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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女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

2016-05-14陈敏徐东平

法制与社会 2016年8期
关键词:女大学生培养

陈敏 徐东平

摘 要 最近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女大学生失联遇害案件,引起了全国的高度关注与担忧,同时也暴露出目前女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差,容易轻信陌生人等性格弱点。培养女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关系到个人安危和社会安定。女大学生自身保护意识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从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层面采取措施,增强女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以降低此类案件发生的几率。

关键词 女大学生 自我保护意识 培养

作者简介:陈敏,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徐东平,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外国哲学。

中图分类号:G4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3-232-02

当前,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女大学生的比例越来越大,逐渐成为一个庞大的集体。然而大学普遍重视专业知识的培养,忽视了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尤其是女大学生。再加上家庭的安全教育不足,因此造成了女大学生高学历、但自我保护意识低下,女大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易遭受侵害的现象。虽然造成女大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遭受侵害的原因有自然方面和社会方面,但在女大学生成长的过程中,更容易受到社会方面的侵害。近年来频频失联的女大学生让整个社会为这一群体担忧不已,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低下的问题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提高女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女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现状

女大学生从小学到大学的期间,接触了很多安全教育的讲座、图片以及安全训练活动等等,具备了基本安全知识。但女大学生打乘黑车失联的事件频频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使我们意识到女大学生在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仍存在着问题。笔者认为女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培养方面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 缺乏自我保护的观念

女大学生成长的经历是从学校到学校,涉及社会不深,因此社会经验不足,思想较为单纯,轻易相信别人,对社会的阴暗面、复杂性了解甚少。并现在许多高校没有自我保护的课程,现行的教材也缺乏这方面的内容。再加上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家庭的安全教育缺失,不少的女大学生对自身的安全及自我保护的关注不够,缺乏自我保护的观念。例如:女大学生为了赶时间,不愿去排队买票或其他原因搭乘黑车,或者女大学生不远千里去见从未见过的网友等等,这些现象都反映了女大学生在思想上缺乏自我保护的观念。

(二)缺乏自我保护的知识

当今社会复杂,充满危险。具备一定的自我保护知识不仅是自身安全的有效保障,而且是现代人必备的一种素养。缺乏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知识是女大学生屡屡被害的重要原因。例如:一天深夜,只身潜入女大学生宿舍的社会青年,在一间门上敲敲说:“里面的人听着,我手头紧,每人‘借我点钱花花。”一会儿,凑齐的几十元钱从门下递了出来,未曾见面先借钱,女学生自然知道这是肉包子打狗的事。事后有人问她们:“这点钱是否‘借得有点冤?”她们反问道:“那你说不给他怎么办?买个平安,值!”。 由此看来,女大学生在面临危机事件时,缺乏自我保护的知识,不知道怎样用积极的方式来保护自己。

(三)自我保护的能力弱

不少的女大学生身单力薄,再加上自身年龄、身体、心理以及认知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在面临危机事件时难以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护自己。有些女大学生也知道一些基本的自我保护知识,但在面临危机时却不知运用自我保护知识来保护自己。通常女大学生一遇到危机事件就不知所措,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具体表现为:不善于反抗;不会充分利用外部环境来进行自我保护;不会发挥身邊已有的物品的护身作用;不懂得求救技巧;遇到危险事件时不懂得自我保护的技巧;侵害事件发生后也不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等。

二、当前女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弱的原因

最近女大学生失联甚至惨遭杀害的事件折射出女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低下,自我保护能力不强。但造成当前女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弱原因不仅是个人的原因,而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的客观原因,也有内部的主观原因,但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 学生安全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

女大学生虽然从小学到大学,接触到不少老师说要注意自己的安全,然而在学生成长过程中,并没有引起重视。在大学里,更没有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女大学生学习到的安全知识并不多。在空余时间,她们也不会抽取时间来学习安全知识,不会主动的关注相关危险事件,参与各种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来培养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女大学生在危机事件面前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而是采取过激行为,反而使自己陷入被侵害的地位。

(二) 父母法律意识淡漠,家庭安全教育缺失

现在许多父母对法律不够了解,没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很多时候在教育自己孩子的时候,告诉她们在和别人有矛盾时一定要力争到底,千万别吃亏,因此没有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在家庭安全教育这一方面,许多父母很少涉及甚至根本就不会涉及到。危机事件来临之前,父母会把自己的孩子保护在羽翼之下,以免孩子受到任何伤害。就连女大学生外出游玩,也是父母提前安排乘坐的车辆,路线等等,这在无形之中让女大学生淡化了自我保护意识。

