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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德育活动恰当性的路径

2016-05-14吴辉

基础教育参考 2016年5期
关键词:教者原则道德

吴辉

德育是开启与培养人智慧的教育活动,是向人们传达生活智慧的教育活动。千百年来,人类对外在和内在世界的客观规律和法则的认知与揭示,积淀为智慧与文明,形成了以科学性、人文性的道德知识为主的学校德育,它无疑是人们学习、掌握道德文明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其中,恰当的学校德育活动是实现这一“最有效途径”的基础性工作。

德育活动恰当性是指中小学在开展德育过程中的目标、内容、形式、时机等要与受教者的现实生活和发展需要相统一,其过程中的要素之间和要素与整体综合之间的磨损、干扰、离散等要降到最低,而协调一致、整体优化达到高值状态;是德育活动现场对受教者产生的道德感染力、影响力,让其心理产生认同、敬意和逐步内化,即受教者的瞬时德育收益与长时德育收益达到有效、统一状态。

美国著名教育家内尔·诺丁斯等人发展的精神关怀理论认为:第一,道德的本质是实践性的,而非理论性的,道德原理应该是给真实情景中的具体人在实际生活中遭遇的道德问题提供行动指导的,道德发展的关注在于共同体中的个人及培育和谐关系;第二,核心是“注意和反应”,在教育过程中强调教师必须倾听学生的心声,而不是仅仅向学生灌输事先准备好的内容,必须认真考虑学生们的兴趣,充分关注现实存在的道德问题;第三,对学生的精神关怀是为了学生的幸福,因而成就幸福理应是学校教育的根本目的[1]。

在现实的中小学德育活动中,通过对具体德育活动的目标、策略和评价进行控制,是提高德育活动恰当性的关键路径。

一、恰当的目标

德育活动是具有鲜明目的性的活动,这种目的性更多是施教者的,因而德育活动的成功在于要把施教者的目的性转化为受教者的意识性、能动性,这需要施教者创造性地把德育活动的目的性与受教者的道德认知特征、行为特征等相结合。这要求学校德育目标整合国家德育目标、社会德育关注、家庭德育要求,整合普世道德、现世公德、社群规范,与中小学生的各阶段道德感知和行为能力结合起来,确立活动目标主旨。重要的德育活动的主旨有爱生命、有责任、敬法律、积良善、尚勤奋等,适合中小学学生阶段品性和品行发育,是立足于中小学学生个体成长的内在需求和外在要求而选择的,在开展学校德育活动规划过程中,可围绕其中一个或两个主旨方面的内容来确定活动主题或专题。

1.爱生命。珍惜主客体生命存在和生命发展环境的理念和行动,倡导中小学学生生命优先的原则,引导其掌握适龄的交通伤害、气象灾害、人为暴力(含冷暴力)伤害、水电火灾害等发生时的求生技能,同时引导其理解和掌握适龄的预防和避免导致生命危害发生的技能,引导其树立和参加热爱生命、不伤害弱小生命的情感理念和活动。

2.有责任。引导中小学学生通过适龄的具体活动、事例、情景建立责任情感,尚行认真踏实完成角色具体责任。责任产生于社会关系之中的相互承诺,包括个体正当承诺、角色基本任务、法律法规规定、优良传统习俗、社会公德原则等。

3.敬法律。引导中小学学生尊重和敬畏法律的界限,培养崇尚法制生活的态度,学会关注自己的和他人的法定利益,学会通过符合法规要求的渠道获取和维护利益,培养自己的违法羞耻感。

4.积良善。引导中小学学生关注,并将自己融入到家庭、社区、班级、学校及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优良行为和风尚中,能够认同和尚行民族优良传统,爱惜和感恩于劳动和奉献,怜惜和关怀于痛苦和困厄。

5.尚勤奋。引导中小学学生认真对待学习和生活,尽力珍惜和精彩度过学生时代的光阴,并积极参与学习生活,逐步形成忠诚于理想,敢于拼搏、勤劳奋斗的精神气质。

二、恰当的策略

德育活动是具有强烈时代感的创造性活动,要把教育的目标、内容有效转化为受教者的道德意识和行为,则需要有能够触动、感染、号召受教者的过程、形式、样例、工具等的综合演绎,演绎的设计和实现的恰当性则需要一定的目标控制性原则和结构系统,使德育活动的目的追求转化为有效的德育活动结果,预防因活动的过程、形式、样例、工具等的过度或不足而造成活动的效益损耗或教育损伤。

