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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法院开启网上法庭新模式

2016-05-14王健

民主与法制 2016年5期
关键词:法庭纠纷法院

王健

2015年11月lI日,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平台交易额达到了912.17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571亿元,同比增长将近60%。然而,随着电子商务交易量一同增长的还有法院受理的网上交易纠纷。互联网的去中介化让买卖双方即便相隔千里也能买卖自如,但一旦出现纠纷诉至司法,买卖双方之间跨越千万里的距离,却成为诉讼阻碍。

浙江作为全国电子商务发达地区,以阿里巴巴为龙头的众多知名电商企业,涉电子商务纠纷多发频发。为顺应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需求,推进网上争议诉前多元化解,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主导建设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并确定杭州市西湖、滨江、余杭3个基层法院和杭州中院作为试点,分别审理网络支付纠纷、著作权纠纷、网上交易纠纷及其上诉案件,探索网上纠纷在网上解决的司法运行机制。

这是互联网时代下中国司法的重要创新。

法院庭审的互联网化

近年来电子商务高速发展,但涉电商纠纷却随之不断涌现、升级。借助于各电商平台自身的净化能力,相当一部分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但仍有部分纠纷、矛盾进入司法程序,致涉电商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态势。一旦产生纠纷,网络“跨地域”的特点,不论是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还是对一般消费者而言,均转化成了远距离诉讼的不便。新形势下互联网纠纷的这种独特性,对网络化司法服务提出了迫切的需求。

杭州作为全国互联网经济发达地区,涉电商纠纷案件审判压力尤为巨大。余杭法院2015年年度收案32324件,同比上升42.1%,其中涉网络交易平台纠纷案件千余件,同比大幅上升。西湖、滨江法院全院收案分别为18699件和8575件,同比增长17%和30.4%,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在案件量持续上行的趋势下,急需寻找便捷的审判方式开展案件审理。

为切合时代发展,基于互联网交易的诸种特点,浙江省电子商务网上法庭于2015年3月正式开始搭建,5月完成内测形成雏形,8月正式面向公众上线。如今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已经实现了起诉、调解、立案(管辖异议)、举证、质证、开庭、判决等各诉讼环节的全程网络化。

记者从杭州中院了解到,自2015年8月13日正式上线至2016年1月4日,浙江省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共计收到案件申请1770件,审理中的365件,正在立案审查的301件,经诉前调解撤回申请或主动撤回申请的504件,诉前调解中的301件,审结案件113件,因不符合管辖等规定退回的186件。

湖南的何先生花3216元在网上购买了一个中秋礼盒,收到实物后,他发现这款号称“不含添加剂、防腐剂,为原粒松子仁”的“进口月饼”不仅没有松子仁,还满满的都是添加剂。何先生认为此事涉及虚假宣传、消费欺诈,遂将销售商与平台方一并告上法庭。

原告在湖南,被告一在上海,被告二在杭州。10月30日,该案在杭州市余杭区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隔空”开审。原被告双方均没有出现在法院,而是通过网络连接出现在电脑界面上。

“近年来,电子商务类企业的聚集效应不断扩大,相关领域的司法需求不断增长。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建设正是适应时代需求、推进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余杭区法院院长罗鑫介绍说,余杭区法院涉网案件快速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寻找便捷的审判方式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时任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说:“办案信息化助推司法规范、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司法为民,使当事人得到了便利,使法官从方便办案当中尝到了甜头,也使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得到了明显提升。”

足不出户,解决网上纠纷。如今,杭州不仅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网络交易纠纷案件网上解决,还通过网上法庭审理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将常见的网络纠纷“一网打尽”。

网上法庭:数据痕迹直接转化为证据材料

电子商务活动借助网络展开,像何先生这样的纠纷十分常见,小到买一块橡皮,大到买一辆跑车,均会在网上留下数据痕迹,而留存在网络中的行为痕迹,可以自然转换成证据材料。“互联网纠纷的这种独特性,对网络化司法服务提出了迫切的需求。”杭州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杭州中院电子商务诉讼指导办公室主任张政说。

张政向记者表示,网上法庭诉讼流程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对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均进行充分保障。

原告首先需要在线填写、提交起诉状及相应的证据材料,勾选所需要依据的法律条文。随后,被告通过各种通信方式的提醒获知被诉信息,提出抗辩。接下来,双方将传统纸质文本转换成电子数据提交网上法庭,在电商交易平台上自然留存的订单、聊天记录、物流信息、宝贝快照、借款合同、借据等数据,可以自动带入诉讼程序转换为证据。最后,各方在线发表意见,进行视频庭审。

