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议互联网金融
2016-05-14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与“十三五规划”都提出要规范互联网金融。两会之际,代表委员就如何推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助力供给侧改革,提出了各自观点。]
全国政协常委刘明康:
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但不支持你们“发疯”
“对互联网金融这个新事物,我们还是应该支持的,不能因为这个行业出了一些差错和问题,就说它不好。”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银监会原主席刘明康近日表示,“我们全力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但我绝对不支持你们‘发疯,很多平台现在就是在‘发疯,利欲熏心,最终将是死路一条。”
刘明康再次提出,互联网金融归根究底还是金融,从事的是中介服务,“当前,互联网金融最大的问题是,还没学会走几步,运行的时间也不长,不想着如何通过有效的资金配置降低借贷中间差价,就已经算计着自己的回报,进而期待更多人给平台注资。既想做大、做快,还想自己赚钱,已经有平台因此出了问题,如果后面的平台不吸取教训,未来还会有这么多平台倒下去,互联网金融必定会失败。”
他还提出,互联网要真正做到普惠金融,关键是明确为谁服务。“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搞大资管、众筹,但这些资金最终对接了很多低效率的行业,比如房地产、政府债、城市基金和企业过剩产能,做的都是银行淘汰下来的业务,互联网金融如果采用这种发展模式,尽管穿上一件用大数据、互联网、现代技术织就的马甲,但从根本上看,你直接违背了金融中介的原则,也违背了普惠金融的原则。”刘明康这样表示。
对于互联网金融如何走出当前的困境,刘明康表示,既不能归罪于他人,也不要过度依赖监管,监管只是给大家提个醒,“要靠行业自律,通过做小、做分散、做简单产品,走上一条健康的道路。”
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李东荣:
让每位“互金”从业者有敬畏之心
“金融业与生俱来就伴随着高风险,充满诱惑。在互联网时代,很多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也变得更为隐蔽,风险扩散也更为迅速。”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李东荣表示,为防止个别平台出现问题给整个行业发展带来重大影响,既需要金融监管体制与时俱进地完善,也需要行业自身实现自律,每位从业者对金融事业需怀有敬畏之心。
对于互联网金融业的监管,李东荣认为,互联网金融作为混业发展的业态,势必要给金融监管带来新的挑战。因此监管要与时俱进,通过不断努力,去适应业态的发展,此外还应“在行业经营规则、标准的制定上仔细研究和统一确定。”
谈到行业自律,李东荣表示,从业者要从一开始就正确认识和遵循金融业的基本规律,明白防范风险是这个行业永恒的主题,希望这一行业的每位成员都要对金融业有敬畏之心,爱护这个行业的声誉,尊重行业规律,更好地推动中国金融改革,也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全国政协常委李克穆:
互联网金融需进一步健全完备的风险防范预案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党委副书记李克穆表示,互联网金融监管难度大,风险传导更迅速,不仅监管措施要跟上,更重要的是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这一底线。其次,应注重银证保监管体系的差异性。“当前,我们既要强调在大金融框架下协调监管,同时也要注重银证保各自的特点,充分注意其差异性,监管才能更有针对性,才能更有效率。” 此外,李克穆认为还应注重监管创新。互联网金融效率高,但效率与风险也呈正比,对监管机构来说显然也是新的挑战。监管机制需要更强化技术环节,提升信息化协同。而对于来自互联网的风险,如果事先缺乏防风险的预案,那么风险就可能是不可逆的。如果不断推进监管创新,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防风险的预案和体系,风险就是可控的,就是可以防范的。
“互联网金融是新概念、新思维,因此要有新举措,要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备的风险防范预案,促使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李克穆最后说。
全国政协委员刘世锦:
“勤政”要对“互金”行业拥有鉴别、矫正、引导的能力
与去年全国两会时互联网金融业态受到热捧不同,今年,这一金融创新行业似乎有些“凉”了。甚至有人说,这个行业将进入寒冬。在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看来,虽然行业发展出了一点问题,但互联网金融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创新可以有热度、赶潮流,但创新不是搞群众运动,一定要有一些实实在在、有价值的内容。”
