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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线路视野下东北地区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

2016-05-14吕飞康雯罗晶晶

中国名城 2016年8期
关键词:保护与利用工业遗产东北地区

吕飞 康雯 罗晶晶

摘 要:东北地区作为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工业遗产资源丰富,价值突出。然而在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发展态势下,如何延续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文脉,对工业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与利用,是东北地区转型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从文化线路的视角出发,寻求东北地区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可行之路。通过提取文化线路的思想内涵,结合东北地区工业遗产的特征及保护利用现状,从区域视野、整体保护、主题强化、动态延续四个方面探讨文化线路思想与东北地区工业遗产保护的关联构建,尝试建立多级工业文化线路以及互联互通的遗产保护利用体系,并且从线路构建、保护利用机制、政策法规、城市文化经营等几个方面,提出东北地区工业遗产整体性保护与利用的具体实施策略。

关键词:文化线路;工业遗产;东北地区;保护与利用

Abstract:Agricultural Transfer Population which are jointly formed by three structural forces including market-oriented reform, trend of urbanization and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of rural-urban dual structure always exist in a nonconformable state of marginalization, low integration and even alienation in the citie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new urbanization, the future trend of evolution of this group has got great concern, as it is related to whether Chinese society can move from polarization-isolation-conflict in the accelerating period of urbanization towards the integration and reintegration in the completion stage of urbanization and construct a social structure with the main body of middle class. Combined with unique way and model of Chinese urbanization, the citizenization of agricultural transfer population surely becomes the basic premise and necessary step of social reintegration; in the process, the government shall be the primary liability subject, while public policy with a core idea of sharing and common benefit is the key mechanism to promote citizenization and reintegration.

Key words:agricultural transfer population ; citizenization ; public policy ; social reintegration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6)-08-58(7)

自2003年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东北地区的发展迎来了新的局面,但许多工业企业在“退城进郊”过程中所遗留下的旧厂房、旧仓库并未得到充分重视,工业遗产保护面临危机。近几年,国家陆续下发了《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20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2014) 、《东北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专项实施办法》(2015)等文件,东北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将成为东北地区城市更新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城市要发展,特色不能丢”,在大规模城市工业存量空间的优化过程中,一旦忽视工业遗产的保护,东北地区的城市文脉、历史记忆以及城市特色必将出现断层。本文的研究范围为东北地区黑吉辽三省,不包括内蒙古东部五盟市。目前,东北三省已纳入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体系当中,倡导区域合作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对于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1 文化线路理念解析

1.1 文化线路的定义

文化线路(Culture Routes或Culture Itinerary)作为一种新的遗产类型,所涉及的保护理论与方法为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提供了新思路。1993年圣地亚哥线路入选世界遗产名录,次年文化线路世界遗产专家会议在马德里召开,由此开始,文化线路作为一种特殊的遗产类型历经多次发展,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2008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十六届大会通过的《文化线路宪章(ICOMOS Charter on Cultural Routes)》,将文化线路定义为:“无论是陆地上,海上或其他形式的交流线路,只要是有明确界限,有自己独特的动态和历史功能,服务的目标特殊、确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线路可称之为文化线路:其一,必须来自并反映人类的互动,和跨越较长历史时期的民族、国家、地区或大陆间的多维、持续、互惠的货物、思想、知识和价值观的交流;其二,必须在时空上促进涉及的所有文化间的交流互惠,并反映在其物质和非物质遗产中;其三,必须将相关联的历史关系与文化遗产有机融入一个动态系统中。”文化线路相较于一般遗产是一种开放的、动态的遗产类型,具有动态性和时空连续性,强调沿线遗产价值的整体性以及跨区域、跨国界的多维度对话交流所带来的多样性和传承性[1]。

1.2 文化线路的思想内涵

文化线路开辟了理解文化遗产的新视野,赋予了文化遗产新特征,所涵盖的遗产保护理念及方法为跨区域、跨时空、尺度大、内容复杂的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路[2],其思想内涵包括区域视野、整体保护、主题强化、动态延续四点内容。

