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核心素养的内涵与构建
2016-05-14赵飞
作文核心素养与语文学科的关系
“核心素养”是一个当下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本期圆桌话题我们就来谈谈作文核心素养与学科间的关系,从概念阐释和实际操作等角度进行深入浅出的探讨。赵飞老师主要从作文核心素养的内涵与构建模型做了理论上的阐释与界定;邓鑫老师从作文教学的策略和保障入手,基于操作实践谈了作文核心素养的培养;张寅玲老师使用了一线串珠的方法,结合自己平日教学的感悟,以生动的教学实践,阐释了对作文核心素养的理解。
本期主持:赵 飞
写作是一个极具私人化、感性化的活动,但在其过程中不乏理性和智性的思考。学生的思维、情感在伴随着写作前行时,思维越来越细密,情感越来越细腻,这样的一个创作过程就集中体现了语文学科的整体素养。语文的核心素养在课程内要具体化,要能体现学科特点,并且形成具有该学科特点的关键因子,作文教学是语文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无论是从理论层面还是从实际操作层面上,我们都要开展基于学科特点的核心素养研究。
有人说,核心素养就是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这样的理解过于笼统和简单。我们也许不能一下子具体清楚地把核心素养说得很透,但一定要描述和界定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落脚点必须是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学习,遴选符合大家共同认知的、具有普遍性和关键性的因素。核心素养绝不是独立于课程体系之外的,而是与课程紧密结合,相融共生。只有将宏观层面的核心素养落实到每一门学科之中,也就是与学科素养结合在一起,在学科之中彰显其特质,核心素养才能真正融进学生的生命之中。对学生作文核心素养的思考不是颠覆之前的作文教学理论建构,而是在过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廓清作文核心素养的内涵。
作文教学作为语文教学不可忽视的一种支撑,是语文学科素养的具体化。作文教学体现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是语文教学规律的彰显,作文核心素养就是语文核心素养的内核。语文的学科素养我粗鄙地认为应该体现这三个方面:语用、审美力、人文。所以写作教学的指向就是语用的体现,审美力的培养,人文的积淀与内化。如何把这些素养渗透到学生的平时写作中,让写作的过程更加饱满,需要教师在平时写作训练时有意识地践行。本文就是基于作文核心素养理念下的作文教学这一思考,重点解决作文核心素养培养的基础性问题,探寻作文核心素养的价值,并尝试从理论建构的框架上阐释其 内涵。
一、作文核心素养的内涵
作文核心素养绝不等同于习作能力,它比习作能力的意义更加宽泛和深远,除了涵盖习作能力外还包括其他方面的因素,比如为了学生更好的发展,这是核心素养中的核心问题。作文核心素养的定义目前业内还没有完整的阐释,我们所有的认知都处于感性和经验的层面上,处于一种混乱的经验状态中。但是作为语文学科的支撑,作文核心素养绝不是盲从新概念,更不是无源之水,所以作文核心素养是我们教学中绕不开的 话题。
学生写作过程有两个表象特征:一是显性的,主要体现在学生对生活的一种艺术表达,情感的自我宣泄,对语言文字的正确表达和运用;另一种是隐性的,主要体现为写作者重新构建和创设一种新的生命秩序。
写作过程中显现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学生写作技能方面,学生运用思维把生活中熟悉或者陌生的场景、人物、事件、感悟等通过语言符号生成句子、段落、文章。这里,文章的表达流畅、语言丰沛、结构精巧、选材精准、立意深远等都可以看出来,这些可以“看出来”的写作能力属于作文核心素养中的语用部分,也可以宽泛地界定为作文核心素养组成的一部分。在这分数至上的社会,我们的评价体系是那么单薄与贫瘠,我们更多关注的是作文的分数有多少,而不是学生作文中那真诚、深刻的活着的灵魂。我们如果摒弃学生作文中那些真实情感的流淌,用分数来衡量学生的作文能力,那些精致、看似无懈可击且有意为之的作文便得到青睐。可这样合理吗?评价强调的是学生对材料、语言所实施的安排、布篇、把控,是对写作真实状态的误解。教师的评价点针对语用这一块的比重较多,学生真实的经验、习惯和观点往往被抑制,取而代之,更多的是 迎合。
与此同时,写作不是一个人的独舞,而是一种双向甚至多向的呼应与对话,这里隐藏着一种看不见的“交流”,属于写作者和阅读者精神、思想层面的互动。写作者面对生活中的真、善、美以及假、恶、丑等社会现象产生的情感和审美判断,生发的表达欲望是虽然看不见,作为写作主体的学生所表现出来的自由情感、语言感觉、批判精神、个体意识、健全人格等诸如此类的因素在文章中还是隐约可感的,属于作文核心素养的隐性部分。审美力的体现在学生的全面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以直观形象的丰富性来培养学生有机的、整体的反应能力,是沟通作者与读者感性、理性的桥梁。外部世界在进入学生的生活后,经由学生审美力的推动化为文字呈现在读者面前,我们可以在文字中看到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领悟美的能力,这是学生对生活的一种姿态。这样,学生因为写作而与生活、社会有了精神上的近距离接触,这是一体欣悦、一体同悲的勾连关系,让学生精神世界和投射其中的外部世界的本真呈现完全依赖于作文素养。