通过以上几步,原被告双方就完成了网上法庭的全部诉讼活动。诉讼过程中的相关文书材料将以电子方式送达,基本实现“网上纠纷网上解,网上纠纷不下地”。罗鑫说,今后,诉讼将会和网购一样便捷,大家只要点点鼠标、看看视频,足不出户即可轻松进行网上诉讼维权。

据了解,此次试点的四个法院还在电子商务网上法庭中融入了多元化纠纷解决元素,如引入了专业调解员在线调解,当原告把起诉状提交后,系统会自动发送调解信息给调解员,调解员就会介入调解。

诉讼不是目的,维权才是根本。张政说:“直到判决之前,我们的调解和撤诉按钮始终保持着,就是为了鼓励当事人随时积极化解矛盾,平息诉讼。”

张政强调,建立网上法庭,为当事人提供维权便利,为法院和法官提高审判效率,其根本目的在于净化网络环境,建立诚信理念,减少纠纷的发生。但同时,法院在为诉讼便利打开通道时,希望看到的是当事人真正需要这样的便利,而不是因为便利就去追求诉讼。

“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是浙江法院以“互联网+司法”思维,积极应对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及时化解电子商务领域纠纷,便利当事人诉讼,提高审判效率,而特别设立的网络法庭。浙江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的建立,不仅方便了消费者及其他电子商务参与者依法维权,还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开发诉讼结果预测功能,引导当事人正确评估案件走向,使得结果可预期,公平看得见。

未来案件预测功能更利于维权

作为重要创新,浙江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投入试点以来,也遇到了一些困难。

首先体现在被告响应不积极。按照流程,在原告提起诉讼后,法院会以系统通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被告应诉。“但一些被告以为是诈骗短信,就自动忽略了,也有一些人故意装聋作哑不予理睬。”多次参与网上法庭审理的余杭区法院民四庭庭长成文娟说。

张政鼓励当事人以积极的方式面对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会改进短信内容,让接收者更信任。同时,对于那些不诚信的当事人,我们将建议电商平台增加一些相应的规则,对不主动应诉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制约。”

其次是调解力量不足。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诉讼之前有“诉前调解程序”,起到化解矛盾、过滤诉讼的作用,但目前这一部分的力量还十分薄弱、亟须加强。

张政向记者表示,设置诉前调解模块是网上法庭的特点之一,目的是利用社会力量,有效化解纠纷,疏导解决渠道,减轻法院负担,提高维权效率。

据了解,余杭区法院引入的调解人员主要来自互联网调解中心的专职调解员,目前还与杭州市律师协会进行洽谈,准备引入律师团队开展调解工作。为加强调解团队力量,目前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并对调解团队进行了专门的培训。

经过努力,目前,凡是进入调解阶段的案件,系统调解员都进行了人工介入触达和调解。只要案件被有效提交,调解团队都会主动与被告进行电话、邮件、短信、微信、旺旺等方式联系。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调解端正在进行调解流程的标准化和调解内容的结构化设计,以期进一步提高效率,并为今后的机器人调解打下基础。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叶竹盛认为,网上法庭的出现并不是说虚拟世界侵入了现实的正义,而是恰好体现了现实的正义。“现实”在这里做两种理解:一是司法顺应社会和技术的发展,体现了新趋势;二是借助高效的技术手段,在确保司法核心要素运行无误的前提下,应对越来越多的纠纷,提高司法效率。如何更有效率地实现正义,这是这个迅速变迁的时代最需要回应的正义问题之一。

网上法庭正式运行以来,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接下来浙江将进一步试行网上法庭的庭审实战,边实践边改进,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在线审判新模式。

待案件的数量有一定积累后,网上法庭将开发和运用诉讼结果预测功能,引导当事人正确评估案件走向,帮助当事人依法、理性、便捷维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邵景腾表示,杭州将会考虑把之前涉及电商交易的诉讼数据转移到网上法庭,充实网上法庭的基础数据。

浙江省高院审判管理处处长姚海涛称,网上法庭将进行“扩容”,一是在试点法院和已有电商平台对接基础上,逐步向省内电子商务纠纷案件较多的其他法院开放,向所有电子商务纠纷较多的平台对接开放;二是先易后难,逐步增加试点的案件类型,目前主要先从交易数额小、法律关系相对简单、证据容易固定且电子化程度较高的三类纠纷类型开始,逐步总结出可复制的经验,扩展至其他案件类型。同时,浙江将建立一个跨区域的网上法庭特邀调解员团队,推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

谈起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的前景,张政表示希望更多的电商平台参与进来,共同搭建起互联网纠纷解决机制;也希望其他法院能够参与进来,共同分享网上法庭带来的审判效率提高和节约司法资源的果实;目前杭州法院的试点案件类型集中在电子商务的范围内,希望电子商务网上法庭今后能够适用于其他多类型案件的审理。技术的后续开发和迭代改进持续跟进,网上法庭的优势才会得到进一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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