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情况调查
2016-05-14
摘要: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去年启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存在办理手续比较繁琐、贷款规模与农民需求差距较大等问题,需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去年启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区农业银行和农商银行已经向9个农民合作社发放抵押贷款201万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农户的资金需求,拓宽了资金筹措渠道。
一、双阳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试点乡镇、发改、农业、农行、农商行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农业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业务工作。试点乡镇等成员单位也结合各自实际,抽调专人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主管人员,并安排村级出纳报账员负责初审工作,形成了区、乡、村三级服务网络。
二是狠抓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去年省里召开动员会议后,双阳区专门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区里还召开推进会进行再安排和再调度,有效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促进工作开展。同时,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电视、报纸、培训、入户宣传、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对抵押贷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三是突出重点环节,促进试点工作落实。在具体实践中,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环节:突出抓好前期调研,组织试点乡镇和农业部门围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登记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对需要抵押贷款的经济组织和农户自然人实施分类统计,摸清底数,做好登记备案;切实加强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下发的有关政策和文件,做到政策熟悉、范围明确、程序清楚;注重发挥群众和金融单位主体作用,始终坚持以借贷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为前提,特别是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引导和推动农民参与抵押贷款;不断加强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区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交易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在乡镇农经中心建立以村组为基础的交易服务网点,全面做好政策宣传、组织指导、联系沟通、信息发布等工作,努力为土地流转提供优质高效的一条龙服务。
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涉及乡镇、农业部门、发改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等多个方面。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双阳区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业务单位的工作职责。在具体工作中,试点乡镇、农业部门和金融机构能够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同时也能够及时沟通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共同推进抵押贷款试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双阳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存在的问题
一是办理手续比较繁琐。申请贷款的农民办理一笔贷款需要填写将近10张表格,多的达到十几张,并且还需要信贷员到村组实地调查核实贷款户具体情况,找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签字。对于贷款农民和信贷员来说,这些手续既生疏又繁琐,难免从主观上产生畏难情绪。
二是贷款规模与农民需求差距较大。按照规定,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额度按照抵押土地收益的一定比例确定,比如贷款5万元大约需要将近4垧地作抵押。双阳区地处半山区,人多地少,人均承包地面积在3亩左右,由于土地流转规模较小,并且有些农户土地流转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无法进行抵押,导致多数农户可供抵押的土地面积小,能够贷款的额度小,从而导致地少的农民不愿意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贷款,资金需求大的农户反而贷款困难。
三是银行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由于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品处置难,监管制度不健全,风险保证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银行避险心态较重,开展此项业务比较慎重,不愿意增加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
三、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建议
一是不断提高银行贷款积极性,全力保证贷款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在保证放贷质量的前提下,不断转变思想,克服畏难情绪,充分考虑和照顾农民及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需求,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水平,扩大业务范围。
二是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作用,指导农民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促进农村土地规范、合理、有序流转,重点引导土地向种田大户流转,从而扩大土地流转规模,提高贷款额度。同时,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边推进试点、边总结经验、边完善政策,切实降低不可抗力、市场风险和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确保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切实发挥乡、村两级矛盾调处中心作用,不断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确保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有效化解。
三是全力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有效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农村土地产权的确定,将极大地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前期工作,有利于提高农户贷款效率,减少银行在办贷过程中的工作量和风险。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农民的承包地确实权、颁铁证,通过有效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切实解决农户因有效抵押物不足而导致贷款难的问题。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要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相关知识和重要意义,使广大农业生产经营户掌握具体内容和有关环节,转变农民的惯性贷款思维模式,使更多的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接受这种贷款方式。
五是以抵押贷款试点为杠杆,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有利于破解农村金融“瓶颈”问题、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最大程度发挥信贷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的效用,重点引导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合理调减玉米等普通粮食种植面积,大力发展杂粮、绿色稻米、棚膜蔬菜、苗木花卉等高附加值作物,以及以梅花鹿为重点的精品畜牧业。同时,引导农民和经营主体发展观光休闲农业,通过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课题组成员:赵树勋 宋立新 赵忠铨〔执笔〕)
责任编辑: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