1.2.1 区域视野

文化线路的关注点突破遗产要素本身,拓展到文化遗产的环境背景以及遗产要素间的文化关联,其关注范围从建筑单体、遗址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拓展到跨城市、跨省份甚至跨国、跨洲际的区域范围。

1.2.2 整体保护

文化线路强调沿线遗产的整体价值大于各个遗产要素价值之和,这种整体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物质要素与非物质要素并重,其中物质要素包含线路本身、与其功能相关的文化物质要素以及沿线富有特征的自然要素,非物质要素表示可反映沿线文化传播的手工艺、民俗、节日等内容。另一方面是保护要素的广泛性,除了已纳入各级保护的文化遗址外,一些价值并不突出的遗产也需进行筛选保护,以呈现出一套完整的、足以表现文化传播的历史见证。

1.2.3 主题强化

文化线路强调线路带来的各文化社区间的交流和相互影响[3],往往具有“主题式”的文化特征,如“丝绸之路”、“乳香之路”、“香料之路”等。文化线路类型的遗产保护可以看作是对特定文化主题不断强化的一个过程——通过文化标签的塑造使得沿线特色文化价值得到更广泛的认同。

1.2.4 动态延续

文化线路的动态延续特征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文化流动性上,可理解为不同群体间通过文化交流所产生的文化扩散及同化的现象,另一方面是文化线路的时空延续,可呈现历史、反映当今、对话未来。

2 东北地区工业遗产特征及保护与利用现状

2.1 东北地区工业遗产基本特征

东北地区的工业遗产包含基本的交通线路以及丰富的、足以见证近代东北工业发展历程的遗产要素,并且具备工业文明、地域文化传播的动态演变过程,具备引入“文化线路”思想的基础条件,其具体特征如下。

2.1.1 依托交通线路分布

中东铁路自1903年通车后,便成为了东北地区工业发展的主要轴线[4]。新中国成立后,中东铁路改称为滨洲线、滨绥线及哈大线,并沿用至今。如图1所示,东北地区27个主要工业城市①依托铁路线分布,在空间上基本形成以中东铁路为主线,长吉铁路、哈伊铁路等铁路线为支线,“以线串点,连线成网”的空间分布特征。其中中东铁路作为主要的工业遗产轴线,连接了大连、鞍山、沈阳、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等11个工业城市。目前中东铁路建筑群已列入国家级遗产保护名录,沿线的铁路站场、编组站等铁路遗产的保护逐渐受到重视,但是中东铁路的遗产和沿线分布的工业城镇以及其他类型的工业遗产并未形成一体化的保护利用模式。

2.1.2 数量众多、类型丰富

东北地区的工业发展经历了清末民初、奉系集团统治时期、日伪统治时期和新中国工业化建设时期四个阶段[5],在150多年的时间跨度里东北地区积淀了大量的近现代工业遗产。单就“一五”时期来说,东北地区拥有57项前苏联援建企业,围绕这些工业产业又建设了上千个配套项目[6],潜在的工业遗产数量众多。另外,东北地区拥有工业建筑、工业构筑物、工业设备与设施、矿山等物质遗产以及工艺流程、生产技能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类型多样,足以呈现东北地区近现代工业的发展。

2.1.3 历史文化价值突出

首先,东北地区的工业建设历程反映了东北人民历经内忧外患、艰苦奋斗、自立自强的崛起之路,是近现代中国工业萌芽、成长、壮大的一个缩影,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其次,东北地区在中国近现代工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曾创造了诸多第一(见表1),具有不可替代的科技价值。同时,工业遗产见证了普通劳动群众的工作生活,当地居民对其具有较强的情感寄托及文化认同感,形成了 “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精神财富,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另外,具有时代特色及地域特征的工业建筑及构筑物也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

