实”,从而成为败诉一方上诉的直接理由。为了避免被戴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帽子,许多基层法院不得不选择调解结案,或者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解结案。

另一方面,全国诉讼服务的顶层设计也亟待完善。

“首先,急需统一全国12368短信服务平台。”张立华说,“目前吉林电子法院省内移动通信手机以12368号码发送通知短信,省内其他运营商手机号码及省外手机号码以10690379187455728发送信息、告知重大事项,发送号码不一致。这种短信发送方式可能影响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规范性,降低了短信送达的公信力。”

“其次,目前吉林电子法院建设了全省律师管理平台,与省律师协会对接实现对全省律师身份的在线认证和管理,对于外省律师采取手工录入和验证,及时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因此,张立华建议最高法院建设全国统一的律师服务平台,实现与各类诉讼服务应用的对接,对全国范围内律师身份进行统一认证和管理。

尽管吉林电子法院在试点过程中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是吉林省高院常务副院长李成林对吉林电子法院的前景仍然保持乐观。

他说,吉林电子法院的尝试,不仅仅是方便当事人诉讼,更重要的是通过互联网,使司法公开真正落地。“程序流程公开,案件进展实时同步,所有证据、材料都‘晒出来了,双方当事人一目了然,谁都没法整‘猫儿腻!”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周强院长强调,信息化是人民法院又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在李成林看来,吉林电子法院和目前正在进行的员额制改革、立案登记制改革一起,给吉林法院系统的审判方式带来前所未有的变化。

李成林认为,电子法院对于解决一线法院案多人少、使司法终身责任制得到清晰明确的落实意义重大。“电子法院不但解放了法官,使其不再局限到法庭里面,最大程度释放了司法的活力,而且由于调解、审理、释明法院每一个环节都网上留痕,对法官的公正审判形成一种倒逼机制。”

“未来的吉林,将至少有30%的案件通过电子法院审理。吉林省高院有决心完成这个创举。”对电子法院的未来,李成林信心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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