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布公办体校运动员文化教育专项督导报告
2016-05-14
基础教育参考 2016年7期
为落实刘延东副总理在全国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2010]23号)要求,2015年9月1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通知,在全国开展公办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文化教育专项督导工作。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布《公办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报告》,报告指出,体育运动学校是我周体育事业特别是竞技体育发展的基础,我国在世界大赛上获得奖牌的运动员,95%以上都来自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校的文化教育对运动员的素质提高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决定体校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报告提出了3条有针对性的督导意见: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二是确保经费投入,加大文化教育保障力度;三是推进体教结合,提高文化教育质量。
(教育部网站,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