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关于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的思考

2016-05-14袁誉登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16年9期
关键词:耕地保护

袁誉登

摘   要:耕地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社会稳定。本文以湖北省公安县为例,简述耕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办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耕地保护;占用;办法和要求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27-0264-01

耕地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产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荆州是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发祥地。1988年,面对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式,原荆州地区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耕地在一定时期得到了切实有效保护。公安县地处荆江分洪区,受分洪区土地利用政策的制约,土地管理和城市建设有很多历史欠账,建设发展相对滞后。随着三峡工程投入使用,荆州长江大桥、荆东高速公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成,加之荆州壮腰工程的启动实施,公安县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快速推进,一大批央企、国内外大型企业落户公安,用地需求十分旺盛,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加之建设用地利用率低、各类违法占用耕地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等原因,全县耕地保护工作面临很大的压力与挑战。

一、公安县耕地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被大量占用现象严重

1.新农村建设大量占用耕地。自2011年以来,全县共实施新农村建设44处,占用耕地近1000亩。其中以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区域,部分开发商受利益驱动,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存在“小产权房”开发之嫌。

2.设施农用地建设擅自占用耕地。部分乡镇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从事设施农用地建设,或借调整农业结构之名,在基本农田内挖鱼塘、栽果树等。

3.农民无序建房占用耕地。农村税费改革以来,特别是农民建房零收费后,耕地保护力度有所减弱。仅2014年,全县非法占用耕地面积就达595.9亩,其中基本农田24亩。16个乡镇中除狮子口镇外,其他15个乡镇均存在非法占用耕地,甚至是基本农田现象,有的面积很大,如孟家溪镇非法占用耕地面积56亩;有的地块很多,如藕池镇非法占用耕地地块达18块,这些都无疑增加了政府被问责风险。

(二)耕地质量呈下降趋势

1.耕地“占一补一”占补平衡制度落实不力,存在占优补劣,先占后补,占水田补旱田,且补充耕地质量达不到被占耕地标准的问题。尽管全县耕地保有量一直控制在175万亩以上,较好地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但非农业建设占用的多为城郊良田,而开发复垦整理补充的耕地多位于丘岗或坡度较大地带,耕地质量远达不到被占耕地标准。

2.因长期过量使用化肥,造成耕作层有机质含量低,地力逐年下降。

(三)耕地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奖惩机制不健全

主要表现为耕地监管制度流于形式,用地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动态巡查制度落实不够,奖惩措施未严格执行等。

(四)遏制土地粗放利用行为刻不容缓

一方面,建设用地需求量大,耕地后备资源匮乏。据统计,近几年,公安县新增建设用地每年平均都在2000亩左右,而全县耕地后备资源不足10000亩,且大部分零星分散,或处于坡度较大的丘岗地带,开发复垦整理难度较大。另一方面,批而未用、用而未尽、闲置浪费土地的现象普遍存在,群众反映强烈。2014年共清查出闲置低效用地22宗,面积763亩。2015年经初步清查,疑似闲置和低效用地共9宗,土地总面积677.7亩。

二、建议办法和要求

(一)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

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牢固树立保障发展的前提是保护资源。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各界的国情、国策和法制观念。与媒体单位联合制作耕地保护专题片,在黄金时间滚动播放。印制《耕地保护宣传手册》、《基本农田保护明白卡》发放到城区、乡镇、社区、村组、农户,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及基本农田保护标示牌、地块、面积等不仅是挂在墙上,更重要的是做到人人知晓。

(二)多措并举提高耕地质量

一是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要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占水田,补水田,占优补优;以补定占,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充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总量动态平衡。加强耕地土壤质量培育。二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力度和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快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改造和治理要以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土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治理,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耕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保护转型。把土地整理从现在的外部整形向内在质量建设并重转型。三是提高田间设施水平和耕地基础地力,改善耕地质量环境,开展耕地质量修复,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完善耕地质量、土壤墒情、肥效三大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形成耕地质量保护的长效机制。

(三)建立耕地保护联动机制

一是由政府协调,组建住建、国土、农业等部门执法专班,形成耕地保护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二是健全县、乡镇、村三级保护网络,明确各级责任,严格考核结账。充分发挥耕地保护协管员作用,落实并逐步提高协管员待遇,强化协管员作为最前沿哨兵的责任,对违法用地做到早知道。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制度,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层层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年度绩效考核,健全耕地保护目标共同责任机制。三是加大耕地保护资金投入,落实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及基础业务建设专项经费,明确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四是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完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立体监管网络,形成全覆盖综合监管体系,确保政府在卫片执法检查中不被约谈、问责。五是始终保持对违法用地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典型违法用地,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四)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是以争创全国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为契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在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的同时,正确处理好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耕地的关系,坚决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实现土地利用的最大效益目标。二是依规处置闲置低效用地。因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未动工开发满1年不到2年,要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由国土部门核实后转地税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政府或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可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并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土地用途或规划条件、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土地等形式处置。

猜你喜欢

耕地保护
基于粮食安全的耕地保护补偿研究
浅析山东省临沂市耕地保护与利用
耕地保护补偿标准及跨区域财政转移机制
耕地保护优先序省际差异及跨区域财政转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