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助农取款服务资金支持机制的政策建议
2016-05-14郭静
【摘要】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广泛推广的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解决了无金融机构网点地区金融服务缺失问题,为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了便利,扩展了农村金融市场,收到良好效果。同时,在助农取款服务日益深入农民生活的过程中,这种以农村零售店为依托的取款服务正面临着激励机制不健全、投入产出不平衡等问题,影响了助农取款服务的长效发展。本文结合地区实际,以健全助农取款服务资金支持机制的政策建议为主要内容,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展开思考,以期进一步推动助农取款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助农取款服务 资金支持 政策建议
2011年7月,人总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明确在2013年底前实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农村乡镇基本覆盖。近四年来,在人民银行的带领和推动下,助农取款服务快速发展,目前已基本实现全国农村地区行政村的全覆盖。但是,当前助农取款服务也面临着投入成本过高、影响推广主体积极性的问题,因此助农取款服务的资金支持机制亟待健全。
一、目前助农取款服务面临的成本问题
收单银行对服务点投入成本过高、服务点商户经营成本较高和服务点资金筹措困难是目前助农取款服务主要面临的三个成本问题。根据调查,目前收单银行设立一个助农取款服务点,需配备POS机具1台,成本约1500元,验钞机1台,成本约200元,另外还需承担服务点机具维护、人员培训、定期对账、风险核查和单据保管等责任。对西北五省13个地市的随机调查数据显示,收单银行建立一个助农取款服务点需平均投入2900元。为促进助农取款服务工作的开展,践行社会责任,各收单银行免除了制卡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甚至有的机构还承担了服务点通讯费。在高投入的同时,助农取款对象大部分都是低收入群体,给银行带来的存款和手续费收入有限,承办银行难以通过助农取款服务获得收益来对冲成本。
服务点方面面临的成本主要为通讯费、人工成本、现金垫款的机会成本。服务点资金筹措困难、备付金来源方式单一,资金不足导致助农取款业务难以发挥其真正效用。合作商户存在调配现钞、现金保管,假币识别等经营风险,也导致合作商户积极性不高。
二、改善成本问题的政策建议
面对以上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应健全助农取款服务资金支持机制,提高商户的积极性。一是地方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出台有针对性的财税扶持政策和通信服务优惠政策,用于对服务点通信费用、经营成本的补助;二是人民银行作为助农取款服务的推广机构,直接对收单银行和服务点进行资金补贴;三是收单银行的总行一级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资金扶持力度,减少县域银行资金压力。
地方政府和人民银行开展对收单银行和服务点的资金补贴,是当前改善助农取款服务成本问题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以下是关于发放补贴具体操作的相关建议:
(一)补贴的目标和原则
健全助农取款服务资金支持机主要是为了缓解收单银行投入成本和服务点运营成本的压力,提升收单银行和服务点的服务积极性,保障服务点的开设和稳定运营,进一步推动助农取款服务的长效发展。补贴以切实缓解收单机构和服务点成本压力、调动各方开展助农取款服务的积极性为原则。
(二)补贴的对象和获得补贴的条件
补贴的对象为人民银行审批通过的、按规定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收单银行和服务点。可根据当地实际设定获得补贴的条件,如收单银行在辖内设立的服务点个数超过2个可获得补贴,服务点发生的业务真实可查,且业务笔数、金额达到规定额度可获得补贴。通过设定补贴获得的条件,使补贴款项真正起到缓解成本压力、提升收单银行和服务点的服务积极性等目的。
(三)发放补贴的标准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已经发放“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深化工程专项补贴”资金的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和惠州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补贴标准为589.9元/户。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可通过调查辖内收单银行、服务点的实际成本,结合当地实际设定补贴的发放标准,向符合补贴条件的收单银行和服务点发放补贴。对于收单银行,可按一定标准补贴其维护POS机、培训商户等成本;对于服务点,可根据其业务量来确定补贴标准,以提高服务点积极性。
(四)补贴发放的实施流程
确定补贴发放的政策后,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应要求收单银行提供服务点的基本信息和资料,并根据资料对辖内助农取款服务点进行摸排和审核,确定补贴对象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可由财政部门或人民银行通过转账的方式将专项资金直接发放到收单银行和服务点商户手中。
三、注意防范骗领补贴等风险
作为补贴的发放部门,应制定相应措施防范相关道德风险。如要求收单银行定期上报服务点业务情况,对其进行详细掌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摸底排查工作,通过调查、走访服务点,确定各服务点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同时通过查看服务点业务情况和相关登记簿,分析发生的业务是否真实可查,是否存在卡号、金额多次重复,发生额虚增等情况。如果发现收单银行存在骗领补贴等情况,地方政府或人民银行应对其实施相应处罚措施;如发现服务点商户骗领补贴的情况,可将其行为在个人信用报告进行记载,以起到警示作用。
四、资金支持政策的退出
对助农取款服务的资金补贴,可在当前情况下起到缓解收单银行投入成本和服务点运营成本的压力、提升收单银行和服务点服务积极性的目的,根据助农取款服务的后续发展情况,可考虑补贴政策的退出。
(一)替代产品(工具)推广应用
随着农村地区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普及,以及自助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大范围布放,或者农村新兴支付工具开发推广工作能够逐步取代助农取款服务时,结合地区差异,可考虑逐步退出补贴政策。
(二)收单银行和服务点可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利益补偿
如政府层面设立专项基金用于鼓励收单银行创新工具,发展农村支付市场。收单银行通过创新产品,丰富助农取款服务品种和范围、逐步完善服务点功能,如开通各种代缴费业务,增加服务点代理收入,可实现对服务点成本转嫁、提高服务点积极性,也可考虑退出补贴政策。
作者简介:郭静(1990-),女,汉族,甘肃嘉峪关人,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助理会计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