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颁布首个地方性家庭教育法规
2016-05-14
中小学德育 2016年9期
中国首个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共七章四十四条,对家庭教育范围、原则、内容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针对目前因家庭教育缺失,困境儿童学习、生活、健康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条例》规定,政府应优先向孤残、留守、流动、遗弃、流浪未成年人,单亲、父母服刑和强制戒毒等家庭的未成年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救助和指导服务。《条例》还把每年5月第三周的星期一定为重庆家庭教育日,并规定对中小学生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两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对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三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6年8月31日)