1.目标控制性原则。目标控制性原则是从时代教育活动必须遵循的“人本”“法治”“科学”等基本思想中整合而出,用于立足中小学学生品行和品性培育的基本要求。具体而言,它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原则。

(1)可接受性原则(量力性原则)。指所施教的需要与受教对象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原则。即德育活动要从中小学学生发展的实际可能性出发,其任务、内容、方法和组织形式是学生可接受的。贯彻这一原则,要准确了解和评估德育活动域内中小学学生的接受能力与智力、体力发展水平。

(2)互动性原则。指德育活动的施者和受者必须有良好、恰当、真实的互动过程。互动的实质是无论是自我互动还是社会互动,都是主客体之间的往返活动,都是主客体之间的沟通,这种沟通主要依靠包括暗示和语言在内的“符号”。

(3)连续性原则。指针对中小学学生的德育活动必须是前后相连、上下平等的,道德要求是一贯的、普世的,具有良好的系统结构的延展能力。

(4)实践性原则。指中小学学生参与的德育活动是现实生活中可独立或合作完成的,是日常生活中能够正常发生的,是通过主观努力可以做到的,是可以重复发生和再现的。

2.目标控制性系统。目标控制性系统,作为触动、感染、号召中小学学生德育活动的建设要求,是德育活动设计者在活动的制作、创造中,根据德育活动目标系统,在一定时间、空间和人间的三维结构中把德育活动资源围绕活动主旨激活,使德育主旨成功演绎。具体而言,它主要包括以下七方面内容。

(1)明确的主题。用恰当的语言、音乐、画面等把德育活动的主旨和内容提炼和烘托出来,让参与者一目了然。

(2)相宜的仪式。根据参与者的角色特点和活动目标,设计恰当的仪式,使活动产生深刻、端庄、生动等正能量的氛围,让参与者的精神世界得到感召。

(3)简明的过程。德育活动必须以活动主体角色为中心展开,围绕主题详略恰当,核心环节要细致入微,动人心弦。

(4)鲜活的题材。德育活动的题材是活动参与者现实生活或相关生活中的事物或内容,是参与者可为的事物,具有强烈的时代感。

(5)精要的内容。围绕德育活动主题和过程精选各环节的呈现内容,各环节内容不可跑题。

(6)和谐的角色。德育活动的主配角的活动及任务要分配恰当,以防活动角色地位颠倒。

(7)科学的模式。观摩交流式、专题研讨式、展示评比式、学术报告式、试验探究式是开展德育活动的基础性形式,可以根据德育活动目标选择一种基本形式,或由多种基本形式组合成一种综合性形式,如“学术—观摩式”“展示—研讨式”等。

三、恰当的评价

德育活动的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的活动,是对客体实现主体需要程度的判断,是针对德育活动满足社会与个体道德需要的程度做出判断的活动。恰当的德育评价是要对德育活动直接的、现实的价值或潜在的、预期的价值是否能够满足活动相关主体的价值需要做出判断的,以期达到德育价值实现增值的过程。德育活动评价的一般步骤是:确定评价目标和方案—选择评价时间和搜集评价对象信息—分析评价信息形成评价结论—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善策略。下表是针对区域性、校本性的组织化德育活动开展设计的活动效能评价表(见表1),按照两级项目评价设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评价结论用等级或数值呈现,等级或数值可在“评价关键点”的右边增加评价等级或分值栏,但建议使用等级评价为好。

最后,有必要重温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让13亿人的每一分子都成为传播中华美德、中华文化的主体。”总之,道德是一种生活方式。“道德教育的根本使命就是要引导人走上‘成人之道”,“道德所引导的是人的目的的实现……‘德性并不仅仅是狭义上的道德品格……道德就是要使人按照人的本然存在方式去存在,它为人指明的就是成人之道”[2]。

参考文献

[1]内尔·诺丁斯.学会关心:教育的另一种模式[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1.

[2]李柳青.对当代学生道德教育的思考——基于见义勇为的视角[J].教学与管理,2011(5):12-13.

(责任编辑 张慧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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