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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为推进依法治区添砖加瓦

2016-05-14朱哲莹何显龙

上海人大月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联系点任命人大常委会

朱哲莹 何显龙

近年来,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在建设法治长宁实践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注重维护法律权威,为长宁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依法行政

区人大常委会重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的人大意识和法治意识,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动政府部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施“权力清单”、强化综合执法,积极关注行政审批改革的进程和事项,进一步推动区政府加快改革步伐,规范行政行为。积极稳妥地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办法》,定期听取关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

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公平正义

本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围绕区法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司法审查情况、区检察院关于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情况等8项审议议题开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司法改革启动后,区人大常委会多次听取和审议关于司法改革情况的汇报,依法任命司法改革试点后的第一批新纳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支持“两院”积极应对司法改革中遇到的困难,保障“两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开展询问常态化和专题询问,增强监督实效

区人大常委会不断推进询问工作常态化,制定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办法,在每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就每一个“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询问。截止2015年底,共在23次常委会会议上,针对42项监督议题,共计99人次提出了145个询问问题,17个部门负责人接受询问并回答问题。询问常态化和专题询问的深入开展取得良好效果:一是促进常委会审议准备工作更加充分,提高委员和代表们的履职水平;二是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充分了解议题相关工作情况,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三是通过互动问答、寓支持于监督,强化政府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四是将询问和专题询问作为帮助政府协调解决问题的平台和延伸,有效推进“一府两院”工作。

积极参与立法,指导和支持立法联系点工作

虹桥街道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后,区人大多次前往调研,从组织保障、力量调配、工作机制等方面指导和支持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目前,立法联系点已基本形成“一体两翼”组织构架和试点工作制度规范,召开意见征询座谈会8场,参加人员64人次,共完成对两批次5部法律草案及2016年全国立法计划的意见征询工作,对于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立法精细化、提高立法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区人大积极参与本市地方立法,对下发征求意见的12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提出修改建议。

依法行使任免权,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

本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本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22人次。对由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制度,同时,还采取任职表态、颁发任命书等形式,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探索加强任后监督,要求被任命人员在任命后一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提交就职报告,经过主任会议通过后,由媒体、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布,促进被任命人员严格依法行政。

提高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区人大加强代表培训,增强代表法治意识,提高履职积极性和履职水平。围绕依法治区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座谈交流等活动,如按照“六五”普法决议,组织代表80余人次到部分单位对“六五”普法成果进行检查验收等。截至目前,已邀请210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380人次代表到法院旁听庭审。进一步密切代表联系群众,支持代表通过选区代表联系点、代表述职、“两代表一委员”联合接待等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宣传人大工作和人大制度,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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