2.2 东北地区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现状

目前,工业遗产的保护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得到重视。2014年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增112处近现代工业遗产,相较于第六批(9处)、第五批(首次纳入近现代工业遗产,共2处)名单,工业遗产在数量上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其中,东北三省新增12处,现共有14处。同时,截止到2014年12月,初步统计东北三省目前拥有的省级近现代工业遗产约240处,省级及国家级非物质工业遗产约173处(见表2)。另外,沈阳、哈尔滨、长春、大庆等城市也陆续进行了工业遗产普查工作,并将具有重要价值的工业建筑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东北地区工业遗产的再利用也在逐步推进,目前再开发、再利用的模式以建设博物馆为主,如沈阳工人村生活馆、沈阳铸造博物馆、哈尔滨中国铝镁加工业历史展览馆、哈尔滨肉联厂历史博物馆等,另外,还有改造为矿山公园、创意园区、商业综合体及住区等方式。今年3月,《哈尔滨市香坊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试点方案》已被批复,方案对工业遗产进行保护与再利用,初步谋划了啤酒广场、东北文化创意基地、近代工业遗址公园、哈轴集团轴承工业展览馆、主题休闲街区等项目。

虽然东北地区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同时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2.1 保护意识不足

虽然一些工业遗产已列入各级保护名单,但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因为政府、企业、公众对于其价值的认识不清、保护意识淡薄,已使得大量潜在工业遗产遭到了破坏。长春电影制片厂大部分厂区被改建为商品住宅;沈阳铁西区原沈阳冶炼厂、沈阳啤酒厂等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的老厂区在城市更新中被一一拆除;哈尔滨 “三马”地区原本已经纳入拟定的第四批保护建筑名单的万福广、忠兴福、义昌泰等工业遗迹一度被列入了拆迁名单。目前,工业存量土地的功能置换已成为存量空间优化的重要切入点,特别是在国家老城旧工业区搬迁改造的号召及企业转型发展的背景下,如不加强工业遗产的保护意识,工业遗产破坏事件的发生将更加普遍。

2.2.2 保护利用模式样板化

目前,东北三省在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方面,虽然存在多种方式(见表3),但改造方式样板化。沈阳市铁西1905创意文化产业园与上海1933、南京1865等并无二致,这种套用样板的再利用模式对于遗产数目庞大的东北地区来说,是不可持续的。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需考虑与城市更新的功能的对接,除了目前已有的博物馆、创意园区、商业化、住宅化这几种再利用的实践方式之外,还应考虑科研办公、学校、图书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活动中心等功能的置换,在追求文化标签、商业标签、形象标签之外,要兼顾游客和当地市民的需求,鼓励改造为公共性强、受益面广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2.2.3 缺乏整体保护观念

从规模上讲,东北地区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多集中在建筑单体、建筑群、城市单片区域内,缺乏跨城市、跨省际的区域性、一体化的保护与开发。各个地区工业遗产保护力度不均衡,对于工业遗产的认证未达成统一标准,缺乏统一规划和区域间的合作。从保护内容上讲,目前有关工业遗产的保护多集中在工业建筑等物质遗产上,对于技术流程、生产工艺等非物质工业遗产的价值有所忽视。

2.2.4 缺乏政策及法律依据

目前,工业遗产作为文物保护的新内容还处在起步阶段,涉及到工业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沈阳市曾制定了《铁西新区工业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意见(2006)》,但并未形成法律文件公之于众,权威性不足[7]。东北地区的工业遗产保护只能参照现行的《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政策条例中涉及工业遗产保护方面的内容。对于已列入文保单位的工业遗产来说,现行法律法规缺乏针对性的保护条例,造成法律保护缺位。对于未列入文保单位的工业遗产,是否保护,如何保护、保护与利用程度如何把控、保护范围如何划定,都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