谈到监管话题,刘世锦表示,“有人认为既然政策宽容金融创新、允许其试错,那么就可以理解为允许行业完全放开;一旦出了问题,就认为应当严管,甚至让这些平台全部关张。在我看来,这些都是‘懒政的办法,而‘勤政的思路,是要求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部门对行业拥有鉴别、矫正和引导的能力:要识破在新生事物的外衣下,还藏着一些古老的金融骗术,要把这些问题平台清除出去,也要经常敲打还没有出现问题的平台,引导它们走正道,同时要提醒公众防范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赵光育:
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要努力,避免“野蛮生长”
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政协副主席赵光育认为,浙江经济之所以有持续的、比较好的活力,跟互联网金融有很大的关系,“互联网金融为市场提供了快捷、优质、宽泛的融资渠道,能够唤醒沉淀在民间企业大量沉睡的资金,让这些资金流入中小企业、实体经济。”
但对互联网金融加强监管方面,除了政府方面监督、监管、监控,还需要从几个方面努力:首先,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企业本身要努力,加强平台数据建设、分析能力,避免走错路,避免“野蛮生长”。其次,综合监管、创新监管和协同监管应成为政府相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最重要的原则。尤其是综合监管,要有切实的措施,而这就是创新监管的具体做法。第三,要加强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风险教育。
全国政协委员贺强:
互联网金融未来或将走向联合监管
“世界金融的历史是高科技手段向金融渗透的历史,到当代,互联网和金融高度融合,互联网金融是必然产物。未来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一定会逐步融合,是一个互相融合的状态。对于互联网金融这样的新生事物,既要加强监管,也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表示,联合监管从未来趋势看可能是一个方向,因为全世界风险管理都是合并的阶段,中国也是趋势,特别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互联网好比金融循环系统渗透率最高的毛细血管,渗透经济各个领域。“央行文件必须有实施细则,光有总的原则没用,必须要有操作的实施细则,我相信监管在逐渐正规化。”
全国人大代表马化腾:
金控公司“长跑”应回归本质
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表示:腾讯互联网金融有微众银行,主要是做贷款,通过其他银行的拆借、合作获得资金,把小银行的资金通过互联网找到需要这些资金的用户,根据大数据进行判断,解决贷的问题。还有理财方面,通过理财通对接一些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但金融也是一类产品,也可能有风险。既然大家认你这个平台的背书和信用,一定是希望你不能把这个责任撇开了,所以你是要有一定的责任。在马化腾看来,金控公司只是不重要的形式,重要的是你的内力(本质上在做什么事情),能不能看得准、做得下去,这是最关键的。
全国政协委员赵宇梓:
互联网金融出现倾向性问题时应抓早抓小
“互联网金融在本质上还是金融,其核心是风险防控。因此,互联网监管的有效性显得尤为重要。”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赵宇梓表示,要考虑监管的前瞻性、预见性,同时还要加强引导,在加强创新的同时不能忽视风险性,而在出现倾向性问题时,要抓早抓小,及时规范。
赵宇梓提出,互联网金融呈现出跨地域、跨时间,业务相互渗透,综合性等特点,与现有的监管模式不相适应,这就需要根据不同的方式、不同的功能来调整监管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方方:
投资者对信用风险的理解应加强
“金融机构的核心就在于解决两个问题:资产端的风险质量问题和负债端的成本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方方表示,互联网技术的确能在某种程度上提高资产端的质量和降低资产端的风险,同时也可以降低负债端的成本。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监管,方方提出了三条建议:首先,“通过互联网技术,资产端提高质量,负债端降低风险的核心是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很多投资者目前对于信用风险的概念还是不强。第二,各界对于互联网金融要持开放态度,留出空间,要允许试验。第三,监管层要划清红线,要有底线思维,哪些事情不能做一定要明确。比如,没有风控能力,就不能做资金池业务。
全国政协委员戴晓凤:
市场公开生产信息的机制与制度需得到保障
“P2P领域里,最大的问题是盲目推崇。”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戴晓凤认为,“从监管层面说,P2P平台都是信息中介,只是传递信息。但监管机构并没有完成这个市场信息的生产方式和生产传播制度,造成信息中介并不对信息负责。监管的关键就是市场公开生产信息的机制与制度能否得到保证,验证信息的公开、真实、可靠性的关键又看是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