二、作文核心素养的构成模型
1.作为课程形态存在的作文教学。
作文教学首先是一种课程形态,它依附于语文教学但同时又有自己的独立性。多年来,作文教学已经成了教师和学生重点关心的教学领域。在课程形态上,作文教学的方法、理论构建已经有了丰厚的研究成果。比如游戏作文、活动作文、自由作文、新体验作文、开放作文、读写结合、观察作文、情景作文、学科作文等各类作文流派蜂拥而出。这些作文流派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教师们解决了平日作文教学中出现的诸多难题和困惑,但从作文教学形态上看它们只是解决了一些操作技法层面上的问题——并没有从审美秩序和心灵时空中解决写作的本质问题,在写作方法以及素材方面,不论其形式如何繁多,学生的作文还是停留在一个看似“繁荣”的学习形态上。学生诉说生命体验,体现自身人文素养的精神元素并不能从平日教学中产生。这就如同鲁智深教林黛玉倒拔垂杨柳,方法再正确,技巧再精妙,也不能让其把杨柳树拔上来,因为教授的只能是技巧,而不是内功。这样的形态暗合了当下学生作文中的虚华浮躁之气。如果我们的教学只是一味在这里停留,作文的核心素养将难以形成。所以,作为课程形态存在的作文教学只能是作文核心素养中的一个模型,是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
2.作为课程内容存在的作文教学。
作为课程内容存在的作文教学具有普遍性,学生写作素养可以通过教师的传授来达成,而不是某个有写作天赋的学生独具的特质。作文核心素养是确定作文教学内容的灵魂,作文教学所有的内容确定和评价都要围绕“作文核心素养”的实现而展开。作文核心素养不像其他课程素养(数学素养、科学素养等),有教学内容可以量化与精准评定,它牵涉到更多的是情感、价值、审美、精神等方面,难以用客观化的评价和测量来完成对学生作文核心素养的考量。基于此,作文教学内容的设置需要有属于自己的学科特征。
作文教学可以独立于常规教学之外来进行,但这样的独立不是完全离开语文教学,而是语文教学的一个延伸,在主题、思想、内涵等方面还有相同、相似、相近之处。虽然形式上有变化,但并没有完全游离于语文之外,实质上仍保持着内容、性质上的一致性。作为课程内容存在的作文教学,它的指向还是在语文素养的层面,只不过是形式上的变化而已。作文教学是语文教学的一种形式,一方面内容,不是形式架空了内容,在关系上两者是从属而不是并列。作文教学中体现的那些素养都是语文素养的折射,比如选择写作需要的材料,进行语段、句子、词汇的训练这是语用的功效;把客观世界中的生活点滴进行渲染、升华并营造韵味情致,从中体现自己的审美趣味和审美发现,这是审美力的作用;学生全部身心和现实生活接触,生发的自由精神、文化品格、正义判断等因素靠着感悟和洞察力把这些因素转变为可以传达的文字形式后,给阅读者提供阅读的沉浸感,这是人文修养在起作用。所以,作文教学只是语文学科的一个缩影,可以投射出语文核心素养的一部分功效,是其课程内容的一个方面。
3.作为课程理念存在的作文教学。
作为课程理念存在的作文教学具有多元性,教学中我们不要在某一种写作方法上打圈,而要把写作哲学、写作美学、写作文化学、写作语言学融入自己平日的教学中,内化为一种教学意识。写作的终极本质不是简单地模仿生活、反射生活,也不是纯粹的抒情言志和书面语言表达,更不是笼统地为了思想交流,而是一种把芜杂的生活拔高的艺术,是一种崇高的构筑和创造。作为课程理念的作文教学要从写作本源性上思考,也就是除了作文教学的课外、课上,我们还应该关注什么?作文教学的本质目的是为了什么?作文教学指向分数没有错误,但是在指向分数的过程中,我们以什么样的手段,采用什么样的策略,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教师头脑里必须时时把作文的核心素养当作一种课程理念来指导自己的教学,作文教学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要反映出来,不拘泥于某一种形式,这种理念已经成为指导教师教学的核心要素;学生应该表现出形成了关于学科思维和方法的习惯,这样的习惯是在长期训练和内化中潜移默化地形成的,在学生作文中它极具底蕴且自然流露。
作为课程理念的作文教学,除了在操作层面上进行指导外,还要关注学生的写作动机。学生如果没有养成写作是一种心灵与生活、时空对话的意识,而是简单地完成写作任务,那这样的写作也是残缺的。因为简单书写和表达并不是作文核心素养的全部,只是属于素养的基础结构中的底层部分。在作文教学中,教师将这种理念传达给学生,学生在学习中通过体验、认识及内化等过程逐步形成一种正确的写作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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