3 文化线路思想与东北地区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联构建

从区域视野来讲,文化线路所倡导的区域一体化模式有利于文化资源的有效整合,有利于运营管理制度、资金筹措、保护利用政策等全方位的联通,有利于文化品牌的塑造。基于东北地区工业遗产的特征,应打破省际隔阂,整合遗产资源,建立一套以中东铁路为主线的多级工业文化线路以及互联互通的遗产保护利用体系。其中,互联互通包括技术、法规政策以及管理三个层面的一体联通,即建立一个区域合作的平台,组织编制统一的遗产认定标准和保护原则,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条例,进行一体化的策划管理。德国鲁尔区通过区域一体化的综合整治与复兴成功完成了转型发展,其成功经验为东北地区工业遗产保护提供了借鉴:于1898开始实施的IBA(International Building Exhibition)计划,将工业废弃地视为工业文化遗产,并和旅游开发、区域振兴等相结合,制定了一条区域性的工业遗产旅游路线,将全区主要的工业遗产旅游景点整合为著名的“工业遗产旅游之路”(RI)[8]。

从整体保护来看,东北地区的工业遗产保护首先要改变过去“重物质轻人文”的保护与利用方式,而应该在进行物质遗产保护的同时,注重非物质遗产的继承与发展。在非物质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中,应构建科学合理的非物质工业遗产的保护体系,将工业生产流程、工艺技能、工业表演艺术、工业节俗等内容纳入各级保护名录[9]。其次,应积极开展工业遗产的挖掘、认定工作,及时抢救未纳入保护名录的工业遗产,以保证保护要素的完整性。此外,对于工业遗产保护来讲,其整体性还应该体现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与城市更新的整体协调,不能一味地套用其他地区的成功案例,而应“因地制宜”,从城市整体空间出发综合考量,将工业遗产再利用有机地融入到城市更新的进程之中。

从主题强化来说,“文化线路”相比于“线性遗产”、“遗产廊道”,更注重文化的动态流动,因此东北地区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在引入文化线路思想的过程中,应注重文脉传承、文化传播、文化教育以及品牌塑造。该种方式旨在将工业遗产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情感价值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这对于提升东北地区传统工业城市的文化软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工业城市的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应突出特色工业文化主题,发展工业旅游,促进城市产业的转型与发展,将东北地区打造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业文化体验基地。

另外,根据文化线路多元动态性的特征,其反映的文化流动性不仅存在于历史现象之中,也应顺应时代发展,在历史与现实的互动中不断注入新的内涵。过去静态式的保护思想对于具有动态特征的文化线路并不适合,必须以动态延续的理念,合理对待新注入的元素,不断延续文化线路的精神内涵。所以,东北地区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应采取静态保护与动态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在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中增添新的元素,注入新的活力,特别是对于能反映东北地区工业文明的非物质工业遗产,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活态传承。

4 东北地区工业遗产整体性保护与利用策略

4.1 打造以中东铁路为主线的多级工业文化线路

基于东北地区工业遗产特征,打造以中东铁路为主线的多级工业文化线路,以线串点的形式,构建东北地区工业文化遗产网络。在工业遗产网络构建中,一方面需注重“点”的塑造,另一方面需要注重“线”的强化。其中,点的塑造应以27个主要工业城市为主体,可分为沈阳、长春、哈尔滨、大连四个核心工业城市和鞍山、抚顺、吉林、大庆等23个重点工业城市两个层级,并根据各个城市的工业发展特点,打造诸如“船舶制造基地”大连、“东方鲁尔”沈阳、“汽车城”长春、“动力之乡”哈尔滨等“工业文化主题城”。线的强化不仅是指实体交通线,而且还包括隐性的文化线。对于东北地区来说,在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同时,还应依托交通线路结合工业旅游产业,打造多主题的工业文化线路,形成以中东铁路为主线,以及哈尔滨、鹤岗、鸡西、牡丹江等城市串联起的“军工”主题线,鞍山、本溪、抚顺、阜新等城市串联起的“一五”主题线等为辅线的多级工业文化线路。另外,可通过发行工业文化线路地图、文化线路遗产手册,制定统一宣传标识等形式来强化线路的文化认可度。