(三)高校重视不足,安全教育滞后

许多高校对大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没有重视起来。“首先学校基本把专业知识的学习放在第一位,而对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则缺乏必要的传授”。 即便学校有安全教育的课程,所占的比例也是少之又少,且课程的内容是泛泛而谈,所针对的对象是整个学校的学生,没有专门针对女大学生安全教育的知识与课程。甚至有些高校片面认为女大学生这种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可有可无,可以不包括在教学内容中。其次,许多学校在女大学生侵害事件发生后才给予关注,进行一定的重视,但没有长效的机制。最后,一些高校采取一些方式来培养女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但大多数只停留在说教上,只是简单地理论讲述,口头传述,且方式单一,没用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并且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实践模拟,使女大学生在接受这方面的知识不深刻,不能很好地培养自我保护意识。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安全知识社会宣传不足

法律在维护社会的安全与和谐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以维护公民的权利为根本。为了更好地保障人们的权利,法律对公民的生命权和财产权分别做了规定和保障。如:“《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法律随着时代变迁不断修正,法律不断完善,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第22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第24条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入宪法之中”, 进一步保障人们的权利。并且我国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但法律仍不健全,存在着许多“法律真空”,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许多女大学生思想单纯,认为法律是万能的,保障着人们的方方面面,并且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和化解一切危机,社会安定和谐,不存在任何危险,因此她们自然没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再加上社会宣传安全知识的力度不够,许多女大学生没有有意识地去培养自我保护意识。

三、培养女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建议与对策

培养女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仅可以增强女大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减少自身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而且对建设和谐校园、和谐社会起着重要的作用。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以供参考。

(一) 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实践,培养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安全教育对女大学生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只是一个辅助作用,关键还是在于女大学生本身。女大学生自身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日常生活中女大学生要主动关注危机事件,通过各种途径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女大学生要积极还要学习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女大学生不仅要了解和掌握了一些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还应该要积极地参与学校组织的危险自救的活动,学习在危险中的自我保护的技巧,以便于在今后遇到的危险中能进行自我保护。

(二)提升自我保护能力,父母要加强子女的安全和法律教育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个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子女的身心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是潜移默化的” 。父母在培养子女的安全意识之前,自身就要有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父母积极参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举办的宣传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活动,获取一些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培养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父母可以多看看《法律讲堂》、《今日说法》等法制栏目,了解法律知识,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父母在培养子女自我保护意识时,要改变家庭教育观念和溺爱的心态,要经常给自己的子女灌输自我保护的知识,让子女从心里认识到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帮助女大学生培养自我保护的意识。父母要适度地放开自己的子女,让她们在生活独挡一些困难,独立自主地解决一些问题,从中学习到自我保护的知识与技巧,从而培养自我保护的意识。

(三)开设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课程,积极开展自我保护的训练

学校是学生教育的主体,在培养女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上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基礎知识的传授,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同时聘请专业人士来学校举办针对女大学生的安全普及讲座。学校通过文化活动月、知识竞赛、图片展览、女大学生遭受侵害的案例介绍、主题班会等等宣传安全知识,从而使女大学生提高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与此同时,学校还要加强女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帮助女大学生树立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身的权利。在自我保护的实践训练中,让女大学生身临其境,感同身受,以便使其更好地获取安全知识,更好的培养女大学生地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健全法律体系

我国正处于迈向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法律在我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家应完善我们的法律体系,让不法分子没有钻法律漏洞的机会,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女大学生合法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行政机关要严格规范车辆载客,严厉打击黑车非法拉客行为。社会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通过网络、电视等现代媒介普及乘车的安全知识。使女大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时刻谨记自己的安全。

女大学生是当今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是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作为当今的女大学生,拥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是能够立足于社会的前提,也是立足于社会的考验,是正视一切困难所需。总之,培养女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是女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家庭能够幸福快乐的需要,是高校能够维持安定的需要,也是社会能够和谐稳定的需要。

注释:

伍婷婷,王冰.新形势下高校女生安全问题及防范.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6).62.

李文钰,王经北.大学生面对突发事件的自我保护能力现状与思考.传承.2011(31).44-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4年最新版).http://www.chnlawyer.net/law/subs/xingfa. html,2013-07-01/2015-04-28.

汪太贤.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律出版社.2011.69-70.

王洋,张琳,王瑜.家庭环境对当代女大学生社会安全感的影响.黑河学刊.2010(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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