4.2 采取区域联合、多方参与的保护利用机制

联合黑吉辽三省相关部门,成立工业遗址保护与利用的统一管理机构,建立遗产保护合作平台,并由该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根据东北地区特点制定统一的工业遗产认定标准,并组织各省相关部门编制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专项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划,制定省际间区域联合的管理政策。在区域联合的过程中,应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建立部门间的协调合作机制,引入市场运作,整合多方资源,通过税收减免、捆绑开发等优惠政策吸引各方参与。除此之外,还应倡导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加入,促进公众参与。在融资渠道方面,应开辟新的思路,可考虑借鉴英国文化遗产彩票基金(HUF)等形式来筹集资金,以支持工业遗产保护的顺利进行。

4.3 制定多层级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及统一的技术标准、法规政策

根据整体性保护的理念,制定包括东北地区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等核心城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铁西区、香坊区等工业遗存片区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重点地段的详细规划等多层次的规划方案。同时,将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纳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中,与城市更新改造统筹考虑,与城市文化建设同步发展。同时,积极开展工业遗产普查、登记工作,整合东北地区已列入各级保护名录的工业遗产及潜在工业遗产的基本情况,收集工业遗产数量、分布、类型、发展历程、经营现状、存量用地等资料,制定东北地区遗产数据库,全面、系统地掌握工业遗产的现状并及时动态更新。另外,制定统一的工业遗产评估认定标准及保护利用分级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相关法规及政策,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遗产的整体性保护与利用提供法律依据、技术支持及政策保障。

4.4 实施全方位、多途径的“工业文化”经营策略

汲取经营城市的理念,将工业遗产作为文化资源、文化资本来运营,将“工业文化”作为一种经济手段,通过发展工业文化旅游产业等方式,拉动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经济转型和文化复兴。经营“工业文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开展工业旅游、工业文化体验,打造精品工业旅游线路,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工业文化传播及文化品牌塑造;二是在再利用的过程中考虑发展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具体情况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不能一味复制创意文化园区的改造模式,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改造为图书馆、活动中心、文化艺术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三是注重与工业文化线路配套的“软件设施”建设,例如推行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文化线路地图(手册)、系列宣传教育纪录片、统一设计的主题式导引设施等,组织策划“工业主题文化事件”,创建内容丰富、良性互动、可持续发展的工业文化产业。

5 结语

文化线路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遗产,其保护与利用的理论及方法不仅适用于已被认定的文化线路遗产之中,对于许多具有线性特征、拥有共同文化内涵的区域型遗产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将文化线路的遗产保护思想进行提炼总结,并运用到东北地区工业遗产的整体性保护中,提出建立多级工业遗产、跨区域合作等基本构想,旨在通过一体化的构建,将东北地区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纳入一个互联互通的体系中,将东北地区的工业遗产顺利转化成可带动地区转型的文化资本,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与振兴。

注释:

①东北地区27个主要工业城市是指《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指定范围内,东北三省的23个地级城市以及4个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其中4个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别为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及大连市,在本文中被定位为核心工业城市,其他23个地级城市被定位为重点工业城市。

参考文献:

[1]张松,缪洁. 文化线路保护的区域性策略探讨[C] .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和谐城市规划——200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中国城市规划学会,2007:5.

[2]王丽萍. 文化线路:理论演进、内容体系与研究意义[J]. 人文地理,2011(5):43-48.

[3]李伟,俞孔坚.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动向——文化线路[J]. 城市问题,2005(4):7-12.

[4]曲晓范. 近代东北城市的历史变迁[M]. 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5]韩福文,佟玉权. 东北地区工业遗产保护与旅游利用[J]. 经济地理,2010(1):135-138;161.

[6]陈才,佟宝全.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基本建成及其历史经验[J]. 东北师大学报,2004(5):43-50.

[7]李冰. 沈阳市铁西区工业遗产保护政策研究[D].沈阳:沈阳师范大学,2013.

[8]张晓莉.城市记忆与工业遗存[J].国际城市规划,2007(3):72-74.

[9]何军,刘丽华.工业遗产保护体系构建——从登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工业遗产谈起[J].城市发展研究,2010(8):116-122.

责任编辑:蒋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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